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种了两棵柑橘树,是方老太让儿子在山里找的。
“山里面的树,味道可能不好,等明年开春的时候,让你大舅舅从院子里削一根枝条,接一下,以后果子的味道就好了。”
老人家心细周到地叮嘱。
于悦觉得好,院子里的果子可以作为遮掩,以后她自己的柑橘拿出来就合理了。
柑橘树有成人的手臂粗细,一人多高,估计明年就能结果了,也不知道舅舅去山里找了多久。
“三姐,你的信!”小勇举着两封信跑进来,“娟儿姐呢?另外一封是她的。”
许婵娟从屋子里出来,望向小勇,疑惑地问:“有我的信?”
于悦看到是编辑部来信,麻木地撕开信封,掏出里面的信,一目十行。
“娟儿姐,我的文章被编辑采纳了,终于!”于悦看着许婵娟,挥舞着信,高兴地说。
“恭喜。”许婵娟笑着说,“我写的文章也被编辑采纳了。”
“多少稿费?”
“五元。”
于悦哀嚎,“我的怎么只有二元五角?”
失落归失落,于悦自知不能和锦鲤女主相比,迅速地就调整了心情,乐颠颠地去找爸妈分享好消息。
方玉珍和于火明高兴得合不上嘴,尤其是方玉珍,她放下手里的伙计,迫不及待的去了娘家。于是,不到一刻钟,村子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于悦的文章上报了。
于悦看许婵娟依旧对她微微笑,这就尬了,文章第一的人还没有丝毫骄傲之色,她这个半壶水倒是响叮咚。
下午,方敏玉放学过来,给了于悦一个熊抱,“三姐,你太厉害了。”
吃过晚饭,林村长背着手过来和于悦确认上报的事情,得到肯定的答复,林成旭点点头,“这就好!公社说要再招一名公社秘书,咱们村就推荐你去。”
去公社当干部啊!
方玉珍和于火明喜极而泣,幺妹也不用下田干活了,有了工资,幺妹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
于悦也高兴,不只是因为得了钱,而是那种凭自己的能力挣钱的本事。现在听村长这么一说,她就有了进公社的希望。拿国家工资,她的钱和物就有个出处的来源了。
文章发表,有了这个噱头,想进公社就容易了。编辑的信件来的真是很及时啊!
天黑净了,西面的房间里,还有昏暗的光芒。
于悦回屋看见,知道是赵婵娟在挑灯夜战,估计是今天的五元激励到她了。
到了信中所写的文章刊登的那日,于悦和赵婵娟双双请假去公社买报纸。
于悦决定把话挑明,昨天村长过来说公社干事的事情,村长嗓门那么大,赵婵娟肯定听到了:“娟儿姐,你想不想当公社干事?”
赵婵娟看着万盛公社办公所在的方向,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自己上辈子没进去看过。
“娟儿姐,村长说咱公社要招一名公社秘书,不然,你去试试?”于悦说。女主是锦鲤体质,心想事成,她要是去公社当干事,自己无论如何是挣不过她的。
“村长推荐了你,公社只要一个人,我看好你。”赵婵娟轻轻地说,“你去当干事,我在村里也挺好。”
“娟儿姐,我也看好你。咱们让村长推荐咱两人去,怎么样?”于悦说:“虽说是招一人,但说不定有人干不久呢?”
赵婵娟笑:“哪里有那么巧的事?何况村长也不会听我的……”
于悦:“ ‘无巧不成书’,再说了,咱们可以先想着,不定哪天就心想事成了呢?至于村长,那就简单了,咱们一起去他家,给他这样说……”
赵婵娟被于悦说心动了,她身体本来就不好,如果能去公社做些轻省的活儿,养好身体,就不会再重复上辈子的苦了。
公社的邮局并没有多少报纸,两人只买到一份。看着自己的文章在报纸上那么不显眼的地方变作铅字落在上面,两人差点没有激动地抱在一起。
邮局的干事看出两人的异样,询问了缘由。
“不得了,咱们公社有人写的文章上报纸了”精神矍铄的老者扶了下眼镜说:“不过按规矩只能卖你们一份,要不,明天你们再过来一趟,如果还有剩下的,我给你们留着。”
两人道谢,留下买报的钱。
转身离开,看到一个熟悉的人从门口进来,是杨凤。于悦不喜她,拉着赵婵娟从旁边走过。
杨凤本来是不用亲自到邮局的,不过这些天,她心里莫名地在期待什么。到了邮局,刚才和于悦说话的老者将一封信递给她。
“有你一封信,从湘省军区过来的。”
杨凤接过,满心的笑从心里溢出嘴巴,这就是她自己亲自过来取信的原因。公社有马天友在,她不想让他知道谁给自己写信了。
杨凤兴奋地越过了于悦两人。
于悦悄声对赵婵娟说:“你看她能在公社干得久不?”
赵婵娟摇摇头,她不知道。
于悦却是故意曲解:“承你吉言,她的职位就是我的了。”
赵婵娟:“……”
杨凤将信揣在随身背着的军绿色包里,回到办公室自己的位置上。
下班了,同事手肘拐了她一下:“风儿啊,什么事这么高兴?今天看你一整天都合不上嘴。”
杨凤:“没什么事,就是高兴咱公社今天的收成好吗?等过年肉票不是要多发一些,能过个好年。”
另外一个干事信了,她也期待今年能过个好年。能结结实实地吃一顿肉。
杨凤的家离公社远,她在离公社最近的一个生产队的一户人家中租了个房间。这户人家只有一个不太说话的寡妇和一个八岁的女儿,家庭成员简单,没有那么多事,她住着也自在。
杨凤疾步走回去的时候,寡妇还没有回来,她打开门,直接走到自己租住的房间,掏出钥匙打开门,从里面闩上门。
坐在床边,抚摸着自己因疾步行走而发烫的脸。
她就知道,没有男人能逃出自己的魅力,何况那还是个少年,真是少年慕艾的时候。少年在写信的时候,一定在想着自己。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镜子看,脸上一片红霞飞,她害羞地扑上镜子,垂目看到自己高耸的衣服,又得意地昂起了头。
哼,自己这成熟的模样岂是那些黄毛丫头能比的?
拍拍胸口,平静了一会儿,她正准备取下随身挎包时,发现枕头下伸出半张小纸。抽出纸条,里面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字:
“破坏生产,调到县城。”
杨凤起来,环顾四周,没有任何异常。她扑向窗户,她记得走之前……忘了别上了,现在,窗户的插销完全到孔里了,用力推,推不开。
“妈,我把柴火放在窗户下。”
寡妇母子回来了,她急忙走出房门,奔到小男孩跟前。
“黑狗儿,你今天看到哪个到我屋头没?”
农村人习惯取贱名,好养活。
黑狗儿退后两步,和杨凤保持距离,他不喜欢这个穿着花哨,走路扭来扭去的女人。
“没看到,哪个能进你屋,你不是锁着门?”
黑狗儿觉得还是自己的妈好,要不是她每个月给妈钱,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他才不愿意这女人住在自家。花里胡哨不说,经常对着外面的男人笑,怪不得张婆婆说这女人不正经。
杨凤看黑狗儿不像说谎的样子,怏怏不乐地回了屋。再次看了纸条,“破坏生产,调到县城。”她决定照做,毕竟第一次按照纸条上的说法做了,她就当上公社干事了。
这次……县城,杨凤想去,离开这个穷公社,还有马天友的丑样她真是看够了。
破坏……就是不知道怎么做,不过不着急。
想通了,她就觉得无所谓了,只要能有更好的出路,她就觉得值。
想到这里,她捞起穿上的挎包,拿出里面的信,贴在脸上。今天真是值得庆贺的一天,前途可期,心仪的少年又给她来信了。
按下迫切的心情,她从窗前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刀,轻轻地裁开了信封,缓缓地抽出里面的信纸。
有一种气味…嗯…男人的气味。
杨凤陶醉般深吸了口气,展开信纸。
呃,钢笔字不是很周正,杨凤想这一定是他迫不及待地想赶紧将信写好给我,来不及慢慢写。
粗狂也是一种男子气概。
“杨凤同志,展信好!”
“自从那一天见到你后,回部队我想了很久……我的家里情况是这样……希望我们能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
落款位置写着:王清
信纸飘飘荡荡落下,杨凤失落地跌坐在床沿上,半天说不出话。
一张黑脸浮现在眼前,杨凤拿起枕头狠命地扔出去,咬牙切齿地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像是要把浮现在眼前的那张黑脸砸碎。
她无力地摊在床上,眼泪溢出眼眶:“我怎么就这么命苦?我看上的人不看我一眼,我不喜欢的人巴巴地跑过来。”
她想到马天友,她都不嫌弃他有妇之夫了,可他还是不和家里的黄脸婆离婚娶她。杨凤翻了个身,自己还比不上他家里的黄脸婆?
再想到王清的矮、穷、锉,没错,就是穷。部队里的司机又怎么样?一份工资要供四个弟弟妹妹还有一对父母,又能剩下多少给自己?自己就算不嫌弃王清的人才差,但也不能无偿地帮她养弟弟妹妹啊!
她哪里有这么好心,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养,养别人家的?不然她也不会从家里跑出来?
自己怎么就这么命苦?就没有一个条件好的人看上自己?
脑海里不期然浮现出闫炎的脸庞。
算了,他看不上自己就算了。
自己还是靠自己吧!
她将枕头下的纸条抽出来,再看了一遍,捡起地上的信来,忽然想到一个办法。
“山里面的树,味道可能不好,等明年开春的时候,让你大舅舅从院子里削一根枝条,接一下,以后果子的味道就好了。”
老人家心细周到地叮嘱。
于悦觉得好,院子里的果子可以作为遮掩,以后她自己的柑橘拿出来就合理了。
柑橘树有成人的手臂粗细,一人多高,估计明年就能结果了,也不知道舅舅去山里找了多久。
“三姐,你的信!”小勇举着两封信跑进来,“娟儿姐呢?另外一封是她的。”
许婵娟从屋子里出来,望向小勇,疑惑地问:“有我的信?”
于悦看到是编辑部来信,麻木地撕开信封,掏出里面的信,一目十行。
“娟儿姐,我的文章被编辑采纳了,终于!”于悦看着许婵娟,挥舞着信,高兴地说。
“恭喜。”许婵娟笑着说,“我写的文章也被编辑采纳了。”
“多少稿费?”
“五元。”
于悦哀嚎,“我的怎么只有二元五角?”
失落归失落,于悦自知不能和锦鲤女主相比,迅速地就调整了心情,乐颠颠地去找爸妈分享好消息。
方玉珍和于火明高兴得合不上嘴,尤其是方玉珍,她放下手里的伙计,迫不及待的去了娘家。于是,不到一刻钟,村子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于悦的文章上报了。
于悦看许婵娟依旧对她微微笑,这就尬了,文章第一的人还没有丝毫骄傲之色,她这个半壶水倒是响叮咚。
下午,方敏玉放学过来,给了于悦一个熊抱,“三姐,你太厉害了。”
吃过晚饭,林村长背着手过来和于悦确认上报的事情,得到肯定的答复,林成旭点点头,“这就好!公社说要再招一名公社秘书,咱们村就推荐你去。”
去公社当干部啊!
方玉珍和于火明喜极而泣,幺妹也不用下田干活了,有了工资,幺妹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
于悦也高兴,不只是因为得了钱,而是那种凭自己的能力挣钱的本事。现在听村长这么一说,她就有了进公社的希望。拿国家工资,她的钱和物就有个出处的来源了。
文章发表,有了这个噱头,想进公社就容易了。编辑的信件来的真是很及时啊!
天黑净了,西面的房间里,还有昏暗的光芒。
于悦回屋看见,知道是赵婵娟在挑灯夜战,估计是今天的五元激励到她了。
到了信中所写的文章刊登的那日,于悦和赵婵娟双双请假去公社买报纸。
于悦决定把话挑明,昨天村长过来说公社干事的事情,村长嗓门那么大,赵婵娟肯定听到了:“娟儿姐,你想不想当公社干事?”
赵婵娟看着万盛公社办公所在的方向,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自己上辈子没进去看过。
“娟儿姐,村长说咱公社要招一名公社秘书,不然,你去试试?”于悦说。女主是锦鲤体质,心想事成,她要是去公社当干事,自己无论如何是挣不过她的。
“村长推荐了你,公社只要一个人,我看好你。”赵婵娟轻轻地说,“你去当干事,我在村里也挺好。”
“娟儿姐,我也看好你。咱们让村长推荐咱两人去,怎么样?”于悦说:“虽说是招一人,但说不定有人干不久呢?”
赵婵娟笑:“哪里有那么巧的事?何况村长也不会听我的……”
于悦:“ ‘无巧不成书’,再说了,咱们可以先想着,不定哪天就心想事成了呢?至于村长,那就简单了,咱们一起去他家,给他这样说……”
赵婵娟被于悦说心动了,她身体本来就不好,如果能去公社做些轻省的活儿,养好身体,就不会再重复上辈子的苦了。
公社的邮局并没有多少报纸,两人只买到一份。看着自己的文章在报纸上那么不显眼的地方变作铅字落在上面,两人差点没有激动地抱在一起。
邮局的干事看出两人的异样,询问了缘由。
“不得了,咱们公社有人写的文章上报纸了”精神矍铄的老者扶了下眼镜说:“不过按规矩只能卖你们一份,要不,明天你们再过来一趟,如果还有剩下的,我给你们留着。”
两人道谢,留下买报的钱。
转身离开,看到一个熟悉的人从门口进来,是杨凤。于悦不喜她,拉着赵婵娟从旁边走过。
杨凤本来是不用亲自到邮局的,不过这些天,她心里莫名地在期待什么。到了邮局,刚才和于悦说话的老者将一封信递给她。
“有你一封信,从湘省军区过来的。”
杨凤接过,满心的笑从心里溢出嘴巴,这就是她自己亲自过来取信的原因。公社有马天友在,她不想让他知道谁给自己写信了。
杨凤兴奋地越过了于悦两人。
于悦悄声对赵婵娟说:“你看她能在公社干得久不?”
赵婵娟摇摇头,她不知道。
于悦却是故意曲解:“承你吉言,她的职位就是我的了。”
赵婵娟:“……”
杨凤将信揣在随身背着的军绿色包里,回到办公室自己的位置上。
下班了,同事手肘拐了她一下:“风儿啊,什么事这么高兴?今天看你一整天都合不上嘴。”
杨凤:“没什么事,就是高兴咱公社今天的收成好吗?等过年肉票不是要多发一些,能过个好年。”
另外一个干事信了,她也期待今年能过个好年。能结结实实地吃一顿肉。
杨凤的家离公社远,她在离公社最近的一个生产队的一户人家中租了个房间。这户人家只有一个不太说话的寡妇和一个八岁的女儿,家庭成员简单,没有那么多事,她住着也自在。
杨凤疾步走回去的时候,寡妇还没有回来,她打开门,直接走到自己租住的房间,掏出钥匙打开门,从里面闩上门。
坐在床边,抚摸着自己因疾步行走而发烫的脸。
她就知道,没有男人能逃出自己的魅力,何况那还是个少年,真是少年慕艾的时候。少年在写信的时候,一定在想着自己。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镜子看,脸上一片红霞飞,她害羞地扑上镜子,垂目看到自己高耸的衣服,又得意地昂起了头。
哼,自己这成熟的模样岂是那些黄毛丫头能比的?
拍拍胸口,平静了一会儿,她正准备取下随身挎包时,发现枕头下伸出半张小纸。抽出纸条,里面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字:
“破坏生产,调到县城。”
杨凤起来,环顾四周,没有任何异常。她扑向窗户,她记得走之前……忘了别上了,现在,窗户的插销完全到孔里了,用力推,推不开。
“妈,我把柴火放在窗户下。”
寡妇母子回来了,她急忙走出房门,奔到小男孩跟前。
“黑狗儿,你今天看到哪个到我屋头没?”
农村人习惯取贱名,好养活。
黑狗儿退后两步,和杨凤保持距离,他不喜欢这个穿着花哨,走路扭来扭去的女人。
“没看到,哪个能进你屋,你不是锁着门?”
黑狗儿觉得还是自己的妈好,要不是她每个月给妈钱,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他才不愿意这女人住在自家。花里胡哨不说,经常对着外面的男人笑,怪不得张婆婆说这女人不正经。
杨凤看黑狗儿不像说谎的样子,怏怏不乐地回了屋。再次看了纸条,“破坏生产,调到县城。”她决定照做,毕竟第一次按照纸条上的说法做了,她就当上公社干事了。
这次……县城,杨凤想去,离开这个穷公社,还有马天友的丑样她真是看够了。
破坏……就是不知道怎么做,不过不着急。
想通了,她就觉得无所谓了,只要能有更好的出路,她就觉得值。
想到这里,她捞起穿上的挎包,拿出里面的信,贴在脸上。今天真是值得庆贺的一天,前途可期,心仪的少年又给她来信了。
按下迫切的心情,她从窗前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刀,轻轻地裁开了信封,缓缓地抽出里面的信纸。
有一种气味…嗯…男人的气味。
杨凤陶醉般深吸了口气,展开信纸。
呃,钢笔字不是很周正,杨凤想这一定是他迫不及待地想赶紧将信写好给我,来不及慢慢写。
粗狂也是一种男子气概。
“杨凤同志,展信好!”
“自从那一天见到你后,回部队我想了很久……我的家里情况是这样……希望我们能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
落款位置写着:王清
信纸飘飘荡荡落下,杨凤失落地跌坐在床沿上,半天说不出话。
一张黑脸浮现在眼前,杨凤拿起枕头狠命地扔出去,咬牙切齿地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像是要把浮现在眼前的那张黑脸砸碎。
她无力地摊在床上,眼泪溢出眼眶:“我怎么就这么命苦?我看上的人不看我一眼,我不喜欢的人巴巴地跑过来。”
她想到马天友,她都不嫌弃他有妇之夫了,可他还是不和家里的黄脸婆离婚娶她。杨凤翻了个身,自己还比不上他家里的黄脸婆?
再想到王清的矮、穷、锉,没错,就是穷。部队里的司机又怎么样?一份工资要供四个弟弟妹妹还有一对父母,又能剩下多少给自己?自己就算不嫌弃王清的人才差,但也不能无偿地帮她养弟弟妹妹啊!
她哪里有这么好心,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养,养别人家的?不然她也不会从家里跑出来?
自己怎么就这么命苦?就没有一个条件好的人看上自己?
脑海里不期然浮现出闫炎的脸庞。
算了,他看不上自己就算了。
自己还是靠自己吧!
她将枕头下的纸条抽出来,再看了一遍,捡起地上的信来,忽然想到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