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饭自然是格外的丰盛,吃过饭后,大家又聚在一起聊天,直到下午三点左右,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准备告辞回去了。

    临走前,赵冬梅拿了几样东西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有几包点心,还有两瓶酒。

    赵冬梅说道:“这些是其他人送给你国兵叔的,东西太多,家里也吃不完,你们带些回去吃。”

    高国兵则说道:“这酒是四特酒,味道挺不错,你拿去喝一瓶,也给伱爸送一瓶过去,让他也尝尝外面卖的酒,看和自己蒸的酒,有什么不一样。”

    “哎,好的。”高明程应下,然后在高国兵两口子的目送下,离开了。

    自行车就停放在楼下的院子里,高明程骑车,许多美坐在后面,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

    他没有直接回高家村,而是去了一趟书店,买了四大名著,这四本书经久不衰,适合一直看。

    买好书后,这才往高家村而去,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先骑车回去,我去找个人。”

    许多美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只是她骑车的话,就不好抱着小奶狗了,于是把小奶狗递给高明程抱着。

    高明程抱着小奶狗无奈一笑,朝黄大志家走去。

    现在已经快五点了,不过天色还比较亮,在军岭的田地里,有村民们耕种忙碌的身影。

    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正在给甜瓜地锄草,今年他种了一亩甜瓜和一亩西瓜,等成熟后,正好就放在军岭老集上卖。

    “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远远地叫了一声。

    “哎。”黄大志应着,回头朝高明程看去,看见高明程时,他脸上就习惯性露出笑容来。

    如今的黄大志,穿着没有多少变化,但气色好了不少,人也长了一些肉了,看上去也算是相貌堂堂了。

    高明程暗自点头,现在黄大志的个人形象,以及精气神,都已经达到合格线了。

    “大志,最近过得怎么样?”高明程没急着说出来意,而是先拉家常般的聊了聊。

    黄大志放下锄头,朝田埂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还行,高明程,我上回去了一趟县里的集市,你猜我捡到多少钱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来,激动的说道:“我捡到三块钱!集市上人多,难免有不小心掉了钱的,我在那溜达一圈,就看到地上有钱!”

    自从黄大志捡过几回钱后,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能力用在捡钱上了,军岭虽然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集日,但军岭的集市毕竟小,人也少,再说了,村民们对钱财极为看重,是很少会丢钱的。

    因此黄大志就把目光放在县里,上回家里恰好要买一样东西,是县里才有卖的,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县里,结果就捡到三块钱了。

    这对于总是只捡到一两毛钱的黄大志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感觉黄大志的世界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恭喜啊!现在有一个能够让你到县里做事的机会,你去不去?”高明程说道。() ()

    黄大志本能的点头,说道:“去啊!”

    他以为是像上次一样,高明程又要喊他去做什么事情。

    他觉得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还能够增长见识,因此很是乐意。

    但当高明程说是让他去警局当协警时,黄大志原本轻松的表情,就瞬间变了。

    他又开始变得胆怯畏缩起来,嗫嚅般的说道:“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字都没有认全。”

    看到黄大志竟然又变成胆怯畏缩的样子,高明程只觉得无语,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鼓励道:“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你可以慢慢学,常用字还是很好学的,只要你有心,很快就能够学好。你家里还有小学课本吗?没有的话,我给你几本书,你多看看,不认识的字,就问村里认识的人。”

    “这当协警,是要在外面做事的,又不是让你坐办公室写文章,只要大概认得字,问题也不大。”

    “机会难得,我是希望你能够去警局参加考核,如果通过了,就安心留在县里做事,只要你肯学,局里的老人会教你怎么做事的。”

    高明程把话说的清楚,希望黄大志去参加考核,有高国兵的关系在,只要黄大志表现的不至于太差,那就没问题。

    协警的工资不多,事情又多,高明程自己是看不上,但这对于没有门路也没有文凭的黄大志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再说了,以黄大志的眼力,没事去集市上转悠一下,没准还能够捡到一些钱,这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足够他生活滋润了。

    干协警不需要太多技术性的东西,只需要认得常用字,体能好,敢于和罪犯搏斗,也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又说道:“今天时间晚了,我明天再来找你,到时候教你一套拳法,你自己再每天勤加练习。”

    三言两语间,高明程就把黄大志的未来给定下了。

    黄大志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出话来。

    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着,眼前有些花,仿佛这一切都是幻觉般,怎么突然间他就要去县里当协警了?

    哦,是去参加考核。

    但即使这样,也足够黄大志激动的了。

    他深吸一口气,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行吗?我要是去县里了,家里的地谁种?不行,我不能去……”

    到了这时,黄大志还本能的惦记着他的田地。

    黄大志家和别人家不一样,他爸身体有病,没办法干体力活,他弟弟更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算是半瘫痪状态,至于他妈倒是健康的,却也上了年纪,又是女人,一些重体力活也干不了。

    所以,即使他的心已经蠢蠢欲动了,但身为家里的长子,他自有一份责任要担当。

    这些,高明程也考虑过,但树挪死,人挪活,黄大志如果一直留在村里种田,那么这辈子也大富大贵不起来,甚至娶媳妇都难。

    哪个女人愿意嫁到这种家庭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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