闯破天雷霆大怒,在房间中走来走去,脚步带起的风声,将烛火都吹得摇摇摆摆,他的影子投射在墙面上,张牙舞爪。
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的军师挥动手中羽扇,等了片刻,看到闯破天不再走动,才开口说道。
“大王,何需动怒?”
“如今大王攻占府城,闯字旗声动四方,各县城每日里都有豪杰来投。”
“大王又收了大半府兵为军,再加上世家奴仆投靠,如今兵多将广,就连那黑山县三路反王合起来,都不再是大王对手。”
“我们如今占据府城,手里有钱有粮有兵,只要将兵丁训练几个月,整束成军,本省以内,便坐稳了义军头号交椅!”
“若说基业,老闯大王在时可比不得你如今威势,他起事早,首领们尊称一声大哥,最多不过占过一个县城,还让官兵给剿了。”
“如今要紧的事情是整合兵力,应对省城官兵,若是能将其击溃,这一省之地,闯大王便可尽取之,将来顺则贵不可言,最不济也有个藩王的前途。”
“和这大业比起来,区区一个孤女,掌握女营一两哨人马,能翻出什么浪来?”
闯破天幡然醒悟。
“军师,幸亏你提醒本王,你说得对。”
“我麾下如今马兵近两千,步卒上万,区区女营,我那侄女若要便给她罢了。”
“滚滚大势面前,几百人马又算了什么?”
“我如今立下这基业,老闯大王也远不及我。”
“只是,那侄女到底是和我离了心,该怎么安排呢……”
军师摇着羽扇笑道。
“闯大王,这好说,您做了义军盟主,人手总是越多越好的。”
“小姐离了心,便给她找个归心亲近我们的女婿吧。”
“等她有了如意郎君,到时候就明白了大王的苦心了。”
闯破天一拍手。
“好,时机合适,便给她找個人家吧,一定得好好挑选……”
“另外,军师,你派人查下我侄儿秦通的死因,我总觉得有所蹊跷……”
次日。
原齐府现女营中。
路野起了个大早,推门而出。
经过这段时间恶战,潘芙蓉显然将他视为亲信,所以给他在女营中单独拨了一处极好的院落,房间众多,连铁弓坊的人也能一起安顿进来。
重要的是,这院子隔壁就是潘芙蓉的院子,串门十分方便。
“小姐好久都没听一丈青的故事了……”路野有些怅然。
自己好像在潘芙蓉的车上越绑越深了。
这院子中有个练武场,本来是那倒霉做了自家宠物腹中餐的齐公子圈养猛兽的地方,被胡山推平改造。
场子四周有兵器架,角落里还有一个铁笼子,里面有些散乱骸骨血肉,散发出腐臭的味道。
路野皱眉,喊来厮养。
“这是什么东西?”
“回老爷的话,这便是齐公子和他那猎犬的骸骨,胡统领……呃,那姓胡的奸细命人搬在这里,每日练武时便要看看。”
“真是变态!”路野心中暗骂一句,“快快搬走,找个坑各自埋了。”
“老爷,这人和狗混在一起了,分不开啊。”
“那就埋在一起!”
待铁笼搬走,这院子里空气才正常些。
路野先练烈风拳,练完一套拳法,全身出汗,又改练烈风刀,刀盾术再练完,他又拎起一杆长枪来,才开始练习枪法。
一套枪法结束。
他便凝神端枪,然后全力向前一刺。
收枪,再刺!
每日三千刺,四月可成!
路野嘴里喃喃,不敢懈怠。
连日里战斗奔波,难得稳定下来,必须尽快将拳脚刀枪练至纯熟。() ()
几次拼死厮杀都是使用长枪,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大机遇和感悟。
路野有预感,拳刀枪里面,枪法应该是最先练成的,因为那次城墙面对唐州铁骑,他似乎感受到了枪之魂。
只是,再坚持二十日,便应该突破铜皮武夫,到达钢骨武师境了。
这武技进展怕是一直要落后武道境界了。
“唉,看来只能走以力证道的路线了,招式精巧暂时是别想了……”
路野这一练便到了中午,期间王虎和张存义也来过,他们伤势未愈,都不适合苦练,只是热了身便悄然退去。
靠着真气充沛,路野一上午练一刻,歇一会,偌大一个演武场上全是他汗珠。
而他逐渐也进入忘我状态,一杆长枪在手,周围所有事物都消失不见,眼睛里所有光聚在那枪头上。
仿佛又回到了那日在城头上,和唐州铁骑拼死一战,长枪如臂使指,与身体融为一体的感觉。
他一刺接着一刺,每刺都全神贯注,精气神全凝聚在枪尖处,而枪尖所向,便是一个个想象中的敌人。
有秦通,有持锤的小武徒,有那恐怖的铁棒钢骨武师……
“马倌儿!”清脆声音突然在路野耳边响起。
他下意识回身使出回马枪。
潘芙蓉看路野练武汗出如浆,便拿着水囊过来让他补水,不料路野突然转身一枪,如毒蛇一样弹起,扑至眼前。
她猝不及防,身子向后疾撤,手中水囊却掉了。
路野枪头如蛇一般追上,眼看枪头触及潘芙蓉胸前,才突然清醒自己并不是在战场上。
他急忙收枪回撤,水囊此时落下,他枪头一坠,将其接住,枪杆一抖,这水囊便落入手中。
“好啊,马倌儿,”潘芙蓉揶揄道,“你是不是想造反啊?”
“杀了我,你好做这统领!”
路野急忙收枪拱手。
“大小姐,你可冤枉小的了,我是练枪练得糊涂了。”
“对了,小姐,你见过闯大王了?”
潘芙蓉注意力被转移,立刻轻哼一声,脸上闪过不屑。
“见过了,装得一副宽厚长辈模样,好似比谁都关心我。”
“好像昨日的事背后他不知道似的,不过这次他倒是好说话,不仅痛快认了那胡山是奸细,还给了我女营一哨马兵和一哨步卒编制。”
“三百人以内任我扩充,会补给我甲衣钱粮。”
“马倌儿,闯破天有这么好心?”
路野一琢磨就笑道
“小姐,你想啊,闯大王占了这么大一座府城,收获得丰厚?”
“他发了大财,手指缝里漏一点便够咱们吃饱了,两哨编制不算什么。”
潘芙蓉气得噘嘴叉腰。
“我就知道,他怎么会做亏本的买卖。”
“小姐,莫生气,靠着大树好乘凉,宋江做大了,你才好做一丈青啊……”
“咦,说得有理,今日无事,该你说书了,说得好了,奖你做马哨统领。”
“小姐,这不是伱的位置吗?”
“本小姐是大统领,马哨步卒全部抓,明白?”
“小的明白……书接上回,一丈青一刀砍掉色中恶魔高衙内的脑袋……”
“且慢,一丈青不是要做皇帝么?不应该在战场打仗吗?为什么天天要遇到色鬼?还干不干正事儿了?”
“呃,或许大将军替她把仗打完了,她又太漂亮了,所以——吸鬼体质?”
“我总觉得你在骗我……大胆!你眉毛果然又挑了起来……吃我一枪……”
演武场上,说书变成了全武行。
大成铜皮武夫最终成功镇压中成铜皮武夫。
路野鼻青脸肿归……
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的军师挥动手中羽扇,等了片刻,看到闯破天不再走动,才开口说道。
“大王,何需动怒?”
“如今大王攻占府城,闯字旗声动四方,各县城每日里都有豪杰来投。”
“大王又收了大半府兵为军,再加上世家奴仆投靠,如今兵多将广,就连那黑山县三路反王合起来,都不再是大王对手。”
“我们如今占据府城,手里有钱有粮有兵,只要将兵丁训练几个月,整束成军,本省以内,便坐稳了义军头号交椅!”
“若说基业,老闯大王在时可比不得你如今威势,他起事早,首领们尊称一声大哥,最多不过占过一个县城,还让官兵给剿了。”
“如今要紧的事情是整合兵力,应对省城官兵,若是能将其击溃,这一省之地,闯大王便可尽取之,将来顺则贵不可言,最不济也有个藩王的前途。”
“和这大业比起来,区区一个孤女,掌握女营一两哨人马,能翻出什么浪来?”
闯破天幡然醒悟。
“军师,幸亏你提醒本王,你说得对。”
“我麾下如今马兵近两千,步卒上万,区区女营,我那侄女若要便给她罢了。”
“滚滚大势面前,几百人马又算了什么?”
“我如今立下这基业,老闯大王也远不及我。”
“只是,那侄女到底是和我离了心,该怎么安排呢……”
军师摇着羽扇笑道。
“闯大王,这好说,您做了义军盟主,人手总是越多越好的。”
“小姐离了心,便给她找个归心亲近我们的女婿吧。”
“等她有了如意郎君,到时候就明白了大王的苦心了。”
闯破天一拍手。
“好,时机合适,便给她找個人家吧,一定得好好挑选……”
“另外,军师,你派人查下我侄儿秦通的死因,我总觉得有所蹊跷……”
次日。
原齐府现女营中。
路野起了个大早,推门而出。
经过这段时间恶战,潘芙蓉显然将他视为亲信,所以给他在女营中单独拨了一处极好的院落,房间众多,连铁弓坊的人也能一起安顿进来。
重要的是,这院子隔壁就是潘芙蓉的院子,串门十分方便。
“小姐好久都没听一丈青的故事了……”路野有些怅然。
自己好像在潘芙蓉的车上越绑越深了。
这院子中有个练武场,本来是那倒霉做了自家宠物腹中餐的齐公子圈养猛兽的地方,被胡山推平改造。
场子四周有兵器架,角落里还有一个铁笼子,里面有些散乱骸骨血肉,散发出腐臭的味道。
路野皱眉,喊来厮养。
“这是什么东西?”
“回老爷的话,这便是齐公子和他那猎犬的骸骨,胡统领……呃,那姓胡的奸细命人搬在这里,每日练武时便要看看。”
“真是变态!”路野心中暗骂一句,“快快搬走,找个坑各自埋了。”
“老爷,这人和狗混在一起了,分不开啊。”
“那就埋在一起!”
待铁笼搬走,这院子里空气才正常些。
路野先练烈风拳,练完一套拳法,全身出汗,又改练烈风刀,刀盾术再练完,他又拎起一杆长枪来,才开始练习枪法。
一套枪法结束。
他便凝神端枪,然后全力向前一刺。
收枪,再刺!
每日三千刺,四月可成!
路野嘴里喃喃,不敢懈怠。
连日里战斗奔波,难得稳定下来,必须尽快将拳脚刀枪练至纯熟。() ()
几次拼死厮杀都是使用长枪,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大机遇和感悟。
路野有预感,拳刀枪里面,枪法应该是最先练成的,因为那次城墙面对唐州铁骑,他似乎感受到了枪之魂。
只是,再坚持二十日,便应该突破铜皮武夫,到达钢骨武师境了。
这武技进展怕是一直要落后武道境界了。
“唉,看来只能走以力证道的路线了,招式精巧暂时是别想了……”
路野这一练便到了中午,期间王虎和张存义也来过,他们伤势未愈,都不适合苦练,只是热了身便悄然退去。
靠着真气充沛,路野一上午练一刻,歇一会,偌大一个演武场上全是他汗珠。
而他逐渐也进入忘我状态,一杆长枪在手,周围所有事物都消失不见,眼睛里所有光聚在那枪头上。
仿佛又回到了那日在城头上,和唐州铁骑拼死一战,长枪如臂使指,与身体融为一体的感觉。
他一刺接着一刺,每刺都全神贯注,精气神全凝聚在枪尖处,而枪尖所向,便是一个个想象中的敌人。
有秦通,有持锤的小武徒,有那恐怖的铁棒钢骨武师……
“马倌儿!”清脆声音突然在路野耳边响起。
他下意识回身使出回马枪。
潘芙蓉看路野练武汗出如浆,便拿着水囊过来让他补水,不料路野突然转身一枪,如毒蛇一样弹起,扑至眼前。
她猝不及防,身子向后疾撤,手中水囊却掉了。
路野枪头如蛇一般追上,眼看枪头触及潘芙蓉胸前,才突然清醒自己并不是在战场上。
他急忙收枪回撤,水囊此时落下,他枪头一坠,将其接住,枪杆一抖,这水囊便落入手中。
“好啊,马倌儿,”潘芙蓉揶揄道,“你是不是想造反啊?”
“杀了我,你好做这统领!”
路野急忙收枪拱手。
“大小姐,你可冤枉小的了,我是练枪练得糊涂了。”
“对了,小姐,你见过闯大王了?”
潘芙蓉注意力被转移,立刻轻哼一声,脸上闪过不屑。
“见过了,装得一副宽厚长辈模样,好似比谁都关心我。”
“好像昨日的事背后他不知道似的,不过这次他倒是好说话,不仅痛快认了那胡山是奸细,还给了我女营一哨马兵和一哨步卒编制。”
“三百人以内任我扩充,会补给我甲衣钱粮。”
“马倌儿,闯破天有这么好心?”
路野一琢磨就笑道
“小姐,你想啊,闯大王占了这么大一座府城,收获得丰厚?”
“他发了大财,手指缝里漏一点便够咱们吃饱了,两哨编制不算什么。”
潘芙蓉气得噘嘴叉腰。
“我就知道,他怎么会做亏本的买卖。”
“小姐,莫生气,靠着大树好乘凉,宋江做大了,你才好做一丈青啊……”
“咦,说得有理,今日无事,该你说书了,说得好了,奖你做马哨统领。”
“小姐,这不是伱的位置吗?”
“本小姐是大统领,马哨步卒全部抓,明白?”
“小的明白……书接上回,一丈青一刀砍掉色中恶魔高衙内的脑袋……”
“且慢,一丈青不是要做皇帝么?不应该在战场打仗吗?为什么天天要遇到色鬼?还干不干正事儿了?”
“呃,或许大将军替她把仗打完了,她又太漂亮了,所以——吸鬼体质?”
“我总觉得你在骗我……大胆!你眉毛果然又挑了起来……吃我一枪……”
演武场上,说书变成了全武行。
大成铜皮武夫最终成功镇压中成铜皮武夫。
路野鼻青脸肿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