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每天下午有人请客,葫芦头、酸汤水饺、甚至臊子面......大家也不讲究,就是图个气氛,当然酒是少不了的。

    方明华和这些人的关系熟络起来。

    杂志社也很快兑现了稿费,今天是个周末,下午方明华接到财务室的通知去领稿费,也不用邮寄汇款单之类,到财务室签字即可,领到.元。

    这年头,著作稿是每千字元——元,翻译稿是元—元。

    《延河》杂志社给了自己千字元的稿费,算是相当不错了。

    所以说,年代的作家是发不了财的,顶多混个温饱,耗费几年写一部数十万的小说,稿费也就几千块,如果稿费超过元还要交税。

    要发财要等到年代以后,版税制的确立以后,而第一个吃螃蟹就是王朔。

    还早着呢。

    当然出名还是很快的。

    不过方明华也挺高兴,最起码版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啊,没准后面谁要改编拍成电影也说不定。

    还有多元也不算个小数目,比自己一年工资都高。领到稿费,装在信封里他小心翼翼藏在贴身口袋里,下班后就兴冲冲回家,刚走到街上就看到一辆电车停靠在公交站,一个姑娘从车上挤下来。

    “小妹!明丽!”方明华赶忙招呼。

    “哥,你下班啦?”

    “嗯.....”方明华答应了声,上下打量姑娘。

    “哥,你这是咋啦?”方明丽被哥哥看的浑身不自在。

    “衣服太旧!得换新的。”

    “还有,这裤子土里土气的,干脆买条牛仔喇叭裤,既好看又暖和!”

    “还有这鞋......”

    看到方明华自顾自的说,姑娘笑了:“哎呀.....哥,是不是发工资了?好像没到月底吧?”

    “不是工资是稿费!哥写了篇小说发表了,你猜挣了多少?”

    “多少?”

    方明华凑到妹妹耳边低声说了句。

    “哎呀......这么多,是真的?”

    “哥怎么会骗你?这是稿费!”方明华拿出装钱的信封,又把自己的写的小说简单说了遍。

    “哇......哥,你真了不起,成作家啦.....”姑娘兴奋的跳起来。

    “嘘.....谦虚、低调!”方明华赶忙说道。

    “嗯嗯。”姑娘赶紧点头。

    “相信我的话了吧?明天咱们去民生百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方明华一脸豪气。

    没想到妹妹却说道:“哥,不用啦,我这一身就挺好。你还是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还要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呢。”

    “早呢。”

    “不早啦......要不晚上你请我和冬梅一块看电影怎么样?”

    又是那个什么冬梅!

    “别,千万别。”

    ...

    ....

    回到家,方明丽自然嘴快,向父母说了方明华写小说获得稿酬的事,全家人自然很高兴。

    老妈张凤兰兴奋的不得了。

    女儿是大学生,儿子也成了作家了!

    老爸方长河很淡定。

    “写一篇小说就成作家了?娃他妈,出去别乱说!”

    “行,行.....儿子,赶紧把钱存起来,别乱花,要给你娶媳妇用!”

    我@#%……

    不过最后,方明华还是到骡马市给妹妹买了一身新衣服。这马上就过年了,不穿新的怎么行?

    当然更不会亏待自己,厚着脸皮问单位领导要了一张自行车票,买了一辆永久牌二八大杠——价值人民币元!

    七八十年代初非常时髦的“三转一向”啊() ()

    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再加上一个收音机。

    哈哈,哥现在已经有“一转”了!

    为此老妈骂他败家子,不过方明华振振有词:你看现在上班谁不骑自行车?还有,马上就要上函授班吗?去西大坐公交太挤耽误事,还不如自己骑自行车呢?

    要不,让老爸别每天骑车钓鱼,把他那辆旧飞鸽让我骑?!

    年马上就要过去,今天是周日休息,方明华还在房间呼呼大睡,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哥,快起床,要上函授课,要迟到啦.....”是妹妹方明丽。

    没办法,方明华只好从被窝里爬起来。

    今天是西大函授班开课第一天,他不得不去。

    简单洗漱完,兄妹俩吃着老妈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匆匆下楼,方明华推出自己的那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带着妹妹向西大方向驶去

    今天天气格外冷,街上也都行人匆匆。

    “哥,你最近在看什么书?”方明丽坐在车座后面问道。

    “《故事会》,是张宝福买的,我没事看了看。”

    方明华老实回答。

    “啊?怎么看那种书呢?”方明丽提高声音:“哥,《故事会》里的内容很俗气,我们老师说别看那些,污染心灵!”

    方明华听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现在是年,通俗文学还没兴起,更没有地摊上那些打着擦边球的杂志,《故事会》里讲的那些故事就成了许多青年的最爱。

    但哪些故事就算污染心灵?

    哎.....这丫头实在是太纯洁了。

    “哥,如果你没书看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吧,我最近在看王濛写的《青春万岁》”姑娘又热情说道。

    “我看过。”

    “是吗?我非常喜欢杨蔷云这个角色,也喜欢序章里的那首诗:”

    方明丽说着,坐在后座上情不自禁在大街上朗诵起来: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让我们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

    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

    ....

    从来都兴高采烈,从来不淡漠,

    眼泪,欢笑,深思,全是第一次.......

    旁边的路人经过,看着,听着有的甚至报以微笑。

    这就是八十年代啊。

    如果再过若干年,某个姑娘再在大街上朗诵诗歌,别人会不会认为她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方明华也被妹妹的热情感染了,加快了蹬车的速度。

    “哥,我朗诵的好听不好听?”

    “好听,简直和播音员一样。”方明华夸奖道。

    “我们文学社的李丽朗诵才好听呢。”

    ....

    .....

    骑车到了西大,方明丽要去教室自习,兄妹俩分手,方明华先找了个车棚停好车,然后按照通知书上写的地址来到教务处报名先交了学费,领一摞书塞到书包里,这才匆匆到教三楼的一座阶梯教室。

    教室里已经有好些人,方明华东张西望想找个位置坐下,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方明华!”

    方明华仔细一看,一个留着板寸的青年,正冲着他喊了声。

    这个青年手里夹着一支烟,穿着绿色棉大衣,下面却穿着一条牛仔喇叭裤,军用翻毛皮鞋。

    这身搭配看上去有点滑稽,但在这个时代可是非常时髦。

    “愣着干嘛?咋地不认识了?”青年笑着又问了句。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回答道:

    “怎么会呢?赵红军!你要来上函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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