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回屋后,朱宁和朱有义把家里简单收拾一下,孟九则去厨房准备饭菜。
朱宁回家时又拎了两斤骨头回来,一到家孟九就拿去炖汤了,和冬瓜一起炖的,现在刚好出锅,热气腾腾的,肉香四溢。
昨晚没吃完的肉被孟九做成了炸肉,裹上面糊炸得金灿灿的,让人看着口水直流。
素菜是清炒豆角和凉拌黄瓜,主食是白米饭。
孟九觉得今天大家收拾家里都累了,应该吃顿好的,于是多做了些,快赶上往常的年夜饭了。
“爹,今晚的菜好丰盛,好香!”朱宁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宁儿,把我珍藏的好酒拿出来。”朱有义也非常高兴。
朱宁和孟九一起摆好碗筷,见属于颜梨的那个碗里没有被提前装好菜,不敢确定地开口:“爹,颜梨不吃吗?”
“今晚让他出来和我们一起吃吧,总在房间里闷着也不好。”孟九主动道。
颜梨这几天的表现孟九都看在眼里,虽然腿动不了,但每晚都坚持给他按摩,美名曰感谢他的照顾,早上会叠好被子,晚上再提前铺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了晚上不起夜,嘴唇干了也不肯多喝水,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他看着也心疼。
“真的吗!好,我去把他抱出来。”朱宁高兴道。
“用不着你,我和你娘去。”孟九瞪她一眼,喊朱有义进屋。
朱宁听到屋里传来说话声,大概是颜梨在推拒吧,最后还是被放在椅子上抬出来。
朱宁在他的小腿下放了一个凳子,这样就可以伸直腿吃饭了,会舒服些。
那晚朱宁仓惶跑走后,颜梨心中愈加自卑,有些躲避朱宁,饭桌上一直避免与她对视,和她说话时眼睛也是朝下看的。
未出阁的男子面对未婚女子总是害羞的,朱有义和孟九没觉得有什么,只当是颜梨家教严格知礼数,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心里对颜梨的好感更胜一筹。
只有朱宁觉得不对劲,之前颜梨和她说话时不是这样的。
晚饭后,颜梨坐在座位上帮大家把碗筷收拾好,朱宁接过来,拿到院子里清洗。
随后,朱宁和孟九一起把客房的床铺收拾好,以后颜梨就住在这里,孟九和朱有义夫妻两人回到主卧,朱宁也睡回自己的房间。
客房收拾好后,孟九去收拾主卧,趁着孟九看不见,朱宁再次溜进颜梨的房间。
颜梨见她进来,面色变白,眼神躲闪着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朱宁做到他床边,“颜梨,今天上午我去春满楼,听说了你被赶出来的原因。”
颜梨闻言,肩膀瑟缩一下,心中酸痛不已,她去了春满楼,果然就像楼里其他哥哥说的那样,女人没有不偷腥的。
是了,她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春满楼,可她竟然毫不隐瞒地告诉自己,怕是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介意吧。
至于后半句,他被赶出来的原因,常员外私下里的喜好很变态,家里的小侍被她玩死好几个,后来干脆来烟花之地折磨小倌,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
“朱小姐,去见了谁?”颜梨垂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一样。
朱宁以为他的意思是问谁告诉她的,便道:“好像是叫,艳青?”她教的这一批小倌都是艳字辈的,第二个字以颜色取名,还有叫艳红、艳绿的。
颜梨对这个人的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个娇俏可人的男孩子,他放在被子上的手不自觉地抓紧,不抱希望地问出一句,“那朱小姐为何还来找我?”
说罢,豆大的泪珠终于从眼眶中脱落,由于低着头,泪珠直接一滴滴砸在被子上,像断了线的珍珠。
他以为自己遇到良人,原来终究是自己痴心妄想。
朱宁见状,终于意识到颜梨低着头不看他,是在忍眼泪,她急切地握住颜梨的肩头,“颜梨,我就是来看看你,和你说说话,没别的意思,你别哭啊,有什么委屈告诉我,是身上还有其他伤吗,常员外到底怎么对你了?”
朱宁以为是她提到常员外,颜梨才突然伤心起来。
颜梨见她真的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伤心,索性一股脑说出来,“朱小姐既然嫌弃我,为何还去春满楼找其他小倌?找了其他小倌,为何又回来找我?”
朱宁不理解地看着他,“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我从第一眼见你就很喜欢你,要是嫌弃你,我能把你洗干净带回家吗?”
朱宁是现代人,不像古人那样含蓄,她从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情感。
颜梨愣住了,朱宁说喜欢他,从没有人对他说过喜欢,即使是恩客的逢场作戏也没有。
他止住眼泪,呆呆地问,“那你昨晚碰了我的脸后,为什么厌恶地走开?”
“颜梨,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厌恶了,我明明是心动,喜欢,隐忍!当时我要是继续待下去的话,就会忍不住和你做那种事了。”
颜梨知道是自己误会,心中的阴霾散去大半,抬手用食指擦拭干净眼泪,突然笑了出来,目光真挚地看着朱宁,“我可以的。”我现在就可以满足你,只求你不要去找其他人。
朱宁顿时笑出声,她笑着捏了颜梨的脸一下,“可以个屁,养好伤之前不准再胡思乱想。”
她总算明白症结所在,颜梨平时不言不语,乖巧顺服,但内心极度自卑害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多想。
朱宁回忆刚才颜梨说的话,和他解释道,“还有,我去春满楼可不是去寻欢作乐的,你看我像是有钱的样子吗?当然,我有钱也不会去花天酒地,我是里面的教习师傅,教小倌们读书念诗,第一天过去时,刚好遇到你被丢出来,这才有机会把你带回来,你看,也是缘分不是?”
颜梨想起来,之前管事确实提过一句,要请人教他们诗词歌赋,原来请的人正是朱宁。
“嗯,实在是天大的缘分,上天还是眷顾我的,让我遇见了小姐。”颜梨眼眶再次湿润,不过这次是喜悦的泪水。
他大着胆子握住朱宁的手,“小姐,我错了,我不该胡乱猜测,让你蒙冤,我再也不敢了,你能原谅我吗?”
朱宁笑着将另一只手盖在颜梨的手背上,“我怎么会怪你呢,心疼你都来不及。”
“对了,你之前被常员外折磨,身上可还有伤,我带了金疮药。”
颜梨的眼神慌乱起来,那些伤都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怎么好意思和朱宁开口。
“没有了,都好了!”
颜梨的回答太过肯定,朱宁立刻便确认他身上果然还有伤。
“伤在哪里?我看看严不严重,严重的话要请大夫,不能落下病根。”朱宁关切道。
见颜梨捂着肚子,朱宁猜到伤在这里,伸手便要掀开他的衣服看。
颜梨本想阻止,但又觉得自己实在没有立场在朱宁面前装贞洁,明明是做过小倌的人,何必还守着那点羞耻之心不放。
朱宁关心则乱,忘记这是女尊男卑的世界,直接掀开颜梨的上衣,小腹处有几道明显的鞭痕,已经结痂了,但仍可以看出那里曾经的血肉模糊。
更多的鞭痕消失在裤腰下面,朱宁将他的裤腰往下拉了拉。
越往下,鞭痕也越多……突然,朱宁像触电般收回手。
她的五指不自觉地攥成拳头,竟也红了脸,眼神飘忽地向颜梨道歉,“对不起,我刚刚冒犯了!”
颜梨面色绯红一片,急忙将自己的衣服整理好,语气慌乱地说道:“我、我真的没事,都是皮肉伤,过几天就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这是金疮药,还是在伤口上撒一点比较好,我问过了,这一款还可以镇痛。”朱宁将怀里的小黑瓶放到床头柜上。
“多谢小姐。”颜梨低着头道谢,将药瓶攥在手心里。
这时,屋外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一听就是故意的。
朱宁急忙从颜梨的屋里出来,原来是她娘在递暗号,她爹正往她这边走呢。
孟九迎面走来,见朱宁满脸通红的样子,不用猜都知道她刚刚去了哪儿。
进了屋子,见颜梨也红着脸低着头,手里还握着什么东西,孟九便什么都知道了。
虽然这样于理不合,但终归村里没那么多讲究,两个孩子相互喜欢就是最好的。
早上,朱宁起床找衣服穿,发现自己只有这一身拿得出手的长衫,是原主攒了好久的钱特意去镇上买的,其他的都是孟九亲手给她做的,大都是窄袖短打,也有两身长衫,摸着很舒适,只是布料不如镇上买的光滑。
朱宁翻了几下,最终穿着一身农户装扮的短打出门。
村头的奶奶问她:“是朱秀才呀,今天怎么没穿长衫呐?”
“家里就一件长衫,穿脏了自然就没得穿了。”朱宁朗声道,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与她同路去镇上卖菜的婶子道,“朱秀才不是赚钱了嘛,我看这又是买肉又是做床的,怎么会没衣服穿。”
“害,婶子你就别取笑我了,就赚了那一点钱,都花完啦。”朱宁前几天有点高调,虽然村里大家看着都一派和谐,但如果自家突然发达,难保不会有眼红的,所以她今天特意出来卖惨。
与同村的大婶分开后,朱宁怕被她看见,特意闲逛了好一会儿才去春满楼。
大婶跟着朱宁走了两条街,她确实是想看看朱宁在镇上靠什么赚钱,之前听说是帮人写信抄书,但昨天听人说她早就不在书馆干了。
但朱宁似乎只是在闲逛,大婶再不去摆摊,好位置就被人占了,所以没有跟到最后。
朱宁到春满楼时,管事见她的打扮确实有些意外,但什么也没说,孩子们反馈她教得不错,之前大字不识一个的,现在也能背几句诗了。
村里人越是不知道朱宁做什么,就越是好奇,有一天,还真让人看到朱宁进了春满楼。
原本那人以为朱宁是去找乐子的,都是女人,谁还没进过这种地方。
但时间长了,这件事慢慢传成了朱宁天天去春满楼寻欢作乐。
要是旁人也就罢了,朱宁是朱家村第一个秀才,代表的是朱家村的名声,往严重了说,若是传开了,朱家村的孩子以后上学堂都会被人低看一眼。
与此同时,杨秀的故事越来越受追捧,书生与狐妖的故事已经结束,书生被歹人所害,狐妖牺牲所有修为救活书生,自己却再也不能化身为人,书生醒后,只当自己与狐妖的相遇是一场梦,却又在生活中时常发现狐妖真的存在过的痕迹。
接下来是林中魅妖和得道高僧的故事,有了上一个故事的经验,杨秀将新故事说得更加精彩,其他镇子的人也纷纷慕名而来,如今她的名声已经传遍整个县城,据说县老爷都请她去县城里说书。
朱宁回家时又拎了两斤骨头回来,一到家孟九就拿去炖汤了,和冬瓜一起炖的,现在刚好出锅,热气腾腾的,肉香四溢。
昨晚没吃完的肉被孟九做成了炸肉,裹上面糊炸得金灿灿的,让人看着口水直流。
素菜是清炒豆角和凉拌黄瓜,主食是白米饭。
孟九觉得今天大家收拾家里都累了,应该吃顿好的,于是多做了些,快赶上往常的年夜饭了。
“爹,今晚的菜好丰盛,好香!”朱宁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宁儿,把我珍藏的好酒拿出来。”朱有义也非常高兴。
朱宁和孟九一起摆好碗筷,见属于颜梨的那个碗里没有被提前装好菜,不敢确定地开口:“爹,颜梨不吃吗?”
“今晚让他出来和我们一起吃吧,总在房间里闷着也不好。”孟九主动道。
颜梨这几天的表现孟九都看在眼里,虽然腿动不了,但每晚都坚持给他按摩,美名曰感谢他的照顾,早上会叠好被子,晚上再提前铺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了晚上不起夜,嘴唇干了也不肯多喝水,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他看着也心疼。
“真的吗!好,我去把他抱出来。”朱宁高兴道。
“用不着你,我和你娘去。”孟九瞪她一眼,喊朱有义进屋。
朱宁听到屋里传来说话声,大概是颜梨在推拒吧,最后还是被放在椅子上抬出来。
朱宁在他的小腿下放了一个凳子,这样就可以伸直腿吃饭了,会舒服些。
那晚朱宁仓惶跑走后,颜梨心中愈加自卑,有些躲避朱宁,饭桌上一直避免与她对视,和她说话时眼睛也是朝下看的。
未出阁的男子面对未婚女子总是害羞的,朱有义和孟九没觉得有什么,只当是颜梨家教严格知礼数,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心里对颜梨的好感更胜一筹。
只有朱宁觉得不对劲,之前颜梨和她说话时不是这样的。
晚饭后,颜梨坐在座位上帮大家把碗筷收拾好,朱宁接过来,拿到院子里清洗。
随后,朱宁和孟九一起把客房的床铺收拾好,以后颜梨就住在这里,孟九和朱有义夫妻两人回到主卧,朱宁也睡回自己的房间。
客房收拾好后,孟九去收拾主卧,趁着孟九看不见,朱宁再次溜进颜梨的房间。
颜梨见她进来,面色变白,眼神躲闪着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朱宁做到他床边,“颜梨,今天上午我去春满楼,听说了你被赶出来的原因。”
颜梨闻言,肩膀瑟缩一下,心中酸痛不已,她去了春满楼,果然就像楼里其他哥哥说的那样,女人没有不偷腥的。
是了,她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春满楼,可她竟然毫不隐瞒地告诉自己,怕是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介意吧。
至于后半句,他被赶出来的原因,常员外私下里的喜好很变态,家里的小侍被她玩死好几个,后来干脆来烟花之地折磨小倌,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
“朱小姐,去见了谁?”颜梨垂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一样。
朱宁以为他的意思是问谁告诉她的,便道:“好像是叫,艳青?”她教的这一批小倌都是艳字辈的,第二个字以颜色取名,还有叫艳红、艳绿的。
颜梨对这个人的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个娇俏可人的男孩子,他放在被子上的手不自觉地抓紧,不抱希望地问出一句,“那朱小姐为何还来找我?”
说罢,豆大的泪珠终于从眼眶中脱落,由于低着头,泪珠直接一滴滴砸在被子上,像断了线的珍珠。
他以为自己遇到良人,原来终究是自己痴心妄想。
朱宁见状,终于意识到颜梨低着头不看他,是在忍眼泪,她急切地握住颜梨的肩头,“颜梨,我就是来看看你,和你说说话,没别的意思,你别哭啊,有什么委屈告诉我,是身上还有其他伤吗,常员外到底怎么对你了?”
朱宁以为是她提到常员外,颜梨才突然伤心起来。
颜梨见她真的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伤心,索性一股脑说出来,“朱小姐既然嫌弃我,为何还去春满楼找其他小倌?找了其他小倌,为何又回来找我?”
朱宁不理解地看着他,“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我从第一眼见你就很喜欢你,要是嫌弃你,我能把你洗干净带回家吗?”
朱宁是现代人,不像古人那样含蓄,她从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情感。
颜梨愣住了,朱宁说喜欢他,从没有人对他说过喜欢,即使是恩客的逢场作戏也没有。
他止住眼泪,呆呆地问,“那你昨晚碰了我的脸后,为什么厌恶地走开?”
“颜梨,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厌恶了,我明明是心动,喜欢,隐忍!当时我要是继续待下去的话,就会忍不住和你做那种事了。”
颜梨知道是自己误会,心中的阴霾散去大半,抬手用食指擦拭干净眼泪,突然笑了出来,目光真挚地看着朱宁,“我可以的。”我现在就可以满足你,只求你不要去找其他人。
朱宁顿时笑出声,她笑着捏了颜梨的脸一下,“可以个屁,养好伤之前不准再胡思乱想。”
她总算明白症结所在,颜梨平时不言不语,乖巧顺服,但内心极度自卑害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多想。
朱宁回忆刚才颜梨说的话,和他解释道,“还有,我去春满楼可不是去寻欢作乐的,你看我像是有钱的样子吗?当然,我有钱也不会去花天酒地,我是里面的教习师傅,教小倌们读书念诗,第一天过去时,刚好遇到你被丢出来,这才有机会把你带回来,你看,也是缘分不是?”
颜梨想起来,之前管事确实提过一句,要请人教他们诗词歌赋,原来请的人正是朱宁。
“嗯,实在是天大的缘分,上天还是眷顾我的,让我遇见了小姐。”颜梨眼眶再次湿润,不过这次是喜悦的泪水。
他大着胆子握住朱宁的手,“小姐,我错了,我不该胡乱猜测,让你蒙冤,我再也不敢了,你能原谅我吗?”
朱宁笑着将另一只手盖在颜梨的手背上,“我怎么会怪你呢,心疼你都来不及。”
“对了,你之前被常员外折磨,身上可还有伤,我带了金疮药。”
颜梨的眼神慌乱起来,那些伤都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怎么好意思和朱宁开口。
“没有了,都好了!”
颜梨的回答太过肯定,朱宁立刻便确认他身上果然还有伤。
“伤在哪里?我看看严不严重,严重的话要请大夫,不能落下病根。”朱宁关切道。
见颜梨捂着肚子,朱宁猜到伤在这里,伸手便要掀开他的衣服看。
颜梨本想阻止,但又觉得自己实在没有立场在朱宁面前装贞洁,明明是做过小倌的人,何必还守着那点羞耻之心不放。
朱宁关心则乱,忘记这是女尊男卑的世界,直接掀开颜梨的上衣,小腹处有几道明显的鞭痕,已经结痂了,但仍可以看出那里曾经的血肉模糊。
更多的鞭痕消失在裤腰下面,朱宁将他的裤腰往下拉了拉。
越往下,鞭痕也越多……突然,朱宁像触电般收回手。
她的五指不自觉地攥成拳头,竟也红了脸,眼神飘忽地向颜梨道歉,“对不起,我刚刚冒犯了!”
颜梨面色绯红一片,急忙将自己的衣服整理好,语气慌乱地说道:“我、我真的没事,都是皮肉伤,过几天就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这是金疮药,还是在伤口上撒一点比较好,我问过了,这一款还可以镇痛。”朱宁将怀里的小黑瓶放到床头柜上。
“多谢小姐。”颜梨低着头道谢,将药瓶攥在手心里。
这时,屋外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一听就是故意的。
朱宁急忙从颜梨的屋里出来,原来是她娘在递暗号,她爹正往她这边走呢。
孟九迎面走来,见朱宁满脸通红的样子,不用猜都知道她刚刚去了哪儿。
进了屋子,见颜梨也红着脸低着头,手里还握着什么东西,孟九便什么都知道了。
虽然这样于理不合,但终归村里没那么多讲究,两个孩子相互喜欢就是最好的。
早上,朱宁起床找衣服穿,发现自己只有这一身拿得出手的长衫,是原主攒了好久的钱特意去镇上买的,其他的都是孟九亲手给她做的,大都是窄袖短打,也有两身长衫,摸着很舒适,只是布料不如镇上买的光滑。
朱宁翻了几下,最终穿着一身农户装扮的短打出门。
村头的奶奶问她:“是朱秀才呀,今天怎么没穿长衫呐?”
“家里就一件长衫,穿脏了自然就没得穿了。”朱宁朗声道,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与她同路去镇上卖菜的婶子道,“朱秀才不是赚钱了嘛,我看这又是买肉又是做床的,怎么会没衣服穿。”
“害,婶子你就别取笑我了,就赚了那一点钱,都花完啦。”朱宁前几天有点高调,虽然村里大家看着都一派和谐,但如果自家突然发达,难保不会有眼红的,所以她今天特意出来卖惨。
与同村的大婶分开后,朱宁怕被她看见,特意闲逛了好一会儿才去春满楼。
大婶跟着朱宁走了两条街,她确实是想看看朱宁在镇上靠什么赚钱,之前听说是帮人写信抄书,但昨天听人说她早就不在书馆干了。
但朱宁似乎只是在闲逛,大婶再不去摆摊,好位置就被人占了,所以没有跟到最后。
朱宁到春满楼时,管事见她的打扮确实有些意外,但什么也没说,孩子们反馈她教得不错,之前大字不识一个的,现在也能背几句诗了。
村里人越是不知道朱宁做什么,就越是好奇,有一天,还真让人看到朱宁进了春满楼。
原本那人以为朱宁是去找乐子的,都是女人,谁还没进过这种地方。
但时间长了,这件事慢慢传成了朱宁天天去春满楼寻欢作乐。
要是旁人也就罢了,朱宁是朱家村第一个秀才,代表的是朱家村的名声,往严重了说,若是传开了,朱家村的孩子以后上学堂都会被人低看一眼。
与此同时,杨秀的故事越来越受追捧,书生与狐妖的故事已经结束,书生被歹人所害,狐妖牺牲所有修为救活书生,自己却再也不能化身为人,书生醒后,只当自己与狐妖的相遇是一场梦,却又在生活中时常发现狐妖真的存在过的痕迹。
接下来是林中魅妖和得道高僧的故事,有了上一个故事的经验,杨秀将新故事说得更加精彩,其他镇子的人也纷纷慕名而来,如今她的名声已经传遍整个县城,据说县老爷都请她去县城里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