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晚上睡哪?”红衣问。
“我们晚上不睡,白天睡,晚上易于行动,是捕猎的时间。”孟时安站起来。
“睡觉的地方在下面。”孟时安领着红衣进地下室。
虽然破旧,可空间足够大。
“这里有许多房间,很多都是空的,你可以随便选,不过没有被子,可以今晚抢别人的或者买两个。”
“浴室里只有凉水,洗澡的话需要先烧,你现在衣服毛巾什么的都需要买,有的我可以暂时借给你。”孟时安说。
“你刚才说买?”红衣问。
“枉死城虽然混乱,但毕竟存在了这么多年,基本的社会循环还是有的。”
“水是哪来的,这里还下雨?”
“枉死城里有一条河,名死河,水都是从那里来的。”孟时推开一扇门,问:“这间怎么样?”
“可以。”红衣走进去,里面空荡荡,只一个木板床和一张桌子,让她对这里的贫穷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们晚上要去捕猎,你要一起吗?”
“当然。”
“那好,你先休息一下,我一会儿来喊你。”孟时安关门走了出去。
红衣在床上坐下,木板就发出‘吱呀’一声,红衣叹气,她一点儿也不想过这么艰苦的生活,看来要想办法尽快出去得好。
枉死城本来就阴暗的天空完全黑了下来,白天蛰伏的人们苏醒,接下来是猎杀者的天堂。
“红衣。”孟时安在红衣门外喊,红衣开门和她一起出去。
他们有一辆破旧的皮卡,枉死城很大,单靠走可能一晚上都遇不到一个人。
严东笙开车,剩下的人蹲在皮卡上,实力最弱的晚衣也一起出来了。
破败的楼房,卡车的轰鸣以及黑暗中窥视的眼睛,这里的一切都符合人们对地狱的想象。
几分钟后,他们终于见到了一个人影,那个见他们开车驶过去也不躲,应该也是今天刚来的新人,还不知道枉死城残酷的生存法则。
程云扬跳下车,迅速冲到那人面前,用一把匕首割了那人的喉咙。
红衣看见飘散的灵魂进入程云扬的口鼻,一场猎杀就此结束。
程云扬利落地跳上车,皮卡又开始轰鸣,他们像幽魂一样,在城市里晃荡。
“枉死城就是这样,无论你生前是什么样,死后要么成为食物,要么成为怪物。”孟时安见红衣皱着眉,担心她不适应,安慰道。
“时安,你们买东西用什么?”红衣突然问。
“像刚才死去的灵魂,如果不直接吸食,它们会变成黑色的水晶,用这个来交易。”孟时安从兜里掏出一块黑色的水晶,摊开手掌让红衣看。
“你们交易有专门的地方吗?”
“中心城区有最大的交易市场,那里受如今最大的帮派灭世堂的保护,还算安全。”
“我们这样找效率也太低了,万一一晚上都遇不到一个人怎么办?”
“我们现在在城市外围,越靠近中心的地方物资越多,相应的人也越多,那里经常发生帮派火拼,不用担心找不到人。”
“必须吃灵魂吗?”红衣皱眉。
“如果你不吃,实力就会变得越来越弱,直到被别人杀死。我当初也很抵触吸食别人的灵魂,即使我本身实力还行,但后来也差点被杀死,要不是遇到了严大叔,你就见不到我了。”孟时安告诉红衣这件事的严肃性。
大概一个小时后,他们已经离中心城区很近了,严东笙停下车,他们一行六人走进去,毕竟车只有一辆,毁了就没了。
他们没走多少路,迎面就遇上了另外一行人,比他们多一个,对面是七个人。
狭路相逢勇者胜,既然遇上了,便只能打。
除了程云扬对上两个人,其他都是一对一,对方虽然人多,但质量不如他们,红衣迅速解决了战斗,就去帮晚衣小朋友。
红衣没有吸食灵魂,而是把它变成了水晶。
一场战斗下来,对面全军覆没,他们无一伤亡。
吸食的灵魂实力越强,饱腹感也就越强,刚才的人实力明显不如他们,因此他们还需要继续捕猎。
而且红衣现在需要一些生活用品,她现在没钱,只能靠抢。
又走了一会儿,看见前面有帮派在火拼,双方实力相当,都是几十个人,算是中等规模了。
不同于人间帮派都是肌肉虬结的大汉,在这里,也许小萝莉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
没有任何的战术,就是纯粹的实力比拼,刀与火,血与肉,原始又残酷。
红衣他们选择了绕行。
严东笙带着他们探查一个又一个建筑。
“我们现在是在做什么?”红衣低声问旁边的孟时安。
“端别人的老巢,一般晚上别人都会出去,我们就可以趁这个时候偷物资。”
“那我们岂不是也可能被偷。”
“是啊,这种事太正常不过了,所以我们被端了就会换一个地方,一般老巢都比较隐蔽,也会设下防御,所以还是不太容易的。”
红衣无语,这不就是游牧人吗。
严东笙走在最前面,四处查看,他大概四十多岁,标准的国字脸,身形矫健。
严大叔突然蹲了下来,用指关节敲了敲地板,“咚咚咚”。
他在地上摸索着,然后拉开地板,下面是空的。
他们放轻脚步,顺着楼梯走下去,下面明着灯,应该有人。
严大叔向他们打手势,示意有九个人。
留下看家的有这么多人,起码是个小型帮派,物资绝对少不了,他们决定冲一冲,让晚衣到外面守着。
下面几乎就是一对二了,里面太亮也无法偷袭,只能正面硬抗。
红衣也不藏拙,用剑,像砍豆腐一样砍人,很快就解决了两人。
她正准备上前帮旁边的蓝衣帅哥,却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能量波动,正好方辞礼也看向了她,两人都惊讶于对方的实力。
红衣看着这个人,明明是温润如玉,君子如风的一个人,却很容易让别人忽略,就连红衣一开始也没注意到他。
方辞礼却看向红衣手中的剑,这个人,很强。
他们只对视了一瞬,又心照不宣地挪开,去帮另外的两人。
除了,孟时安和严大叔受了点儿轻伤,其他都没什么大碍。
程云扬上去把晚衣叫下来,然后去把车子开过来,其他人收拾物资。
“居然有酒。”说话的是严大叔,大概像他这样的男人大多无法拒绝酒的诱惑。
红衣的被子也有了着落,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有用的带走,没用的留下。
今晚大丰收。
“我们晚上不睡,白天睡,晚上易于行动,是捕猎的时间。”孟时安站起来。
“睡觉的地方在下面。”孟时安领着红衣进地下室。
虽然破旧,可空间足够大。
“这里有许多房间,很多都是空的,你可以随便选,不过没有被子,可以今晚抢别人的或者买两个。”
“浴室里只有凉水,洗澡的话需要先烧,你现在衣服毛巾什么的都需要买,有的我可以暂时借给你。”孟时安说。
“你刚才说买?”红衣问。
“枉死城虽然混乱,但毕竟存在了这么多年,基本的社会循环还是有的。”
“水是哪来的,这里还下雨?”
“枉死城里有一条河,名死河,水都是从那里来的。”孟时推开一扇门,问:“这间怎么样?”
“可以。”红衣走进去,里面空荡荡,只一个木板床和一张桌子,让她对这里的贫穷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们晚上要去捕猎,你要一起吗?”
“当然。”
“那好,你先休息一下,我一会儿来喊你。”孟时安关门走了出去。
红衣在床上坐下,木板就发出‘吱呀’一声,红衣叹气,她一点儿也不想过这么艰苦的生活,看来要想办法尽快出去得好。
枉死城本来就阴暗的天空完全黑了下来,白天蛰伏的人们苏醒,接下来是猎杀者的天堂。
“红衣。”孟时安在红衣门外喊,红衣开门和她一起出去。
他们有一辆破旧的皮卡,枉死城很大,单靠走可能一晚上都遇不到一个人。
严东笙开车,剩下的人蹲在皮卡上,实力最弱的晚衣也一起出来了。
破败的楼房,卡车的轰鸣以及黑暗中窥视的眼睛,这里的一切都符合人们对地狱的想象。
几分钟后,他们终于见到了一个人影,那个见他们开车驶过去也不躲,应该也是今天刚来的新人,还不知道枉死城残酷的生存法则。
程云扬跳下车,迅速冲到那人面前,用一把匕首割了那人的喉咙。
红衣看见飘散的灵魂进入程云扬的口鼻,一场猎杀就此结束。
程云扬利落地跳上车,皮卡又开始轰鸣,他们像幽魂一样,在城市里晃荡。
“枉死城就是这样,无论你生前是什么样,死后要么成为食物,要么成为怪物。”孟时安见红衣皱着眉,担心她不适应,安慰道。
“时安,你们买东西用什么?”红衣突然问。
“像刚才死去的灵魂,如果不直接吸食,它们会变成黑色的水晶,用这个来交易。”孟时安从兜里掏出一块黑色的水晶,摊开手掌让红衣看。
“你们交易有专门的地方吗?”
“中心城区有最大的交易市场,那里受如今最大的帮派灭世堂的保护,还算安全。”
“我们这样找效率也太低了,万一一晚上都遇不到一个人怎么办?”
“我们现在在城市外围,越靠近中心的地方物资越多,相应的人也越多,那里经常发生帮派火拼,不用担心找不到人。”
“必须吃灵魂吗?”红衣皱眉。
“如果你不吃,实力就会变得越来越弱,直到被别人杀死。我当初也很抵触吸食别人的灵魂,即使我本身实力还行,但后来也差点被杀死,要不是遇到了严大叔,你就见不到我了。”孟时安告诉红衣这件事的严肃性。
大概一个小时后,他们已经离中心城区很近了,严东笙停下车,他们一行六人走进去,毕竟车只有一辆,毁了就没了。
他们没走多少路,迎面就遇上了另外一行人,比他们多一个,对面是七个人。
狭路相逢勇者胜,既然遇上了,便只能打。
除了程云扬对上两个人,其他都是一对一,对方虽然人多,但质量不如他们,红衣迅速解决了战斗,就去帮晚衣小朋友。
红衣没有吸食灵魂,而是把它变成了水晶。
一场战斗下来,对面全军覆没,他们无一伤亡。
吸食的灵魂实力越强,饱腹感也就越强,刚才的人实力明显不如他们,因此他们还需要继续捕猎。
而且红衣现在需要一些生活用品,她现在没钱,只能靠抢。
又走了一会儿,看见前面有帮派在火拼,双方实力相当,都是几十个人,算是中等规模了。
不同于人间帮派都是肌肉虬结的大汉,在这里,也许小萝莉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
没有任何的战术,就是纯粹的实力比拼,刀与火,血与肉,原始又残酷。
红衣他们选择了绕行。
严东笙带着他们探查一个又一个建筑。
“我们现在是在做什么?”红衣低声问旁边的孟时安。
“端别人的老巢,一般晚上别人都会出去,我们就可以趁这个时候偷物资。”
“那我们岂不是也可能被偷。”
“是啊,这种事太正常不过了,所以我们被端了就会换一个地方,一般老巢都比较隐蔽,也会设下防御,所以还是不太容易的。”
红衣无语,这不就是游牧人吗。
严东笙走在最前面,四处查看,他大概四十多岁,标准的国字脸,身形矫健。
严大叔突然蹲了下来,用指关节敲了敲地板,“咚咚咚”。
他在地上摸索着,然后拉开地板,下面是空的。
他们放轻脚步,顺着楼梯走下去,下面明着灯,应该有人。
严大叔向他们打手势,示意有九个人。
留下看家的有这么多人,起码是个小型帮派,物资绝对少不了,他们决定冲一冲,让晚衣到外面守着。
下面几乎就是一对二了,里面太亮也无法偷袭,只能正面硬抗。
红衣也不藏拙,用剑,像砍豆腐一样砍人,很快就解决了两人。
她正准备上前帮旁边的蓝衣帅哥,却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能量波动,正好方辞礼也看向了她,两人都惊讶于对方的实力。
红衣看着这个人,明明是温润如玉,君子如风的一个人,却很容易让别人忽略,就连红衣一开始也没注意到他。
方辞礼却看向红衣手中的剑,这个人,很强。
他们只对视了一瞬,又心照不宣地挪开,去帮另外的两人。
除了,孟时安和严大叔受了点儿轻伤,其他都没什么大碍。
程云扬上去把晚衣叫下来,然后去把车子开过来,其他人收拾物资。
“居然有酒。”说话的是严大叔,大概像他这样的男人大多无法拒绝酒的诱惑。
红衣的被子也有了着落,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有用的带走,没用的留下。
今晚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