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黄大志的发现,令所有人都精神一震,似乎下一刻就会把凶手给抓住了,但事实上,之后并未再发现任何线索,至于凶手,也依旧藏匿于茫茫大山之中。

    这个结果,令大家感到意外,但天色渐黑,他们知道不能再继续追查下去了。

    因为怀抱着下一刻就会找到凶手的念头,他们错过了从近路返回下山的机会,只能继续在山里呆一晚。

    但随身携带的食物却不多了。

    高国兵果断的说道:“王兄弟,你对这山里熟悉,你带我们去打些野味吧!”

    王镇长的弟弟名叫王爱国,是个体型健硕的汉子,他家里有鸟铳,以前也经常进山打猎。

    “好。这一片就是野猪出没的区域了,我带你们去找找野猪的踪迹吧!今年天干,山里吃的少,山里的野猪都下山过几次了。”王爱国说着话,然后分辨了方向后,就领着大家前去寻找野猪。

    桃花岭有大量的野桃树,还有其他的野枣子、野枇杷等果树,据说山里的野猪经常吃这些野果,因此肉质很好吃,每年秋冬的时候,都有人冒险进山打猎,但能够打到野猪的人却也不多就是了。

    在王爱国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发现一群野猪了,这群野猪只有四头,此时正卧趴在避风的山坡下。

    天色渐黑,光线逐渐暗淡下来。

    因为有高国兵在,因此大家都让高国兵来开枪。

    高国兵的枪法不错,因此也没有推脱,掏出手枪来,对准其中一头小些的野猪就开枪了。

    砰!

    枪声在寂静的林中传的很远很远。

    本是倦鸟归林的时候,却因为这陡然间响起的枪声,而将树林中的鸟兽惊动,瞬间野猪狂奔逃命,飞鸟惊跃。

    “高局好枪法!”随行的人大声夸赞着,只见那头倒下的野猪脑袋中枪,已经一击毙命了。

    高国兵倒没有自得,只说道:“找个有水源的地方,把这头野猪收拾一下。”

    “哎,跟我走吧,我知道这附近有一个泉眼。”王爱国带着大家朝一处水源走去。

    黄大志等人则合力抬着野猪。

    这头野猪不算大,最多百来斤。但大家在山里待了三天,吃不好,睡不好,每天又消耗大量的体力,此时没几个人能够轻松的扛起百来斤的重物了。

    这一晚,火堆燃起,肉香随风飘散,有肉吃,总归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因此大家的脸上都挂着笑容。

    黄大志吃了一肚子的烤肉,此时懒洋洋的背靠在树干上,双眼放空的望着星空。

    其他人也是靠着树坐,王爱国问道:“高局,我们明天是继续追凶,还是下山去?”

    高国兵沉吟着,没有马上回答。他望了一眼自己带领的队伍,这个队伍一共有八个人,四个警员,四个王桥镇当地的人。

    冬天天冷,在山里过夜就更冷了。因为连续几天的进山追凶,此时每个人的状态都不太好,就是他自己,也有些不适,只是忍着没说而已。

    过了片刻,他才说道:“明天我们下山!”

    大家听到这个决定,心情微妙,既有种松了口气的轻松感,又有种不甘心,他们在山里奔波了这么久,都发现疑似凶手留下的碎布了,结果却迟迟找不到凶手。

    但继续留在山里寻找,自身的身体又有些承受不住。

    这一晚照旧是轮流守夜,一夜悄然而过。

    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收拾东西,每个人背着几斤的野猪肉,下山去了。

    在王爱国的带领下,他们走了近路,但所谓的近路,其实是很陡峭的,下山时,必须足够的小心,否则就有从山上摔下去的风险。

    即使他们个个体能不错,但在下山的过程中,仍旧是有人受伤了。

    好在伤情不重,可以勉强行走。一路下山,却直到傍晚才回到王桥镇。

    到了王桥镇,黄大志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明程!”看到高明程,黄大志的心情有些激动。他猜测那些玉佩玉牛是出自王智之手,又猜测王智可能挖掘了一座古墓。

    但这事,他一直放在心里,没敢和其他人说。

    现在看到高明程,他就迫不及待的想和人诉说了,只是现在人员纷杂,他不好马上说出口。

    高明程注意到黄大志激动的情绪,但只是先和他点头示意,然后看向高国兵,说道:“叔,你们在山里待了这么久,还好吧?”

    高国兵神情疲倦,他点了点头,说道:“还好。你怎么过来了?”

    高明程说道:“我昨天就回县里了,结果却听说这边发生了大案,婶子说你初四走了后,就一直没有回家,她有些担心你。我想着我也没什么事,就替婶子过来看看你。哦,婶子还让我给你带了一些吃食和换洗的衣服来。”

    听到是赵冬梅喊高明程过来的,高国兵脸上的神情就缓和了不少,心里也高兴。

    自己这次出来办案,有七天没回家了,赵冬梅担心他也是正常的。

    他又问了高宏相看的结果。

    对于大儿子的婚姻大事,他还是很在意的。

    高明程说道:“成功了,婶子说双方都有意,初五那天两人就一起逛了公园,聊的还不错,高宏初六就回部队了,不过两人说好会书信往来。”

    高国兵听了,脸上就露出笑容来。

    高宏相看的女方是中专毕业,在县里的初中担任老师,并且她家族里的人,也大多是当官的,并且都是教育系统这块的。

    所以双方算的上是门当户对,只要看对了眼,那么就是一桩很好的婚事。

    然后又问起了高岳。得知高岳在警局那里值班,顺便进行体能训练。

    因为这个案子,大部分警员都抽调过来了,因此高岳就在警局值班,倘若有些小案子,他也有能力侦办。

    得知一切都好,高国兵就放心了。

    这时,王桥镇的镇长热情的过来招呼他们去吃饭。

    高国兵立即问道:“王镇长,其他三个小队的人下山了吗?他们有没有收获?”

    王镇长立即说道:“他们昨天就下山了。不过听说高局你们没有下山,所以今天一大早,又带队进山了。现在还没回,可能得在山里过夜了。”

    高国兵闻言,就叹息了一声。() ()

    这顿晚饭,吃的大家都狼吞虎咽的,一来是饿了,二来是几天都没有吃上正常的热饭热菜,所以很想念。

    饭后,高国兵让大家好好的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做安排。

    王镇长给他们准备了休息的房间,但条件一般,得两三人合住一个屋子。

    高国兵已经几天没有洗澡了,现在得了赵冬梅让送过来的换洗衣服,就立即去洗澡了。

    趁着这个时间,高明程找到了黄大志。

    黄大志递给他一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

    这里周围都没有人,黑黢黢的。

    “大志,你有什么话要说吗?”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立即把自己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然后颇为紧张的说道:“如果那王智真的挖掘了一个古墓,那么那些玉佩和玉牛要不要交出来?”

    高明程没想到还会牵扯上那件事,沉吟了片刻,才说道:“现在只是你的猜测,即使是真的,也不要上交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现在黄大志上交,那么别人不会夸他,而是会在意他之前把东西昧下了。

    有些事情需要当场作出决断,事后很难弥补。

    黄大志听了高明程的话,若有所思,但也瞬间放下心来。

    那件事只有他和高明程知道,算是很隐秘的。

    “你说在山里找到凶手留下的布料碎片了?是在哪个方向?”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没有多想,面对着桃花岭,指了一个方向,说道:“从那里走,要走很远去了。”

    高明程记住那个位置,然后说道:“你也累了,先去休息吧。这件事你不要多想了。”

    “好。”黄大志的确也累了,心情放松后,此时更觉疲累了。

    两人道别分开,黄大志回了房间休息,但高明程并没有回去休息。

    他左右环视一圈,见无人察觉,于是一路朝着桃花岭而去。

    他去的方向,就是黄大志指引的方向。

    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发现了和凶手吻合的衣服碎片,高明程也觉得是凶手留下的可能性很大。

    他决定进山去看看。

    如果不知道玉佩的事情,那么凶手在杀人后进山,高明程只会认为凶手是在躲避警方的抓捕。

    很多犯了事的人,都会往山里躲,要是运气好,根本不会被警方抓捕到。

    现在山林茂密,且没有天网系统,犯了事的人往山里跑,你若是想追,就只能像高国兵他们这样使用笨办法,一直在山里寻找。

    但知道了玉佩的事情,高明程对于凶手进山,就多了一个猜测了。

    赌博上瘾的人最在意什么?

    赌博的人六亲不认,他最在意的是输赢,是翻本!

    赢了就一直想赢,输了就想翻本。可王智已经走到穷途末路了,他要如何翻本呢?

    倘若他知道古墓,那么会不会通过盗墓获利,然后去翻本呢?

    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因此高明程想去验证一下。

    一轮冷月孤零零的悬挂于天空之中,清浅的月光洒落,却照不破林间的黑暗。

    高明程打着手电筒,在山林间快速的奔跑着,他速度很快,遇到小山坡,他一跃而上,遇到小沟壑,他直接跳跃过去。

    他是第一次来桃花岭,且还是在夜晚。但他对此并不感到陌生,毕竟他经常在牛尾岭那边活动。

    山虽然不是一座山,但山形地势,却大体是一样的,只需要沿途注意下,就不会出事。

    之所以连夜进山,就是因为白天时,会有人进山搜查,反而不方便他行动。

    寂静无人的山中,才是他随意施展拳脚的地盘。

    因为是冬季,山林较为稀疏,倒也方便高明程奔跑,天气虽冷,他却出了一身薄汗。

    他一路奔跑,一路探查着四周的环境。

    但夜晚还是影响了他的视力,能探查到的信息有限。

    高明程没有气馁,只是一路的快跑,很快,他就进了深山,其他人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的地方,他却轻而易举的就抵达了。

    上辈子他盗过墓,走私过古董,虽然对此仍旧是一知半解,但好歹是有一点经验的,知道他们这片地带的古墓大体是什么样子,又会在什么地方有。

    凭借着这些知识,他快速的在山林间穿梭着。

    他翻越一座山,立于山顶之时,能够看到在茫茫山林中,有几点火光跳跃,他猜测着这些火光可能是进山寻找凶手的警员点燃的。

    看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远远地落后于他了。

    收回目光,高明程继续往山里去。

    ……

    深山之中的一处山洞里,穿着黑色棉衣的王智正蜷缩着身体睡觉。

    经过几天的逃亡,他几乎快要瘦脱了相,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头发跟个鸡窝头一样了,尤其是他的指甲缝里满是泥土污垢。

    但他的山洞却并非是空荡荡的,而是堆着一些东西,细看有一些陶罐和瓷器,还有半边黄麂肉,黄麂肉的边上还有火堆燃烧过的痕迹以及吃剩下的骨头。

    王智睡在枯草上,身上也盖着枯草,虽然条件简陋,但也能够存活下去。

    只是睡梦中的他却睡的不安稳,嘴巴嚅动,时不时发出含糊的声音来:“赢……要赢……我有钱翻本!”

    在山洞的不远处,有一处小山丘,小山丘已经被挖开了,那底下竟是两座相连在一起的古墓。

    这是夫妻墓,宋制的,两座墓既独立,却又相通,因为中间有一个小洞,将两座墓相连在一起。

    古人相信死后有灵,因此将夫妻墓相通,就是为了死后的夫妻还能够互相照料。

    此时古墓的棺椁已经被打开,露出两具白骨尸骸,尸骸的边上空无一物,因为陪葬品已经转移到山洞之中了。

    墓已经挖开,东西已经到手,王智打算天亮后,就下山去。

    他自然不是往王桥镇的方向下山,而是往山的另一边而去。

    梦中,他已经将得到的古董换了钱,正在一处赌坊和人赌博,这一次,他犹如赌神附体,竟是大杀四方,逢赌必赢。

    “哈哈……”

    “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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