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年离开肖家,沿着长安大街一直往南走,再向西拐进一个很深的小胡同。这条胡同很窄,只勉强容一人通过,地面没有铺砖,向下凹陷着,应该是排水用的阴沟地渠。在尽头的一颗大槐花树旁,美少年推开了一扇破烂的小木门。

    这是某家酒坊的后门。

    怪不得一路闻着酒糟味越来越重,这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酒香不怕巷子深”!

    美少年没有往店前去,而是搞了些声响叫人过来。我一开始还担心美少年又是来执行什么刺杀任务,在纠结救不救的问题,然而来人一掀门帘,却喜出望外地叫了他。

    “啊,是……您怎么来了?是有我们家少爷的消息吗!”

    美少年愣住。

    这是这两天来我见过他脸上出现最强烈、最复杂的情绪波动。

    人的情绪往往都不是单一的。比如难过,它是由惊讶开篇,迷茫过渡,失落中掺杂着担忧和疑惑,全数炖成一锅后,以难过收尾。

    可这样的情绪出现在美少年身上,就像把丰富的东北乱炖盛在薄薄的薯条纸盒里一样格格不入,并且难以承受。

    无论对我,对肖廉还是乌钊,他表现出的情绪都相当细微,甚至完全没有。所以我想,他来找的这位“少爷”一定对他非常重要,才会激起他心中如此大的起伏。

    “这样啊……没事儿!”掌柜很快调整好心态,拉了一条板凳出来,利落地用肩上的抹布擦了擦桌子,“您先坐,我去前面把店关了,马上回来啊!”

    这家酒坊好像只有他一个人经营,跑堂算账酿酒全包了,忙起来脚不沾地,却没有雇人帮忙。

    我绕着院里一排半人高的大酒坛观摩了不足半圈,掌柜就回来了,手里还端着个盘子,边走边说:“这是刚才一位客人退的红薯饼,还热着!也快中午了,您要不吃点?哎呦,瞧我这记性!我们家少爷好像说过您不爱吃甜的?”

    美少年摇头,拿了一块吃。

    红薯饼做得很粗糙,一个个圆的扁的各不相同,但金黄橙红的颜色实在诱人,表面还洒了一点白芝麻提香。听美少年咬下的声音,表皮炸得脆脆的,内里则软糯香甜。

    可恶!我也好想吃啊!

    但我现在是隐身状态,如果戳了泡泡凭空出现在人前,怕会被人当妖怪抓起来!又不是每个人都和美少年一样脑子缺根弦,可以这么顺其自然地接受我。

    “要酒。”美少年说。

    红薯饼配酒是什么吃法?我疑惑了一下,又想:酗酒可不是好习惯!美少年你年纪还小不要学坏啊!

    我倒不是讨厌酒,而是讨厌醉鬼。记忆里总有那么一个家伙,酒瓶子完全长在手上,隔着好远都能闻见他身上一股酒精味,我可谓深受其害!好在那人酒品不错,醉了不过是呼呼大睡,也不会耍酒疯,只是经常因此讲故事讲一半没了下文,醒来后啥也不记得,令我抓耳挠腮捶胸顿足!

    掌柜拿来的不是普通喝的酒,而是活血化瘀的药酒。能从美少年这么含糊不清地指令里辨出真相,想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讨药了。

    “少爷不在,要不要我帮您……”

    掌柜的话没有说完,美少年就迸发出一种很强烈的警惕和敌意,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即便碰上了好心人想帮他疗伤,也只会毫不留情地咬那个人一口。

    美少年信任的只是那位“少爷”,而不包括掌柜。看在相识的情面上,美少年才没有抽出腰间的匕首,而是摇了摇头。

    一直表现得亲和慈祥的掌柜伯伯,此刻终于暴露出对美少年的忌惮。

    虚伪的融洽分崩离析。

    也许只要再坚持一下,一下下,他就能彻底走近美少年。但他没有。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他心里不想。

    他或许并不担心美少年有没有受伤,不在乎他来不来这里讨药,他想要的东西从最开始就说得清楚明白——消息。

    美少年亦然。

    我不喜欢与人交往,常常也是因为这些。我分不清哪些是假象,干脆就把一切当做假象,别人的心和自己的心都是假象,那么伤心的时候,就不会伤心太久。

    掌柜回了店前,我听到和之前一样挪动木栓的声音——他把店门重新打开了。

    是因为他知道美少年给不出他想要的消息?还是因为怕美少年杀了他?

    美少年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杀人犯,恐惧他无可厚非。说到底我也一样怕他。但我偏爱美少年,就控制不住对那位掌柜心生怨怼。

    美少年将上衣褪到腰间,拿起药酒端了半天,最后茫然地放下,低头盯着药酒瓶子。以他的心智来说,可能正在很努力地思考怎么给自己的后背上药。

    我乘着泡泡飘在他的右前方,虽然只是半大少年的身体,但从锁骨往下我就不敢看了,本着非礼勿视的原则绕到他背后,去看他的伤。

    意料之外的是,那不是与人打斗造成的伤。崭新的鞭印浮在积年累月的长条状疤痕上,道道分明又泥泞不堪,那是毫无抵抗地被殴打出来的伤!

    虽然看着严重,但不至于伤筋动骨,按理来说过几天就能自愈,但现在却像是几天没有处理反而感染了的样子,已经溃烂流脓。

    我无比确认这个伤就是美少年昨天刚挨的,昨天晚上我见到他时,身上的血味还很新。

    紧接着,我在他褪下来的衣服上发现了浅黄色的粉末。

    这是……乌钊洒上去的!

    怪不得,他隔了整整一天才来讨药。怪不得,他对待乌钊的态度那么奇怪,那个时候他一定以为,只要自己乖乖听他讲话,乌钊就会给他解药吧。

    一遍遍地看着他被欺负,我本就匮乏的耐心彻底耗尽,戳掉泡泡落到地上,伸手去抓他的右手腕。

    我只主动这一次,他要是躲了,我就不管了。我心里想。

    他没有躲,像是知道我一直跟在他身边似的,平静地抬起眼眸。我猛然间发现,他看着我的眼神和看着其他人类好像不一样。

    很包容。

    我受到了我自己也完全分析不出来的刺激,我的胸口剧烈起伏,才发现我的呼吸那么急促。

    “我、我……”

    我发觉握着他手腕的部分有些发烫,急忙收回,全身像被两块大板子紧紧夹住一样局促,低下头迅速说完自己想说的话:“我帮你治,行不行?”

    他也没有问我怎么治,从容地“嗯”了一声。

    呼——

    我长舒一口气,身体稍微放松下来,但太阳穴处还被细条的板子夹着似的紧绷。

    我翻出《时移》,书里夹着两张小小的卡片书签,一张红色一张蓝色。我打开其中蓝色的那一张,左侧写着两行字:精灵族禁术,祭灵咒。右侧是空白的,用灵力激活之后,才浮现出一副立体图画。

    这是整个梦兰所有治疗法术里,最难学也是效果最强大的,但凡有一口气都能瞬间救回来。我练了好久。但真到了考试的时候,我还是从心地选择开卷。

    我将灵力蕴在指尖,凝成小米粒大小的白色光点,以此为笔,在空气中作起画来。

    一笔未闭合的圆圈,两笔并行的波浪线,就像这样看似毫无规律,实际分毫不可差错的线条渐渐汇集,由内而外最终构成一幅立体人像画——是一个长发尖耳的少女,背后双翅向下收拢,捧着双手高高举过头顶。

    这幅画就是精灵一族的咒文,翻译为“祭”。

    将自己的生机献祭给另一个人。

    绘制完毕后,我用食指尖轻点在最初的那笔圆圈,即少女的心脏上,咒文便逐渐缩小射入美少年的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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