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清扫起来极为麻烦,地上洗刷不净的鲜血,尸体堆叠在一起,分不清敌军还是友军。

    闻霄总是乐于帮忙的,除了卖力,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她便撸起袖子,混在一群忙碌的士兵堆里,半日下去,满身脏污,根本分不清她是男还是女。

    闻霄倒不在意这个,与死去的战士相比,她只是脏一些而已。

    可她始终无法习惯空气中烧焦的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像是锈住的剑刃出鞘,一次次拍打着她的喉管。

    路过一座土屋的时候,门虚掩着,闻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蹑手蹑脚靠过去,侧耳去听。

    明明是十分热的天,依旧燃了火,可见屋内之人身子虚弱至极。

    池尧难得正经一次,手轻轻搭在兰和豫的手腕上,双眼眯缝着。良久,他的手抬了起来,道:“是个奇毒,兰大人只需修养几日就会好起来。”

    闻霄在门口听着,也像是吃了颗定心丸。

    兰和豫蹙眉,疑惑道:“这么容易?我军中的大夫可都束手无策。”

    “若是大人想要解毒,我怕是才疏学浅,无能为力了。若大人只是想行动如常,这毒于您共生,也未尝不可。”

    “这是为何?”兰和豫说着,转了转自己的手腕,仿佛要将里面的毒从她的腕子上拧出来。

    池尧叹了口气,“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给我十年八年,说不定我还能研究出一二,现在问我,我也是头脑空空啊。”

    剩下的,便是平平无奇的道谢和医嘱。

    池尧说这毒歹毒在不知何时毒发,一旦发作身子瘫软,神智混乱,兰和豫如今从军,日日都过着生死一线的日子,岂能失去控制身体的能力。

    池尧还说,欢喜是最大的良药,可如今满目疮痍,烽鼓不息,兰和豫又从何欢喜。

    闻霄觉得自己也像是中了毒,无力地倚靠在土屋墙上。大火烧过的无名城,又被烈日反复炙烤,土墙上还残留着温热。闻霄开始产生幻觉,眼前忙碌的士兵都在一个个消失,最后世间只剩下她一个人,陪着遍地的英魂。

    她听到脚步声靠近,她却回不过神。

    直到祝煜在她眼前打了个响指,闻霄才如梦初醒。

    看不出祝煜的神色,并不凝重,也不愉快,闻霄只好手足无措地捋了捋发,提起地上的水桶,准备接着干活。

    祝煜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休息会吧,人总是要休息的。”

    闻霄摇了摇头,执拗地朝前走去,走路速度也越来越快,似乎想把土屋里沉重的对话甩掉。

    祝煜便追上去,想夺她的桶,“我帮你。”

    “去去去,想干活自己找活,别来抢我的。”

    祝煜叹了口气,道:“你以前是君侯,现在大家虽不知道你还好端端的活着,可你的存在,就是对京畿最大的伤害。重重苦厄都杀不死你,你比京畿的大王更像沐浴神泽之人。”

    闻霄苦笑着摇了摇头,因提了个重桶,说话都断断续续。“大王能做上大王,必然有她过人之处,与劳什子的神泽无关。而我能不能不朽,也要看我的个人表现。”

    话说完,闻霄意味深长地看了祝煜一眼,祝煜登时后背发凉,汗毛倒数,觉得自己被看穿了。

    不朽二字,说来轻巧,实则是要反复与平淡的人生对抗,要死得惨烈、死得瑰丽、死得传奇。

    闻霄看出祝煜的局促,淡然地继续往前走,“我猜是你的手笔。兰兰和宋袖虽常在官场,实则在意的是文人气节,都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唯有你挂念我的虚名。”

    “我……”祝煜抬了抬手,忽觉不敢,最后无力地垂了下去。

    他没有否认,也没有确认。

    闻霄便继续气喘吁吁道:“你是对的。起初我也有些恼火,仔细想想,我死了价值比活着大,留个不朽的虚名没什么不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

    “祝小花,我挺开心的。”

    闻霄骤然挺住脚步,看着祝煜那双忠贞的眼睛,三年的折磨让他有些疲惫,爱人的复生又点亮了他的希望。闻霄不是狠心的人,许多事在爱面前,都是小节。

    “唯有你,还想着为我谋一个身后名,我真的很开心。”

    闻霄浅笑着,像春风那般和睦,祝煜却心里酸涩无比,默默跟在她身后。

    穿过长街,闻霄走到沟渠边上,把桶里的污水倒了出去,像是把心事一同倾泻干净。干净的沟渠,立即变了颜色,顺着死气沉沉的水流朝城外流去。

    “祝小花,你说那些指点天下的贵人们,能看到这些血流成河吗?”

    这话在祝煜耳朵里,又是另外一层意思,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是他一手造就,他就是那个指点天下的贵人。

    祝煜后脖颈阵阵发麻,僵硬道:“能看到,但不后悔。”

    “不后悔就好。”

    闻霄提起空桶,身子轻快不少,转身朝回走,“既然如此,我便全了这个不朽的说法。”

    祝煜有些错愕,没有答话,身子却微微打起颤来。倘若闻霄转头看他一眼,一定能看到他不近人情的眼眸下,压抑着波涛汹涌的情绪。

    “我死了,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就好像乌润那般。可若是我死而复生,我一人抵抗了神明为我谱写的宿命,这样才足够传奇,配得上不朽二字,不是吗?”

    祝煜的声音低沉而又沙哑,“可是活人怎么会用不朽这个词。”

    “那就看我的造化咯。”闻霄说得轻松而又俏皮,根本不把这当做什么事。

    祝煜道:“其实你可以选择抛开这些,去走马天涯,去看世间百态,怎样都好。”

    闻霄正色道:“你忘了吗,我就是喜欢当官,费尽心思爬上君侯之位,怎能拱手让与他人?”

    祝煜望着她的眼睛,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仿佛看到多年前,第一次见到闻霄的模样。那时候,她虽是个阶下囚,祝煜心里还是下意识把她当作一个士人。

    因为闻霄身上总是卯着一股劲,让她挫而不折,让她悲天悯人,让她绝处逢生。

    她是那么磊落,衬得自己不知如何自处。

    祝煜深吸一口气,把自己那些阴谋阳谋叠好重新藏回心里。“如果我做了不好的事情,你会原谅我吗?”

    闻霄笑道:“会啊。”

    “你要想好,我不是什么纯善之人,啊不对,我不是人。”

    话音刚落,祝煜脸上清脆地响了声,他短暂地呆滞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是闻霄的两只手,一把将自己的脸捧了起来。

    闻霄认真道:“胸怀大义的人不会铸成什么大错,如果是小错,我帮你拨乱反正就是。”

    闻霄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她也觉得自己休息够了,当日所有人睡了后,她蹑手蹑脚地掀开被褥,从祝煜身边爬起来。

    临出房门,她还回头望了祝煜一眼,不禁悲从中来。

    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红白缚额,可是一切都变了,三年若一把风刀,生生把过去意气风发的祝煜剥落,换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闻霄轻轻蹲伏下身子,擒起他的手,下意识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吻,不掺杂任何多余的想法,只是纯粹的爱意。

    “这种安生日子很好,但是咱俩都不习惯这么过,对吧?”

    祝煜的眼睫颤了颤,继续睡着。

    闻霄心领神会,默契地不吵醒他,披上外衣,转身离去。

    守门的两个士兵见闻霄从屋里出来,不禁有些慌乱,他们把所有的称呼搜肠刮肚,却实在不知道眼前之人到底是谁。

    “姑娘好。”

    闻霄微微点头,神情却不怒自威,云淡风轻道:“叫我闻霄就好。”

    一个士兵反应过来,瞪大了双眼,“闻……闻?哪个闻?”

    “听闻的闻。”

    另一个士兵也惊讶地几欲跳脚,“您……真的吗?”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在战后忙前忙后,把自己弄得满身血污的姑娘,是传说中大义献身的闻侯。

    闻霄畅快地笑了,有一种历尽千帆的痛快之感,“叫我闻霄就好,一直没和你们打招呼,实在是抱歉啦。”

    随后,闻侯复生的消息,一日千里,奔逸绝尘,响彻了大江南北,军营上下精神一振,连百姓的眼中都有了光。

    他们总是满怀希望地握拳,把对未来的所有期翼压在闻侯身上。

    “太好了,神罚都杀不死一个人,看来我们再也不需要神明了。”

    而闻霄休息的土屋前,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士兵们排着队想要找闻霄说些什么,哪怕是一句话也好。闻霄饭也吃不得,觉也睡不了,只好笑着见一位又一位的狂热信徒。

    “闻侯,之后您打算怎么做呢?”一个十分年轻的士兵拄着拐,两眼放光地问道。

    闻霄便信誓旦旦地说:“自然是同你们站在一起。”

    “我们真的能打赢京畿吗?大王是神明的侍者,我们真的能和您一样,去对抗神明吗?”

    “能的。或许我们可以一时屈膝,可我们不能世世代代都如此。今日我们抗争,明日京畿才会听我们一言,后日神明才会意识到,我们是自立自强的生命,不需要倚靠她而存在,更不是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食料。”

    后面的士兵听完,更是热血沸腾,恨不得剑指京畿,喝那群京畿贵人的血。

    就在群情激愤之际,后面的士兵一阵混乱,从门口让出条道来。

    闻霄探头望去,穿过一排人头,看到兰和豫在宋衿的搀扶下缓缓走来。

    兰和豫只需一眼,这些士兵便偃旗息鼓,老老实实退了出去,还了土屋一个清净。

    “闻侯倒是乐得逍遥,众星捧月,倒是我们这些为你掏心掏肺的,里外不是人了。”

    闻霄抿了抿唇,道:“这不好吗?”

    宋衿也道:“我也觉得,闻霄此举,对局势十分有利,如今逐日大弓统筹未成,战况焦灼,各路君侯都心存疑虑,闻霄复生的消息无疑是给他们吃了颗定心丸。”

    “倒是衬了你的心意了。”兰和豫转眼盯着宋衿,呛道:“京畿知道她活了,她岂不是就成了活靶子了。”

    “正是如此,大家才会为了闻侯拼死而战啊!”

    兰和豫愤然地质问闻霄,“这是你想要的吗?”

    “不是。”闻霄指尖有些发冷,反复摩挲自己的胳膊,想要找到些许安全感,“既然大家信任我,我便不会缩在大营。所谓富贵险中求,我只有战场上足够卖命,才能让大家安心、放心。”

    “你真是疯了。”这次换宋衿急得跳脚,“你不懂打仗,若是又出了什么意外,咱们的士气岂不是全败光了!”

    兰和豫沉思了会,给了宋衿一个眼色,宋衿便不甘地退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闻霄和兰和豫二人。

    兰和豫身上的脂粉气已经荡然无存,取代而之的是泥土的味道,像是从黄沙滚滚的荒原走过一圈出来,以前那么矜贵漂亮的人,如今身上没一块干净地方。

    兰和豫语重心长道:“隔着宋衿,我不方便说。我知道你心存大局,你也不怕再死一次。可你就算不在乎京畿,你也不能不在乎乌珠。”

    闻霄没想到兰和豫会提起乌珠,不禁愣了下。

    “一梦三年,忘记你官场的本能了吗?”

    简直是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如今天下大乱,正等着重新划分格局,各路君侯各有神通,谁都能主持大局,谁又都不太够格。反而谷宥这位乌珠领袖,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

    可若是一位不朽的传奇君侯死而复生呢?一切又要另说了。

    闻霄头疼地捏了捏眉心,道:“兰兰,外面战火四起,每时每刻都有无数人丧生,我顾不得这些的。”

    兰和豫勉强笑了笑,“当然,这都是后话。谁入主銮爱天宫,也要打得赢这场仗。只怕是在京畿倾倒之前,我们自己就乱了阵脚。”

    “谷宥不是短视之人。”

    “她被赶出京畿就是因为大王的宝座。如今王位近在咫尺,你觉得她不会做些什么吗?战场之上,暗箭伤人,再编织一个闻侯捐躯的悲壮故事,这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说着,兰和豫笼在斗篷里的手伸了出来,两指之间夹了一张精致短小的信笺。

    闻霄接过,看到上面画了一朵妖冶的栾花。

    信上潦草写了一行字,似乎写信的人心情烦躁至极,抄起笔来乱涂乱写一通,唯有冠冕堂皇的措辞还维系着些许理智。

    “闻霄吾友:

    欣闻君归,不胜欣喜。玉津之地,风景依旧。翘首以盼,与君重逢。共煮美酒,畅叙往昔。

    盼君速至,勿使吾望眼欲穿。

    谷宥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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