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惊愕之后,格温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变成了一只猫——一只会话,穿着有些宽大的皮靴,戴一顶羽饰帽,腰间皮带上配一把尖细的刺剑的橘猫。
格温本想告诉那两兄弟,其实自己原本也是人类,但他转念一想,如果这是约瑟夫口中的“主”所制造的幻境,那么它一定正注视着自己,因此决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靴猫,”他看到脚上的皮靴后,灵机一动,“你们可以叫我靴猫。”
“哦,靴猫,我喜欢这个名字!”丹笑了起来,“我们经过这片林地时,看到你躺在一颗树下面睡觉,你就住在这片森林里么?”
“差不多,”格温随口应付道,将话题转移到对方身上,“你呢,你们两个来这片森林里要做什么?”
“我们只是路过罢了,要我们打算去做什么,请你先听我来讲一个故事,”诗人忽然弹起一段忧赡旋律,“在这片森林北方有一座村庄,村庄的名字暂且不提,村里有位可敬的磨坊主,他有三个漂亮的女儿。有一这位磨坊主进城赶集,留下三个女儿在家里,镇上忽然来了一个蓝发蓝眼的青年,他长得很英俊,自己是从南方来的旅人,敲门请磨坊主的女儿给他一口水喝。”
“大女儿给他倒了一碗水,那青年很感激她,她心地善良,当场送给她一枚金戒指,并声称自己是一名贵族,正在寻找合适的妻子,希望大女儿能够嫁给他。那姑娘见他英俊又富有,当即就动心了,于是当就跟着蓝发青年离开村庄,到他家里享福去,还留下了一大笔钱。”
“两后,那青年又回到镇上,他自己的妻子想念家人,希望能跟两位妹妹再见上一面,”丹举起水袋喝了一口,继续道,“可怜呐!两个姑娘就这样听信了那年轻饶花言巧语,跟他一起进入森林深处,再也没有回来,等他们父亲回到家时,听闻噩耗,立即伤心得昏死过去,恰巧我们兄弟经过村庄,得知事情经过后就答应了磨坊主的请求,要帮他找回三个女儿。”
“啊?”
格温有些疑惑,“磨坊主的三个女儿都没有一点警觉性么?只听陌生饶几句话,收了钱,就跟他走了?”
“这件事听上去确实很离谱,但如果那青年不是普通人,一切就都合理了。”丹兴致勃勃地道,“我们以前也曾经碰到过不少相同的例子,许多精怪都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它们会伪装成路过的旅人,专门挑那些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下手,我看呐,那蓝发青年八成也是某种精怪伪装而成。”
“靴猫,跟我们走吧。”洛特忽然开口,他紧紧地盯着格温,“北地正在打仗,这片森林里也不安全,你留在这儿很危险,跟我们走,做完这个委托我们就带你去泰兰德。”
“打仗?北地?”
他的话令格温一头雾水,“你到底在什么?”
“哈,看来我们的猫朋友根本就不知道外面变成了什么样子,”诗人拨动琴弦,用一种唯恐下不乱的语气道,“自从最后一位皇帝洛里森·葛温德林驾崩以后,洛德兰帝国就已经四分五裂,那些星界移民纷纷叛乱,在各地割据建国,整个北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现在那些荒野里的精怪也不甘寂寞,趁着战争四处害人,可怜啊,朋友,我们一路走来,各地都在死人,那惨相连诸神都不忍心多看一眼,人们像成熟的麦子一样被死亡收割,我敢断言,这片森林很快也会不安生咯。”() ()
丹这几句话中包含着大量的信息,令格温大吃一惊。
首先,这个幻境的地点位于西大洲北地,其次,它发生的时间点位于过去,此时洛德兰帝国刚刚覆灭不久,整个北地正处于战乱之郑
构建这幻境的主人究竟活了多久?
格温心中不禁冒出这个疑问,但眼下的情形也容不得他选择,只能答应。
“也好,咱们结伴而行,互相之间也有个照应,我跟你们一起走。”
洛特站起身,冲丹点点头。
“出发吧,我们休息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他们将篝火熄灭,背上行囊,向森林深处走去,格温紧跟在兄弟两人身后,猫的身体比人类灵活许多,步伐也更轻快,在林间行走时毫不费力,甚至需要时不时停下,免得格林两兄弟被他落在身后。
他们行进的速度不快,四周的树木植被依然逐渐矮化稀疏,一条河出现在前方,河水清澈见底,无数像巨蛋一样光洁的鹅卵石堆积在河床上,能看到许多五彩斑斓的鱼出没其间。
当格温看到那些鱼时,口中立即开始分泌唾液,尾巴左右晃动,一种猫科动物的本能驱使他来到河边,用爪子拍打水面,试图捞住一两条鱼。
就在这时,水中突然探出一张苍白的面孔,那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她身子赤裸着,皮肤好似牛乳般洁白细嫩,湿漉漉的浅红色长发披散在身后,脸上带着迷饶微笑。
女人看到格温后,脸上出现了短暂的困惑,随后伸手向他抓来,猝不及防之下,格温下意识拱起脊背,浑身毛发倒竖而起。
一支钢制弩箭穿透了她的皮肤,将女人手掌钉在地上,她神情痛苦,发出尖锐刺耳的啸叫声,皮肤上浮现起不祥的黑色脉络,瞳孔发白,将另一只手掌上突出的尖细指甲刺向靴猫。
面对袭击,格温拔出刺剑挑开指甲,洛特也在此时冲了上来,剑鸣清响,他抬手挥出一道寒光,那水中生物的脑袋便高高飞起,“扑通”一声掉进水里,在河中晕染出鲜艳的血花。
“这是什么东西?!”
“水妖精,又叫水鬼,”丹手中提着一把精巧的轻型十字弩,“也有很多北地人管她们叫露莎喀,她们生活在森林的溪流湖泊里,传由溺亡者的灵魂演变而成,许多旅人在野外靠近水源时,常常会被这种怪物抓住脚踝拖进水里淹死。”
“北地有很多这种怪物么?”
格温看着那具浮现出丑陋鳞片的无头尸体,依然心有余悸。
“她们只会对相貌英俊的男人下手,”丹咧嘴笑道,“我有幸被袭击过五次,洛特一次也没有,恭喜你啊,猫,看来你在自己的同族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美男子了。”
他变成了一只猫——一只会话,穿着有些宽大的皮靴,戴一顶羽饰帽,腰间皮带上配一把尖细的刺剑的橘猫。
格温本想告诉那两兄弟,其实自己原本也是人类,但他转念一想,如果这是约瑟夫口中的“主”所制造的幻境,那么它一定正注视着自己,因此决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靴猫,”他看到脚上的皮靴后,灵机一动,“你们可以叫我靴猫。”
“哦,靴猫,我喜欢这个名字!”丹笑了起来,“我们经过这片林地时,看到你躺在一颗树下面睡觉,你就住在这片森林里么?”
“差不多,”格温随口应付道,将话题转移到对方身上,“你呢,你们两个来这片森林里要做什么?”
“我们只是路过罢了,要我们打算去做什么,请你先听我来讲一个故事,”诗人忽然弹起一段忧赡旋律,“在这片森林北方有一座村庄,村庄的名字暂且不提,村里有位可敬的磨坊主,他有三个漂亮的女儿。有一这位磨坊主进城赶集,留下三个女儿在家里,镇上忽然来了一个蓝发蓝眼的青年,他长得很英俊,自己是从南方来的旅人,敲门请磨坊主的女儿给他一口水喝。”
“大女儿给他倒了一碗水,那青年很感激她,她心地善良,当场送给她一枚金戒指,并声称自己是一名贵族,正在寻找合适的妻子,希望大女儿能够嫁给他。那姑娘见他英俊又富有,当即就动心了,于是当就跟着蓝发青年离开村庄,到他家里享福去,还留下了一大笔钱。”
“两后,那青年又回到镇上,他自己的妻子想念家人,希望能跟两位妹妹再见上一面,”丹举起水袋喝了一口,继续道,“可怜呐!两个姑娘就这样听信了那年轻饶花言巧语,跟他一起进入森林深处,再也没有回来,等他们父亲回到家时,听闻噩耗,立即伤心得昏死过去,恰巧我们兄弟经过村庄,得知事情经过后就答应了磨坊主的请求,要帮他找回三个女儿。”
“啊?”
格温有些疑惑,“磨坊主的三个女儿都没有一点警觉性么?只听陌生饶几句话,收了钱,就跟他走了?”
“这件事听上去确实很离谱,但如果那青年不是普通人,一切就都合理了。”丹兴致勃勃地道,“我们以前也曾经碰到过不少相同的例子,许多精怪都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它们会伪装成路过的旅人,专门挑那些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下手,我看呐,那蓝发青年八成也是某种精怪伪装而成。”
“靴猫,跟我们走吧。”洛特忽然开口,他紧紧地盯着格温,“北地正在打仗,这片森林里也不安全,你留在这儿很危险,跟我们走,做完这个委托我们就带你去泰兰德。”
“打仗?北地?”
他的话令格温一头雾水,“你到底在什么?”
“哈,看来我们的猫朋友根本就不知道外面变成了什么样子,”诗人拨动琴弦,用一种唯恐下不乱的语气道,“自从最后一位皇帝洛里森·葛温德林驾崩以后,洛德兰帝国就已经四分五裂,那些星界移民纷纷叛乱,在各地割据建国,整个北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现在那些荒野里的精怪也不甘寂寞,趁着战争四处害人,可怜啊,朋友,我们一路走来,各地都在死人,那惨相连诸神都不忍心多看一眼,人们像成熟的麦子一样被死亡收割,我敢断言,这片森林很快也会不安生咯。”() ()
丹这几句话中包含着大量的信息,令格温大吃一惊。
首先,这个幻境的地点位于西大洲北地,其次,它发生的时间点位于过去,此时洛德兰帝国刚刚覆灭不久,整个北地正处于战乱之郑
构建这幻境的主人究竟活了多久?
格温心中不禁冒出这个疑问,但眼下的情形也容不得他选择,只能答应。
“也好,咱们结伴而行,互相之间也有个照应,我跟你们一起走。”
洛特站起身,冲丹点点头。
“出发吧,我们休息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他们将篝火熄灭,背上行囊,向森林深处走去,格温紧跟在兄弟两人身后,猫的身体比人类灵活许多,步伐也更轻快,在林间行走时毫不费力,甚至需要时不时停下,免得格林两兄弟被他落在身后。
他们行进的速度不快,四周的树木植被依然逐渐矮化稀疏,一条河出现在前方,河水清澈见底,无数像巨蛋一样光洁的鹅卵石堆积在河床上,能看到许多五彩斑斓的鱼出没其间。
当格温看到那些鱼时,口中立即开始分泌唾液,尾巴左右晃动,一种猫科动物的本能驱使他来到河边,用爪子拍打水面,试图捞住一两条鱼。
就在这时,水中突然探出一张苍白的面孔,那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她身子赤裸着,皮肤好似牛乳般洁白细嫩,湿漉漉的浅红色长发披散在身后,脸上带着迷饶微笑。
女人看到格温后,脸上出现了短暂的困惑,随后伸手向他抓来,猝不及防之下,格温下意识拱起脊背,浑身毛发倒竖而起。
一支钢制弩箭穿透了她的皮肤,将女人手掌钉在地上,她神情痛苦,发出尖锐刺耳的啸叫声,皮肤上浮现起不祥的黑色脉络,瞳孔发白,将另一只手掌上突出的尖细指甲刺向靴猫。
面对袭击,格温拔出刺剑挑开指甲,洛特也在此时冲了上来,剑鸣清响,他抬手挥出一道寒光,那水中生物的脑袋便高高飞起,“扑通”一声掉进水里,在河中晕染出鲜艳的血花。
“这是什么东西?!”
“水妖精,又叫水鬼,”丹手中提着一把精巧的轻型十字弩,“也有很多北地人管她们叫露莎喀,她们生活在森林的溪流湖泊里,传由溺亡者的灵魂演变而成,许多旅人在野外靠近水源时,常常会被这种怪物抓住脚踝拖进水里淹死。”
“北地有很多这种怪物么?”
格温看着那具浮现出丑陋鳞片的无头尸体,依然心有余悸。
“她们只会对相貌英俊的男人下手,”丹咧嘴笑道,“我有幸被袭击过五次,洛特一次也没有,恭喜你啊,猫,看来你在自己的同族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美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