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悦是从未来穿书过来的。
生下来就没有听觉的她,本是聋哑学校的学生,还没有等到毕业,世界便在一场奇怪的暴雨后,开始出现僵尸。
同学一个个离她而去,身边的朋友也是一个个走了……只有她,从小就孤独,也不怕末世的绝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她苦苦撑着,她不想死,她想活着,多看看这个世界。
她靠着这个信念在末世苦苦挣扎了十年后,不知何故穿到自己看过的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于悦,爸爸生了病,无钱医治,作为唯一未嫁的女儿,她接受了有钱的追求者。先答应了对方订婚要求,拿到十元钱,去卫生所医治。
可杯水车薪的十元钱怎么够?于悦为了凑够她爸结婚的钱,十六岁就出嫁了。
结婚后才知,男人喜欢家暴,从结婚后一个月不到的第一次家暴,到后来的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顿大打,难听的丑话脏话更是每天不绝于耳。
她身上的伤就没有完全愈合过,旧疤加上新伤,她羞于出门。婆婆倒是轻言细语地劝她,谁家的日子都是这样过的,让她在家待着好好养伤。她自己也怕爸妈担心,加重爸爸的病情,一直缄默着。
就这样忍气吞声,于悦也没捱多久,三年时间不到,家暴加上三次小产,二十岁不到就香消玉殒了。
狗屁婆婆,事事装好人,棍子没打在她身上,她是不知道痛的。至于那家暴男,于悦扯了一个冷笑,僵尸她都敢打,还会怕他?
但现在首当其冲要做的,不是报仇,而是救她爸爸,且绝对不是出卖自己的方式!
穿越过来的第七天,她终于想到办法,另寻出路,想到了湘省,曾经被于悦救过的一个贵人。
她这次到湘省,就是朝贵人借钱的。只要她借到钱,她爸有了治病的钱,她就可以摆脱小说中嫁给家暴男的命运了。
只是那本小说是在末世里偶得的,残缺不全。
比如她现在经历的这一段,就是小说里没有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因为她不是小说里的女主啊,她和小说女主同住一村,勉强摆脱了路人甲的身份,算是一个边缘女配吧!
要凭借小说得到剧情提示,于悦抬头望向车厢顶部:不见天日呢!
一切都慢慢摸索着前行就好!
眼下,先凑钱给爸爸治病。
于悦闭上眼,细心地规划这次赚钱的事情。
这个世界与自己以往所处的世界很相似。她会读唇语,曾在那些年岁较大的人口中“听”到过,也从书中看到过,对于这个特殊时代的描述。
绝大多数物品受计划调控,用票购买。有职业的工人,教师,军人等没有固定工资和票券,而绝大多数的农民靠集体种地拿工分,到年底凭工分分粮分钱。
农民和有职业人的收入不能比,这也是作为农N代的于悦到城里来的原因。家里一年的收入不过二三十元钱,调料诸如油盐酱醋,还有穿衣,人情往来,头疼脑热的开销全部要从这二三十元钱里出。
本已是入不敷出,若是碰上不好的年景,能有饭吃就不错了,队上年底是没有多余的钱分给社员的。
所以,大家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九分钱来花。
在生产队里,除了家家户户养的鸡,下的蛋能换到钱,基本没有其他来源能挣钱。只能到城里来寻找机会。
帆布包里装了一些从家里带的土特产,不知道能否卖掉?本来在家乡的供销社也能卖掉,但是价格实在太低,于悦带了一些出来,试着能否卖一个更好些的价格。能多凑些钱总是好的。
听说有黑市,六十年代虽然没有摄像头,但是红袖章是无处不在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还没有完全亮,于悦想着再睡一会儿就到站了。这一睡,就睡过头了,她是被脚边的不知谁的行李碰触给惊醒的。
“终点站到了。”
揉揉惺忪的眼,于悦看到周围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有人临走时提醒了她一下。
倒是好心。
“糟了,没有车就麻烦了。”于悦连忙拎着包,匆匆下车。
出了车厢,早晨外面的空气可真新鲜和凉爽。坐了两天的火车她有些累,她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也没细看白墙上的红色标语,快步出站。
看着前面长腿长脚,背脊笔直,走得飞快的人,努力追上,叫道:“同志,等等!”
闫炎停下来,转身看着跑过来的女孩,刚才还在车上睡得宁静温软的人,此时因为跑得太急脸色泛着红晕,两个麻花辫搭在肩上,一对乌黑的眼眸莹莹有光,格子衫套在黑裤里,显出生气勃勃的英气。
他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于悦提着帆布包急走,差点没碰上突然停下来的人。她将帆布包往旁边地方一放,喘了两口气,看着眼前这个眉目俊朗,五官立体的少年人,说道:“听说你是住在湘省总军区大院家属院,我干爹干妈也住在那里。对了,我干爹他姓杨,叫杨福元。”
“哦~~”闫炎淡淡地说。
“同志,你是要回家吗?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军区大院吗?”于悦适时地露出柔弱,小声地说道。
“你就这么敢和一个陌生人走?”少年微挑剑眉,微冷的问道。
“你是个好人啊!还帮我抓过小偷。”于悦不要钱的发着好人卡,“再说了,军区大院里会有坏人吗?你是坏人吗?”
经历过末世,于悦并不傻,基本的好人坏人她还是能分清的。况且,现下治安良好,闫炎出生军区大院帮她抓小偷,综合看,人品并没有问题。
少年嘴角微微上扬,明显被取悦到了,提起地上她的帆布包,说道:“怎么杨叔没来接你?”
可能是太阳底下晒着了,于悦脸红了,“不想每次都麻烦干爹。”
“我知道,你不怕。”闫炎说道:“你还会接骨。既然你是杨叔的干女儿——”
“于悦同志,你不怕我的话,咱们一起回吧!正好今天我爸那边派了车过来。我叫闫炎。”
于悦低眉谢过,这正是她的目的。
如果她提着一个几十斤的帆布包,再去倒车,很累不说,关键是要花钱啊!嘴上乖点,发好人卡是不需要钱的。
有位伟人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成她的状况就是:“不管什么方法,能省钱的就是好方法。”
至于在火车上为什么没有说自己的目的地,也是怕引起别人误会,尤其是那老大娘,要是哭骂着让退了油钱,也不好收场。
至于这个闫炎,她自然是知道的,不然也不可能真的就跟人走。闫炎,在军区家属院可是个有名的人物。连她这个只去过湘省几次的人都听说了。
闫炎从小就是个刺头,他妈在文工团,从小也没有这么拘束着他。他从小就淘气,大约是属于那种猫狗都嫌弃的,他还喜欢打斗。
家属院的大人们碍于他爸的名声,对于他经常把别家的玻璃打碎这些小事就忍了。
可同样是调皮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忍得了?小打小闹大家也没说什么,毕竟家里都有军人。打个小架,就当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没准还长个儿。
最夸张的一次是,他被家属院里八成以上的男生围追堵截,其中不乏有比他大的男孩。那一次,阎炎开始被打得头破血流,可执拗的阎炎怎么会认输,他一人揍倒了十几个男孩子,才和他们一起瘫倒在地。
最后结果,闫连志赔偿了医药费,闫妈也吓傻了,生怕儿子被打傻了,从此更多的是把他拘在家里。
自此以后,没人再挑衅闫炎这个“小霸王”了。
后来,长大了一些,他不爱打架了,倒是喜欢成天在家捣鼓一些机械玩意,闫家的什么手表,闹钟,自行车……但凡他看到的,都被拆过。这让闫连志很是头疼。
现在看起来,这小孩是被关久了吧?一会儿好,一会儿让人捉摸不定的。
不过不怕,这个多金的热血少年,她瞄定了!
少年睨了眼叽叽喳喳,身形却像纸片一样的姑娘,弯下腰左右手各拎了一个包,走得很快,于悦差不多小跑才能赶上,走到一棵大树下,将帆布包放在地上,说道:“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找车。”
说完,离开了。
于悦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看太阳已经出来,肚子里也开始咕咕叫,应该也不早了。
抬手遮住阳光,她看到他走到路边停放着吉普车的地方。透过窗户,和吉普车里的人说了几句,然后跳上车,几分钟,吉普车开了过来,停在树荫边。
闫炎下车将于悦的行李提上放在后排,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于悦上车,少年上车坐在她旁边,关上车门。
“王叔,咱们去吃饭。”
“去国营饭店吧!”
于悦瞠目,竟没有问自己的意见:我没钱,我可以跟着蹭饭吗?
王荣春奉命来接人,不知道随同领导儿子的女同志是谁,看那模样俏丽但很瘦的姑娘,他琢磨着不会是谁将乡下亲戚招来,给谁家儿子介绍的对象吧?
穿着虽然寒酸了些,长相倒是个不错的。
高高的吉普车上,于悦端正地坐着,有些心神不宁。书中对这个闫炎,是有描述的。
闫家,是男主的亲戚。男主出生贫寒,三代贫农,早就是一名军人。而比男主小五岁的闫炎始终一事无成,成天就喜欢捣鼓各种机器,二十多岁了,在他爹的安排下,勉强上了班。可是班没上两年,人就不知怎么的失踪了。
失去儿子的闫师长偶然看到自强不息的男主,从此将他当成亲儿子来扶持,男主后来成了首长。成了首长的男主,一路为女主披荆斩棘,扶助女主打下了一片商业帝国,两人一路荣光,享有最为精彩纷呈的人生。
而男配闫炎同志,默默献祭了自己所有的资源。
都是夭折的命运啊,于悦为彼此鞠了一把同情的泪。
车子停在国营饭店门口。
“王叔,下来一起吃个饭呗?”车停住,闫炎和于悦跳下车,闫炎朝车里喊道。
“不了,我刚吃过。你们慢慢吃,我在车里等你们就好。”王荣春拒绝了。领导待他很好,他也公私分明。
国营饭店,末世的时候,她“听”过年龄大的人说起过,那是他们那一辈人向往的地方。这个地方,不但需要钱,还需要票,且饭店里的服务员总是趾高气扬,对客人爱理不理,鼻孔朝天的模样。
于悦是穿书以后,第一次来国营饭店。
“红烧肉,腊味合蒸,麻辣仔鸡各一份,两碗米饭。”
胖胖的服务员接过闫炎手中的钱和票,无比温柔的回了一句:“马上就好。待会儿人多,要不,您先去找个位置坐下。右边靠窗的位置很好,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
站在后面的于悦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态度不好吗?态度好得很啊!
然后看桌服务员一眼不眨,柔情似水的看着闫炎,再看他侧颜,墨眉斜飞,凤眸深邃,鼻梁挺拔,于悦若有所思。
啊——无论何时,美好的容颜在哪里都能吃香!
这是颠不破的真理!
服务员甚至都没有问他语录!
于悦摆摆头,自己先去占位。
闫炎很快就端菜上桌。
三个肉菜,好丰盛!
这是于悦穿书而来,见到的最好的一餐了。
她喉咙动了动,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艰难地说道:“闫炎同志,你一个人吃得完这么多吗?”
闫炎俊朗的脸庞露出了一丝惊讶,片刻后说道:“我从不吃独食,一起吃吧!”
看着一盘盘的肉,于悦在估算它们的价格,这样折算成钱,她离一百目标又近了多少。
闫炎最后端来了两大碗垒得尖尖的饭,说道:“吃吧!”
于悦讪讪地说:“我没有粮票。”她知道这个年代的人,即便是女儿回娘家,那也是要自带粮食的。
闫炎不在意地说:“没有就没有,先吃吧!”
肉菜实在是太诱人,挣扎了一番,于悦决定从胃,挣钱的机会…再找吧!毕竟第一天就有了2.6元呢!
颜色红亮的红烧肉,尝了一口,满口油脂又不腻。
麻辣仔鸡,果然是在湘省,这菜够辣!
腊味合蒸:腊肉,腊鱼和腊鸡,这个季节也有腊肉!
肠肥肚圆之后,她掏出一元钱放在闫炎面前,“闫炎同志,我没有粮票,你看这一元钱够不够饭菜钱?”
拿出钱的时候,于悦心里在喋血,好不容易才赚到的2.6元,这一下就要去掉1元,还剩1.6元。
一元钱啊,呜呜呜呜呜……
对面的男孩,你不要收。
少年见到面前的钱,将其推回到于悦面前,黑着脸说道:“和我一起吃饭,怎么能让女人付钱?”
于悦又推让了一番,看他拒绝的表情不似作伪,与过年时候接红包的假意推让姿势完全不一样,便愉快地将一元钱收了起来。
大男子主义好啊!
能保住一元钱,好开心!
不过她也没打算白吃,自己再用其他食物回报就是,反正她有宝贝竹筒,吃多少,也还得起!
只要不用出现钱还就好说!
两人一起出门时,闫炎被人拍了一肩膀,“大炎!”
生下来就没有听觉的她,本是聋哑学校的学生,还没有等到毕业,世界便在一场奇怪的暴雨后,开始出现僵尸。
同学一个个离她而去,身边的朋友也是一个个走了……只有她,从小就孤独,也不怕末世的绝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她苦苦撑着,她不想死,她想活着,多看看这个世界。
她靠着这个信念在末世苦苦挣扎了十年后,不知何故穿到自己看过的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于悦,爸爸生了病,无钱医治,作为唯一未嫁的女儿,她接受了有钱的追求者。先答应了对方订婚要求,拿到十元钱,去卫生所医治。
可杯水车薪的十元钱怎么够?于悦为了凑够她爸结婚的钱,十六岁就出嫁了。
结婚后才知,男人喜欢家暴,从结婚后一个月不到的第一次家暴,到后来的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顿大打,难听的丑话脏话更是每天不绝于耳。
她身上的伤就没有完全愈合过,旧疤加上新伤,她羞于出门。婆婆倒是轻言细语地劝她,谁家的日子都是这样过的,让她在家待着好好养伤。她自己也怕爸妈担心,加重爸爸的病情,一直缄默着。
就这样忍气吞声,于悦也没捱多久,三年时间不到,家暴加上三次小产,二十岁不到就香消玉殒了。
狗屁婆婆,事事装好人,棍子没打在她身上,她是不知道痛的。至于那家暴男,于悦扯了一个冷笑,僵尸她都敢打,还会怕他?
但现在首当其冲要做的,不是报仇,而是救她爸爸,且绝对不是出卖自己的方式!
穿越过来的第七天,她终于想到办法,另寻出路,想到了湘省,曾经被于悦救过的一个贵人。
她这次到湘省,就是朝贵人借钱的。只要她借到钱,她爸有了治病的钱,她就可以摆脱小说中嫁给家暴男的命运了。
只是那本小说是在末世里偶得的,残缺不全。
比如她现在经历的这一段,就是小说里没有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因为她不是小说里的女主啊,她和小说女主同住一村,勉强摆脱了路人甲的身份,算是一个边缘女配吧!
要凭借小说得到剧情提示,于悦抬头望向车厢顶部:不见天日呢!
一切都慢慢摸索着前行就好!
眼下,先凑钱给爸爸治病。
于悦闭上眼,细心地规划这次赚钱的事情。
这个世界与自己以往所处的世界很相似。她会读唇语,曾在那些年岁较大的人口中“听”到过,也从书中看到过,对于这个特殊时代的描述。
绝大多数物品受计划调控,用票购买。有职业的工人,教师,军人等没有固定工资和票券,而绝大多数的农民靠集体种地拿工分,到年底凭工分分粮分钱。
农民和有职业人的收入不能比,这也是作为农N代的于悦到城里来的原因。家里一年的收入不过二三十元钱,调料诸如油盐酱醋,还有穿衣,人情往来,头疼脑热的开销全部要从这二三十元钱里出。
本已是入不敷出,若是碰上不好的年景,能有饭吃就不错了,队上年底是没有多余的钱分给社员的。
所以,大家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九分钱来花。
在生产队里,除了家家户户养的鸡,下的蛋能换到钱,基本没有其他来源能挣钱。只能到城里来寻找机会。
帆布包里装了一些从家里带的土特产,不知道能否卖掉?本来在家乡的供销社也能卖掉,但是价格实在太低,于悦带了一些出来,试着能否卖一个更好些的价格。能多凑些钱总是好的。
听说有黑市,六十年代虽然没有摄像头,但是红袖章是无处不在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还没有完全亮,于悦想着再睡一会儿就到站了。这一睡,就睡过头了,她是被脚边的不知谁的行李碰触给惊醒的。
“终点站到了。”
揉揉惺忪的眼,于悦看到周围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有人临走时提醒了她一下。
倒是好心。
“糟了,没有车就麻烦了。”于悦连忙拎着包,匆匆下车。
出了车厢,早晨外面的空气可真新鲜和凉爽。坐了两天的火车她有些累,她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也没细看白墙上的红色标语,快步出站。
看着前面长腿长脚,背脊笔直,走得飞快的人,努力追上,叫道:“同志,等等!”
闫炎停下来,转身看着跑过来的女孩,刚才还在车上睡得宁静温软的人,此时因为跑得太急脸色泛着红晕,两个麻花辫搭在肩上,一对乌黑的眼眸莹莹有光,格子衫套在黑裤里,显出生气勃勃的英气。
他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于悦提着帆布包急走,差点没碰上突然停下来的人。她将帆布包往旁边地方一放,喘了两口气,看着眼前这个眉目俊朗,五官立体的少年人,说道:“听说你是住在湘省总军区大院家属院,我干爹干妈也住在那里。对了,我干爹他姓杨,叫杨福元。”
“哦~~”闫炎淡淡地说。
“同志,你是要回家吗?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军区大院吗?”于悦适时地露出柔弱,小声地说道。
“你就这么敢和一个陌生人走?”少年微挑剑眉,微冷的问道。
“你是个好人啊!还帮我抓过小偷。”于悦不要钱的发着好人卡,“再说了,军区大院里会有坏人吗?你是坏人吗?”
经历过末世,于悦并不傻,基本的好人坏人她还是能分清的。况且,现下治安良好,闫炎出生军区大院帮她抓小偷,综合看,人品并没有问题。
少年嘴角微微上扬,明显被取悦到了,提起地上她的帆布包,说道:“怎么杨叔没来接你?”
可能是太阳底下晒着了,于悦脸红了,“不想每次都麻烦干爹。”
“我知道,你不怕。”闫炎说道:“你还会接骨。既然你是杨叔的干女儿——”
“于悦同志,你不怕我的话,咱们一起回吧!正好今天我爸那边派了车过来。我叫闫炎。”
于悦低眉谢过,这正是她的目的。
如果她提着一个几十斤的帆布包,再去倒车,很累不说,关键是要花钱啊!嘴上乖点,发好人卡是不需要钱的。
有位伟人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成她的状况就是:“不管什么方法,能省钱的就是好方法。”
至于在火车上为什么没有说自己的目的地,也是怕引起别人误会,尤其是那老大娘,要是哭骂着让退了油钱,也不好收场。
至于这个闫炎,她自然是知道的,不然也不可能真的就跟人走。闫炎,在军区家属院可是个有名的人物。连她这个只去过湘省几次的人都听说了。
闫炎从小就是个刺头,他妈在文工团,从小也没有这么拘束着他。他从小就淘气,大约是属于那种猫狗都嫌弃的,他还喜欢打斗。
家属院的大人们碍于他爸的名声,对于他经常把别家的玻璃打碎这些小事就忍了。
可同样是调皮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忍得了?小打小闹大家也没说什么,毕竟家里都有军人。打个小架,就当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没准还长个儿。
最夸张的一次是,他被家属院里八成以上的男生围追堵截,其中不乏有比他大的男孩。那一次,阎炎开始被打得头破血流,可执拗的阎炎怎么会认输,他一人揍倒了十几个男孩子,才和他们一起瘫倒在地。
最后结果,闫连志赔偿了医药费,闫妈也吓傻了,生怕儿子被打傻了,从此更多的是把他拘在家里。
自此以后,没人再挑衅闫炎这个“小霸王”了。
后来,长大了一些,他不爱打架了,倒是喜欢成天在家捣鼓一些机械玩意,闫家的什么手表,闹钟,自行车……但凡他看到的,都被拆过。这让闫连志很是头疼。
现在看起来,这小孩是被关久了吧?一会儿好,一会儿让人捉摸不定的。
不过不怕,这个多金的热血少年,她瞄定了!
少年睨了眼叽叽喳喳,身形却像纸片一样的姑娘,弯下腰左右手各拎了一个包,走得很快,于悦差不多小跑才能赶上,走到一棵大树下,将帆布包放在地上,说道:“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找车。”
说完,离开了。
于悦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看太阳已经出来,肚子里也开始咕咕叫,应该也不早了。
抬手遮住阳光,她看到他走到路边停放着吉普车的地方。透过窗户,和吉普车里的人说了几句,然后跳上车,几分钟,吉普车开了过来,停在树荫边。
闫炎下车将于悦的行李提上放在后排,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于悦上车,少年上车坐在她旁边,关上车门。
“王叔,咱们去吃饭。”
“去国营饭店吧!”
于悦瞠目,竟没有问自己的意见:我没钱,我可以跟着蹭饭吗?
王荣春奉命来接人,不知道随同领导儿子的女同志是谁,看那模样俏丽但很瘦的姑娘,他琢磨着不会是谁将乡下亲戚招来,给谁家儿子介绍的对象吧?
穿着虽然寒酸了些,长相倒是个不错的。
高高的吉普车上,于悦端正地坐着,有些心神不宁。书中对这个闫炎,是有描述的。
闫家,是男主的亲戚。男主出生贫寒,三代贫农,早就是一名军人。而比男主小五岁的闫炎始终一事无成,成天就喜欢捣鼓各种机器,二十多岁了,在他爹的安排下,勉强上了班。可是班没上两年,人就不知怎么的失踪了。
失去儿子的闫师长偶然看到自强不息的男主,从此将他当成亲儿子来扶持,男主后来成了首长。成了首长的男主,一路为女主披荆斩棘,扶助女主打下了一片商业帝国,两人一路荣光,享有最为精彩纷呈的人生。
而男配闫炎同志,默默献祭了自己所有的资源。
都是夭折的命运啊,于悦为彼此鞠了一把同情的泪。
车子停在国营饭店门口。
“王叔,下来一起吃个饭呗?”车停住,闫炎和于悦跳下车,闫炎朝车里喊道。
“不了,我刚吃过。你们慢慢吃,我在车里等你们就好。”王荣春拒绝了。领导待他很好,他也公私分明。
国营饭店,末世的时候,她“听”过年龄大的人说起过,那是他们那一辈人向往的地方。这个地方,不但需要钱,还需要票,且饭店里的服务员总是趾高气扬,对客人爱理不理,鼻孔朝天的模样。
于悦是穿书以后,第一次来国营饭店。
“红烧肉,腊味合蒸,麻辣仔鸡各一份,两碗米饭。”
胖胖的服务员接过闫炎手中的钱和票,无比温柔的回了一句:“马上就好。待会儿人多,要不,您先去找个位置坐下。右边靠窗的位置很好,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
站在后面的于悦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态度不好吗?态度好得很啊!
然后看桌服务员一眼不眨,柔情似水的看着闫炎,再看他侧颜,墨眉斜飞,凤眸深邃,鼻梁挺拔,于悦若有所思。
啊——无论何时,美好的容颜在哪里都能吃香!
这是颠不破的真理!
服务员甚至都没有问他语录!
于悦摆摆头,自己先去占位。
闫炎很快就端菜上桌。
三个肉菜,好丰盛!
这是于悦穿书而来,见到的最好的一餐了。
她喉咙动了动,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艰难地说道:“闫炎同志,你一个人吃得完这么多吗?”
闫炎俊朗的脸庞露出了一丝惊讶,片刻后说道:“我从不吃独食,一起吃吧!”
看着一盘盘的肉,于悦在估算它们的价格,这样折算成钱,她离一百目标又近了多少。
闫炎最后端来了两大碗垒得尖尖的饭,说道:“吃吧!”
于悦讪讪地说:“我没有粮票。”她知道这个年代的人,即便是女儿回娘家,那也是要自带粮食的。
闫炎不在意地说:“没有就没有,先吃吧!”
肉菜实在是太诱人,挣扎了一番,于悦决定从胃,挣钱的机会…再找吧!毕竟第一天就有了2.6元呢!
颜色红亮的红烧肉,尝了一口,满口油脂又不腻。
麻辣仔鸡,果然是在湘省,这菜够辣!
腊味合蒸:腊肉,腊鱼和腊鸡,这个季节也有腊肉!
肠肥肚圆之后,她掏出一元钱放在闫炎面前,“闫炎同志,我没有粮票,你看这一元钱够不够饭菜钱?”
拿出钱的时候,于悦心里在喋血,好不容易才赚到的2.6元,这一下就要去掉1元,还剩1.6元。
一元钱啊,呜呜呜呜呜……
对面的男孩,你不要收。
少年见到面前的钱,将其推回到于悦面前,黑着脸说道:“和我一起吃饭,怎么能让女人付钱?”
于悦又推让了一番,看他拒绝的表情不似作伪,与过年时候接红包的假意推让姿势完全不一样,便愉快地将一元钱收了起来。
大男子主义好啊!
能保住一元钱,好开心!
不过她也没打算白吃,自己再用其他食物回报就是,反正她有宝贝竹筒,吃多少,也还得起!
只要不用出现钱还就好说!
两人一起出门时,闫炎被人拍了一肩膀,“大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