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推荐远瞳的第三本书。
《黎明之剑》,作者:远瞳,白金作家。
分类:科幻-时空穿梭。
【简介】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时候稍微出了点问题。
在某个异界大陆上空飘了十几万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体才算是成为一个完整的穿越者,但他并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成功之后竟然还需要带着这具身体从棺材里爬出来,并且面对两个吓蒙了的曾曾曾曾……曾孙女。
以及一个即将迎来纪元终结的世界。
【黄金十章】
第一章,穿越成一个视角是什么鬼。主角高文,飞机失事穿越到了异界,成为高空中漂浮的书名鬼。他作为第一视角,不能动,只能收缩视野。就这样多少万年过去,他竟然还没疯。直到系统故障,他逃逸了。
第二章,穿越完从棺材里爬出来又是什么鬼。塞西尔家族遭遇敌人攻击,只好退入先祖的陵墓,寻求帮助。他们好不容易打开墓穴,却发现一个混血精灵少女率先潜入。这不是重点,先祖的棺材板压不住了,有人出来了。
第三章,终于……能动了。主角醒了,看到面前的人十分戒备,并让他回答自己的身份,似乎回答错了,又要重生。确定了身份,他被人扶了出棺,迈出了穿越者的第一步。
第四章,一觉醒来就在一个烂摊子里。形势很严峻,怪物来袭,城堡失守,这一代的领主尽力抵抗,还是只能来寻求先祖的庇护,躲起来。先祖也不是无敌啊,虽然以前很厉害。现在被主角附身,可没那么猛,还是带着一起逃吧。
第五章,盗贼小姐的作用。从陵墓回城堡的路线,主角记得个大概。而盗贼小姐似乎记得,因为她就是从那里摸进来的。主角从棺材里拿出佩剑,盾牌早被后人搞丢了。这群不肖子孙啊。
第六章,这是啥玩意儿。在盗贼琥珀的带领下,他们顺利来到了地面上,可迎面而来的就是袭击。畸变体,三头怪物,力大无穷。主角虽然刚刚重生,可生前毕竟能够一人揍个畸变体。来啊,战个痛!
第七章,那些古老的事情。在主角的指点下,他们顺利解决了三只畸变体,就连琥珀也偷袭成功了一只。返回暗道,这段尘封的历史才被主角揭露,所谓的第二次开拓之旅,不过是逃亡之旅。
第八章,重见天日。在暗道内,主角听闻了百年来自己的家族是如何被败家子败得个精光的,刺杀王庭和举兵造反,都做了,还是反复支持,支持谁谁死。所幸,他们终于又回到了地面,重见天日。只是那亮起来的,好像不是太阳。
第九章,焚烧。天空中的太阳和星星,都与地球有很大差别,被魔潮袭击过的土地,也不能继续使用。他们只好寄希望于另外一只逃亡的队伍顺利抵达小镇。这时,天空中却飞来一条龙,用吐息焚烧了这块土地。
第十章,回到实际问题。一路前行,主角被后代的魔法所吸引,却引出了祖训中骑士比魔法师强的原因。而众人也终于知道肚子饿了,特别是主角,在天上飘了那么久啊。
【简评】
以前没看这本书的时候,以为会是一部极其无聊枯涩的科幻作品。
不曾想,竟然是和《异常生物见闻录》一脉相承的,不那么严谨的幻想文。() ()
知乎和龙空上,有人将《黎明之剑》和《诡秘之主》进行了对比,也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这种高逼格的学术大讨论,不是吾等草民能够插嘴的。
但单从开局来讲,从入坑的难易程度来看,我倒是觉得《黎明之剑》更好入坑。
同样是西方幻想,书中的很多设定,与大家经常看的西幻文,没什么不同。
顶多就多了一个,穿越第一视角的设定,看不懂略过就行,或者当成混沌气息。
而主角再次获得身体,穿越成高文·塞西尔,好好地躺在棺材里,被盗贼惊醒的,重见天日。
巨龙出现,龙息喷死那些畸变者。
经历了魔潮的城堡已经无法继续使用,他们只好往前走,寻找可以开拓的新领地。
主角数十万年仿佛上帝视角,一直注视着万物的生生死死,人类的出现和发展,并不能让其有大的情绪变化。
他的后代子孙,特别是这个领主瑞贝卡,更是担负了逗比搞笑的责任,在盗贼琥珀的双簧下,用轻松的语气,将经历的人生苦难慢慢淡化。
希望在前方,一直往前走,才是作者想要传达出的理念。
也有可能是读者的过分解读。
本书前期也许并没什么过多的深刻内涵。
每个人的阅读习惯都不一样,我一直对西幻都不感冒。
但这一块仍然有许多读者喜欢,也有不少作者在尝试创作。
《诡秘之主》本月完结,恭喜撒花!
月票大战,新的征程,即将开始。
《黎明之剑》也许可以磨一磨刀,试一试,让那些小白文让开。
“为了帝国!”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最近放假,事情比较多,比较累。
以前的存稿,很多都不太适合。
能够按时更新,实属不易。
我也想过重新布局一下本书,好歹要吸引几个名气高一点的作者,捧个场啥的。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人啊,还是要靠自己。
按照自己的想法,努力去写吧。
外界的风云变幻还能影响到我们这种市井小民呢?
什么也别想!
抱紧全勤,感受真爱,这才是萌新作者该有的心态。
好高骛远,最后摔的人还是自己。
不过,总体来说,本书的收藏每天还是在稳定增长,订阅也比较稳定,推荐票倒是一直挂在短篇推荐票的前十。
这个分类既然存在,自然有他的道理。
不过,荒凉也是真实现象,避讳也完全没有必要。
就算拿了短篇分类各大榜单的榜首,到最后可能什么也不剩下。
那就继续写吧,什么也别多想了。
多收几本好书,让更多人感受阅读的温度。
《黎明之剑》,作者:远瞳,白金作家。
分类:科幻-时空穿梭。
【简介】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时候稍微出了点问题。
在某个异界大陆上空飘了十几万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体才算是成为一个完整的穿越者,但他并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成功之后竟然还需要带着这具身体从棺材里爬出来,并且面对两个吓蒙了的曾曾曾曾……曾孙女。
以及一个即将迎来纪元终结的世界。
【黄金十章】
第一章,穿越成一个视角是什么鬼。主角高文,飞机失事穿越到了异界,成为高空中漂浮的书名鬼。他作为第一视角,不能动,只能收缩视野。就这样多少万年过去,他竟然还没疯。直到系统故障,他逃逸了。
第二章,穿越完从棺材里爬出来又是什么鬼。塞西尔家族遭遇敌人攻击,只好退入先祖的陵墓,寻求帮助。他们好不容易打开墓穴,却发现一个混血精灵少女率先潜入。这不是重点,先祖的棺材板压不住了,有人出来了。
第三章,终于……能动了。主角醒了,看到面前的人十分戒备,并让他回答自己的身份,似乎回答错了,又要重生。确定了身份,他被人扶了出棺,迈出了穿越者的第一步。
第四章,一觉醒来就在一个烂摊子里。形势很严峻,怪物来袭,城堡失守,这一代的领主尽力抵抗,还是只能来寻求先祖的庇护,躲起来。先祖也不是无敌啊,虽然以前很厉害。现在被主角附身,可没那么猛,还是带着一起逃吧。
第五章,盗贼小姐的作用。从陵墓回城堡的路线,主角记得个大概。而盗贼小姐似乎记得,因为她就是从那里摸进来的。主角从棺材里拿出佩剑,盾牌早被后人搞丢了。这群不肖子孙啊。
第六章,这是啥玩意儿。在盗贼琥珀的带领下,他们顺利来到了地面上,可迎面而来的就是袭击。畸变体,三头怪物,力大无穷。主角虽然刚刚重生,可生前毕竟能够一人揍个畸变体。来啊,战个痛!
第七章,那些古老的事情。在主角的指点下,他们顺利解决了三只畸变体,就连琥珀也偷袭成功了一只。返回暗道,这段尘封的历史才被主角揭露,所谓的第二次开拓之旅,不过是逃亡之旅。
第八章,重见天日。在暗道内,主角听闻了百年来自己的家族是如何被败家子败得个精光的,刺杀王庭和举兵造反,都做了,还是反复支持,支持谁谁死。所幸,他们终于又回到了地面,重见天日。只是那亮起来的,好像不是太阳。
第九章,焚烧。天空中的太阳和星星,都与地球有很大差别,被魔潮袭击过的土地,也不能继续使用。他们只好寄希望于另外一只逃亡的队伍顺利抵达小镇。这时,天空中却飞来一条龙,用吐息焚烧了这块土地。
第十章,回到实际问题。一路前行,主角被后代的魔法所吸引,却引出了祖训中骑士比魔法师强的原因。而众人也终于知道肚子饿了,特别是主角,在天上飘了那么久啊。
【简评】
以前没看这本书的时候,以为会是一部极其无聊枯涩的科幻作品。
不曾想,竟然是和《异常生物见闻录》一脉相承的,不那么严谨的幻想文。() ()
知乎和龙空上,有人将《黎明之剑》和《诡秘之主》进行了对比,也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这种高逼格的学术大讨论,不是吾等草民能够插嘴的。
但单从开局来讲,从入坑的难易程度来看,我倒是觉得《黎明之剑》更好入坑。
同样是西方幻想,书中的很多设定,与大家经常看的西幻文,没什么不同。
顶多就多了一个,穿越第一视角的设定,看不懂略过就行,或者当成混沌气息。
而主角再次获得身体,穿越成高文·塞西尔,好好地躺在棺材里,被盗贼惊醒的,重见天日。
巨龙出现,龙息喷死那些畸变者。
经历了魔潮的城堡已经无法继续使用,他们只好往前走,寻找可以开拓的新领地。
主角数十万年仿佛上帝视角,一直注视着万物的生生死死,人类的出现和发展,并不能让其有大的情绪变化。
他的后代子孙,特别是这个领主瑞贝卡,更是担负了逗比搞笑的责任,在盗贼琥珀的双簧下,用轻松的语气,将经历的人生苦难慢慢淡化。
希望在前方,一直往前走,才是作者想要传达出的理念。
也有可能是读者的过分解读。
本书前期也许并没什么过多的深刻内涵。
每个人的阅读习惯都不一样,我一直对西幻都不感冒。
但这一块仍然有许多读者喜欢,也有不少作者在尝试创作。
《诡秘之主》本月完结,恭喜撒花!
月票大战,新的征程,即将开始。
《黎明之剑》也许可以磨一磨刀,试一试,让那些小白文让开。
“为了帝国!”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最近放假,事情比较多,比较累。
以前的存稿,很多都不太适合。
能够按时更新,实属不易。
我也想过重新布局一下本书,好歹要吸引几个名气高一点的作者,捧个场啥的。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人啊,还是要靠自己。
按照自己的想法,努力去写吧。
外界的风云变幻还能影响到我们这种市井小民呢?
什么也别想!
抱紧全勤,感受真爱,这才是萌新作者该有的心态。
好高骛远,最后摔的人还是自己。
不过,总体来说,本书的收藏每天还是在稳定增长,订阅也比较稳定,推荐票倒是一直挂在短篇推荐票的前十。
这个分类既然存在,自然有他的道理。
不过,荒凉也是真实现象,避讳也完全没有必要。
就算拿了短篇分类各大榜单的榜首,到最后可能什么也不剩下。
那就继续写吧,什么也别多想了。
多收几本好书,让更多人感受阅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