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二年四月二十一,步安第一次以打杂的身份,参与鬼捕行动。
这天午时一过,鬼捕三司的大半人马就往这回的东家家里去,一伙人衣着各式各样,除了邓小闲以外,人人都背着大得出奇的包裹,很有点职业捉鬼队的范儿。因为素素一见到鬼就会吓得魂不附体,步安不敢带她来捉鬼,新置不久的琵琶琴也嫌碍事没有背着。
到了地方,东家已经候在门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富贵,似乎是个很有钱的商人,就是一副苦色,撞了鬼的倒霉样已经写在了脸上。
等进了屋子,这人就开始诉说闹鬼的详情。
事实上,出来之前,公孙庞就已经交代过这些——他接到这桩生意时,就已经问清楚闹鬼的情况——但为了显得十足重视,显得这银子不是随随便便挣到的,大伙儿还是郑而重之地坐在堂上,听着东家翻来覆去地把夜里怎么听到的动静,怎么看见的穿红衣的吊死鬼,那吊死鬼舌头吐得有多长,吞吃了家里几个下人,统统说了一遍。
接着便是看风水。
鬼捕队伍里头一个四十多岁,身上衣衫油腻得连苍蝇都站不住的胖子,端着一个黄铜罗盘,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又从那间屋走回这间屋,问了一句:“这宅子没人住啊?”
东家男人赶紧道:“哪里还敢住人,自从闹鬼那天,就全搬出去了!”
胖子点点头道:“我说怎么没点人气呢。”接着嘴里嘀嘀咕咕,脚下慢慢悠悠地走了几步,在一处天井口上站住,踩了踩地上的青石板道:“这宅子的聚阴处在这儿!”
步安赶紧跑过去,在他脚下摆了一个刻有“阴”字的桃木桩子,心道:长了眼睛的都知道这宅子没人住,用你绕半天看出来没有人气?要是全凭一张嘴来说,我也能挣这份银子。
他从见到那胖子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人说不定是个厨子,被公孙庞拉来充场面的。
胖子又花了些时间,定了生门死门,五行之丘,乘气之穴,步安便照着桃木桩上的图案,一一对应地摆放了上去。至此,胖子的活儿算是干完,跑一边儿喝茶去了。
然后是个一身道袍道冠的中年道姑,拿了叠黄裱纸,用朱砂画符,端端正正地贴到那些木桩上。
道姑完事儿后,轮到一个身穿布衣的年轻姑娘,像搞土地测绘似的,手持一个木匠用的弹线盒子,在地上画出好多石灰线,整体似乎是个八卦阵,细处又像星辰图。画完了这些线,她又从随身的大包裹里头取出一摞黄色小旗,照着线图一面面插过去。
步安看得稀奇,轻声问邓小闲:“这些旗子真管用?”邓小闲摇摇头道:“旗子是噱头,旗杆才是灵器。”
插旗的姑娘大概听到了步安的疑问,忙完这些往回走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头有些鄙夷。步安心想,工科妹子就是怪,随便问问又没碍着你,何必朝我瞪眼。
看过了风水,贴过了符,摆过了阵,公孙庞起身拍拍手道:“好了,万事俱备,只等入夜了。”() ()
宅子里没住着人,也就没有厨子做饭,东家让随行的下人出去买了点酒菜,勉强招待众人。等摆开了酒席,公孙庞和东家男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别人都默不做声,只有那个看风水的胖子每尝一个菜都要点评一番。
步安心道:这家伙难道不怕别人看出来自己是个厨子?
他敲了敲坐在同一条长凳上的邓小闲,朝他使了个眼神,见后者一脸茫然,才凑过去道:“那胖子其实是个厨子吧?”
邓小闲“噗”的一声,差点把嘴里酒菜喷得满桌子都是,仍自大笑不止。
大家手忙脚乱地收拾,公孙庞刚要呵斥,大概想起邓小闲和越州同知莫须有的那层关系,终于还是硬憋了回去,嘟囔了一句:“啥事情这么好笑。”就跟东家男人接着聊。这东家是经营药材生意的,大约是在抱怨邪月临世,买卖不好做了。
步安瞥了一眼邓小闲,心想这家伙笑点这么低,以后吃饭的时候还是小心点,可别糟蹋了一桌子菜。正这么想着,就瞧见刚刚那个插旗的姑娘皱着眉头冷冷看他。
那姑娘穿着寻常百姓家的简朴布衣,十八九岁,长得挺清秀,是这伙人里头看上去最正常的一个,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像跟步安过往结过仇似的。
步安忍不住扬眉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布衣姑娘冷冷道:“不曾见过。”
步安耸耸肩道:“那你老瞪着我干嘛?我还以为扒过你家房,抢过你家人,自己给忘了呢。”
布衣姑娘“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了桌上,恨恨道:“你……”
邓小闲这时已经止住笑,摆摆手劝道:“别别别,都是自家人。小弟,我来介绍你认识,这位洛姑娘,是你大嫂。”显然是顺嘴占了这姑娘的便宜。
布衣姑娘呸了一声扭过头去,嘴里念叨着:“一对现世宝……”。
步安看着她一脸硬撑出来的傲娇相,心里觉得好笑,却不跟她拌嘴,只朝着邓小闲道:“我要是有个刁蛮媳妇,非得在家里打服帖了,才敢让他出门。”他当然不是真的会打女人,只是故意说出来气人。
果然,那个布衣姑娘扭头斥问道:“你说什么?”
步安摊手不解道:“我们在讨论如何驯服悍妇,你反应这么大,不会真是他婆娘吧?”
邓小闲乐道:“怎么不是呢?!要不是,她急个什么劲儿?”
布衣姑娘也意识到自己上了圈套,转头一笑道:“一个成天就知道钻脂粉堆,一个放着好好的天姥学子不做,出来捞偏门,我和这种人较什么劲。”
步安这才听明白,她为什么老是冷眼看自己,扭头看着邓小闲,不用说,自己从天姥书院来的事情,自然是这家伙透露出去的,至于这么做的原因,想必又是为了面子。
这天午时一过,鬼捕三司的大半人马就往这回的东家家里去,一伙人衣着各式各样,除了邓小闲以外,人人都背着大得出奇的包裹,很有点职业捉鬼队的范儿。因为素素一见到鬼就会吓得魂不附体,步安不敢带她来捉鬼,新置不久的琵琶琴也嫌碍事没有背着。
到了地方,东家已经候在门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富贵,似乎是个很有钱的商人,就是一副苦色,撞了鬼的倒霉样已经写在了脸上。
等进了屋子,这人就开始诉说闹鬼的详情。
事实上,出来之前,公孙庞就已经交代过这些——他接到这桩生意时,就已经问清楚闹鬼的情况——但为了显得十足重视,显得这银子不是随随便便挣到的,大伙儿还是郑而重之地坐在堂上,听着东家翻来覆去地把夜里怎么听到的动静,怎么看见的穿红衣的吊死鬼,那吊死鬼舌头吐得有多长,吞吃了家里几个下人,统统说了一遍。
接着便是看风水。
鬼捕队伍里头一个四十多岁,身上衣衫油腻得连苍蝇都站不住的胖子,端着一个黄铜罗盘,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又从那间屋走回这间屋,问了一句:“这宅子没人住啊?”
东家男人赶紧道:“哪里还敢住人,自从闹鬼那天,就全搬出去了!”
胖子点点头道:“我说怎么没点人气呢。”接着嘴里嘀嘀咕咕,脚下慢慢悠悠地走了几步,在一处天井口上站住,踩了踩地上的青石板道:“这宅子的聚阴处在这儿!”
步安赶紧跑过去,在他脚下摆了一个刻有“阴”字的桃木桩子,心道:长了眼睛的都知道这宅子没人住,用你绕半天看出来没有人气?要是全凭一张嘴来说,我也能挣这份银子。
他从见到那胖子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人说不定是个厨子,被公孙庞拉来充场面的。
胖子又花了些时间,定了生门死门,五行之丘,乘气之穴,步安便照着桃木桩上的图案,一一对应地摆放了上去。至此,胖子的活儿算是干完,跑一边儿喝茶去了。
然后是个一身道袍道冠的中年道姑,拿了叠黄裱纸,用朱砂画符,端端正正地贴到那些木桩上。
道姑完事儿后,轮到一个身穿布衣的年轻姑娘,像搞土地测绘似的,手持一个木匠用的弹线盒子,在地上画出好多石灰线,整体似乎是个八卦阵,细处又像星辰图。画完了这些线,她又从随身的大包裹里头取出一摞黄色小旗,照着线图一面面插过去。
步安看得稀奇,轻声问邓小闲:“这些旗子真管用?”邓小闲摇摇头道:“旗子是噱头,旗杆才是灵器。”
插旗的姑娘大概听到了步安的疑问,忙完这些往回走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头有些鄙夷。步安心想,工科妹子就是怪,随便问问又没碍着你,何必朝我瞪眼。
看过了风水,贴过了符,摆过了阵,公孙庞起身拍拍手道:“好了,万事俱备,只等入夜了。”() ()
宅子里没住着人,也就没有厨子做饭,东家让随行的下人出去买了点酒菜,勉强招待众人。等摆开了酒席,公孙庞和东家男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别人都默不做声,只有那个看风水的胖子每尝一个菜都要点评一番。
步安心道:这家伙难道不怕别人看出来自己是个厨子?
他敲了敲坐在同一条长凳上的邓小闲,朝他使了个眼神,见后者一脸茫然,才凑过去道:“那胖子其实是个厨子吧?”
邓小闲“噗”的一声,差点把嘴里酒菜喷得满桌子都是,仍自大笑不止。
大家手忙脚乱地收拾,公孙庞刚要呵斥,大概想起邓小闲和越州同知莫须有的那层关系,终于还是硬憋了回去,嘟囔了一句:“啥事情这么好笑。”就跟东家男人接着聊。这东家是经营药材生意的,大约是在抱怨邪月临世,买卖不好做了。
步安瞥了一眼邓小闲,心想这家伙笑点这么低,以后吃饭的时候还是小心点,可别糟蹋了一桌子菜。正这么想着,就瞧见刚刚那个插旗的姑娘皱着眉头冷冷看他。
那姑娘穿着寻常百姓家的简朴布衣,十八九岁,长得挺清秀,是这伙人里头看上去最正常的一个,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像跟步安过往结过仇似的。
步安忍不住扬眉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布衣姑娘冷冷道:“不曾见过。”
步安耸耸肩道:“那你老瞪着我干嘛?我还以为扒过你家房,抢过你家人,自己给忘了呢。”
布衣姑娘“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了桌上,恨恨道:“你……”
邓小闲这时已经止住笑,摆摆手劝道:“别别别,都是自家人。小弟,我来介绍你认识,这位洛姑娘,是你大嫂。”显然是顺嘴占了这姑娘的便宜。
布衣姑娘呸了一声扭过头去,嘴里念叨着:“一对现世宝……”。
步安看着她一脸硬撑出来的傲娇相,心里觉得好笑,却不跟她拌嘴,只朝着邓小闲道:“我要是有个刁蛮媳妇,非得在家里打服帖了,才敢让他出门。”他当然不是真的会打女人,只是故意说出来气人。
果然,那个布衣姑娘扭头斥问道:“你说什么?”
步安摊手不解道:“我们在讨论如何驯服悍妇,你反应这么大,不会真是他婆娘吧?”
邓小闲乐道:“怎么不是呢?!要不是,她急个什么劲儿?”
布衣姑娘也意识到自己上了圈套,转头一笑道:“一个成天就知道钻脂粉堆,一个放着好好的天姥学子不做,出来捞偏门,我和这种人较什么劲。”
步安这才听明白,她为什么老是冷眼看自己,扭头看着邓小闲,不用说,自己从天姥书院来的事情,自然是这家伙透露出去的,至于这么做的原因,想必又是为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