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婉像滩烂泥一样,蜷曲在白色的席梦思床上,就像一团被丢在雪地的红梅。

    床边站着一位气质不凡的美女,头发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搭在细腻又坚硬的肩膀上,气场坚定大气,右边额边的偏分缓缓滑过额头,正好给她强悍的一面增添了几分妩媚和优雅。

    她拿着一杯红酒,在手中晃了几晃,无奈地看了眼床上的苏小婉,摇了摇头,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坐在床尾靠窗的灰色皮面沙发上,轻轻抿了一口酒,带着几分疲倦,望向窗外。

    王谨瑜站在窗边,随手打开一扇窗。五月的苏城,不冷不热,到处能见到美丽的花簇,微风拂面,就连空气都带着淡淡的花香。

    女人静静得感受着五月的微风,伸出一只手,体验着窗外微微吹来的暖流,不免感叹,“还是故乡的风吹着舒服!”

    苏小婉还蜷缩着躺在床上,红色的碎花长裙裹着她圆润的身体,露出一半截嫩白的小腿。虽然没有半点力气支撑躯体,但是心里却是清醒的。

    在机场第一眼见到王谨瑜时,苏小婉的心凉了半截,就像被一根厉箭射中了一半心脏,疼的脸色都变了。

    王谨瑜仅仅只是穿了件白背心,外搭了一条蓝色喇叭牛仔裤,低调的不能再低调的装扮,可是依然是人群中最耀眼的一个,苏小婉一眼就认出了她。

    可惜偏偏自己不是第一个站在谨瑜面前的人,王瑾瑜身边早已站了位男士,自己不眼瞎,一眼便也认出他是谁了。

    站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看他们聊得热火朝天,苏小婉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高显真不是个东西,男人没一个好人!

    苏小婉不知道是应该立刻走开,还是云淡风轻地走过去?

    纠结之余,王谨瑜在人群中向她挥手“嘿!小婉!我在这!”

    苏小婉故作若无其事,也挥了挥手,慢悠悠地向他们走了过去。

    实在想不明白,他俩是怎么认识的?

    他俩大大方方向她走来,周围好多人的眼睛齐刷刷地看着他们,苏小婉瞬间失去了唯一能给自己底气的优越感。

    小时候跟王谨瑜走在一起,大人们都觉得她好看,有的还会赞叹几句,“哇!这是谁家闺女,长得真好看!”就连王谨瑜也会为此沾沾自喜,认为带着她这么一个小不点走出去也倍有面儿。

    现在发现,漂亮是需要内涵的,小时候看模样,长大了看的就是气质,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震撼人心的气场才是持久永恒的美丽。

    高显依然打扮的一丝不苟,西装革履,表现的若无其事,佯装的滴水不漏。

    王谨瑜跟她拥抱,他含蓄礼貌地面带微笑看着,宛若从来就不认识她。

    什么意思?是故意不认识?还是故意嘲讽轻视她?这样的侮辱她苏小婉真心接受不了,但是又避无可避。

    有意思的是,只从上回见了,这以后总会不经意的经常遇见,仿佛是上天安排好的,故意折磨她。

    “小婉,他是我学弟,高显!正礼服装有限公司的高经理!高显,这是我妹,苏小婉!”

    苏小婉伸出手,一把捏住高显的,使出了吃奶的劲,真想一把捏断他的算了,好好一雪前耻。没想到这男人看着精明强干,坚毅狠辣,可是手到圆润细腻的像个女人的。

    苏小婉的记忆中,好像王叔的手也是这样柔软来着。母亲说男人手长的柔软有福气。苏小婉本来就气愤,一想到福气两个字,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有福气?他这种渣男就应该下地狱。

    她使劲捏着高显的手,始终不愿放下,高显面不改色心不跳得猛地一下就抽了回去,依然如常跟王谨瑜说着笑。苏小婉因为捍动不了一个强者,只能无可奈何的收手了。

    “谢谢你,高显!枉你还惦记着我的班机时间。不过我妹妹来了,我得跟她回去看看我爸和苏姨,他们可能在家早盼星星盼月亮等着我呢。明天以后我闲下来了,到时候一定记得来骚扰我!”

    高显那张冷冰冰的脸,这阵到是一直保持着微笑,真是难得地很。

    “那是自然!”他说。

    “拜拜!”王谨瑜开心地笑着。

    “我送你们上车!”

    “不用!谨瑜姐的东西不多,我们拿的上!”苏小婉直接从王谨瑜手里拖过行李箱就往外走。

    王谨瑜向高显挥了挥手,走快了几步,才赶上苏小婉。

    毕竟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过几年的人,在车上,王谨瑜问,“你刚才是不是犯花痴了?我看你紧紧拉着人家的手不放!”

    “我……我有吗?”苏小婉有点紧张,话都说不顺溜。

    “没有吗?”

    “没有!”

    “骗人!你啥时候能躲过我的火眼金睛?”王谨瑜笃定地抬眼瞄了一眼苏小婉,“不过这个男人功利心太强,不好勾搭!”

    是啊!有点社会地位的人,谁不功利?看样子自己不过只是他那天泄#欲报复的对象,那晚的深情,温柔,落寞,疯狂……只是他占有她的手段罢了,以后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是自己太愚蠢了,会因为他几句心里话,就认为那是感情?但凡有点社会地位的男人谁会喜欢一个井底之蛙?为了更光明的理想,都会选择一个能跟他并肩作战的女人,譬如像王谨瑜这种能力出众,气质不凡的女人。

    小说毕竟只是小说,童话也只是童话,王子爱上灰姑娘,也只能用一句话来结尾,从此王子跟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真的能过上幸福生活吗?

    王谨瑜一个又一个的接着电话,苏小婉全神贯注地开着车,耳朵里偶尔传来王谨瑜淡定接电话的声音。

    除了王叔的电话,剩余几个全都是猎头公司打来的,苏小婉羡慕不已,那些工作可都是年薪几十万的,她苏小婉这辈子也许都无法获得的机会,可是在王谨瑜的弹指间全部拒绝了。

    有能力才能有底气。

    也许人真不能行差踏错,如自己当初坚持学习,也许成不了王谨瑜这样气质出众,能力卓越,才思敏捷的人,至少底气十足!亦或坚持在职场打拼,今天也不会沦落如此。可是现在让她去找工作,她又能找份什么工作呢?谁会要一个五六年都待在家无所事事的人。

    就是因为选择不同,才有了天差地别的人生啊!

    回到那个曾住过几年的小区,看着破败不堪的小楼,曾经的一幕幕犹如昨天,不得不感慨时间过得好快。

    路过自己家楼下那片爬山虎,本想多多瞧一瞧,那可是王谨瑜天然的摄影基地,留着她们最纯真的少年时光。

    阳光打在墙上,弥弥的爬山虎叶嫩绿嫩绿的,泛着光,从墙角一直爬到了三层楼上,王叔跟母亲就站在单元门口,向远处张望着。

    一看着她们过来了,心里不知多欢喜。

    “哎呀!终于回来啦!”

    王叔鹤发童颜,神采奕奕,脸上露着从没有过的欢喜,自从谨瑜走了以后,就再没见过他这么开心过了。

    “谨瑜,小婉回来了!走!快上楼!饭都做好,就等你们了,怎么这么慢啊!”

    谨瑜抱了抱王叔,抱了抱母亲,“走吧!”

    两人把她们让到了前面,老两口慢慢往上爬。

    八九十年代的老小区,没有电梯,房子又在五楼,看着两老人走一层喘一层,的确是不容易得很,可是让他们搬,他们又特别不舍得。

    一开门,香气扑鼻,满桌子的菜,都是王谨瑜跟她爱吃得,鱼香肉丝,多宝鱼,肉豆腐,红烧狮子头,玉米炖排骨……谨瑜看到后,感动的差点流出眼泪来。

    王叔全程乐得像个小孩,“咱也是国际设计师了!哎!你妈死的早,不然她也会高兴坏的!”

    “哈哈哈……原来爸爸也这么俗!其实也没什么,设计也就是个理念,咱出去可不要这么说!”

    “我女儿出息,我还不能说了!哈哈哈……”

    苏小婉看着母亲,虽然也在强颜欢笑,她也知道母亲此时多么心痛。

    母亲在王叔面前本来就自卑,总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地摊小贩,一个离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遇到王叔这样有文化的人,是自己修了几辈子的福啊。

    现如今,人家的孩子出息,自己的孩子一事无成,一种自愧不如让她又失去了一个抬起头的机会,她何尝不心痛?

    “谨瑜,你苏姨手艺就是不错!你尝尝这鱼,味道真是鲜!小婉也来一块!”

    王教授夹了筷鱼放到王谨瑜碗里,又夹了筷放进了苏小婉的碗里。

    男人永远都是会算计的人,时刻都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当年要不是因为他切土豆切了手,下楼在母亲的地摊买刮刀,多抱怨了几句,母亲也不会知道他刚死了老婆,不知道他还有个女儿需要照顾,也不知道他一个大男人不会做饭。

    母亲知道了,从此只要家里做好吃的,务必会给王谨瑜也准备一份,摆摊时带着,等王叔下班带回家热热给谨瑜吃,两人这样慢慢建立起的感情,这几年母亲尽心尽力照顾着王叔,照顾着这个家,心里永远带着一份低人一等的小心翼翼。

    的确,如果要跟王谨瑜比,她现在只能算烂泥。

    这么多年,一心一意写了那么多文,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写手。

    最主要的是,就算现在弃文,投身职场,还能从事什么工作,苏小婉陷入了迷茫,手里的筷子停在手里,味同爵蜡地想着心思。

    吃毕饭,她帮妈妈收拾了一下碗筷,王谨瑜跟她爸坐一起聊了会天,天色渐晚时,王谨瑜让她送她回去。

    王叔虽然还是没跟女儿聊够,但是心疼女儿,也就算了。

    苏妈妈问她们,“房间我都给你们腾出来了,看你们要不要在这边凑合一晚?”

    两人都摇了摇头,告别了二老。

    送谨瑜回到她的别墅,苏小婉明显情绪不高。

    这栋别墅少说也值个上百万,这可是王谨瑜拿自己的青春岁月换来的财富。

    苏小婉带着讥讽冷笑了一下,将这一微妙情绪隐藏在了心里,作为自我唯一的安慰。

    谨瑜再厉害,不也下贱的当过别人的情妇吗?不然以她年纪,就真的可以搞这么大一栋别墅?别做梦了。

    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只是因为自己太有良心,所以才没变得有钱。

    就算如此多次自我安慰,但也抵挡不住心里对这栋房子的羡慕。

    王谨瑜邀她喝红酒,她满不在乎答应了。咕嘟咕嘟倒了满满一杯,王谨瑜阻拦她,红酒只需倒酒杯的三分之二。

    王谨瑜说的是对的,她又不傻,但是她听着就是不舒服,总觉得王谨瑜看不起自己。“我就想多尝尝这由美女踩踏而成的红酒有什么好喝的。”

    “那是葡萄酒!”

    苏小婉看着王谨瑜,心里充满了厌烦。“好!葡萄酒,是我没有见识!”然后一口喝尽了高脚杯里满满一杯红酒。

    随手倒尽了酒瓶里剩下的最后一点,“不要吝啬,就算你请我吃饭了”然后一样脖子又喝尽了杯中的酒。

    心里更加难受,“还有吗?”她问。

    “酒不是你这样喝的!”

    “那酒是怎样喝的?像外国人,一点一点抿,太娘了!我是中……国人,要……大……大碗喝酒……哈哈哈……大碗吃肉……哈哈哈哈……要的就是这种豪气!”

    王谨瑜看着她绯红的脸,知道她已经醉了。

    苏小婉自己也感觉自己像飘了起来,浑身没了力气,头晕晕呼呼想睡觉,就这样她被王谨瑜扛到了柔软的床上。

    现在她躺在床上,浑浑噩噩,似睡非睡。

    大脑一直出现各种画面。

    要么是高显跟王谨瑜肩并肩,亲密无间在一起散步,自己却像只猪一样,在半空中跟着,却始终不能给他们搭上话,最后还落到了水坑。

    有时候是自己从山上掉了下去,高显站在高山上幸灾乐祸看着她。

    要不就是被所有人踩踏,自己在这些人中间努力想翻身……

    总之各种各样的事情总是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

    自己也许是妒忌谨瑜,是真的。喜欢上了高显,总觉得高显对她并不是没有一点感情,但是她却又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故意疏远她。

    也许自己应该找份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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