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朝凰
“恭喜宿主,柿饼吃多了容易得结石的作品《女尊之朝凰》角色、剧情均已加载完毕,期待您在这趟旅行中收获好成绩。”
甜美中夹杂着一丝冷漠的机械声在沈茉脑海中响了起来。听到事情已成定局,沈茉眼前一黑,深深的悔意爬上心头。
当初因为缺钱,沈茉上网找兼职,无意之中刷到一条招聘启事,不要求应聘者学历,只要求年龄在18-3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重点是报酬颇丰。
广告词写得很有拐卖妇女和拉妇女失足的嫌疑。
本来这一眼诈骗的招聘广告,沈茉是不打算理会的,没成想关闭弹窗界面太不明显,竟然失误点了进去。
在那一瞬间,沈茉的灵魂就被拉入另一个纬度的空间之中,成为小说维修局的一名临时工,好在打这份工不会耽误现实中的工作,因为现实世界的时间和这里流速不同,在这里过八十年,现实大约只经过八个小时。
自打和小说维修局签了合同之后,沈茉已经完成了六个任务,换言之,她已经体验过了六个不同的世界,算得上是一名很有经验的演员。
经过上一本末世文屯粮打丧尸的操劳之后,沈茉非常的疲惫,她想在平静的世界休息一番,便打算去言情区碰碰运气。
言情区如今发展日新月异,种类五花八门。然而她打了多年的工,已经无法把自己代入霸道总裁的小娇妻。目光十分地局限,只在公司里给总裁擦屁股的打工人、偌大别墅里为女主放洗澡水的王妈、拥有经典台词“好久没看到少爷这样笑了。”的管家之间徘徊。
虽然她现在是在兼职,但穿到这类书里就是真真正正地上班了。
一狗不舔两人,一仆不事二主,沈茉很有一些职业道德,果断地放弃了总裁文这一种类。
这时一本女尊文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是她没有尝试过的世界。
身处架空古代,女子为尊,沈茉心神一荡。看来这次她必然能享受一次呼风唤雨、左拥右抱的潇洒人生了。
如此,她便一时冲动对调度台上的大哥说:“我就要那本女尊文。”
话音刚落,大哥颓丧的双眼忽然露出点点精光,一副可算让我逮着冤大头了的模样,手下飞快操作,“马上为您安排。”
接着沈茉就没有任何悬念的,火速穿到了这里。
女尊之朝凰,是一部古早的权谋类小说,主要讲述女主从盛国将军一步步登上皇位,再到朝堂之上权衡各方势力,将盛国治理得河清海晏,蒸蒸日上的历程。
因为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权谋情节稍显幼稚,有些更有故弄玄虚之嫌,但文笔过关,主角有血有肉,总体来说还是一部佳作。
按沈茉原来的预想,她就算不做小说女主,也可以做女主的左膀右臂,体验一回浴血沙场的热血人生。
没成想系统走野路子,安排她当土匪——放在什么时期都不合法的职业。
小时候看的剿匪电视剧还少吗?
而且该角色,着实有些扁平,小说中并没有刻画她的生平,只侧重描写了她是如何□□虐待女主的弟弟,也就是后期的大反派储越。
文中的沈茉,胸无点墨却色胆包天,三月三去翡山踏青,一眼就相中了储越。
翡山的惊鸿一瞥,像是在沈茉心里塞了一根羽毛,时不时地就撩拨着她那过于荡漾的心海,令她蠢蠢欲动,痒上加痒,一拍大腿,就差人把储越抢到了她的山寨。
接着就是对储越的一番虐身虐心,情形之惨烈,就连阎王爷看了也要把她抓到十八层地狱炸个外酥里嫩。
从小被娇惯着长大的储越被折磨得毫无求生意志,趁人不备,怀着孩子就跳了悬崖,人虽没死,但也彻底地失去了生育能力,后又被人买来卖去,吃尽了苦头。直到表姐郑涿逛花楼时,发现失踪的表弟流落至此,才将他搭救。
那时女主角储霁已经登上皇位,是以储越摇身一变成了长帝卿,除太后与凤后外最有权柄的男人。
然而金钱权利也填不满他千疮百孔的心,他日日夜夜想着悲苦的过往,想着他众多的仇人。
首当其冲的就是沈茉。
小说里描写她的结局是‘帝卿暗卫荡平山寨,匪首沈茉被储越囚禁一月,后剖心而死。’
剖心而死!这是多大的恨意!沈茉默默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心脏。
同时小说中的人物沈茉,也在她大婚的洞房中清醒过来。
触目是一片浓烈的红色,有些刺眼,沈茉身边是一位被绑着手脚的男子,他盖着红盖头,安安静静,应该是中了迷药还没有醒。
她掀开男人的红盖头,红布之下便显露出一张年轻俊朗的脸,白皙而细腻的皮肤紧紧地覆在他的骨骼上,勾勒出蜿蜒流转的起伏,高处似山尖晶莹雪,平地若春拂禾草生。
难怪原文沈茉对他一见倾心。
若是刚刚开始做任务,沈茉一定会被这样一张美丽的脸庞所倾倒,但现在她也算是久经沙场,所以心头只是微微一荡,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毕竟小说里的主要人物都长得相当超凡脱俗。
沈茉闭了闭眼,回想接下来的剧情,因为作者放飞自我,情节较为骇人。
“这不犯法吗?”
沈茉读了,连忙在床边上缩成一个小球,连声拒绝道:“不行不行不行,我遵纪守法二十五年,连男孩子的手都没摸过,你让我霸王硬上弓,我不干!”
“我要回去,就算是要把积分扣光,我也不走这些剧情。”
系统看沈茉这副样子,无奈道:“沈小姐别担心,这次和以往不同,我们派给您的任务不是让您走原来的剧情,而是拯救文中的反派角色,让他们都有光明的结局。”
“现在时代变了,以前的套路和角色不受大众欢迎,生活越苦,故事就要越甜,给大家满足感。原文给人物安排的狗血情节,能避免就避免,能纠正就纠正。”
“所以您这回负责让文中的反派角色摆脱原来的结局,并且让储越的幸福指数达到百分之百,就算您完成任务,结束后有双倍积分奖励哦。”
系统的话说得很诱人,沈茉既不用违法乱纪,又不用剖心而死,而且还能拿到双倍积分,这次任务的积分本来就很高,如果再变成双倍,岂不是就攒够了她合同签订的额度?
“真的?”沈茉问。
“当然是真的,沈小姐。”
系统是个冷冰冰的AI,应该不会骗人,沈茉暂时冷静下来。
储越原来的结局倒是很好避免,只要她不碰储越,把他完好无损地送回去不就行了?至于幸福指数百分之百,那就更好达成,女主角储霁将来可是要当皇帝的人,作为她唯一的弟弟,储越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满身尊荣的。
这样的光景,他还能不幸福?他要上天嫁嫦娥呀?
沈茉悬着的心彻底掉回了肚子里。她在手上倒了些冷酒,弹到储越脸上,叫醒了他。
储越受了冷酒的刺激,眼睫颤了颤,在红烛跳跃的洞房中,逐渐回了神。
他记得自己在睡梦中被人捂住了口鼻,随后就再没有了觉知。
他茫然地打量着周遭,看见窗棂上贴着大红的喜字,桌子盖了红布,其上摆着些花生、桂圆、红枣。面前站着的女子,身穿喜服,正微笑着看他。
而他也穿着和她成套的红衣,手脚被死死绑着。
时间随着他眼神的变化而一寸寸流逝,两只凤龙喜烛流下汩汩热泪。
储越顿了许久,才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被面前这个女人抢了来,糊里糊涂地拜了天地,现在要入洞房。
沈茉见储越的眼神忽地清明不少,知道他是彻底醒了,迅速赔上一张笑脸,伸手把他嘴上堵着的红布抽出来。
她手下这些土匪还怪细心,连塞嘴用的都是红布,真是面面俱到,有这份心干什么不能发家致富呢?
“哎呦,瞧我这些姐妹,怎生得如此粗暴,我给公子解开。”说着她又伸手要给储越松绑。
储越却是迅速侧过了身子,忍着酸痛厉声道:“别碰我,你是什么人?”
为了让他平静下来,沈茉只得自报家门,并将自己的职业美化些许,只说自己是山上看林子的,日常爱说一些“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定场诗,也可归为民间艺术家一类。
储越却是一语中的,绣口一吐,“土匪。”
“储公子要这么说,倒也没错,但我们可没杀过人,劫的也不是穷人。”
储越冷哼一声,“都是伤天害理的事,还分什么高低。”
他疑心沈茉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匪,不晓得他的来历,才胆大包天劫他,便道:“我姐姐是征西大将军,不日回京,届时让她知道了今夜的事,没你好果子吃。”
因自小相貌出众,储越总惹来一些甩不掉的烂桃花,也算饱受其苦。他认为沈茉又是一个贪恋他皮相的肤浅女人,“你想都不要想,无论你耍什么手段,我也不会嫁你的。”
闻言,沈茉心想,你敢嫁我还不愿意娶呢,依他的脾气秉性,妻主多看外人一眼,他也得把桌子翻了,房顶掀了。
但这些话必然不能和储越直说,她只得立在床边,捏着嗓子,柔柔地说:“储公子着实误会了,这番不是我本意。”
“你少装好人!”储越十分不好糊弄 ,“难道是有人逼你不成?”
“那倒不是。”沈茉解释道,“前日夜里,我饮了酒,想起我那未婚夫郎来了。”
她侧身走了开,用剪子挑了挑红烛的烛心,令她的影子也跳了跳,是个怀恋的模样,“储公子或许不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三月三的翡山,那日你穿了一身缥碧的衣衫,站在桃花树下。春风一吹,花瓣就雪片似的飞了起来。正巧这时候你忽然向我这看了一眼,那副样子,和我的阿念特别像。”
“阿念就是你的未婚夫郎?”储越问。
“对。”沈茉道:“他也姓沈,我们在一个村子长大,十六岁订了婚约,我那时候就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娶。”
女人的誓言是最经不得考验的,储越不屑地说:“那你去娶你的阿念好了,把我抢来做什么?”
沈茉抬眼看向储越,面露悲色,嘴角牵起一丝苦笑,轻轻地说:“他走了。”
储越见她神情,显然是伤痛不已,他不由得一怔,难道真的是另有隐情?
像是怕打扰一个美好的幻梦,沈茉的眼神很悠远,“四年前,全州连天大雨,眼看得要发洪水,我想带着他往北走。走到半路在山脚下忽然来了一阵急流,把他给卷走了。”
眼睛里渐渐涌出了泪,星星点点,流光溢彩,沈茉道:“都怪我,没有拉住他,如果我再坚持久一点,洪水就会过去,阿念也不会……”
沈茉用衣角拭去并不存在的眼泪,飞快观察着储越的表情,还好,不是怀疑的神色。
“他是去世了吗?”储越迟疑道。
“不,只要一天没见到他的尸首,我就相信他还活着。”
被洪水卷走,哪还有机会活着呢?储越想,这不过是活人留给自己的一种寄托而已。
知晓了她的隐情,储越的心也无形中被她绑架,不好理直气壮地埋怨她,语气稍显和软,“那你既然忘不了他,又为何要和我成亲?”
沈茉的鬼话张口就来,毫不犹豫道:“我醉酒后提了一句,储公子和阿念很像,我那手下也喝多了酒,一时冲动就把公子请来了,随后又给我灌了许多酒,我醒了才发现他们做了这种事。”
“他们也是好心,想让我忘了阿念,只是着实委屈了公子。”
储越心中何止委屈呢,他从小娇生惯养,什么时候被人迷晕然后绑起来过呢,他愤愤道:“就算如此,那我也不能嫁给你。”
他对于未来的妻主很有一套标准,她必须得长相脱俗、家世显赫、有勇有谋、学富五车才行。
反观沈茉,一样都不占。
“那是自然,我粗人一个,怎么能配得上储公子。”沈茉又补充道:“何况我还等着阿念,一日找不到他,我就一日不娶。”
拿起剪头发的剪子,沈茉走近储越,轻轻帮他剪开束缚,“明日我就送公子回去,和储夫郎说清楚,一定保住公子的清誉。”
清誉此类虚名,储越向来不在乎,由他们去说,只要他爱的人不在乎便好。何况能让他爱上的女子,一定是十分信任他的。
揉了揉手腕上被勒出的红痕,储越道:“你说的可是真话?明日一早就送我回去吗?”
“当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沈茉殷勤地倒了一盏热茶递到储越手上,拿出对待甲方爸爸的耐心,道:“公子饿了吧,先吃点点心垫垫,我去厨房下碗面。”
这时系统欢快地说:“沈小姐,你真厉害,储越好像信了,照这样发展下去,剧情已偏离30%。”
沈茉很是自得,“小样,我在现世这么多年,看了这么多碟,培养下来的演技,还骗不了储越这个从小看话本子长大的无知少年了?”
甜美中夹杂着一丝冷漠的机械声在沈茉脑海中响了起来。听到事情已成定局,沈茉眼前一黑,深深的悔意爬上心头。
当初因为缺钱,沈茉上网找兼职,无意之中刷到一条招聘启事,不要求应聘者学历,只要求年龄在18-3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重点是报酬颇丰。
广告词写得很有拐卖妇女和拉妇女失足的嫌疑。
本来这一眼诈骗的招聘广告,沈茉是不打算理会的,没成想关闭弹窗界面太不明显,竟然失误点了进去。
在那一瞬间,沈茉的灵魂就被拉入另一个纬度的空间之中,成为小说维修局的一名临时工,好在打这份工不会耽误现实中的工作,因为现实世界的时间和这里流速不同,在这里过八十年,现实大约只经过八个小时。
自打和小说维修局签了合同之后,沈茉已经完成了六个任务,换言之,她已经体验过了六个不同的世界,算得上是一名很有经验的演员。
经过上一本末世文屯粮打丧尸的操劳之后,沈茉非常的疲惫,她想在平静的世界休息一番,便打算去言情区碰碰运气。
言情区如今发展日新月异,种类五花八门。然而她打了多年的工,已经无法把自己代入霸道总裁的小娇妻。目光十分地局限,只在公司里给总裁擦屁股的打工人、偌大别墅里为女主放洗澡水的王妈、拥有经典台词“好久没看到少爷这样笑了。”的管家之间徘徊。
虽然她现在是在兼职,但穿到这类书里就是真真正正地上班了。
一狗不舔两人,一仆不事二主,沈茉很有一些职业道德,果断地放弃了总裁文这一种类。
这时一本女尊文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是她没有尝试过的世界。
身处架空古代,女子为尊,沈茉心神一荡。看来这次她必然能享受一次呼风唤雨、左拥右抱的潇洒人生了。
如此,她便一时冲动对调度台上的大哥说:“我就要那本女尊文。”
话音刚落,大哥颓丧的双眼忽然露出点点精光,一副可算让我逮着冤大头了的模样,手下飞快操作,“马上为您安排。”
接着沈茉就没有任何悬念的,火速穿到了这里。
女尊之朝凰,是一部古早的权谋类小说,主要讲述女主从盛国将军一步步登上皇位,再到朝堂之上权衡各方势力,将盛国治理得河清海晏,蒸蒸日上的历程。
因为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权谋情节稍显幼稚,有些更有故弄玄虚之嫌,但文笔过关,主角有血有肉,总体来说还是一部佳作。
按沈茉原来的预想,她就算不做小说女主,也可以做女主的左膀右臂,体验一回浴血沙场的热血人生。
没成想系统走野路子,安排她当土匪——放在什么时期都不合法的职业。
小时候看的剿匪电视剧还少吗?
而且该角色,着实有些扁平,小说中并没有刻画她的生平,只侧重描写了她是如何□□虐待女主的弟弟,也就是后期的大反派储越。
文中的沈茉,胸无点墨却色胆包天,三月三去翡山踏青,一眼就相中了储越。
翡山的惊鸿一瞥,像是在沈茉心里塞了一根羽毛,时不时地就撩拨着她那过于荡漾的心海,令她蠢蠢欲动,痒上加痒,一拍大腿,就差人把储越抢到了她的山寨。
接着就是对储越的一番虐身虐心,情形之惨烈,就连阎王爷看了也要把她抓到十八层地狱炸个外酥里嫩。
从小被娇惯着长大的储越被折磨得毫无求生意志,趁人不备,怀着孩子就跳了悬崖,人虽没死,但也彻底地失去了生育能力,后又被人买来卖去,吃尽了苦头。直到表姐郑涿逛花楼时,发现失踪的表弟流落至此,才将他搭救。
那时女主角储霁已经登上皇位,是以储越摇身一变成了长帝卿,除太后与凤后外最有权柄的男人。
然而金钱权利也填不满他千疮百孔的心,他日日夜夜想着悲苦的过往,想着他众多的仇人。
首当其冲的就是沈茉。
小说里描写她的结局是‘帝卿暗卫荡平山寨,匪首沈茉被储越囚禁一月,后剖心而死。’
剖心而死!这是多大的恨意!沈茉默默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心脏。
同时小说中的人物沈茉,也在她大婚的洞房中清醒过来。
触目是一片浓烈的红色,有些刺眼,沈茉身边是一位被绑着手脚的男子,他盖着红盖头,安安静静,应该是中了迷药还没有醒。
她掀开男人的红盖头,红布之下便显露出一张年轻俊朗的脸,白皙而细腻的皮肤紧紧地覆在他的骨骼上,勾勒出蜿蜒流转的起伏,高处似山尖晶莹雪,平地若春拂禾草生。
难怪原文沈茉对他一见倾心。
若是刚刚开始做任务,沈茉一定会被这样一张美丽的脸庞所倾倒,但现在她也算是久经沙场,所以心头只是微微一荡,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毕竟小说里的主要人物都长得相当超凡脱俗。
沈茉闭了闭眼,回想接下来的剧情,因为作者放飞自我,情节较为骇人。
“这不犯法吗?”
沈茉读了,连忙在床边上缩成一个小球,连声拒绝道:“不行不行不行,我遵纪守法二十五年,连男孩子的手都没摸过,你让我霸王硬上弓,我不干!”
“我要回去,就算是要把积分扣光,我也不走这些剧情。”
系统看沈茉这副样子,无奈道:“沈小姐别担心,这次和以往不同,我们派给您的任务不是让您走原来的剧情,而是拯救文中的反派角色,让他们都有光明的结局。”
“现在时代变了,以前的套路和角色不受大众欢迎,生活越苦,故事就要越甜,给大家满足感。原文给人物安排的狗血情节,能避免就避免,能纠正就纠正。”
“所以您这回负责让文中的反派角色摆脱原来的结局,并且让储越的幸福指数达到百分之百,就算您完成任务,结束后有双倍积分奖励哦。”
系统的话说得很诱人,沈茉既不用违法乱纪,又不用剖心而死,而且还能拿到双倍积分,这次任务的积分本来就很高,如果再变成双倍,岂不是就攒够了她合同签订的额度?
“真的?”沈茉问。
“当然是真的,沈小姐。”
系统是个冷冰冰的AI,应该不会骗人,沈茉暂时冷静下来。
储越原来的结局倒是很好避免,只要她不碰储越,把他完好无损地送回去不就行了?至于幸福指数百分之百,那就更好达成,女主角储霁将来可是要当皇帝的人,作为她唯一的弟弟,储越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满身尊荣的。
这样的光景,他还能不幸福?他要上天嫁嫦娥呀?
沈茉悬着的心彻底掉回了肚子里。她在手上倒了些冷酒,弹到储越脸上,叫醒了他。
储越受了冷酒的刺激,眼睫颤了颤,在红烛跳跃的洞房中,逐渐回了神。
他记得自己在睡梦中被人捂住了口鼻,随后就再没有了觉知。
他茫然地打量着周遭,看见窗棂上贴着大红的喜字,桌子盖了红布,其上摆着些花生、桂圆、红枣。面前站着的女子,身穿喜服,正微笑着看他。
而他也穿着和她成套的红衣,手脚被死死绑着。
时间随着他眼神的变化而一寸寸流逝,两只凤龙喜烛流下汩汩热泪。
储越顿了许久,才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被面前这个女人抢了来,糊里糊涂地拜了天地,现在要入洞房。
沈茉见储越的眼神忽地清明不少,知道他是彻底醒了,迅速赔上一张笑脸,伸手把他嘴上堵着的红布抽出来。
她手下这些土匪还怪细心,连塞嘴用的都是红布,真是面面俱到,有这份心干什么不能发家致富呢?
“哎呦,瞧我这些姐妹,怎生得如此粗暴,我给公子解开。”说着她又伸手要给储越松绑。
储越却是迅速侧过了身子,忍着酸痛厉声道:“别碰我,你是什么人?”
为了让他平静下来,沈茉只得自报家门,并将自己的职业美化些许,只说自己是山上看林子的,日常爱说一些“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定场诗,也可归为民间艺术家一类。
储越却是一语中的,绣口一吐,“土匪。”
“储公子要这么说,倒也没错,但我们可没杀过人,劫的也不是穷人。”
储越冷哼一声,“都是伤天害理的事,还分什么高低。”
他疑心沈茉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匪,不晓得他的来历,才胆大包天劫他,便道:“我姐姐是征西大将军,不日回京,届时让她知道了今夜的事,没你好果子吃。”
因自小相貌出众,储越总惹来一些甩不掉的烂桃花,也算饱受其苦。他认为沈茉又是一个贪恋他皮相的肤浅女人,“你想都不要想,无论你耍什么手段,我也不会嫁你的。”
闻言,沈茉心想,你敢嫁我还不愿意娶呢,依他的脾气秉性,妻主多看外人一眼,他也得把桌子翻了,房顶掀了。
但这些话必然不能和储越直说,她只得立在床边,捏着嗓子,柔柔地说:“储公子着实误会了,这番不是我本意。”
“你少装好人!”储越十分不好糊弄 ,“难道是有人逼你不成?”
“那倒不是。”沈茉解释道,“前日夜里,我饮了酒,想起我那未婚夫郎来了。”
她侧身走了开,用剪子挑了挑红烛的烛心,令她的影子也跳了跳,是个怀恋的模样,“储公子或许不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三月三的翡山,那日你穿了一身缥碧的衣衫,站在桃花树下。春风一吹,花瓣就雪片似的飞了起来。正巧这时候你忽然向我这看了一眼,那副样子,和我的阿念特别像。”
“阿念就是你的未婚夫郎?”储越问。
“对。”沈茉道:“他也姓沈,我们在一个村子长大,十六岁订了婚约,我那时候就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娶。”
女人的誓言是最经不得考验的,储越不屑地说:“那你去娶你的阿念好了,把我抢来做什么?”
沈茉抬眼看向储越,面露悲色,嘴角牵起一丝苦笑,轻轻地说:“他走了。”
储越见她神情,显然是伤痛不已,他不由得一怔,难道真的是另有隐情?
像是怕打扰一个美好的幻梦,沈茉的眼神很悠远,“四年前,全州连天大雨,眼看得要发洪水,我想带着他往北走。走到半路在山脚下忽然来了一阵急流,把他给卷走了。”
眼睛里渐渐涌出了泪,星星点点,流光溢彩,沈茉道:“都怪我,没有拉住他,如果我再坚持久一点,洪水就会过去,阿念也不会……”
沈茉用衣角拭去并不存在的眼泪,飞快观察着储越的表情,还好,不是怀疑的神色。
“他是去世了吗?”储越迟疑道。
“不,只要一天没见到他的尸首,我就相信他还活着。”
被洪水卷走,哪还有机会活着呢?储越想,这不过是活人留给自己的一种寄托而已。
知晓了她的隐情,储越的心也无形中被她绑架,不好理直气壮地埋怨她,语气稍显和软,“那你既然忘不了他,又为何要和我成亲?”
沈茉的鬼话张口就来,毫不犹豫道:“我醉酒后提了一句,储公子和阿念很像,我那手下也喝多了酒,一时冲动就把公子请来了,随后又给我灌了许多酒,我醒了才发现他们做了这种事。”
“他们也是好心,想让我忘了阿念,只是着实委屈了公子。”
储越心中何止委屈呢,他从小娇生惯养,什么时候被人迷晕然后绑起来过呢,他愤愤道:“就算如此,那我也不能嫁给你。”
他对于未来的妻主很有一套标准,她必须得长相脱俗、家世显赫、有勇有谋、学富五车才行。
反观沈茉,一样都不占。
“那是自然,我粗人一个,怎么能配得上储公子。”沈茉又补充道:“何况我还等着阿念,一日找不到他,我就一日不娶。”
拿起剪头发的剪子,沈茉走近储越,轻轻帮他剪开束缚,“明日我就送公子回去,和储夫郎说清楚,一定保住公子的清誉。”
清誉此类虚名,储越向来不在乎,由他们去说,只要他爱的人不在乎便好。何况能让他爱上的女子,一定是十分信任他的。
揉了揉手腕上被勒出的红痕,储越道:“你说的可是真话?明日一早就送我回去吗?”
“当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沈茉殷勤地倒了一盏热茶递到储越手上,拿出对待甲方爸爸的耐心,道:“公子饿了吧,先吃点点心垫垫,我去厨房下碗面。”
这时系统欢快地说:“沈小姐,你真厉害,储越好像信了,照这样发展下去,剧情已偏离30%。”
沈茉很是自得,“小样,我在现世这么多年,看了这么多碟,培养下来的演技,还骗不了储越这个从小看话本子长大的无知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