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部推翻重写的作品。

    《光怪陆离侦探社》,作者:吾即正道,级作者。

    分类:悬疑-奇妙世界。

    【简介】

    一扇门在眼前展开。

    邪恶在茁壮生长,窃窃私语声从门内后溢出。

    怨毒的复眼一闪而逝,想要冲出的存在被阻隔在内,蛊惑的低语耳畔回绕。

    黏糊糊的粉色脑子低声嘟囔。披着黄衣斗篷的人影安静观察。充满腥气的污泥般的墨绿色存在冷漠注视。一串奇妙的肥皂泡泡释放出友善——

    无论如何,它们诚挚邀请陆离,参加这个疯狂的派对。

    陆离迈步进入,步伐坚定不移。

    【黄金十章】

    第一章,驱魔人。主角陆离穿越到了一个西方工业时期的港口城市,负责给人驱魔,同时找心理医生看病,双线齐发。

    第二章,待在有光的地方。主角待在自己开的侦探社里回忆穿越之后几天的生活,思考那些人口中所谓的悬疑事件,当祂真正出现时,毫不慌乱。

    第三章,真正的驱魔人。第二天,主角出门瞎逛,遇到一位马夫,带他去了真正的驱魔侦探社。主角买了把枪,用来驱魔。

    第四章,人、油灯、火苗。通灵枪,可以驱魔。这位真正的驱魔人向主角介绍了人和祂的区别,以及沟通方式,就如这标题。

    第五章,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主角还想知道更多关于祂的等级划分,以及各类驱魔人的信息,却被告知了标题。

    第六章,海难。主角和那人聊完天,买了更多的东西。走出侦探社,《诡秘之主》般的描写来了一波,后又买了张报纸。

    第七章,守夜人。渔船进港,主角像个看客一样去猫了一眼,船无异常,可是他却看到了两个守夜人。迷雾下,守夜人只对污染物感兴趣。

    第八章,斯拉夫夫人的觊觎。主角打电话给自己的线人,线人其实只是负责替主角接任务。而线人的房东似乎对主角有点想法。

    第九章,奥利弗·没姓。奥利弗与主角线下见面时,竟然把自己弄成了女装。而主角去委托人家里看了一眼,转身就要走。

    第十章,恶灵附身。主角在委托人家里见到了被恶灵附身的人,从一个收音机身上发现了端倪。单独质问下,那人承认了自己是假装的,只是为了退婚。主角即将离开时,那人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简评】

    我曾经写过该作者另外一本书的书评。

    那本书名字叫《熟睡之后》,原名《注视深渊》。

    本书和那本书一样,也经历过封禁和解封。

    相信很多人都会好奇,一位作者到底写了什么内容,会不断遭遇这种事情。

    试读下来,我觉得本书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悬疑版的《诡秘之主》。

    不是故意蹭《诡秘之主》的热度。

    要知道,在诡秘之前,蒸汽与大炮,维多利亚时代的秘密等等,这些题材有人写过的,但通通没火。

    正是乌贼的出手,才彻底盘活了该领域,还顺带脚的,把克苏鲁也带了起来。

    当然,也有人会不同意,觉得乌贼没有这么大的能量。() ()

    这一点不重要。

    大家需要了解的是,本书讲述的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故事,或者说发生在工业革命时期异世界的故事。

    穿越者陆离意外降临,他卖掉手机,买了房子,还开个侦探社,假冒驱魔人,去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

    他所在的地区几年前经历了一场大火,珍贵的资料没了,啥都没有了。

    除了更加战战兢兢的居民,以及一位十分鸡贼的职业驱魔人。

    主角从他手里买了武器和弹药,并打听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待在有光的地方”、“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等等。

    主角侥幸驱魔成功后,顺利加入守夜人组织,这是官方捉幽灵的组织。

    有点类似《权力的游戏》中那伙守夜人。

    本书很多桥段和设置,与《诡秘之主》类似,只是语言和细节方面更偏向于悬疑,惊悚的部分相对来说多一些。

    该作者的脑洞也很大,幽灵们的出场方式往往匪夷所思。

    咖啡拉花似的惨白脸孔,从水流里粘稠地流出。

    卡在画中的少女,掉在地上之后,坦然地站了起来。

    该作者用词极简,不屑于用大段的描述充字数,也不像有些游戏小说,一会儿人物属性面板,一会儿又是技能详解。

    本书的职业设定很简单。幽灵、凶灵、恶灵,驱魔人与守夜人,通俗易懂。

    驱魔人使用的武器,就是一杆枪,有效射程内就能实现致命打击。

    至于人类世界与幽灵世界的连通、纠缠、反噬,以及是否彼此渗透等等,相信都会在后文中慢慢展现。

    【总结】

    本书可以说是借助《诡秘之主》的皮囊,行他无限悬疑的“勾当”!

    目前只有万字,量不大,但解渴。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崩溃魔王》带盐!

    【仓氏呓语】

    通过黄金十章,

    我相信大家能够读出一种浓浓的《诡秘之主》简化版的味道。

    这没什么,很多大佬在模仿别人的作品方面,都具有逆天操作。

    只是有些人并没有那个性子,一直磨啊磨的。

    而我不甘于平凡的性子,也强迫着我读了十次《诡秘之主》,也未能突破一百章的关卡。

    这并不是说诡秘不好看。

    而是因为设定太棒了,文笔太优雅了,我的性子太那啥了。

    但是,《侦探社》将诡秘简化后,读起来就比较接地气了。

    起码不用完全转化到那个工业革命时期,也不用深刻理解那个时期的风土人情,以及面包和土豆的价格走势,以及如何炖煮才能烂得入味。

    更不用在盥洗室里抠出自己的右眼,塞进去单眼镜片。

    上面这句其实是恶搞!

    我想说的是,如果您是一位喜爱悬疑的读者,又想显得自己高雅一点,又能够与本站最火的《诡秘之主》有点交集的话。

    本书无疑是您的绝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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