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监控的年代里,很多案子的侦办充满了困难,即使省城这边,也无法做到破案神速。
黄小安的手术如期到来,历经五个小时,他才被医护人员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这会儿的手术条件相对简陋,但好歹是省城的大医院,因此骨骼矫正手术做的还算成功,等恢复后,黄小安的骨骼畸变就会有所好转,外形上会更好看些,行动上也会更加便利些。
黄大志全程陪同,直到弟弟脱离危险后,他才去儿科看了那个兔唇女婴,自从做出打算收养女婴的决定后,他就对这个孩子更上心了,他没养过孩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通过询问儿科的护士,他终于对养孩子有了一些概念了,于是又去买了一些婴儿穿的衣服,以及吸水性好的棉布,拿来给孩子做尿片用。
本来可以用旧衣服做尿片,但显然黄大志这会儿也没有旧衣服可用。
孩子虽然抢救过来了,但因为身体虚弱,因此还在医院待着,等身体恢复后,再看情况转移。
如果找到婴儿的父母了,就由父母接回去养,如果没有找到,那么就要送到儿童福利院去。
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但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找到。
这天中午,高明程到医院来找黄大志了。
最近高明程天天跑省城装粮食,县里因为粮食减产,因此粮食缺口很大,预计还得再跑几天才能够装完。
“大志,你弟弟的手术做完了吧?情况还好吧?”高明程不是空着手来的,他提着两样东西,一样是麦乳精,一样是苹果。
在七八十年代,麦乳精可是红极一时的营养品,是送礼的最佳首选。直到后面市场上有了更多更好的产品后,麦乳精就逐渐没落了。
用后世的营养学来说,其实麦乳精的营养成分一般,并且糖分多。
但在这会儿,你送人一罐麦乳精,那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黄大志笑着说道:“手术很成功,医生说明天就能出院了。就是脚上的石膏得两个月后才能够拆。”
高明程当即说道:“你问过医生,是一定要来省城的医院拆,还是在县里的医院拆也行吗?”
黄大志一愣,他压根没想过还能这样。
如果能够在县里的医院拆石膏,那么自然会更加的方便些。
“好,我等下就去问医生。”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进了黄小安所在的病房。
黄小安是醒着的,但他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床上,他畸形比较严重,两条腿都做了手术,打了石膏,这会儿跟半身瘫痪了一样。
但他的精神是好的,看到有人来看望自己,黄小安也露出一个笑脸来。
“明程哥,谢谢你来看我。”黄小安真诚的说道。
自从兄弟两个进行一番长谈后,黄小安就知道他哥哥和高明程之间的交情了,也是那个时候,黄小安才知道,高明程是他哥哥的贵人,也是他们家的贵人。
高明程看到他这个样子,倒是一愣。
他察觉到黄小安的变化了,这个孩子之前一直很阴郁,很少说话,存在感很弱,但现在,他眉眼舒展,脸上多了一分朝气。
像是对生活开始有了希望了。
“小安这个样子……明天能出院?要不,在医院再多呆两天?”高明程建议道。
这种手术,搁在后世,怎么也得在医院待上十天半个月吧。现在居然就让出院了。
黄大志还没有说话,黄小安先开口了:“医生说可以出院了,那就出院吧。”
他的声音有些急切,怕哥哥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会改变主意。
这些天,他只能躺在病床上,哪儿也去不了,但是也听到一些,知道自己做手术要花很多钱,并且在医院多呆一天,就要多花很多钱。
因此在医生查房时,黄小安就主动问医生能不能提前出院。
像这种提前出院的要求,医生遇到过不少,因为这会儿很多人都穷,负担不起长期住院的费用,且医院的病床有限,所以一旦病情稍微好转,医院就会让人出院去。
黄大志自然知道弟弟的意思,但他无奈叹息道:“医生说要腾病床出来,说小安情况稳定,接下来服药就行。”
黄大志倒是舍得多花几个钱,但是医院不让,小安也不让。
既然这样,高明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那行吧,明天什么时候出院?我装好货后,再来医院接你们,行吧?”
“行的。”黄大志立即说道。
说好这件事后,黄大志又说起捡到女婴的事情。() ()
高明程听着,忍不住用怪怪的眼神看了一眼黄大志,他记得第一次带黄大志去樟树参加药交会时,黄大志整个人就跟叠了buff一样,一路上遇到不少的事情。
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总是一件好事。
但是在听到黄大志想收养女婴时,高明程忍不住皱眉,他说道:“我个人不太建议你收养。”
黄大志一愣,在他的印象中,高明程可不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啊。
高明程知道黄大志想歪了,他说出自己的看法:“大志,你还没有孩子,不知道养育一个孩子有多么的艰难。你试着想想,一个婴儿一天要喝七八次奶,要换洗十几次尿布,还要给她擦洗身体。你、以及你的家人,这个时候真的有精力照顾好孩子吗?”
“你爸妈身体不好,现在正在服药治疗,而你的弟弟更是需要家人的照顾,你呢,你需要在警局工作,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呆在警局里,也是无法全身心照顾孩子的。”
“你把孩子领养回去,她得到的照顾,可能比在儿童福利院还要少!”
黄大志的神情僵住了,黄小安也无措的眨眼。
收养孩子这件事,他们兄弟两已经决定了,但兄弟两谁都没想过养育孩子的细节。
高明程上辈子虽然不顾家,不是一个好爸爸,但他好歹有过两个孩子,知道一些养育孩子的知识。
黄大志想收养这个兔唇女婴,心意是好的,但黄大志真没这个条件收养,他家人自顾不暇,而他自己也要忙于工作,除非他肯花钱请个保姆来照顾孩子。
但这个花销就大了,并且也会有流言蜚语,且影响黄大志之后的相亲。
黄大志的家庭条件不太好,在相亲市场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被人知道还领养了一个兔唇女婴,那么相亲成功的几率就更低了。
看到黄大志满脸的失望,高明程又说道:“现在警察还没有查到女婴的父母,没准在之后不久,就能够找到女婴的父母了呢!就算一直没有找到,被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也没关系。你如果真想领养,我建议你半年后再做出决定。”
“半年后,你父母和你弟弟的身体会好转,有足够多的精力来照顾一个孩子,且孩子大点后,也容易照顾些。”
高明程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理由没有说出口,那就是顺利的话,这半年内,黄大志能够相亲成功,并且顺利结婚。
倘若黄大志结婚了,那么他的老婆也能够帮着照顾孩子,众人齐心齐力下,才能够把孩子养育好。
至于兔唇,这个也不怕,等孩子三五岁了,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也进步了,再带到省城来做手术。
其实唇腭裂最佳治疗时间是三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呢,现在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还不行,如果唇腭裂情况严重,那么技术不行也得进行尝试,但听黄大志说那女婴唇腭裂的程度不太严重。
既如此,那么在孩子懂事之前,把手术做了,就不会影响之后的读书和交友了。
黄大志和黄小安听着高明程的建议,两个人都有种恍然大悟。
起初他们想的太简单了,根本没想到这些现实层面的事情。
被高明程说破了后,黄大志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现在真的没办法领养孩子。
他弟弟刚做完手术,爸妈必须得照顾弟弟才行,而自己呢?
想到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二个小时都是呆在警局,于是他沉默了。
良久,黄大志叹息一声,只能向现实低头。
他感激的看着高明程,觉得高明程果真是他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阻止了他匆忙做决定。
于是他说道:“是我想的太浅薄了。你说的对,半年后,我会再来省城这里,如果那孩子没有找到父母,被送到儿童福利院了,我再想办法领养她。”
这回高明程点头,赞同的说道:“这样做就对了,现在警方还在查案,你提出收养,人家也不会让的。”
黄大志想想,确实如此。
但在回县城之前,他还是得去警局一趟,询问查案的进度,以及收养孩子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他想着这些,也说了出来,但这回高明程就没什么可建议的了,因为他没收养过孩子啊!
哦,倒是听说过有人收养孩子,然后嘛,那是一地鸡毛!
因为那人收养的是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婴,起初养的好好的,谁知等女孩长大了,亲生父母竟然跑来相认了!
更恶心的是,女孩在亲生父母的蛊惑下,离开了养父母,嫁给了亲生父母给找的男人。
至于彩礼嘛,呵呵!
黄小安的手术如期到来,历经五个小时,他才被医护人员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这会儿的手术条件相对简陋,但好歹是省城的大医院,因此骨骼矫正手术做的还算成功,等恢复后,黄小安的骨骼畸变就会有所好转,外形上会更好看些,行动上也会更加便利些。
黄大志全程陪同,直到弟弟脱离危险后,他才去儿科看了那个兔唇女婴,自从做出打算收养女婴的决定后,他就对这个孩子更上心了,他没养过孩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通过询问儿科的护士,他终于对养孩子有了一些概念了,于是又去买了一些婴儿穿的衣服,以及吸水性好的棉布,拿来给孩子做尿片用。
本来可以用旧衣服做尿片,但显然黄大志这会儿也没有旧衣服可用。
孩子虽然抢救过来了,但因为身体虚弱,因此还在医院待着,等身体恢复后,再看情况转移。
如果找到婴儿的父母了,就由父母接回去养,如果没有找到,那么就要送到儿童福利院去。
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但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找到。
这天中午,高明程到医院来找黄大志了。
最近高明程天天跑省城装粮食,县里因为粮食减产,因此粮食缺口很大,预计还得再跑几天才能够装完。
“大志,你弟弟的手术做完了吧?情况还好吧?”高明程不是空着手来的,他提着两样东西,一样是麦乳精,一样是苹果。
在七八十年代,麦乳精可是红极一时的营养品,是送礼的最佳首选。直到后面市场上有了更多更好的产品后,麦乳精就逐渐没落了。
用后世的营养学来说,其实麦乳精的营养成分一般,并且糖分多。
但在这会儿,你送人一罐麦乳精,那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黄大志笑着说道:“手术很成功,医生说明天就能出院了。就是脚上的石膏得两个月后才能够拆。”
高明程当即说道:“你问过医生,是一定要来省城的医院拆,还是在县里的医院拆也行吗?”
黄大志一愣,他压根没想过还能这样。
如果能够在县里的医院拆石膏,那么自然会更加的方便些。
“好,我等下就去问医生。”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进了黄小安所在的病房。
黄小安是醒着的,但他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床上,他畸形比较严重,两条腿都做了手术,打了石膏,这会儿跟半身瘫痪了一样。
但他的精神是好的,看到有人来看望自己,黄小安也露出一个笑脸来。
“明程哥,谢谢你来看我。”黄小安真诚的说道。
自从兄弟两个进行一番长谈后,黄小安就知道他哥哥和高明程之间的交情了,也是那个时候,黄小安才知道,高明程是他哥哥的贵人,也是他们家的贵人。
高明程看到他这个样子,倒是一愣。
他察觉到黄小安的变化了,这个孩子之前一直很阴郁,很少说话,存在感很弱,但现在,他眉眼舒展,脸上多了一分朝气。
像是对生活开始有了希望了。
“小安这个样子……明天能出院?要不,在医院再多呆两天?”高明程建议道。
这种手术,搁在后世,怎么也得在医院待上十天半个月吧。现在居然就让出院了。
黄大志还没有说话,黄小安先开口了:“医生说可以出院了,那就出院吧。”
他的声音有些急切,怕哥哥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会改变主意。
这些天,他只能躺在病床上,哪儿也去不了,但是也听到一些,知道自己做手术要花很多钱,并且在医院多呆一天,就要多花很多钱。
因此在医生查房时,黄小安就主动问医生能不能提前出院。
像这种提前出院的要求,医生遇到过不少,因为这会儿很多人都穷,负担不起长期住院的费用,且医院的病床有限,所以一旦病情稍微好转,医院就会让人出院去。
黄大志自然知道弟弟的意思,但他无奈叹息道:“医生说要腾病床出来,说小安情况稳定,接下来服药就行。”
黄大志倒是舍得多花几个钱,但是医院不让,小安也不让。
既然这样,高明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那行吧,明天什么时候出院?我装好货后,再来医院接你们,行吧?”
“行的。”黄大志立即说道。
说好这件事后,黄大志又说起捡到女婴的事情。() ()
高明程听着,忍不住用怪怪的眼神看了一眼黄大志,他记得第一次带黄大志去樟树参加药交会时,黄大志整个人就跟叠了buff一样,一路上遇到不少的事情。
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总是一件好事。
但是在听到黄大志想收养女婴时,高明程忍不住皱眉,他说道:“我个人不太建议你收养。”
黄大志一愣,在他的印象中,高明程可不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啊。
高明程知道黄大志想歪了,他说出自己的看法:“大志,你还没有孩子,不知道养育一个孩子有多么的艰难。你试着想想,一个婴儿一天要喝七八次奶,要换洗十几次尿布,还要给她擦洗身体。你、以及你的家人,这个时候真的有精力照顾好孩子吗?”
“你爸妈身体不好,现在正在服药治疗,而你的弟弟更是需要家人的照顾,你呢,你需要在警局工作,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呆在警局里,也是无法全身心照顾孩子的。”
“你把孩子领养回去,她得到的照顾,可能比在儿童福利院还要少!”
黄大志的神情僵住了,黄小安也无措的眨眼。
收养孩子这件事,他们兄弟两已经决定了,但兄弟两谁都没想过养育孩子的细节。
高明程上辈子虽然不顾家,不是一个好爸爸,但他好歹有过两个孩子,知道一些养育孩子的知识。
黄大志想收养这个兔唇女婴,心意是好的,但黄大志真没这个条件收养,他家人自顾不暇,而他自己也要忙于工作,除非他肯花钱请个保姆来照顾孩子。
但这个花销就大了,并且也会有流言蜚语,且影响黄大志之后的相亲。
黄大志的家庭条件不太好,在相亲市场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被人知道还领养了一个兔唇女婴,那么相亲成功的几率就更低了。
看到黄大志满脸的失望,高明程又说道:“现在警察还没有查到女婴的父母,没准在之后不久,就能够找到女婴的父母了呢!就算一直没有找到,被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也没关系。你如果真想领养,我建议你半年后再做出决定。”
“半年后,你父母和你弟弟的身体会好转,有足够多的精力来照顾一个孩子,且孩子大点后,也容易照顾些。”
高明程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理由没有说出口,那就是顺利的话,这半年内,黄大志能够相亲成功,并且顺利结婚。
倘若黄大志结婚了,那么他的老婆也能够帮着照顾孩子,众人齐心齐力下,才能够把孩子养育好。
至于兔唇,这个也不怕,等孩子三五岁了,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也进步了,再带到省城来做手术。
其实唇腭裂最佳治疗时间是三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呢,现在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还不行,如果唇腭裂情况严重,那么技术不行也得进行尝试,但听黄大志说那女婴唇腭裂的程度不太严重。
既如此,那么在孩子懂事之前,把手术做了,就不会影响之后的读书和交友了。
黄大志和黄小安听着高明程的建议,两个人都有种恍然大悟。
起初他们想的太简单了,根本没想到这些现实层面的事情。
被高明程说破了后,黄大志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现在真的没办法领养孩子。
他弟弟刚做完手术,爸妈必须得照顾弟弟才行,而自己呢?
想到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二个小时都是呆在警局,于是他沉默了。
良久,黄大志叹息一声,只能向现实低头。
他感激的看着高明程,觉得高明程果真是他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阻止了他匆忙做决定。
于是他说道:“是我想的太浅薄了。你说的对,半年后,我会再来省城这里,如果那孩子没有找到父母,被送到儿童福利院了,我再想办法领养她。”
这回高明程点头,赞同的说道:“这样做就对了,现在警方还在查案,你提出收养,人家也不会让的。”
黄大志想想,确实如此。
但在回县城之前,他还是得去警局一趟,询问查案的进度,以及收养孩子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他想着这些,也说了出来,但这回高明程就没什么可建议的了,因为他没收养过孩子啊!
哦,倒是听说过有人收养孩子,然后嘛,那是一地鸡毛!
因为那人收养的是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婴,起初养的好好的,谁知等女孩长大了,亲生父母竟然跑来相认了!
更恶心的是,女孩在亲生父母的蛊惑下,离开了养父母,嫁给了亲生父母给找的男人。
至于彩礼嘛,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