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从领导的啰嗦开始。

    早上,作为后辈的里包恩跟着我上班。周末近在咫尺,连我们部的气氛都肉眼可见地松弛懒散下来。大家摸摸鱼,找新人套套近乎,半天就转瞬即逝。

    午休的时候我带里包恩吃了食堂。小憩十五分钟,迎来躁动的下午。

    三两个积极的同事主动承揽了组织饭局的活计,确定人数、敲定时间与地点,我基本跟着大家意见走。最后也不出所料,选了某家评价不错的居酒屋:人均消费不高,中规中矩,总归不会出错。

    一下班,有的人驱车直奔聚餐地,有的人则打算回家收拾一趟。

    我懒得回。正好还有一些事亟待处理,加了会儿班。

    再从电脑前抬起头时,部门的同事走得都差不多。办公室里一时寂然无声。我捏了捏泛酸的肩颈肌肉,伸个懒腰。越过桌角生机蓬勃的盆栽叶片,瞟见斜对面的工位上仍坐着个人。

    里包恩斜斜地靠着椅背,手肘撑在扶手上,正支着脑袋闭眼休息。

    记得先前有人邀请他先一起去居酒屋点菜,看来是都拒绝了。

    如今没有别人,天花板的灯只开了我头顶的一盏。光束明亮、鲜活而温情,静静地垂青于一角,与几乎和室外渐暗天色融为一体的其余区域形成一种模糊的过渡。昏与亮,沌与清。令眼睛疲累地发涩。

    男人倚坐在昏暗里,面容轮廓晦明不清。但还是看得到蜷在脸侧的柔软鬓发,低阖的眼,从袖口里露出的手腕的肤色。

    我忽然想要叹气,并不带任何含义。我也这么做了。然后安静地托着脸颊,花了几秒钟,光是发呆似的记着里包恩的睡脸。百无聊赖地放任这短暂的,在人生里微不足道的时间被浪费。

    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不带答案地想着。

    没有掩饰的注视很容易被察觉。

    不久,他睁开眼。

    坦坦然迎上目光的一瞬,我顿了顿,留给他一点开机时间。随即开口道:“午休没睡着么。”

    里包恩乌黑的眼睛盯着我,神色莫辨。

    “算是吧。”他回应。

    “那待会儿别喝太多了。”我放下手,从亮堂堂的工位上站起身,走两步关了灯。

    唯一的光线熄灭。即使还没到真正的夜晚,室内也总比外边更暗。我拎起收拾好的公文包,保镖正好也站了起来,一起下了楼,一搭没一搭地闲扯。

    等我们抵达目的地时,竟然成了最迟的来客。

    周五晚上的居酒屋依然灯火绰绰,人声鼎沸。一掀开深蓝色的帘子,热气与烟火气便扑面而来,食客形色各异,聊天拼酒声此起彼伏。

    我找到部门预订的榻榻米包间。有到场的同事分坐两排,稀稀拉拉的,并没有坐满,但也相当热闹。笑着说话的、抱怨工作的、埋头看手机邮箱的、顾着夹菜的——注意到我和里包恩的到来,都纷纷放下手头的事,好几重奏地叫唤起来。

    “新奈、里伯山君,这里这里。”

    “好慢啊——”

    “诶——约会去了?”

    “我们才不等你们哦,早就开吃五分钟了。”

    “友寄新奈!!你说还有谁比我更懂你!还不快来?”这位一看就是菜没吃两口就开始喝酒,兴奋又夸张地嗷嗷举起一大杯盛着白沫的扎啤。

    “某些前辈不会是趁我们走了就欺负人家吧?”

    “你们什么时候见我欺负过人了。”

    我边脱鞋边吐槽,把包放到一边,“少管那么多,给后辈君腾个位置。”

    社畜们笑嘻嘻地挪了挪,挨近些,空出两个相邻的座位。

    盘腿坐下,菜单便被塞进手里。

    我看了两眼,饭桌上的小菜已经很丰富,没别的特别想吃。于是递给坐到身侧的里包恩。

    “说起来——”对座的同事抬高声调,开启新话题,“里伯山君的品味很好啊,穿得比我们部某些老油条好看多了。”

    另一头的男性老油条们顿时一阵骚动:“你骂谁呢?”

    我接过旁边递来的扎啤,闻言闷笑。转头一看,保镖的画风确实在一众白衬衫黑西裤里脱颖而出:一身浅咖色的细条纹西装,灰衬衫,红领带,显高显瘦,随性又得体。

    公司虽然在着装上有正装规定,但没有具体到要求穿什么颜色和款式。而且相对而言管得不严。

    比如有要求女性职员穿高跟鞋和包臀裙,实际上一部分人还是穿着平底鞋和裤子。

    遇到恶心的上司拿着装来说事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以我们这来说,高木自己都喜欢穿得花里胡哨,自然从来没管过下属的装束。平时同事们都是在正装范围内什么舒服穿什么。

    当然,精力欠缺的社畜很多都没心思在上班期间打扮。我还见过衬衫穿反的家伙,顶着一头来不及打理的鸡窝毛就抱着当水喝的咖啡走来走去。

    “啊,还有还有。”另一位同事又提道,“那个领带夹也很漂亮,看起来是有刻字吗?”

    “我有看见!好像是Reborn吧?”这些人压根没给后辈留回答时间,立刻就此聊开。

    “重启?”

    “重生啊,我的妈。你高中英语没挂科吧。”

    “不是差不多嘛……诶,这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里伯山君?”

    “是啊。”

    里包恩已经跟回了家一样松弛感十足地吃完了半碗饭,耐心道,“这是有人送给我的。”

    谁问你了。我腹诽着喝两口酒。

    斜对座的酒鬼伙伴说要拍个碰杯照片,我便把酒杯伸过去,等她举着手机调整视角。

    而另一边,收到答复的同事们果然八卦地惊叹了好几声。

    “是礼物?送领带夹?”

    “不会还是女性朋友送的吧。”

    “这么一说,里伯山君有女朋友了么?”

    里包恩:“还没有。”

    听热闹的几人:“哦哦——诶——”

    旁边的男同事适时开玩笑道:“那我有机会了?”

    饭桌上登时哄堂大笑。

    “走开啊!你不是都和女友订婚了吗?”

    “而且退一步说也轮不到别人吧,没看里伯山君都戴起来了吗?”

    “别管他了,这家伙每次开玩笑就跟被触发关键词一样,上次也是。”

    “上次?”

    “上次可搞笑,有个销售部的半天没收到他的答复,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想你。”

    “噗……好恶俗。”

    “然后被领导抓去骂了,我都说了口嗨不可取吧。”

    被当面说坏话的男同事刚灌没两口酒,不服气地扯起嗓子:“我这叫风趣,你们懂什么啊?没事叫我‘这家伙’,需要热场子的时候就叫我‘大人’。滚滚滚。”

    闹腾腾的气氛炒热、拔高到一定程度,便又像扬起一把沙似的,片刻便轻飘飘地落下。一个事情的讨论价值被嚼烂了,见了底,于是在碗筷碰撞声中静了两秒,才拨出新话题。

    “我说啊,之前那个人事离职……”

    “嗯嗯,对了,上回……”

    总而言之,绕不出生活里的琐事、旁人的八卦与对上司的吐槽。

    我不时接话,偶尔一起笑。然而心里装着些不大不小的事,主要只是听一听,吃一吃。

    吃了大约六七分饱,就着小菜和同事喝酒。

    里包恩还没长大时拿酒就拿得很理直气壮,长大了更是不介意别人来找他喝。

    我一开始没管,回头才发现他已然喝了两大杯生啤,正和找他碰杯的同事喝新开的烧酒。

    想着他应该自己有分寸,我继续听一旁的人声情并茂地讲自己以前暗恋过的同学。结果余光瞥见里包恩一杯接一杯,那个同事也不服输,坚持不懈地主动给他续酒。一看就是想灌醉新人。

    我无语。握着玻璃酒杯伸去,用手背把里包恩的杯子往边上一推。

    “有点前辈的样子行不行,还给人混着酒喝。”我稍微抬了抬下巴,调侃道,“而且你脸都红了,不能喝就别在新来的这里找存在感。还是说之前没喝过我,怕了?”

    捧着酒瓶的同事立刻用那无处安放的胜负欲给我满上。

    “谁怕你?”他本就喝得有点多,嗓门也大起来,“以前是我没准备充足,现在不一样了!都看好,我今天必把友寄喝趴下!”

    我提前免责:“我可没说要跟你比酒量啊,你也少喝点。”继而扭头环视一圈,举杯道,“待会儿所有要继续喝酒的都把紧急联系人报一下,不要没人照顾出事了。都别逞能。这杯我干了。”

    在场的人纷纷起哄应声。

    里包恩则一点没被影响,反而礼貌地用最后半杯酒跟我碰了一下:“谢谢了,友寄前辈。”

    “别放心上。”我说。

    一杯烧酒下肚,脸不红心不跳。气得输不起的同事又给我倒满。

    他四处找理由劝酒,比如:“给新人挡酒就要有挡酒的觉悟,喝两杯!”

    再比如:“你刚才看了帅哥服务员一眼,喝!”

    再再比如:“是不是九大的?是不是?是就干了!”

    十五分钟后,上了个厕所回来。放话要喝倒我的家伙眼皮沉重,目光呆滞,满脸通红地伸手拿酒瓶,拿一下、两下,没拿到。

    “他下线了。给他妈妈或者哥哥姐姐打个电话,问一下谁有空。”

    我向饭局组织者之一示意。后者笑得不行,忙比个OK的手势。

    在此期间,有人临时有事,提前离席;有人菜但爱喝,被气氛带着跑,不出意外地红着脖子趴在桌上。也是联系朋友来接。

    酒精总是能让人暂时把一切抛之脑后。

    但我是越喝上头,越容易沉在心事里的类型。即使和酒量好的同事边喝边聊的氛围轻松惬意,在发觉自己话越来越少之际,我也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了。

    于是多贪了半杯,结束。

    我摸了摸微微发烫的眼睑,爬起来,不小心踩到坐垫边缘晃了一晃。

    “喂,你自己行不行?”没喝酒的人关心道。

    “行。”

    摆摆手,我慢吞吞地摸去再上个厕所。路过镜子时瞥了自己一眼。

    我喝酒不上脸,只热不红。镜子里的人倒是依然清清楚楚,人模狗样。我洗了把脸,回去,饭局也到了尾声。

    包间里倒着最后一名醉鬼。清醒着的,加上后辈和我只剩下三个人。组织者任劳任怨地联系家属,见我揉着眼睛回来,顺口也道:“虽然看你挺清醒的,但估计问问,有人接你不?”

    “有。”我言简意赅,“我会联系,别担心。”

    而且会来接我的人,不管在哪都会很快就到。

    和那个讨人厌的前任不一样。我心想,他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电话里抱怨我喝酒,也不会和我吵架。

    “那好,我先送这家伙回去,她室友电话打不通。”

    “嗯,路上注意安全。”

    账已经提前AA结了。等待清扫的服务员候在包间门口。后辈提起两个包,凑到我跟前,说了什么走吧之类的话。

    我转头,第一眼只瞄到浅色的条纹西装,皱皱眉。

    “没事。你先走吧。自己路上慢点。”我平静地找手机,兜里没摸到。见公文包在对方手里,便伸手。

    触感不对,居然不小心握到手背。我道了声抱歉。公文包便被好心提了提,递来,我顺利接过,说了声谢谢,回头见。

    条纹西装在原地停了一会儿,走了。

    我翻到手机。与门口鞠躬的服务员打了个招呼,便拨出置顶的联系人电话。

    脑袋顶开帘子,走出居酒屋。夜幕低垂。我被兜头吹来的冷风糊了一脸,眯起眼,意识险些恍惚,不由感慨混酒喝就是容易出问题。

    真是艺高人胆大,下次还是老老实实喝一种酒吧。不过我突然也有点记不清是为什么混着酒喝了。

    耳边的拨号声好像比平时稍微长了一点。

    就当我以为不会被接起来时,蓦地一静。紧接着,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颇为失真地钻入耳廓,低沉得让我觉得有几分性感。

    “喂?”

    我沉默须臾,“不好意思,打错了。”

    挂断。我诧异地看着通话记录里的备注,明明没有打错。再拨出一次:“里包恩?”

    另一边安静了两秒,接着响起我无比熟悉的小婴儿稚嫩嗓音。

    “ciao,新奈。”

    望着眼前繁华而寂冷的街道,不远处张灯结彩的桥梁,我忽然很想哭。忍住了,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声音却还是委屈得不像样。

    我只好小声说:“我把地址发给你了。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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