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时,高明程才发现不对劲,那只大黄狗,竟然没有回家去,而是一直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边。

    并且他给黑虎和精灵喂食兔子肉时,黑虎和精灵竟然也愿意分一些食物给那只大黄狗吃。

    不对劲,肯定不对劲!

    高明程坐在板凳上,仔细观察着那只大黄狗,这才发现那只大黄狗是母狗,并且肚子微微有些大,像是怀了狗崽。

    高明程一愣,随即将怀疑的目光看向黑虎和精灵。

    难道那只大黄狗是自家狗拐骗来的?大黄狗肚子里揣着的是黑虎的崽还是精灵的崽呢?

    高明程兀自想了一会儿,最后发现,不管是谁的崽,生下来后都是他的狗崽,他都得养!

    当然了,前提是大黄狗的主人没有找过来。

    地上的三只狗在吃兔子肉,火堆边的两个人也在吃兔子肉。

    这一次,高明程给范立成做了烤兔肉,直接在院子外面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灶出来,然后在灶里升一堆火,再把一张铁丝网放在灶上,这样就可以用来烤腌制过的兔肉了。

    这铁丝网是春季围山时剩下的,刚好可以用来做烧烤架用。

    铁丝网上烤着兔肉,灶火烧出灰烬时,高明程又用荷叶包裹着鸡蛋埋进带着火星的灰烬里,这样等上面的兔肉烤熟了,下面的鸡蛋也一起熟了。

    范立成还是头一回这样吃烤兔肉,感到格外的新奇,由于是自己亲手烤出来的,他居然吃了一整只兔子!

    自从跟着拳师练拳后,他的胃口的确比之前大了一些,再了,他这个年纪,正是身体开始发育的时候,所谓半大子吃穷老子,就是这个年纪了。

    范立成打了个饱嗝,但看着旁边烤好的茄子和鸡蛋,以及切开的西瓜,他觉得自己还能够再吃一点!

    吃烧烤怎么能不配酒呢?所以高明程从家里倒了一杯杨梅酒,杨梅酒度数不是很高,又带着一股果香的气味,配烧烤刚刚好。

    “要不要喝一点?”注意到范立成盯着他杯子里的酒看,高明程大方的将之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纠结了一会,才道:“我只喝一口。”

    “那当然,喝多了,我还不肯给呢,你就尝尝味!这是我自己用杨梅泡的,今年树上的杨梅结了不少果,卖的价钱也还不错。”

    高明程满脸的笑容,他觉得这几棵杨梅树种的很好,即使是现在卖一块钱一斤,也能够卖掉不少。而杨梅树的寿命很长,只要打理的好,三四十年后,也仍然是盛果期,到那时,物价也涨了不少,一年下来,卖杨梅的钱也有几万。

    这钱看似不多,但胜在稳定,再加上富山其他的果树收益,那也挺不错了。

    不过现在种植的杨梅树还是少零,他琢磨是再去买几棵树,还是自己嫁接。

    嫁接并不难,山里就有野杨梅树可以做砧木,再从富山的杨梅树枝上取下一截作为接穗,等嫁接成功后,他就可以多一批东魁杨梅树了。

    自己嫁接繁衍,也可以省下买苗木的钱。

    “这酒好喝!”刚喝了一口杨梅酒的范立成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再想喝时,酒杯就被高明程拿走了。

    “不能再喝了,你还呢,尝个味就得了!等你长大了,我送你一瓶酒都行!”高明程道。

    范立成意犹未尽,但他不会耍赖强求,老老实实的吃起了烤茄子。

    这茄子就是地里摘的,水洗后,整个放在铁丝网的边缘,利用炭火慢慢的将之烤软,然后再刷一层油,用筷子将茄子分开,撒油辣椒和蒜蓉,等熟了后,味道就很好吃了。

    高明程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吃肉,他一共抓到五只兔子,分给两狗一只,范立成也吃了一只,剩下的三只,大部份全进了高明程的肚子。

    正在这时,陈大松的儿子陈多喜突然过来了。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铁丝网上还摆着一条兔腿,火炭散发出的热力,逼的兔肉中的油脂不停的滋滋作响。

    “明程哥。”陈多喜没有靠的很近,离高明程还有几米远就站住了。

    他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味,狠狠地吞了下口水。

    虽然今年家里吃肉的机会多了很多,但他这个年纪,哪有不馋肉的,何况这是烤肉,更香!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也有一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招呼他过来,并且让陈多喜吃兔肉。

    “来的正巧,刚好还剩下一条兔腿,你拿去吃吧!”

    陈多喜眼睛微亮,狠狠地动心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请求高明程另外一件事。

    “明程哥,我明能不能坐你的车?我想去外面看看。”陈多喜的心跳的很快,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把心里想的话了出来。() ()

    这个想法,他很久以前就有了,但一直不敢出口,现在他觉得找到机会了,因此赶紧跑了过来。

    范立成去年就来过高家村,当他今年又来了时,陈多喜就想到一件事,那就是高明程明一早就会出发送范立成回家,然后又会再回来!

    而陈多喜,就可以趁机跟着去外面长长见识。

    他的性格跳脱些,和他哥哥踏实的性格完全不同。

    高明程听到这个请求时有些意外,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其实村里很多人都向往外面的世界,只是很少人敢于真正的离开这个熟悉的山村而已。

    高明程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陈多喜的要求。

    陈多喜的性格,和他的儿子有些像,都是有一颗躁动的心,渴望见识外面的世界,所以看到陈多喜时,他偶尔也有一些亲近福

    “可以啊,正好车里还有座位,这样吧,你回去问问你哥,如果他也想去,我带你们兄弟两个一块儿去。”

    “真的吗?太谢谢你了!”陈多喜没想到自己的要求,竟然被高明程一口答应了,惊喜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高明程不但答应带他去,还愿意带他哥哥一起去!

    一想到这个,陈多喜就激动的原地打转。

    “我……我现在就去问我哥……”陈多喜想马上回家去。

    这次是他自己鼓起勇气来找高明程的,根本没有和家里人提起过。

    “哎,等下,你把这兔腿带去吃了吧,反正我也吃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叫住陈多喜,把兔腿硬塞给他。

    他没给陈多喜开过工资,但陈多喜倒是经常会过来帮一些忙。

    “谢谢明程哥!”陈多喜嘴甜的道谢,然后拿着热乎乎的兔腿就欢快的朝自家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人了。

    陈多喜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快,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整个人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当他冲回家时,就迫不及待的把这件事了出来,然后就开始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我从来都没有去过外面,就连县城也才去过一次。哈哈,我现在可以跟着明程哥去外面看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哥,明程哥也喊你一块儿去!”

    “明程哥可真是一个大好人啊!”

    在高明程不知情时,已经一连收到好几张好人卡了!

    倒是陈大松夫妇听闻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是感到惊愕,随之是觉得陈多喜在胡闹。

    陈大松训斥道:“明程是在做事,你跑去打搅他做什么?他送完了人,就可以留在县里,但你跟着去了,他就得送你回村,这不是给他添麻烦了吗?”

    陈多喜一愣,他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这点,但他还是不想错过这次的好机会,因此道:“我不用明程哥送我回村,等到了县里后,我自己做班车回来,或者走回来也行!”

    “胡闹,你又不知道路,怎么走回来?”陈大松再次训斥。

    陈多喜却挭着脖子道:“我有嘴巴,我可以问路!”

    眼看着父亲和弟弟僵持住了,陈多福开口打破了这份僵局:“爸,我和弟弟一起去,等到了县里后,我带他一起坐班车回来,我知道在哪里坐车。”

    陈大松微微一愣,眼底流露出意外的神情来。

    他这个大儿子,一向踏实本分,因此他根本没想到大儿子也会这么。

    既然两兄弟都这么,且高明程之前也已经答应了,陈大松也就不再阻止,只能随他们去。

    只是有句话还是得叮嘱一下:“你们跟着去可以,但是别给明程惹事!等回来后,干活的时候也认真点!明程给我们开了工资,对我们家又不错,这次还愿意带你们出门长见识,以后做事要勤劳,可不能对不起他。”

    “好,我知道了。”

    兄弟两个异口同声的道。

    陈多喜满脸的笑容,一颗心雀跃不已。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手里还拿着一个烤兔腿呢,于是连忙递给陈大松,是让父母吃。

    但是为人父母的,大多都是先顾儿女,因此陈大松道:“我们不吃,你和你哥哥分着吃吧!”

    一个兔腿也不是很大,一个人吃刚好,两个人吃也能够尝个味。

    但不管是陈多喜还是陈多福,都不肯吃独食,坚持要大家分着吃,最后刘婶子就把那个兔腿拿到厨房去,用刀子切成四块。

    一家人一人吃一块,心里俱是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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