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黎明
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正文卷第二百六十四章黎明法庭内,北原要求大学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三次讨论会议纪要立刻引得旁听席上的不少大学高层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这位律师如此之精准地连会议纪要的编码都报出来了,乍一听,给人的信服感实在太过于强烈。大学高层自然是担忧的,他们还没有具体过目这三次所谓的会议记要,不知道这些会议纪要上存在着什么内容。
未知会带来不安。
而不安就会带来恐惧。
哪怕这些会议纪要没有什么,大学高层也不愿意公开他们。没有人会将权力运作的过程自主自愿地暴露在大众的视线。
文部科学省的几位过来旁听的秘书,见到法庭大学高层们的模样,不由得轻轻皱了皱眉头,脸上表露出些微的不悦。仿佛像是在斥责在场的这些大学高层,连这一点基本的文件保密都做不到。
眼下,北原的确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专家组的内部投票中人认定抄袭成立,人认定抄袭不成立。其中投票抄袭成立的人中有人认为,该行为尚不足以严重至导致其学位撤销。在这种局面之下,为什么大学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仍要无视专家组的内部分歧意见,决定剥夺美希子的博士学位?
竹泽看着法庭上的场面,发现局势居然已经对自己有些不利起来了。她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现在所面临的处境。这种看起来荒唐无比的官司,可是在实际应对的时候,居然……居然感到了吃力?!
稳了稳心神,这位经验丰富的行政法女律师再度开口道:
“裁判长。原告所出示的这几份会议纪要真实性不明,大学无法确认这些文件的真实性。至于方才原告所称要调取大学内部三次会议的纪要文件,原告应当举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曾召开过三次会议,讨论美希子学位撤销事宜。而不是一味地以‘原告听说’、‘据原告了解’等所谓说辞,就来推断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过相关的三次会议。”
竹泽选择的策略是坚决否认。
道理很简单,目前这位叫做北原的律师,不知从何处掌握了这些信息。
这意味着他说拿到的信息渠道甚至比自己和朝仓彦还要多。
要知道,以越智教授为代表的一派一直以来要求大学对美希子事件重新彻查,说不定整个事件里,还藏着一些自己没有掌握的重要信息点,而这些重要信息点,又有可能被对方律师给掌握。
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好就是要依据对手的行动,来推测他所拥有的信息。这位北原律师想要调这三次会议的纪要文件,那就要绝对地阻止他。
北原听着竹泽的反驳,脸上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笑容,“被告代理人如若拒绝向法庭提交这三份会议纪要。那么,原告代理人将会代表我当事人玉井美希子,就京都大学拒不公开信息之行为,提起信息公开行政之诉!”
【信息公开行政之诉】
【所谓信息公开行政之诉,就是指行政机关未向行政相对人依法披露信息,又或者披露信息行为违法。在此种情况下,相对人即可起诉行政机关,要求纠正其有关的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 ()
一波未起。
一波又平。
北原声称还要对京都大学再度提起信息公开之诉。
这对于正在急切需求文部科学省、学术振兴会背书的京都大学而言,无异于又是沉重的一击。美希子一事,或许还可以短期内解决。可如今在冒出一起信息公开之诉,那就是一桩官司再叠着另一桩官司,没有那么快就解决了。
许多大学高层已经阴郁着脸。他们也看出来了,这位律师像是意针对着京都大学,每一步行棋,都是在试图给大学难堪,让大学丢尽颜面。如今,再来多一起诉讼,那简直就要凭美希子一个人,就把大学拉进无穷无尽的漩涡之中。
真是只懂得闹事的刁民!
刁民!
竹泽微微整了整衣领,立刻反驳北原道,“裁判长。先姑且不论所谓会议纪要文件是否存在的问题。就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应当就美希子是否涉嫌抄袭进行实质审理一事,被告代理人认为这是极其荒唐的。”
“司法权力理应保持充分的谦抑性。法律只作法律分内之事,而不应逾越界限替专业团体作出判断。本案之中,对于涉案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这是需要一个专业的学术团体,才能进行判断、甄别的问题。论文的旨意是否相同、文字是否实质性上是重复,两者观点是否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等等,这是一个需要大量专业知识,才能进行判断的领域。司法机关不应当逾越界限,将自己当做专业的学术人士,来对抄袭成立与否,发表所谓见解!”
“裁判长!”北原亦上前一步开口道:“被告代理人显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歪曲事实。现在,原告所展示的材料,已经可以清楚无疑地显示出,专家组在对美希子论文是否构成抄袭的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由此,可以揭示出被告在作出剥夺美希子学位之时,是否具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存疑。这种审理绝非是让法院进行判断抄袭是否成立,而是让法院来裁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抄袭认定,是否有足够的事实理由,并且这些理由本身又是否有足够的合理性。据此,本案显然应当对美希子论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进行庭审!”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各不相让,唇枪舌剑。
此刻,这个问题放在了川田法官面前。
他会如何决定?
全场的目光顿时都汇聚在了这位裁判长身上。
川田法官轻轻捏了捏眉心。从法官的角度而言,每一位裁判者都致力于让案件更加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眼下,很显然的是,如果不对美希子论文本身涉嫌抄袭的情况进行审查,那么日后,必然又会滋生出更多的额外诉累,实在毫无必要。
川田法官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位不断制造“麻烦”的原告男律师,随后开口道:“接下来,大学可以举证出示有关美希子论文构成抄袭的证据。”
未知会带来不安。
而不安就会带来恐惧。
哪怕这些会议纪要没有什么,大学高层也不愿意公开他们。没有人会将权力运作的过程自主自愿地暴露在大众的视线。
文部科学省的几位过来旁听的秘书,见到法庭大学高层们的模样,不由得轻轻皱了皱眉头,脸上表露出些微的不悦。仿佛像是在斥责在场的这些大学高层,连这一点基本的文件保密都做不到。
眼下,北原的确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专家组的内部投票中人认定抄袭成立,人认定抄袭不成立。其中投票抄袭成立的人中有人认为,该行为尚不足以严重至导致其学位撤销。在这种局面之下,为什么大学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仍要无视专家组的内部分歧意见,决定剥夺美希子的博士学位?
竹泽看着法庭上的场面,发现局势居然已经对自己有些不利起来了。她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现在所面临的处境。这种看起来荒唐无比的官司,可是在实际应对的时候,居然……居然感到了吃力?!
稳了稳心神,这位经验丰富的行政法女律师再度开口道:
“裁判长。原告所出示的这几份会议纪要真实性不明,大学无法确认这些文件的真实性。至于方才原告所称要调取大学内部三次会议的纪要文件,原告应当举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曾召开过三次会议,讨论美希子学位撤销事宜。而不是一味地以‘原告听说’、‘据原告了解’等所谓说辞,就来推断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过相关的三次会议。”
竹泽选择的策略是坚决否认。
道理很简单,目前这位叫做北原的律师,不知从何处掌握了这些信息。
这意味着他说拿到的信息渠道甚至比自己和朝仓彦还要多。
要知道,以越智教授为代表的一派一直以来要求大学对美希子事件重新彻查,说不定整个事件里,还藏着一些自己没有掌握的重要信息点,而这些重要信息点,又有可能被对方律师给掌握。
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好就是要依据对手的行动,来推测他所拥有的信息。这位北原律师想要调这三次会议的纪要文件,那就要绝对地阻止他。
北原听着竹泽的反驳,脸上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笑容,“被告代理人如若拒绝向法庭提交这三份会议纪要。那么,原告代理人将会代表我当事人玉井美希子,就京都大学拒不公开信息之行为,提起信息公开行政之诉!”
【信息公开行政之诉】
【所谓信息公开行政之诉,就是指行政机关未向行政相对人依法披露信息,又或者披露信息行为违法。在此种情况下,相对人即可起诉行政机关,要求纠正其有关的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 ()
一波未起。
一波又平。
北原声称还要对京都大学再度提起信息公开之诉。
这对于正在急切需求文部科学省、学术振兴会背书的京都大学而言,无异于又是沉重的一击。美希子一事,或许还可以短期内解决。可如今在冒出一起信息公开之诉,那就是一桩官司再叠着另一桩官司,没有那么快就解决了。
许多大学高层已经阴郁着脸。他们也看出来了,这位律师像是意针对着京都大学,每一步行棋,都是在试图给大学难堪,让大学丢尽颜面。如今,再来多一起诉讼,那简直就要凭美希子一个人,就把大学拉进无穷无尽的漩涡之中。
真是只懂得闹事的刁民!
刁民!
竹泽微微整了整衣领,立刻反驳北原道,“裁判长。先姑且不论所谓会议纪要文件是否存在的问题。就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应当就美希子是否涉嫌抄袭进行实质审理一事,被告代理人认为这是极其荒唐的。”
“司法权力理应保持充分的谦抑性。法律只作法律分内之事,而不应逾越界限替专业团体作出判断。本案之中,对于涉案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这是需要一个专业的学术团体,才能进行判断、甄别的问题。论文的旨意是否相同、文字是否实质性上是重复,两者观点是否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等等,这是一个需要大量专业知识,才能进行判断的领域。司法机关不应当逾越界限,将自己当做专业的学术人士,来对抄袭成立与否,发表所谓见解!”
“裁判长!”北原亦上前一步开口道:“被告代理人显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歪曲事实。现在,原告所展示的材料,已经可以清楚无疑地显示出,专家组在对美希子论文是否构成抄袭的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由此,可以揭示出被告在作出剥夺美希子学位之时,是否具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存疑。这种审理绝非是让法院进行判断抄袭是否成立,而是让法院来裁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抄袭认定,是否有足够的事实理由,并且这些理由本身又是否有足够的合理性。据此,本案显然应当对美希子论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进行庭审!”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各不相让,唇枪舌剑。
此刻,这个问题放在了川田法官面前。
他会如何决定?
全场的目光顿时都汇聚在了这位裁判长身上。
川田法官轻轻捏了捏眉心。从法官的角度而言,每一位裁判者都致力于让案件更加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眼下,很显然的是,如果不对美希子论文本身涉嫌抄袭的情况进行审查,那么日后,必然又会滋生出更多的额外诉累,实在毫无必要。
川田法官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位不断制造“麻烦”的原告男律师,随后开口道:“接下来,大学可以举证出示有关美希子论文构成抄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