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寂静了一会儿。

    开下高速,童歌正要跟章嘉贝讨论晚上怎么吃。章嘉贝的妈妈给她打电话来,说是寄了一箱大闸蟹,让她拿去和童歌一起吃。

    “你说,我妈这电话、这大闸蟹、多是时候!”

    “正好我今晚不忙,那就去你家吃。”

    “还是去你家吧,我家锅碗瓢盆不太全。”

    “说得好像我那儿就全似的。”童歌笑,她和贝贝离了家都是日常靠饭店外卖活着的。

    “诶,就去你那家吃吧!”章嘉贝想起了什么,在座位上坐直了身子,一脸兴奋地对童歌说,“给你楼下那位邻居几个。”

    “嗯?”童歌开着车,一时没反应过来。

    “给那个小哥,叫…林初。对,给林初几个,顺便让我看看他什么样。”章嘉贝眉飞色舞,觉得自己这个提议妙极了。

    “你啊,这么八卦,当小助理可惜了,该去做娱记。”说着,童歌打方向盘,拐上了去章嘉贝住处的路。

    两姐妹虽然都是厨房小白,但蒸螃蟹还是会的。螃蟹刷洗干净,锅里烧开了水放螃蟹蒸熟。章嘉贝妈妈寄来的大闸蟹很是肥美,蟹肉清甜蟹黄饱满,童歌和章嘉贝一个手持剪刀一个直接手掰吃得很满足。

    “姐,你说,林初没有手,用脚怎么吃这个啊?”章嘉贝一边咬一条蟹腿一边说。

    童歌没说话,章嘉贝以为是她边吃边说话口齿不清,把话又重复了一遍,抬头,看到童歌一脸茫然。

    “这……我也不知道。”童歌毕竟只和他吃了一顿饭,还都是用筷子夹就能解决的菜。她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撇撇嘴,“也想象不出来。”

    “这就尴尬了。”章嘉贝把吃干净肉的螃蟹壳放下,她的手边已经堆起了一座小山,

    “那就不送了吧,免得他尴尬。”童歌又拿起一只螃蟹递给章嘉贝,她三下五除二就把绳子解开了。

    “但我还是好奇。”毕竟,童歌跟章嘉贝说起林初的先天残疾时,她的眼睛都要惊讶得瞪出来,“那要不……下次他再给你做饭的时候,我来蹭一蹭。”

    说完,章嘉贝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她嘿嘿笑了,“我怎么忽然就成了超大瓦数电灯泡。”

    “什么电灯泡,哪儿跟哪儿。”童歌把垂到颊边的头发别到耳后,皱皱眉,“还没谱的事。”

    贝贝吃得差不多了,拿起手机要看看是否有人给她发消息,结果竟然看到微信里有一个好友请求:【我是何放。】

    “何放?”章嘉贝自言自语。

    “谁?”

    “老板。”

    “你们公司老板是叫何放吗?我怎么记得是何进?”

    “何进是他哥哥,我们公司创始人。何放加入以后,何进就转幕后了,听说现在在做些别的投资,重点也不在我们公司了。”

    虽然很奇怪为什么何放会加她好友,章嘉贝还是点击了接受,总不能当一直没看见吧,“话说回来,姐,你不是不懂娱乐圈吗?怎么还知道我们大老板是何进?”

    “最近可能要发展影视方面的业务,了解了一下。”

    章嘉贝点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微信里就蹦进来一条何放的消息:【到B市了吗】

    “奇奇怪怪……”章嘉贝嘟囔着,回了一个【到了】。何放的信息又紧接着跟上:【来我家一趟。】随即,一个地址也发了过来。

    “我去?!”章嘉贝惊讶得喊出来,童歌被她突然这么一嗓子惊得愣了。

    “怎么了?”

    “我、我们老板……让我去他家!”

    “去他家?”童歌也惊了。

    “是啊……”章嘉贝把手机拿到童歌面前。

    “这,他大晚上的,让你一个小姑娘去他家干嘛?”童歌立马就想到杨导的事。

    章嘉贝皱了皱鼻子,回复他:【何总,我和男朋友在外面吃饭呢。】她哪有男朋友,不过是找个理由。

    何放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却发来一张柴犬的照片,说:【不着急,就是帮我遛一下狗,路费报销,月底给你奖金。】

    章嘉贝点开狗狗的照片,别说,还真挺可爱的,小家伙很有镜头感,竟然知道对着手机笑,又傻又萌。她从小就非常喜欢狗,奈何家里爸爸妈妈都太爱干净,无法接受在家养小动物。她只能在网上关注了许多萌宠博主,云养狗,憧憬着等到明年她到出国读书自己住了,就终于能养一只了。她的目标就是一只柴犬。

    而现在竟然有这么好的事,有人专门邀请她去遛狗,还给她钱。章嘉贝犹豫着回复何放:【没人遛吗?】

    【今天刚来我家。】

    “到底什么事?”童歌看她一脸认真地看着手机却不说话,有点着急了。

    “让我遛狗。”章嘉贝抬头,眨着一双大眼睛,“说是狗刚到他家。”

    “为什么要你遛?”童歌说着,自己又忽然想到了,“他坐轮椅是吗?看新闻说他出车祸残疾了。”

    章嘉贝点头。

    “难道是坐轮椅没办法遛狗?那为什么还要养。”童歌语气不大好,为什么她总感觉章嘉贝身边的男性都想占她便宜?

    正说着,有人敲门。童歌起身问,“哪位?”

    “是我,林初。”

    “嗯?”  “啊?”

    屋里,童歌和章嘉贝同时惊讶。

    “来、来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造访,童歌还是过去给他开了门。

    门打开,林初穿着连帽卫衣、短裤和人字拖,斜挎着一个包,站在童歌面前。

    “一周没见哈。”不是第一次见了,林初一开口却还是笑得有点羞涩,“那个……我同事给了我几只螃蟹,我这不是不太方便么。”说着,林初抬抬肩,他没有穿假肢,两个袖管空空地垂着,“我就来送给能吃的。”

    “真巧。”童歌听了,眯眼笑起来,”我们正吃着螃蟹,还想着要不要给你。”

    “可别给我。”见童歌笑了,林初也马上就放松下来,他连连摇头,“要是你送的,那我就必须得吃,可这就太难为我了。”

    “嗨,林初。”章嘉贝从童歌身后探出身来,她个子不高,方才林初的注意力全在童歌身上,都没注意到屋里还有个人。

    “你好。”他友好地笑着打招呼,对童歌歪头,”这位是……?”

    “我表妹。”

    “你们正吃着呢吧?那我不打扰了。但是得麻烦你自己拿一下……”林初说着,抬起一条腿,用大腿把挎包抬到童歌面前。

    “不打扰,可惜我们晚饭太简单,没法留你吃饭。”童歌说着,伸手去他的挎包里拿。章嘉贝这时说话了:“这位帅哥,待会儿有事吗?”

    林初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又挂上笑容,“我等会儿要……”

    “要上班。”童歌替他说了。

    “什么时候上?不是马上吧?”章嘉贝开门见山,“能不能借用你一下?我老板让我去他家给他遛狗,我怕他不安好心,想抓你当壮丁陪同。”

    章嘉贝露出整齐洁白的门牙笑起来,大眼睛眨巴眨巴,“让我表姐开车送我去,你也在车上就好了,不用下车什么的。”

    童歌看着章嘉贝,皱紧了眉头,她这小脑瓜里想的是什么?有意给他俩制造相处机会吗?还是单纯要去遛狗又担心老板的为人?

    ”不好意思,我表妹还小,老爱乱说话。”童歌把螃蟹拿出来后,帮林初把包侧的拉链拉好,“你快回去吧,等会儿还要上班呢。”

    “没事,我也不用去太早。”林初没挪动脚步,对章嘉贝说:“不过,我这样,大概只能给你壮壮胆。”

    说罢,他抿抿嘴,童歌站在两人中间,感觉越发的不好意思。

    “没事儿没事儿。你有海拔就足够了。”章嘉贝伸手在她自己的身侧笔画,“我们老板是坐轮椅的,就只到我这儿。”

    当着没胳膊的面提坐轮椅的,童歌越发感觉章嘉贝神经大条得欠收拾,但林初并没有丝毫不悦,他们约好出发时间,章嘉贝遛狗后,童歌直接开车送他去会所上班。

    等他们在地下停车场回合的时候,林初已经不是方才那休闲的打扮了。头发吹了造型,衣服也穿得修身了些,他的假肢放进外套的口袋里,乍一看是个帅气高大的健全人。

    童歌按照导航开到何放小区,章嘉贝准备下车,“你们先在路边等着哈,如果有情况,我给你们打电话。”

    说完,她一脸严肃地看着车内两人。童歌被她板着的一张脸逗得有点想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初也在,她不像刚才那么警觉了,看着眼前的这高档小区,心想这里应该管理很到位,只要章嘉贝不上楼,出不了什么事。

    章嘉贝下车后,车内林初和童歌成了独处。章嘉贝刚才故意抢先坐在后排,把副驾驶的位置留给林初。他们二人并排坐着,童歌一直不知说些什么,只感觉车内气氛有点沉闷,便把车窗落了下来。

    和人无话可聊的时候,童歌往往会问“工作忙吗”来展开话题,但这个问题问林初似乎有点尴尬,她想开口,又没说。

    好在林初向来不会冷场。他看着章嘉贝离开的方向,随口问:“你表妹是做什么的?“

    “在娱乐公司,给明星当小助理。”

    “哦…那她专业跟这个相关吗?”

    “完全不相关。”聊起章嘉贝,童歌总爱笑,“她明年出国,这一年就在国内随便干点什么,积累点社会经验而已。”

    林初了解了地笑笑,童歌问他:“你这份工作之前…刚毕业?”她记得他上次提过读研究生。

    “我啊,在AB大学学的历史。”

    童歌扭过脸来,诧异地看着他,纵使他是B市本地人,AB大学对本地考生来说也是很不好考上的。“你…你真厉害。”

    “就是比较会考试而已。”

    “这么好的大学,你高中那会儿肯定成绩相当好吧。”

    “还行吧,主要是高考超常发挥了。”

    “你们学习好的人都谦虚。”童歌说着,不由自主地摸出一包烟,拿到手里才反应过来,“你看我,一停车等人就想抽烟。”

    说着,童歌打开车门,拿出一根烟朝林初扬了扬,“学霸,下车来一支?”

    工作缘故,林初很少对邀烟说不,更何况这是童歌,“谢谢,麻烦帮我一下。”

    童歌绕到他那边给林初拉开车门,林初弯腰俯身,童歌把烟送到林初嘴边,他的嘴唇略收紧衔烟在口,童歌帮他把香烟点燃,他站直,丝缕烟雾从鼻孔里冒出来。

    “上学的时候就会抽烟吗?”童歌吸了一口,把烟夹在手指间,看向他,反应过来他不一样,没手拿烟不方便说话,便马上说,“等会儿聊。”

    “没事。”林初回她一句,他叼着烟说话没问题,但一想这样不大好看,就没再多说。

    路边不远处有个垃圾桶,童歌和林初走过去,她用手抖烟灰,而林初的方式有些特别:低头,香烟向下不离唇,嘴唇露出一条缝,靠吹气把烟灰吹掉。

    天早已经全黑了,童歌与林初站在离路灯较远的位置,烟头的火光明暗交替。童歌不再说话,林初也没有,他轮廓分明的脸隐在烟雾下,也不知道此刻是在想些什么,还是在静静享受烟草的味道。

    林初的烟还有不到半截的时候,他弯腰,嘴叼着烟,把烟头按在路边垃圾桶顶端的凹槽里。

    “不好意思,有点浪费。”林初解释,“留得长一点好灭。”

    童歌无声地微笑,表示理解。

    “回答你刚才的问题。”林初在童歌身边站直了身子,“要说学会抽烟,那很早了,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吧。其实有点像在开发技能,想试试看没有手该怎么抽。但一直也没上瘾。”

    听林初提到高考完的暑假,他长得本就显年纪小,还没上大学的他,得多稚嫩。童歌没忍住,笑了出来,“小小年纪,学什么抽烟。”

    “算小吗?你总觉得我小。其实咱们也没差几岁。”回想起当时,林初看向马路,浅浅地笑,“抽烟其实不难,难的是点烟,我老觉得打火机那个火苗要烧着我鼻子。”

    童歌听他说完,抬头仔细看了一眼他的鼻子,“看来鼻子高也有坏处。”

    “坏处很多,比如低头喝粥的时候,鼻尖会沾到粥。”

    童歌扑哧一声笑了,“有那么夸张?我就不会。”

    说着,她摸摸自己的鼻子。她的鼻梁又直又细,鼻头小巧秀气,在亚洲人里算是很漂亮的鼻子,但和林初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林初转而问起童歌,“你平时抽烟不多吧?”

    “偶尔。”

    “我发现抽烟的女生也渐渐多了。是压力太大?还是觉得好奇?”

    “可能都有。拿我自己来说,生活里全是工作。前些年压力太大又无路可退,就开始抽烟了,不是都说抽烟解忧么。”童歌笑着,低头算了算,“到现在有三年了吧。”

    童歌灭烟,空气中仍浮动着淡淡的烟草味。林初站在旁边,对她说:“烟还是少抽,对身体不好。”

    童歌抬头,他比她高出很多,不知道林初自己发现了没有,同她说话的时候,他总不自觉地弯腰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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