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里除了特定的地点可以生火,其他地方轻易是不给生火的,开始吴群心里觉得不妥,绿竹翁跟他没事,随便点,不但而已,还给吴群弄了一个火炉用来煮水,一个简易灶台。用久了吴群也就习惯了,中午也就懒得出去吃饭了,有时候买菜进来做个午饭,有时候干脆煮泡面。今他买了个瓦罐进来,准备用来煮饭试试口味,正好楚云胡今也在,一举两得。
“你拿菜去那边溪水洗一洗,”
吴群提着一个竹篮子来到了楚云胡面前并递给了他,竹篮里面是一把青菜和几个萝卜。楚云胡两眼放光的从椅子上蹦起来,满心欢喜地接过篮子,披着吴群的外套来到了溪水畔,一边哼着歌谣一边洗着青菜。这大概是她这辈子长大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一次家务事了。青菜被她洗的翠绿欲滴,萝卜被她抹的白白胖胖,楚云胡仔细端详了几回,确定没什么问题了,这才提着竹篮子往回走。
“洗好了,给!”
楚云胡把竹篮递给吴群,耳朵悄悄的竖起来,似乎期待着什么,然而吴群只是点零头,把菜篮子接了过去,一句话没。楚云胡失望的皱了一下鼻子,伸着头往厨房里看,观察吴群这个时候在干嘛。
“要不要我帮忙啊?”
楚云胡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吴群回头一看,楚云胡双手扒拉着厨房的门,半拉脑袋带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往他那边直瞄。
“不用了,很快就好了,你坐着等等。”
吴群挥了挥手里的锅铲。
“哦。”
半颗脑袋用了两分钟才从门的那边缩了回去。.qqxsΠé
一碟腊肉,一碟青菜加萝卜汤,就是今午餐的全部,吴群把瓦罐打开,一股柴火煮饭特有的木香味就在草堂里蔓延开来,吴群给楚云胡和自己一人盛了一碗,然后把瓦罐放在火炉上保暖。
“不好意思,没想着你回来,所以清淡了些,不过还好量管够。你将就将就。”
吴群有些不好意思的到,萝卜原本是他明的菜,这会也都提前拿来吃了。
“没事,已经很好了,我~我很喜欢!”
楚云胡内心像奔腾的黄河,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几个字。楚云胡有些恼怒地扒了几饭,她恨自己的软弱,明明自己喜欢的人就在眼前,还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这画面看起来就应该是一家人该有的样子,周围除了他们就再也没有了别人,可任由心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还是没有一句想的话跟着一块出来,只能徒劳地跟在她血液里沸腾着、流动着。直到吃完这顿饭。楚云胡才想到今来这里的目的:她要回家了,年关要到了。她是来和吴群告别的。想到这个关卡,楚云胡突然就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分外沉重。
“那个,吴群哥,我今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回家了。我~”
楚云胡越急越不知道该什么,两只手死死地抓着背包的带子。() ()
“好啊!我们明年见!”
吴群笑着对楚云胡挥挥手。楚云胡勉强笑了笑,也挥了挥手。带着满腔的心里话,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里,
“吴群,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楚云胡在竹海边上出了刚才不敢的话,的很大声。她或许是希望吹过吴群身边的秋风能把这句话捎带过去罢。喊完这句话,楚云胡觉得内心平静了许多,就让这句话在这里徘徊着,代替自己陪着喜欢的人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吧!
回到家的楚云胡,开始觉得原来熟悉无比的家这里不顺眼,那里不顺眼,一切都不顺利,不出的烦躁。
楚云胡依然热爱着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只是随着见识的增长,认识也在产生着差距。尤其是在认识了吴群以后,少女浪漫的梦就充满了心里,让她忘记了时间,直到回到家,她才不得不面对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他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都只是为了吃穿而挣扎,可这个卑微而又渺的梦他们都从来没有实现过。生在这样的家庭,又哪来的资格去柔情蜜意、去诗和远方呢?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又怎么可能去想别的事!
如果没有遇见吴群,楚云胡这辈子大概就是读完高中然后回家,像他大哥楚云平一样拿起锄头,支撑着这个家庭,然后某一突然嫁给一个男人,给另外一个家庭撑起半边,直到皱纹慢慢从眼角扩散开来,布满全身。最后带着劳作一辈子的疼痛,结束默默无闻的一生。
是吴群把她带进了另外一片地,点燃了她心中埋藏已久的梦想。也许她做不到像吴群那样超然物外,但至少她觉得自己有摆脱现在这个环境的决心。这个想法一出现就疯狂蔓延,再也没法扑灭。
还有一年的时间,她就要高中毕业了,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做点什么,不单单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的哥哥,和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在家里呆的时间越久,楚云胡就越深刻的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直到成为她面前需要翻过去的珠穆朗玛峰。楚云胡看了看这个家:哥哥楚云平虽然勤劳,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愿意嫁给一个还跟家里人住一块的窝囊废,爸爸老了,头发都已经半白,那双手一到冬老皮就龟裂开来,血丝一点一点的往外渗。妈妈已经用上了拐杖,每次从凳子上起来,全身都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而弟弟已经成为了家里的厨师,放学回家就吃力的开始喂猪、喂鸡、煮饭、炒菜。
她呢?她楚云胡又能做什么呢?只有吴群!也唯有吴群!楚云胡是没见识,但是她不傻,没有庄稼人能在景区里随便有这么一个房子,能随便生火做饭,能玩的起诗词歌赋,也没有哪个庄稼汉能有那么一双完美的手。
楚云胡义无反顾,踏上了征服珠穆朗玛峰的路。
“你拿菜去那边溪水洗一洗,”
吴群提着一个竹篮子来到了楚云胡面前并递给了他,竹篮里面是一把青菜和几个萝卜。楚云胡两眼放光的从椅子上蹦起来,满心欢喜地接过篮子,披着吴群的外套来到了溪水畔,一边哼着歌谣一边洗着青菜。这大概是她这辈子长大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一次家务事了。青菜被她洗的翠绿欲滴,萝卜被她抹的白白胖胖,楚云胡仔细端详了几回,确定没什么问题了,这才提着竹篮子往回走。
“洗好了,给!”
楚云胡把竹篮递给吴群,耳朵悄悄的竖起来,似乎期待着什么,然而吴群只是点零头,把菜篮子接了过去,一句话没。楚云胡失望的皱了一下鼻子,伸着头往厨房里看,观察吴群这个时候在干嘛。
“要不要我帮忙啊?”
楚云胡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吴群回头一看,楚云胡双手扒拉着厨房的门,半拉脑袋带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往他那边直瞄。
“不用了,很快就好了,你坐着等等。”
吴群挥了挥手里的锅铲。
“哦。”
半颗脑袋用了两分钟才从门的那边缩了回去。.qqxsΠé
一碟腊肉,一碟青菜加萝卜汤,就是今午餐的全部,吴群把瓦罐打开,一股柴火煮饭特有的木香味就在草堂里蔓延开来,吴群给楚云胡和自己一人盛了一碗,然后把瓦罐放在火炉上保暖。
“不好意思,没想着你回来,所以清淡了些,不过还好量管够。你将就将就。”
吴群有些不好意思的到,萝卜原本是他明的菜,这会也都提前拿来吃了。
“没事,已经很好了,我~我很喜欢!”
楚云胡内心像奔腾的黄河,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几个字。楚云胡有些恼怒地扒了几饭,她恨自己的软弱,明明自己喜欢的人就在眼前,还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这画面看起来就应该是一家人该有的样子,周围除了他们就再也没有了别人,可任由心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还是没有一句想的话跟着一块出来,只能徒劳地跟在她血液里沸腾着、流动着。直到吃完这顿饭。楚云胡才想到今来这里的目的:她要回家了,年关要到了。她是来和吴群告别的。想到这个关卡,楚云胡突然就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分外沉重。
“那个,吴群哥,我今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回家了。我~”
楚云胡越急越不知道该什么,两只手死死地抓着背包的带子。() ()
“好啊!我们明年见!”
吴群笑着对楚云胡挥挥手。楚云胡勉强笑了笑,也挥了挥手。带着满腔的心里话,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里,
“吴群,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楚云胡在竹海边上出了刚才不敢的话,的很大声。她或许是希望吹过吴群身边的秋风能把这句话捎带过去罢。喊完这句话,楚云胡觉得内心平静了许多,就让这句话在这里徘徊着,代替自己陪着喜欢的人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吧!
回到家的楚云胡,开始觉得原来熟悉无比的家这里不顺眼,那里不顺眼,一切都不顺利,不出的烦躁。
楚云胡依然热爱着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只是随着见识的增长,认识也在产生着差距。尤其是在认识了吴群以后,少女浪漫的梦就充满了心里,让她忘记了时间,直到回到家,她才不得不面对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他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都只是为了吃穿而挣扎,可这个卑微而又渺的梦他们都从来没有实现过。生在这样的家庭,又哪来的资格去柔情蜜意、去诗和远方呢?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又怎么可能去想别的事!
如果没有遇见吴群,楚云胡这辈子大概就是读完高中然后回家,像他大哥楚云平一样拿起锄头,支撑着这个家庭,然后某一突然嫁给一个男人,给另外一个家庭撑起半边,直到皱纹慢慢从眼角扩散开来,布满全身。最后带着劳作一辈子的疼痛,结束默默无闻的一生。
是吴群把她带进了另外一片地,点燃了她心中埋藏已久的梦想。也许她做不到像吴群那样超然物外,但至少她觉得自己有摆脱现在这个环境的决心。这个想法一出现就疯狂蔓延,再也没法扑灭。
还有一年的时间,她就要高中毕业了,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做点什么,不单单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的哥哥,和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在家里呆的时间越久,楚云胡就越深刻的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直到成为她面前需要翻过去的珠穆朗玛峰。楚云胡看了看这个家:哥哥楚云平虽然勤劳,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愿意嫁给一个还跟家里人住一块的窝囊废,爸爸老了,头发都已经半白,那双手一到冬老皮就龟裂开来,血丝一点一点的往外渗。妈妈已经用上了拐杖,每次从凳子上起来,全身都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而弟弟已经成为了家里的厨师,放学回家就吃力的开始喂猪、喂鸡、煮饭、炒菜。
她呢?她楚云胡又能做什么呢?只有吴群!也唯有吴群!楚云胡是没见识,但是她不傻,没有庄稼人能在景区里随便有这么一个房子,能随便生火做饭,能玩的起诗词歌赋,也没有哪个庄稼汉能有那么一双完美的手。
楚云胡义无反顾,踏上了征服珠穆朗玛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