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遇见你的那天从未想过这天将变得如此特别]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那个春日]
[你是我决堤的春天]
//
“哎哎,听说了吗,刘老师好像家里出了急事,前几天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课就赶回老家了!”
“怪不得最近英语课都是自习......那怎么办啊?她可教六个班呢,其他老师和她课表什么的也重复,很难找到老师来代课吧......”
“所以说啊!据说她把她教的一个学生叫回来代我们班和隔壁班的课呢。”
宋颂捂住了耳朵,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现在临时换老师......而且听上去,代课老师居然还没有教学经验?
而且来代的居然是一班二班两个重点班。
真不知道英语老师是怎么想的。不过还好,新课早就教完了,老师上课也就是做卷子讲卷子,老师讲的不好问问同学也行行。
重点班学生,英语平均一百四。
第四节课就是英语课。直到新老师从门外走进来,教室里还全是翻卷子的“沙沙”声。
等到新来的英语老师走站到讲台上,大家才吝啬地将目光投向他。
“你们好,我叫简则。”新老师在黑板边上上写下“简则”二字,字迹清隽,是飘而不乱的那种字体。
“你们应该知道了,刘老师临时有事,所以这几个月就由我来教你们英语。”简则说。
宋颂放下卷子抬头看向讲台上的人,第一印象——这真的是老师而不是学生吗!
简则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和黑色长裤,身材高挑。他的眼睛是漂亮的桃花眼,现在正带着微微笑意。
他十分年轻,身上的少年气还未完全褪去,但举手投足间又尽显风度。
像温润的玉......宋颂莫名地想道。
“大作家!这个新老师好帅,希望专业能力也过硬......”宋颂的同桌兼闺蜜王雨清花痴地拉住宋颂的胳膊。
宋颂大部分的学科都在年级一百名左右徘徊,唯有语文一骑绝尘,稳定于年级前十。她每篇作文基本都会被评为优秀范文。
宋颂平时会写短篇小说和散文去投稿,在网络上也算是小有名气。
而就在自己的账号被同学无意间发现后,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就开始叫她“大作家”打趣她。
久而久之,这就变成了她的专属外号。
“字如其人,他应该会好相处的。”宋颂看了看黑板上“简则”二字,说。
“哎,你不觉得他字有点像你吗。”
“确实是。”宋颂不置可否。
这节英语课是要讲评上节自习课写的卷子的,实际上大家对简则的教学水平并没有抱有太大期待,但听了十几分钟后,大家却默默交换了个眼神——出乎意料,简则讲得非常好。
不仅每道题的语法点和语言点都讲得十分清晰,当有同学向他问篇章阅读里某个单词或某个句子的意思时,他也能直接精准的翻译出来。
不借助任何工具书精准翻译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因为重点班人人以英语满分为目标,他们做的卷子难度已经远超高考,甚至于逼近大学英语六级的难度了。
同学们忽然就明白了刘老师找这个简则这个毫无经验的“老师”来代课的理由了。
高考冲刺阶段,比起经验丰富但对考纲如数家珍的老教师,他们的确更需要一个针对题目本身教学的老师。
“If I were a dead leaf thou mightest bear; If I were a swift cloud to fly with thee......”简则读着篇章阅读里引用的句子,声音低醇。
他用的是英式读法,每个单词的读音都非常标准,口音也十分地道。“有人能翻译这句话吗?”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如果我是浪花,在你的威力下喘息......分享着你强健的脉搏,只是自由稍逊于你......”宋颂默默接下去。
做题做到这个篇章的时候她就认出这是《西风颂》里面的句子,可她抬头看看四周,似乎没有人认出这个句子的出处。
“If even I were as in my boyhood, and could be the arde of thy wanderings over heaven......”
宋颂猛然抬头,对上简则满含笑意的眸子。宋颂坐在第一排,虽然她念的非常小声,但简则听见了。
他读的英文正是宋颂说的中文的下一句,而篇章阅读中是只引用了第一句的,而他背诵时也像宋颂一样从容。
这是对文学的热爱,
宋颂莫名有些脸热,就像是一直坚持了很久的东西忽然有人认可。
她一直热爱着文学,但不可否认,写书作诗并不是普通人眼里稳定的工作,再加上她本身并不讨厌理科,所以分科的时候她还是选择了学理。
当然,在理科重点班想找个同学聊文学和艺术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看名著的不看现代文学,看现代文学的对中外诗文毫无兴趣......
总而言之,对于宋颂这种什么书什么诗都读的来说,和天天泡在习题里面的他们实在是聊不起来。
简则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投向教室里满脸疑惑的同学们。
“这句诗出自雪莱的《西风颂》,《西风颂》里面最有名的那句,你们一定都听过——‘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哦——”同学们发出了了然的声音。
“有谁还阅读过雪莱其他的作品吗?”简则干脆放下了试卷,问道。
而同学们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致云雀》!”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致云雀》,高一语文必修内容。
宋颂直接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不过声音不大,大家的注意力又都在讲台上,所以没什么人看见。但简则显然看见了,他扫了宋颂一眼,明显也在憋笑。
班长周彦霖试探地举手:“额、我知道的还有《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
“哦?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吗?”简则将鼓励的目光投向周彦霖。
后者则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额、我忘了具体写的什么了……”
宋颂差点忍不住再笑出来。
但很快,宋颂发现简则的目光投向了她,目光里带着一种“我知道你知道”的意思。
宋颂在心底倒吸一口凉气,但又莫名有些激动,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斗争后,她还是开口说道:“《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是诗剧,里面主要讲的是xxx……我知道的雪莱的作品还有《钦契》、《麦布女王》……这些……”
平时宋颂根本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这么多话,但今天,或是因为这些都是她喜欢且擅长的东西,又或是因为难得遇到同样了解这些东西的人,她红着脸,虽然不好意思、声音也越来越小,但还是在同学们炽热目光的注视下将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完了。
而同时,在宋颂说起某些作品的时候,简则则在黑板上写下一句句对应作品中的经典诗句。
长篇诗剧,有些连宋颂也记不清里面的句子了,但简则却至少记得每一首里面最出名的几句。
等宋颂说完,抬起了头,却依然不敢看向众人。这时她才发现两块黑板上整整齐齐地摘录着英文诗句。
简则的英文写的同样很好;没有尺子但字母排的很齐,不是高考要求的那种方正圆润的字体,而是既有一些花体的元素,又有斜体、意大利体的的韵味,“f”、“y”之类的字母尾巴拉的很长,却又不乱。
字体非常有特色、潇洒俊逸。
是非常“简则”的字体。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宋颂心底浮现出洛神赋里的经典名句。好漂亮的字……她感慨,却也有些遗憾。
从前她也是练斜体的,但是为了高考却不得不改变多年的书写习惯;现在写惯了印刷体,她甚至已经有点忘记自己原来的英文字体是什么样的了。
考完试,一定要重新练字!宋颂下定了决心。
简则站在讲台上,左手自然垂落,右手换了一只彩色粉笔指在黑板上。他边讲解黑板上的诗句边为它们做标记,以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
大家往往对课程之外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但这节课,大家却罕见地、不约而同地放下了手中的试卷,专心致志地看着讲台上的简则,听着他读诗,了解这些诗作背后的故事。
讲台上,简则侃侃而谈,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那是和宋颂一样对于文学的骄傲与喜爱。
也是简则个人魅力的体现。
“很多时候这些东西都会被大家说‘没用’,确实,它不能让你拿高分或者考上一所好的大学。但是,它对你本身是有提升作用的,希望经过这节课,同学们能加深一点点对诗歌、对文学的喜爱。”
“而一样东西只要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只要它能给你带来快乐,它的价值就不是能简单用金钱、利益来衡量的。”
这是简则下课前说的话,这段话,直到很久以后宋颂都依然记得。
简则说完,下课铃适时地响起,他也恢复了云淡风轻的样子。
“好啦,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我的办公室座位就在刘老师原来的那里,大家有什么不会的题目随时来办公室问我。今天的作业是模拟卷,科代下午去我那拿。”
简则离开了教室,但在离开前宋颂对上了他的目光——简则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宋颂读懂了他眼里蕴含的的欣赏。
她的心里燃起一簇快乐的小火苗。
[遇见你的那天从未想过这天将变得如此特别]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那个春日]
[你是我决堤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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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听说了吗,刘老师好像家里出了急事,前几天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课就赶回老家了!”
“怪不得最近英语课都是自习......那怎么办啊?她可教六个班呢,其他老师和她课表什么的也重复,很难找到老师来代课吧......”
“所以说啊!据说她把她教的一个学生叫回来代我们班和隔壁班的课呢。”
宋颂捂住了耳朵,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现在临时换老师......而且听上去,代课老师居然还没有教学经验?
而且来代的居然是一班二班两个重点班。
真不知道英语老师是怎么想的。不过还好,新课早就教完了,老师上课也就是做卷子讲卷子,老师讲的不好问问同学也行行。
重点班学生,英语平均一百四。
第四节课就是英语课。直到新老师从门外走进来,教室里还全是翻卷子的“沙沙”声。
等到新来的英语老师走站到讲台上,大家才吝啬地将目光投向他。
“你们好,我叫简则。”新老师在黑板边上上写下“简则”二字,字迹清隽,是飘而不乱的那种字体。
“你们应该知道了,刘老师临时有事,所以这几个月就由我来教你们英语。”简则说。
宋颂放下卷子抬头看向讲台上的人,第一印象——这真的是老师而不是学生吗!
简则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和黑色长裤,身材高挑。他的眼睛是漂亮的桃花眼,现在正带着微微笑意。
他十分年轻,身上的少年气还未完全褪去,但举手投足间又尽显风度。
像温润的玉......宋颂莫名地想道。
“大作家!这个新老师好帅,希望专业能力也过硬......”宋颂的同桌兼闺蜜王雨清花痴地拉住宋颂的胳膊。
宋颂大部分的学科都在年级一百名左右徘徊,唯有语文一骑绝尘,稳定于年级前十。她每篇作文基本都会被评为优秀范文。
宋颂平时会写短篇小说和散文去投稿,在网络上也算是小有名气。
而就在自己的账号被同学无意间发现后,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就开始叫她“大作家”打趣她。
久而久之,这就变成了她的专属外号。
“字如其人,他应该会好相处的。”宋颂看了看黑板上“简则”二字,说。
“哎,你不觉得他字有点像你吗。”
“确实是。”宋颂不置可否。
这节英语课是要讲评上节自习课写的卷子的,实际上大家对简则的教学水平并没有抱有太大期待,但听了十几分钟后,大家却默默交换了个眼神——出乎意料,简则讲得非常好。
不仅每道题的语法点和语言点都讲得十分清晰,当有同学向他问篇章阅读里某个单词或某个句子的意思时,他也能直接精准的翻译出来。
不借助任何工具书精准翻译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因为重点班人人以英语满分为目标,他们做的卷子难度已经远超高考,甚至于逼近大学英语六级的难度了。
同学们忽然就明白了刘老师找这个简则这个毫无经验的“老师”来代课的理由了。
高考冲刺阶段,比起经验丰富但对考纲如数家珍的老教师,他们的确更需要一个针对题目本身教学的老师。
“If I were a dead leaf thou mightest bear; If I were a swift cloud to fly with thee......”简则读着篇章阅读里引用的句子,声音低醇。
他用的是英式读法,每个单词的读音都非常标准,口音也十分地道。“有人能翻译这句话吗?”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如果我是浪花,在你的威力下喘息......分享着你强健的脉搏,只是自由稍逊于你......”宋颂默默接下去。
做题做到这个篇章的时候她就认出这是《西风颂》里面的句子,可她抬头看看四周,似乎没有人认出这个句子的出处。
“If even I were as in my boyhood, and could be the arde of thy wanderings over heaven......”
宋颂猛然抬头,对上简则满含笑意的眸子。宋颂坐在第一排,虽然她念的非常小声,但简则听见了。
他读的英文正是宋颂说的中文的下一句,而篇章阅读中是只引用了第一句的,而他背诵时也像宋颂一样从容。
这是对文学的热爱,
宋颂莫名有些脸热,就像是一直坚持了很久的东西忽然有人认可。
她一直热爱着文学,但不可否认,写书作诗并不是普通人眼里稳定的工作,再加上她本身并不讨厌理科,所以分科的时候她还是选择了学理。
当然,在理科重点班想找个同学聊文学和艺术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看名著的不看现代文学,看现代文学的对中外诗文毫无兴趣......
总而言之,对于宋颂这种什么书什么诗都读的来说,和天天泡在习题里面的他们实在是聊不起来。
简则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投向教室里满脸疑惑的同学们。
“这句诗出自雪莱的《西风颂》,《西风颂》里面最有名的那句,你们一定都听过——‘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哦——”同学们发出了了然的声音。
“有谁还阅读过雪莱其他的作品吗?”简则干脆放下了试卷,问道。
而同学们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致云雀》!”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致云雀》,高一语文必修内容。
宋颂直接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不过声音不大,大家的注意力又都在讲台上,所以没什么人看见。但简则显然看见了,他扫了宋颂一眼,明显也在憋笑。
班长周彦霖试探地举手:“额、我知道的还有《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
“哦?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吗?”简则将鼓励的目光投向周彦霖。
后者则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额、我忘了具体写的什么了……”
宋颂差点忍不住再笑出来。
但很快,宋颂发现简则的目光投向了她,目光里带着一种“我知道你知道”的意思。
宋颂在心底倒吸一口凉气,但又莫名有些激动,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斗争后,她还是开口说道:“《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是诗剧,里面主要讲的是xxx……我知道的雪莱的作品还有《钦契》、《麦布女王》……这些……”
平时宋颂根本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这么多话,但今天,或是因为这些都是她喜欢且擅长的东西,又或是因为难得遇到同样了解这些东西的人,她红着脸,虽然不好意思、声音也越来越小,但还是在同学们炽热目光的注视下将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完了。
而同时,在宋颂说起某些作品的时候,简则则在黑板上写下一句句对应作品中的经典诗句。
长篇诗剧,有些连宋颂也记不清里面的句子了,但简则却至少记得每一首里面最出名的几句。
等宋颂说完,抬起了头,却依然不敢看向众人。这时她才发现两块黑板上整整齐齐地摘录着英文诗句。
简则的英文写的同样很好;没有尺子但字母排的很齐,不是高考要求的那种方正圆润的字体,而是既有一些花体的元素,又有斜体、意大利体的的韵味,“f”、“y”之类的字母尾巴拉的很长,却又不乱。
字体非常有特色、潇洒俊逸。
是非常“简则”的字体。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宋颂心底浮现出洛神赋里的经典名句。好漂亮的字……她感慨,却也有些遗憾。
从前她也是练斜体的,但是为了高考却不得不改变多年的书写习惯;现在写惯了印刷体,她甚至已经有点忘记自己原来的英文字体是什么样的了。
考完试,一定要重新练字!宋颂下定了决心。
简则站在讲台上,左手自然垂落,右手换了一只彩色粉笔指在黑板上。他边讲解黑板上的诗句边为它们做标记,以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
大家往往对课程之外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但这节课,大家却罕见地、不约而同地放下了手中的试卷,专心致志地看着讲台上的简则,听着他读诗,了解这些诗作背后的故事。
讲台上,简则侃侃而谈,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那是和宋颂一样对于文学的骄傲与喜爱。
也是简则个人魅力的体现。
“很多时候这些东西都会被大家说‘没用’,确实,它不能让你拿高分或者考上一所好的大学。但是,它对你本身是有提升作用的,希望经过这节课,同学们能加深一点点对诗歌、对文学的喜爱。”
“而一样东西只要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只要它能给你带来快乐,它的价值就不是能简单用金钱、利益来衡量的。”
这是简则下课前说的话,这段话,直到很久以后宋颂都依然记得。
简则说完,下课铃适时地响起,他也恢复了云淡风轻的样子。
“好啦,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我的办公室座位就在刘老师原来的那里,大家有什么不会的题目随时来办公室问我。今天的作业是模拟卷,科代下午去我那拿。”
简则离开了教室,但在离开前宋颂对上了他的目光——简则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宋颂读懂了他眼里蕴含的的欣赏。
她的心里燃起一簇快乐的小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