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节课童歌上的不太专心,错了好几个拍子,整个人也不协调了几回。
因为她的脑海里终于搭上线——住在她楼下的那个无臂小帅哥,她上个月见过!而且,还是在……某会所里。
她当然不是爱玩的人,只是陪客户需要,有的客户需要她陪着吃饭喝酒,有的叫她一起捏脚,还有女老板,会叫她一起去会所,然后叫上几个陪酒的小鲜肉。
难怪看着总觉得眼熟,难怪他看到童歌会对她友好地笑。
在会所做那种工作的人,也会来跳舞?而且她记得她这个时段前面,这个教室是没有排课程的,那他就是借了这间教室。从他刚才的身段、站姿,还有汗涔涔的模样,不难看出他是有底子的。
可没有手臂,跳舞的局限性太大。童歌想了几个常见的动作,不行,他都完成不了,尤其是芭蕾。那他跳舞,不就是跳个寂寞么。
童歌对他的印象其实不错,虽然只见过一面,而且是在会所。但回忆起第一次见的时候,他也是笑盈盈的。一个干干净净的大男孩让人不太容易把他往那方面想。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童歌没再在电梯里碰见过他,不过既然认出来了,下次再见可以打个招呼say个hi。毕竟他见了她总笑盈盈的,搞得童歌有点不好意思,她不是个太热情外向的人,但若有人对她热情而她没能回馈的话,心里便会不自在。归根结底,这是种不想欠人什么的心态?
但,又过了半个月,童歌还是没见过他,大概他俩一个“白班儿”一个“夜班儿”本来就是很容易错过,也可能他压根就并不住在这儿,童歌心想。时间长了,童歌甚至渐渐把这事儿忘了。这世界这么大,B市两千万人口,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人的几率小之又小。
月底的时候,童歌的男朋友回来了,因为工作原因,他总在项目上出差,一出就是个把月不回来,所以两人虽然同居,但家里没有太多男友的东西,童歌的生活也过得更像个单身女性。
童歌早早就订了今晚的《天鹅舞》演出的票,因为订票时并不知道男友是否在B市,所以只订了一张。早上出门前,她告诉男友今晚要去看芭蕾舞,会晚回来。
晚上,她特地提前解决了晚饭,比入场时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到了剧院。走到门口才发现已经在进场,她拿起票细看,才发现自己把记错了时间,20分钟前就开始入场了。
大概是因为到的晚,童歌进到剧院里的时候,许多人都已经落座。她持着票,找到对应那一排,从过道处走进去,侧着身子缓缓挪到自己的座位上。
她坐下,长舒一口气,幸亏“提前”到,再晚点不让入场就麻烦了。
童歌把包放在腿上,抻抻衣角,余光里有目光看过来。
她扭头。
“是你?”童歌惊讶,眉毛都扬了起来,“好巧啊……”
他眯眼笑了笑,“童律师。”
“记性真好。”他们不过是那晚见过,隔了两个多月,他仍记得,“你是小木,对吧。”
他点头,又笑着说,“其实我叫林初。”
“林出?那你有个弟弟叫林入吗?”童歌勾起嘴角,她见到比自己小的就讲笑话,无论男女,大多数笑话还挺冷。
他笑出声,答:“不是不是。是初次的初,初来乍到的初。”
“哦……好名字,文绉绉儿的。”童歌说着,瞥了眼他肩膀以下。
她自觉已经足够不着痕迹,但还是被林初察觉到了,他耸耸肩,肩下的假肢也跟着一并往上提,“我出门一般都穿假肢。”
“不不不,我没别的意思。”童歌确实只是想看看他这次是完整的不是。她岔开话题,说:“前两次没认出你来,抱歉,我确实有点脸盲。”
“是那天晚上太黑了。”
林初话音刚落,剧院的灯也暗了下来。两人坐正,等待开始。
浪漫隽永的童话故事,唯美飘逸的经典舞段。《天鹅湖》童歌看了很多遍,每回都会把关注点放在不一样的地方。第一幕的女变奏,舞蹈演员对动作的快速控制力非常强,童歌尤为喜欢她的脚背,一直盯着她的脚看。但在即将完美结束的时候,舞者突然失误,足尖没能完全立起来,童歌瞬间屏住呼吸,但好在舞者脚下非常稳,而且并没有影响整体的动作完成。如果不是像她那样仔细观察局部,那一瞬间的失误是发现不了的。
她不经意地扭头看向林初,很巧合地,他也看向她,两人对视,林初笑笑。看样子他也看到了刚才那小小的失误。
这个对视很简短,蜻蜓点水一般。可就是这样一个不值一提的对视,化解了两人从坐下起就略显尴尬的氛围。幕间休息的时候,林初说他最喜欢第二幕的双人舞,童歌笑说这次的白天鹅和王子CP感很强,但她还是更期待黑天鹅。
“我猜童律师喜欢凶一点的黑天鹅。”
童歌立马联想起那晚在电梯里她握着手机大发脾气,她对着林初皱起眉假装生气,“因为我本人就很凶吗?”
林初忙说了好几个“不”字,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一副惹不起惹不起的表情,童歌后仰着身子大笑出来,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幕间休息快结束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观众回到自己座位上,林初的混血脸上黄种人的痕迹占了小部分,他分明的面部轮廓和高鼻梁棕眼睛,吸引到了许多目光,总有在前排的人有意无意地回头看看他,甚至会有人在听到他讲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后显出诧异。
他出门确实需要穿假肢,童歌想,这张脸就已经够吸引眼球的了。若是再以“两袖清风”示人,那盯着他看的人得有多少。
剧场灯光渐暗,周围安静下来。
第三幕王子与黑天鹅的双人舞后,林初扭头看她,童歌小声开口:
“高贵优雅,但没感觉出她在勾引王子。”
为了听清童歌说话,林初凑得近了些,童歌闻到他颈间有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像是衣服清洗后的清香。
135分钟的演出时过去得并不慢,表演结束,大家起立鼓掌,童歌刻意不去看林初,他没有手,此前每次观众鼓掌的时候,他对着舞台笑着点头,身体静静地靠在椅背上,没有动作。
往外走的时候,童歌问到林初的确和她住一个小区。
“坐我车走吧。”
林初低头看她,愣了愣,然后摇头,“不用麻烦了。”
“有什么麻烦的,反正我都是开车,顺道儿的事儿。”
现下已是秋天了,林初身穿长袖衬衫,若非仔细观察,不大会注意到他的两臂僵硬地贴在身侧,更不会联想到这是个双臂皆无的残疾人。童歌与他并肩走到停车场,给车开锁后甚至一时没反应过来林初没法自己打开车门。
童歌给他开门,林初赶紧欠身坐进去。“麻烦了。”
等童歌绕过去打开驾驶位的车门坐下后,他感到抱歉地补充说:“我的假肢不太好用。”
“小事儿。”童歌想递给他一瓶水化解尴尬,水瓶都伸了过去,才想到林初没手拿,自己把矿泉水拧开,问:“喝吗?”
林初自是摇头,童歌笑笑,把水瓶随手一放,边发动车子边转移话题,“你是住16层,对吧?”
“对,1603。”
“朝南的一居室?”
“是。童律师也住那个户型?”
“我刚工作那几年住过,后来跟男朋友同居,就感觉那房子有点小了。那段时间正好我那层两室的户型在招租,我就直接收拾收拾搬隔壁去了,是不是运气特好?”
童歌说完看向林初,他使劲点了几下头。
驶出车位,不一会儿,车内叮咚叮咚地响。
“没系安全带……”童歌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声
“抱歉……”身旁的副驾驶上,林初低着的头抬起来,他很不好意思地看看童歌,好看的眼睛里藏着明明灭灭的微光。童歌这才反应过来她说了句不太合适的话,把车停下,探过身子去帮林初把安全带系上。
“谢谢童律师。”
童歌摆摆手,“叫我童歌就行。我就怕别人叫我童律师,接起手机那边要是说,喂,童律师吗?那准是工作的事儿。”
林初笑了,大概是一时没想到结什么话,这段聊天就此结束。车内安静了一会儿,林初开口闲聊:“今天看了《天鹅湖》,想找个时间把《黑天鹅》再看一遍。”
“那个电影?”
林初答是。
“唔,让你说得,我也挺想再看看。我当时看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是周日回学校的晚自习,正好没老师巡查,我们全班一起看的。快结尾那段,娜塔莉波特曼发现她其实是捅了自己的时候,全班都在叫……”童歌回忆起那白色TUTU裙上血红血红的口子,不仅皱起眉。
林初接话,“那你喜欢电影里黑天鹅的扮相吗?”
童歌握着方向盘,边摇头边说,“不喜欢,不只是凶,都有点吓人了。”
说完,两人都笑了。
笑过之后,林初在座椅上直了直身子,缓缓说:“那天晚上,谢谢你……”
“哪天晚上?”
“就…你和王总去会所那晚。”
车子驶到路口斑马线前,指示灯上黄灯还没转红,其实能开过去,但童歌踩了刹车。
那天晚上……
一家中韩合资的外资公司是她团队多年的老客户了,副总王蕊与她熟识。那天,和客户吃过饭后,王蕊提出要一起去唱歌,童歌以为不过是寻常地去KTV唱唱歌喝喝酒,自然是陪着去了。
那家会所她没去过,王蕊倒像是来过几次了。她叫来三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孩子,看着也就二十多头,王蕊让童歌也要,她摆手拒绝,被以为是放不开。王蕊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跟经理说,把小木叫来。
小木就是林初了。他两袖空空走进来时,给童歌结结实实地惊着了,当时她心里只想着,这残疾小伙子真不容易。
就是怀着这样的一种怜悯心,王蕊让人连灌他喝下三瓶啤酒后,童歌站起来,说要去洗手间,请小木带路。
出了包间门,她跟小木说,你歇会儿,缓缓,咱们等会儿再回去。
“绿灯了。”
童歌从回忆里回过神来,踩下油门,车子开出去几百米了,才道:“没什么好谢的,就算不是我,是其他人,大概也会这么做。”
“是……可怜我吗?”林初的声音小了许多。
林初说的没错,但正常人可怜残疾人是寻常心态,【可怜】二字从一个残疾人口中说出来,就觉变了味。顿时,童歌心里酸酸涩涩的,不好意思转头看他。
“多虑了。几瓶啤的算什么,我爸爸是俄罗斯人,我酒量好着呢。”他的语气忽然变得轻快,如果有手的话,大概要再拍一拍胸脯。
开回家的路上一路畅通,大概是时间很晚了的缘故。童歌在地下车库里停好车,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记得给林初解开安全带并拉开车门了。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林初刚跟她说了句“谢谢你送我”,童歌正要回以“不用客气”,电梯里走出两个人,正相亲密拥着,女人脸上挂着娇羞的笑容,而男人的脸色,在看到童歌的那一刻,就很难看了。
童歌怔在电梯前,一动不动。年轻的女孩见她挡路,本说了句“让一让”,可男人忽然撒开环住她的手,女孩回头见他的表情,脸刷地白了。
眼前的男人,是童歌的男朋友。但准确来说,就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已经成了前任。
“对不起,晚上的芭蕾舞,我记错了时间。”童歌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平稳,但她的声音在颤,喉咙深处似被卡住。
“不是,童歌,这是我、我妹妹。”
“别xx骗人了,你是独生子,没有妹妹。”童歌吐出两个脏字,努力控制着嗓音,想让自己听起来波澜不惊,“你只有两个堂弟,还有个表哥。你跟我说过,我都还记得。”
“童歌,你……”那男人着急了,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今天的事儿我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两天过来把你的东西都搬走吧,回头我把这段时间你在我身上花的钱算算,给你转个账。”
那人先是愣了两秒,随即握住童歌的手,说:“对、对,咱们也都算是中年人了,尤其是你,过了三十,在你们单位也算个领导,这要让人知道了,你我脸上,不都挂不住嘛……”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上堆满了笑,林初看在眼里,觉得无比恶心。
“放开她的手。”从刚才起就一直沉默的林初忽然开口,他的眼窝深,眉骨高,眼中的光格外凛冽。加之身形高而挺拔,林初只是往前迈了一步,男人就把手抽了回来。
“林初……”童歌看着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可心底里却觉得痛快,这家伙要是有手就好了,赶紧发动他骨子里一半战斗民族的精神风貌,把这出轨男揍得满地找牙!
男人扶了扶眼镜,没好气儿地问林初:“你是谁?”
“我?”林初顿了顿,仍然紧盯着他的眼,“我,是童律师的同事,上周刚搬到楼下。另外,我大半年前对童律师表白被拒绝,说她早就有男朋友了。不过,我好像已经没有竞争对手了。”
这一番瞎话被林初说得流畅自然,童歌更是被他的出其不意惊到了。
林初面向童歌站定,微微俯下身,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问:“那,我现在可以追你了吗?”
他深棕静谧的眼睛里,似满载了星河。
身旁,那年轻女孩白了林初童歌一眼,拉上前男友先生,脚下高跟鞋踩得使劲,一甩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因为她的脑海里终于搭上线——住在她楼下的那个无臂小帅哥,她上个月见过!而且,还是在……某会所里。
她当然不是爱玩的人,只是陪客户需要,有的客户需要她陪着吃饭喝酒,有的叫她一起捏脚,还有女老板,会叫她一起去会所,然后叫上几个陪酒的小鲜肉。
难怪看着总觉得眼熟,难怪他看到童歌会对她友好地笑。
在会所做那种工作的人,也会来跳舞?而且她记得她这个时段前面,这个教室是没有排课程的,那他就是借了这间教室。从他刚才的身段、站姿,还有汗涔涔的模样,不难看出他是有底子的。
可没有手臂,跳舞的局限性太大。童歌想了几个常见的动作,不行,他都完成不了,尤其是芭蕾。那他跳舞,不就是跳个寂寞么。
童歌对他的印象其实不错,虽然只见过一面,而且是在会所。但回忆起第一次见的时候,他也是笑盈盈的。一个干干净净的大男孩让人不太容易把他往那方面想。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童歌没再在电梯里碰见过他,不过既然认出来了,下次再见可以打个招呼say个hi。毕竟他见了她总笑盈盈的,搞得童歌有点不好意思,她不是个太热情外向的人,但若有人对她热情而她没能回馈的话,心里便会不自在。归根结底,这是种不想欠人什么的心态?
但,又过了半个月,童歌还是没见过他,大概他俩一个“白班儿”一个“夜班儿”本来就是很容易错过,也可能他压根就并不住在这儿,童歌心想。时间长了,童歌甚至渐渐把这事儿忘了。这世界这么大,B市两千万人口,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人的几率小之又小。
月底的时候,童歌的男朋友回来了,因为工作原因,他总在项目上出差,一出就是个把月不回来,所以两人虽然同居,但家里没有太多男友的东西,童歌的生活也过得更像个单身女性。
童歌早早就订了今晚的《天鹅舞》演出的票,因为订票时并不知道男友是否在B市,所以只订了一张。早上出门前,她告诉男友今晚要去看芭蕾舞,会晚回来。
晚上,她特地提前解决了晚饭,比入场时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到了剧院。走到门口才发现已经在进场,她拿起票细看,才发现自己把记错了时间,20分钟前就开始入场了。
大概是因为到的晚,童歌进到剧院里的时候,许多人都已经落座。她持着票,找到对应那一排,从过道处走进去,侧着身子缓缓挪到自己的座位上。
她坐下,长舒一口气,幸亏“提前”到,再晚点不让入场就麻烦了。
童歌把包放在腿上,抻抻衣角,余光里有目光看过来。
她扭头。
“是你?”童歌惊讶,眉毛都扬了起来,“好巧啊……”
他眯眼笑了笑,“童律师。”
“记性真好。”他们不过是那晚见过,隔了两个多月,他仍记得,“你是小木,对吧。”
他点头,又笑着说,“其实我叫林初。”
“林出?那你有个弟弟叫林入吗?”童歌勾起嘴角,她见到比自己小的就讲笑话,无论男女,大多数笑话还挺冷。
他笑出声,答:“不是不是。是初次的初,初来乍到的初。”
“哦……好名字,文绉绉儿的。”童歌说着,瞥了眼他肩膀以下。
她自觉已经足够不着痕迹,但还是被林初察觉到了,他耸耸肩,肩下的假肢也跟着一并往上提,“我出门一般都穿假肢。”
“不不不,我没别的意思。”童歌确实只是想看看他这次是完整的不是。她岔开话题,说:“前两次没认出你来,抱歉,我确实有点脸盲。”
“是那天晚上太黑了。”
林初话音刚落,剧院的灯也暗了下来。两人坐正,等待开始。
浪漫隽永的童话故事,唯美飘逸的经典舞段。《天鹅湖》童歌看了很多遍,每回都会把关注点放在不一样的地方。第一幕的女变奏,舞蹈演员对动作的快速控制力非常强,童歌尤为喜欢她的脚背,一直盯着她的脚看。但在即将完美结束的时候,舞者突然失误,足尖没能完全立起来,童歌瞬间屏住呼吸,但好在舞者脚下非常稳,而且并没有影响整体的动作完成。如果不是像她那样仔细观察局部,那一瞬间的失误是发现不了的。
她不经意地扭头看向林初,很巧合地,他也看向她,两人对视,林初笑笑。看样子他也看到了刚才那小小的失误。
这个对视很简短,蜻蜓点水一般。可就是这样一个不值一提的对视,化解了两人从坐下起就略显尴尬的氛围。幕间休息的时候,林初说他最喜欢第二幕的双人舞,童歌笑说这次的白天鹅和王子CP感很强,但她还是更期待黑天鹅。
“我猜童律师喜欢凶一点的黑天鹅。”
童歌立马联想起那晚在电梯里她握着手机大发脾气,她对着林初皱起眉假装生气,“因为我本人就很凶吗?”
林初忙说了好几个“不”字,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一副惹不起惹不起的表情,童歌后仰着身子大笑出来,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幕间休息快结束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观众回到自己座位上,林初的混血脸上黄种人的痕迹占了小部分,他分明的面部轮廓和高鼻梁棕眼睛,吸引到了许多目光,总有在前排的人有意无意地回头看看他,甚至会有人在听到他讲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后显出诧异。
他出门确实需要穿假肢,童歌想,这张脸就已经够吸引眼球的了。若是再以“两袖清风”示人,那盯着他看的人得有多少。
剧场灯光渐暗,周围安静下来。
第三幕王子与黑天鹅的双人舞后,林初扭头看她,童歌小声开口:
“高贵优雅,但没感觉出她在勾引王子。”
为了听清童歌说话,林初凑得近了些,童歌闻到他颈间有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像是衣服清洗后的清香。
135分钟的演出时过去得并不慢,表演结束,大家起立鼓掌,童歌刻意不去看林初,他没有手,此前每次观众鼓掌的时候,他对着舞台笑着点头,身体静静地靠在椅背上,没有动作。
往外走的时候,童歌问到林初的确和她住一个小区。
“坐我车走吧。”
林初低头看她,愣了愣,然后摇头,“不用麻烦了。”
“有什么麻烦的,反正我都是开车,顺道儿的事儿。”
现下已是秋天了,林初身穿长袖衬衫,若非仔细观察,不大会注意到他的两臂僵硬地贴在身侧,更不会联想到这是个双臂皆无的残疾人。童歌与他并肩走到停车场,给车开锁后甚至一时没反应过来林初没法自己打开车门。
童歌给他开门,林初赶紧欠身坐进去。“麻烦了。”
等童歌绕过去打开驾驶位的车门坐下后,他感到抱歉地补充说:“我的假肢不太好用。”
“小事儿。”童歌想递给他一瓶水化解尴尬,水瓶都伸了过去,才想到林初没手拿,自己把矿泉水拧开,问:“喝吗?”
林初自是摇头,童歌笑笑,把水瓶随手一放,边发动车子边转移话题,“你是住16层,对吧?”
“对,1603。”
“朝南的一居室?”
“是。童律师也住那个户型?”
“我刚工作那几年住过,后来跟男朋友同居,就感觉那房子有点小了。那段时间正好我那层两室的户型在招租,我就直接收拾收拾搬隔壁去了,是不是运气特好?”
童歌说完看向林初,他使劲点了几下头。
驶出车位,不一会儿,车内叮咚叮咚地响。
“没系安全带……”童歌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声
“抱歉……”身旁的副驾驶上,林初低着的头抬起来,他很不好意思地看看童歌,好看的眼睛里藏着明明灭灭的微光。童歌这才反应过来她说了句不太合适的话,把车停下,探过身子去帮林初把安全带系上。
“谢谢童律师。”
童歌摆摆手,“叫我童歌就行。我就怕别人叫我童律师,接起手机那边要是说,喂,童律师吗?那准是工作的事儿。”
林初笑了,大概是一时没想到结什么话,这段聊天就此结束。车内安静了一会儿,林初开口闲聊:“今天看了《天鹅湖》,想找个时间把《黑天鹅》再看一遍。”
“那个电影?”
林初答是。
“唔,让你说得,我也挺想再看看。我当时看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是周日回学校的晚自习,正好没老师巡查,我们全班一起看的。快结尾那段,娜塔莉波特曼发现她其实是捅了自己的时候,全班都在叫……”童歌回忆起那白色TUTU裙上血红血红的口子,不仅皱起眉。
林初接话,“那你喜欢电影里黑天鹅的扮相吗?”
童歌握着方向盘,边摇头边说,“不喜欢,不只是凶,都有点吓人了。”
说完,两人都笑了。
笑过之后,林初在座椅上直了直身子,缓缓说:“那天晚上,谢谢你……”
“哪天晚上?”
“就…你和王总去会所那晚。”
车子驶到路口斑马线前,指示灯上黄灯还没转红,其实能开过去,但童歌踩了刹车。
那天晚上……
一家中韩合资的外资公司是她团队多年的老客户了,副总王蕊与她熟识。那天,和客户吃过饭后,王蕊提出要一起去唱歌,童歌以为不过是寻常地去KTV唱唱歌喝喝酒,自然是陪着去了。
那家会所她没去过,王蕊倒像是来过几次了。她叫来三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孩子,看着也就二十多头,王蕊让童歌也要,她摆手拒绝,被以为是放不开。王蕊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跟经理说,把小木叫来。
小木就是林初了。他两袖空空走进来时,给童歌结结实实地惊着了,当时她心里只想着,这残疾小伙子真不容易。
就是怀着这样的一种怜悯心,王蕊让人连灌他喝下三瓶啤酒后,童歌站起来,说要去洗手间,请小木带路。
出了包间门,她跟小木说,你歇会儿,缓缓,咱们等会儿再回去。
“绿灯了。”
童歌从回忆里回过神来,踩下油门,车子开出去几百米了,才道:“没什么好谢的,就算不是我,是其他人,大概也会这么做。”
“是……可怜我吗?”林初的声音小了许多。
林初说的没错,但正常人可怜残疾人是寻常心态,【可怜】二字从一个残疾人口中说出来,就觉变了味。顿时,童歌心里酸酸涩涩的,不好意思转头看他。
“多虑了。几瓶啤的算什么,我爸爸是俄罗斯人,我酒量好着呢。”他的语气忽然变得轻快,如果有手的话,大概要再拍一拍胸脯。
开回家的路上一路畅通,大概是时间很晚了的缘故。童歌在地下车库里停好车,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记得给林初解开安全带并拉开车门了。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林初刚跟她说了句“谢谢你送我”,童歌正要回以“不用客气”,电梯里走出两个人,正相亲密拥着,女人脸上挂着娇羞的笑容,而男人的脸色,在看到童歌的那一刻,就很难看了。
童歌怔在电梯前,一动不动。年轻的女孩见她挡路,本说了句“让一让”,可男人忽然撒开环住她的手,女孩回头见他的表情,脸刷地白了。
眼前的男人,是童歌的男朋友。但准确来说,就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已经成了前任。
“对不起,晚上的芭蕾舞,我记错了时间。”童歌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平稳,但她的声音在颤,喉咙深处似被卡住。
“不是,童歌,这是我、我妹妹。”
“别xx骗人了,你是独生子,没有妹妹。”童歌吐出两个脏字,努力控制着嗓音,想让自己听起来波澜不惊,“你只有两个堂弟,还有个表哥。你跟我说过,我都还记得。”
“童歌,你……”那男人着急了,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今天的事儿我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两天过来把你的东西都搬走吧,回头我把这段时间你在我身上花的钱算算,给你转个账。”
那人先是愣了两秒,随即握住童歌的手,说:“对、对,咱们也都算是中年人了,尤其是你,过了三十,在你们单位也算个领导,这要让人知道了,你我脸上,不都挂不住嘛……”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上堆满了笑,林初看在眼里,觉得无比恶心。
“放开她的手。”从刚才起就一直沉默的林初忽然开口,他的眼窝深,眉骨高,眼中的光格外凛冽。加之身形高而挺拔,林初只是往前迈了一步,男人就把手抽了回来。
“林初……”童歌看着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可心底里却觉得痛快,这家伙要是有手就好了,赶紧发动他骨子里一半战斗民族的精神风貌,把这出轨男揍得满地找牙!
男人扶了扶眼镜,没好气儿地问林初:“你是谁?”
“我?”林初顿了顿,仍然紧盯着他的眼,“我,是童律师的同事,上周刚搬到楼下。另外,我大半年前对童律师表白被拒绝,说她早就有男朋友了。不过,我好像已经没有竞争对手了。”
这一番瞎话被林初说得流畅自然,童歌更是被他的出其不意惊到了。
林初面向童歌站定,微微俯下身,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问:“那,我现在可以追你了吗?”
他深棕静谧的眼睛里,似满载了星河。
身旁,那年轻女孩白了林初童歌一眼,拉上前男友先生,脚下高跟鞋踩得使劲,一甩包头也不回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