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开始,燕京的气温一天比一天低,校园里的不少人已经换上了冬装,燕大图书馆的暖气这两天还没热乎,在馆里待着有些煎熬。

    一早上刚来的时候,林朝阳先去了一趟中文期刊阅览室,将今天早上刚到的《燕京文艺》借了出来。

    在燕大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是读书看报,只要现阶段人们能接触到的,绝大多数都可以在这里免费看到。

    这周轮到林朝阳在前台值班,早上他先是应付完一大波来借书的学生,然后便趁着没人的时候摸鱼看起了借来的那份《燕京文艺》。

    《牧马人》——许灵均。

    《牧马人》发表,林朝阳肯定不能用自己的本名,得起个笔名才行,他懒得想,干脆就用了小说主人公的名字。

    看着原本用钢笔写在信纸上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林朝阳心中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说成就感吧,有点儿,但他也知道自己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没办法,谁让自己脚下——全都是巨人铺就的道路呢?

    稿费到手了,小说发表了,林朝阳欣赏着杂志,心情大好。

    中午到大饭厅吃饭,林朝阳再次坚定的站在红烧肉的队伍后面。

    “诶,振云!”

    排队的时候碰见了个熟人,林朝阳叫了一声。

    刘振云一脸萎靡不振,神色颓废,听见林朝阳的叫声,慢半拍的回头,愣愣的跟他打了个招呼。

    “咋了这是?”

    “没事,昨晚上改稿子,没睡好。”刘振云打了个哈欠说道。

    他何止是没睡好,而是压根就没睡。

    昨天白天拿到陈健功给刘振云送回来的稿子,对他幼小的心灵形成了一股强烈的冲击,那种冲击不亚于刘振云当年第一次看到《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

    就我这样的,我配写小说?

    看完稿子上的批注和修改意见,刘振云脑子里一直回荡着这句话。

    好不容易等缓过劲来,他咬了咬牙,决定——改稿。

    这一改,就是一宿没睡,顺带着还抽了两包烟。

    早上宿舍的几个人一起来,怨声载道,埋怨刘振云把宿舍弄的乌烟瘴气,刘振云振振有词,“抽我的二手烟我还没跟你们收钱呢!”

    改了一夜稿子,又上了一上午的课,是以林朝阳才会看见如此形容枯槁的刘振云。

    刘振云并不知道昨天的稿子是林朝阳改的,但林朝阳知道他改的稿子是刘振云的。

    闻言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愧疚,瞧把孩子给祸害的。

    他一把将刘振云从锅塌豆腐的队伍里拽进了红烧肉的队伍。

    刘振云拼命挣扎,“我可没钱!”

    “我请你,我请你!”

    林朝阳的热情让刘振云不明所以,但一闻到那喷香喷香的红烧肉的味道,他就放弃抵抗了。

    嘴里炫着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刘振云满嘴有光,“林大哥,等我在杂志上发小说了,我一定请你搓一顿。”

    “别叫大哥了,我比你还小一岁呢。”

    林朝阳是年生人,刘振云是年的。

    刘振云有些意外,嘀咕道:“看着不像啊!”() ()

    林朝阳:这肉喂狗都不请你!

    玩笑归玩笑,请都请了,他还能把肉从刘振云嘴里扒拉出来吗?

    大不了下回再吃(咬牙切齿)回来就好了!

    林朝阳从大饭厅回来,发现桌上的《燕京文艺》不见了,隔壁的胡文琼说道:“小林,杂志在我这呢,给你。”

    林朝阳没接她递过来的杂志,“我都看完了,你看吧,完事想着还回期刊室就行。”

    “得嘞,谢谢。”

    从大饭厅出来,尽管外面冷风吹的脸发僵,可刘振云还是忍不住有些犯困。

    昨天一宿没睡,上了半天的课,中午又吃了那么多的肉食,不犯困才怪,他跑回号楼宿舍打算补个觉,倒头便睡。

    再醒来时,他抬眼看向窗外,黑漆漆一片。

    刘振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下午的课。

    宿舍老大也是中文系的,见他醒了,立刻说道:“振云,怎么没去上课?谢老师还问你去哪儿了呢?”

    刘振云顿时面色如土,“你们怎么说的?”

    “能怎么说,你中午吃完饭回来就睡觉,我们肯定照实说呗。”

    闻得此言,刘振云脸色慌张,低声念叨:“完了完了完了……”

    见刘振云如此不经事,宿舍里其他几个人哈哈笑了起来,见状刘振云立刻明白自己是被他们给涮了。

    可他还是紧张下午没上课的事怎么办,一个劲儿的追问老大。

    “放心吧,大家说你生病了。”

    正在看杂志的宿舍老六看不下去了,告诉了刘振云真相,他这才松了口气。

    这么一闹,他刚起床还浑沌的脑子清醒了过来,又想起了昨天改了一夜还没改完的稿子。

    “振云,还改啊?不如重新写一篇吧?”老六建议道。

    刘振云却不想放弃,“我再试试。”

    老六见劝不动他,便将手上的杂志甩给他。

    “你也别光闷头写,多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你瞧瞧《燕京文艺》这期的小说,写的相当好,跟卢欣华的《伤痕》有一比。”

    刘振云听老六这么说,心中颇感不屑。《伤痕》发表好几个月了,在国内很火,并且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浪潮,甚至还有人喊出了“伤痕文学”的口号。

    在他看来,《伤痕》的水平充其量也就比他好一点,完全配不上如今在国内偌大的名声。

    心中这么想着,可老六一番好意,也不能生硬的拒绝,他翻看着老六递过来的那篇文章。

    《牧马人》,许灵均。

    “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开篇第一句话,刘振云的眼球便被小说吸引了进去。

    与此同时,燕大图书馆已经下班了,往日历来提前几分钟就会收拾好东西的胡文琼今天却一反常态稳稳的坐着,心神完全被眼前的杂志所吸引,忽略了外界的动静。

    “胡姐,胡姐,下班了。”

    林朝阳叫了两声才让胡文琼回过神来,可她嘴上“哎”着,眼睛却不肯离开杂志。

    瞥见大家都下班了,她这才想起还得回家做饭,只能将正看的杂志抄进包里,等回家晚上有时间了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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