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兮来的时候,远非刚好出门。

    她扭头看着远非的背影,似乎是表达了惊讶,但没有在意,也未问起远非的去向。

    “李叔!”她和掌柜伯伯打招呼。

    我待人冷淡,从来没问过伯伯的姓名,还是经由兰兮才知道他姓李。

    “今天的鱼不好,只捞了些河虾,您看十二文钱怎么样?”她问。

    她抬起竹编的鱼篓,斜着口颠了颠,使底下的河虾露出来。李伯伯探头瞧着,答:“份量不少呢,得有一斤多!给你算十五文吧!”

    李伯伯主动涨了些,他本身是不爱贪小便宜的性格,加上可怜兰兮寡居,所以会在市价的基础上多给个一文两文钱。我猜也正是这个原因,兰兮才会常常到白菟轩来。

    摆摊需要缴纳摊位费,像兰兮这种收入微薄的人不会选择,而是找个固定买家,直接将渔获送到酒楼饭馆的后厨更为划算。

    她有时午前过来,也有时在傍晚过来,什么品类的鱼虾都卖,让人搞不清她究竟是河钓还是海钓,亦或二者兼有,份量少时一两斤,多时三四斤,刚好够我们三人一顿饭吃完,从来不隔夜。

    今天来得早,她点完铜币收在钱袋里,又仔细藏进外衫内侧的褡子——这点谨慎是人人都该有的,灾后的徐州,偷抢案件还是屡禁不止,前两天菜市口刚铡了一个性质恶劣的流窜抢劫灭口犯。接着她没和往常一样离开,而是坐下来,就坐在我这一桌,掀开杯子倒了杯茶水。

    今天煮的是红枣茶,因为天气不好心情不好,便想吃点甜食补偿自己,我买了干红枣、桂圆和枸杞,交给李伯伯煮的茶。远非和李伯伯两人都不爱甜的,所以喝的白水,兰兮尝了一口,也皱眉,勉强喝干那杯,再没倒了。

    真遗憾,最后只我一个人有口福。

    我还以为所有女孩子都拒绝不了红枣桂圆这种补气养血的小甜水呢!

    “你喜欢吃甜的?”她以此为题与我闲聊。

    “还好,就这两天突然想起来,平常还是喝茶比较多。”我答了三句话,这放在我身上已经属于健谈的范围了!

    “茶水是苦的,我还挺不理解爱喝茶的人。”她说。

    看来这也是位白水选手。

    “可能是烹茶手法和茶叶种类不同吧,我觉得红茶偏甜一些,普洱就有点苦。”

    “嗯,”她叹气,“总归我是没有办法和你一样整日悠闲品茶了。”

    我好像被讽刺了?又好像没有。

    “捕鱼赚的钱还够生活吗?”我问。

    “勉勉强强,尽量省着花,不够吃了就去山上挖些野菜。”

    可是我细瞧她,不像是“省着花”的样子。

    女人上妆和不上妆挺容易区分,原本的肌肤难免有斑点或毛孔,不均匀的发红或暗沉,兰兮的皮肤却特别细腻均匀,明显敷过一层粉,且不是劣质的铅粉,眉毛是剃过画成的极细的罥烟眉,此外眼角、鼻翼、嘴唇和下巴都有修饰过的痕迹。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约她在其他方面节省,单单愿意为了美丽买单吧。

    再聊过几句,兰兮就告辞离开了。

    远非在午饭时准点回来,交给他买伴手礼的一百文钱,给我剩了十二文回来,还算不错。我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一定不要留在别人家吃饭,即使对方再挽留,也要坚定拒绝,转身就走,生怕他一个死心眼就当真留下用午饭了。

    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和郁家走得太近。

    小朋友一起玩游戏是一回事,成年人的往来交际却是另一回事。

    但可能这就是报应吧,因为我过于轻视小孩子们的厉害,他们无情地终结了我这一段平静的生活。

    ——————————

    之前说过,我住在白菟轩,简直就像倒霉鬼和扫把星凑在了一处。白菟轩在当地的风评极差,不提压根没有客人来用餐,甚至许多行人路过都要绕开大门口三步远。我一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心中有过怀疑,但在实打实相处过后,李伯伯为人的真诚让我无法怀疑他本身。

    而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那群曾经在路边扔石子砸我的孩子们忽然成群结队来到白菟轩门口,扛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生了锈的破锣,起劲儿地敲着,引来十数人围观。

    领头那孩子扯嗓子喊了几句,比不上破锣音量大,扭头一瞅小伙伴敲得正入迷,啥也听不见,气得上手搡他一把,直接把人推了个大屁蹲。锣声停了,他才又喊,那是一段明显由人精心编纂的顺口溜。

    “白菟轩,李家郎

    捣药罐,害人忙!

    克死爹,克死娘!

    逼得叔婶走他乡!

    堂哥偷,堂弟抢,

    表嫂红杏出院墙!

    老妻重病不下床,

    大雨来了满身凉,

    无儿无女给哭丧,

    活生生一个白无常!”

    你要是忍得住情绪仔细听,它甚至每一句都还押了韵脚。

    我坐在大堂内,从头听到尾,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听明白内容,“腾”地一下站起身,却根本不敢回头看李伯伯的脸色。

    我宁可他拿着刀子冲进来杀人,都比这些诛心之言痛快得多。

    那孩子背得很流利,口齿清晰,目光没有闪躲,还有些骄傲的笑意。他背完一遍,又从头起背第二遍。

    我放过他一次,但这一回,我若不整治他,愧对自己的良心!

    我颤抖着,头颅被不断膨胀的情绪塞满。我死死盯住他一边往外走,风将斗篷的边角卷起来,云纹寸寸流转闪烁,刺痛我的眼睛。他比我的体型高大,但此刻我一点都不怕,近距离地仰头直视着他。

    “你。”

    云团奔涌急聚。

    “怎么?”他嗤笑,“要不说你敢住在这儿,原来是大无常带个小无常!”

    “是个哑巴。”我说。

    “什……”

    旱天轰雷,吞没了他的尾音。

    周遭人们被这一声炸雷吓住,跌得跌,躲得躲,耳内尖锐长鸣。

    “原因是声带缺失,无医可治。”我继续说。

    左臂未愈合的伤口隐隐作痛,如烈火灼烧,又如雷电鞭笞。

    我滥用神谕,天谴不能直接降罪于我,只能钻空子用些不入流的手段施以警告。

    怎么?我心中冷笑:难道我很怕所谓的天谴吗?

    祂叫我不要,那我就偏要!

    面前的男孩已经发现自己失声,讥笑不再,满目慌张,歇斯底里,寂静抓狂。

    这就完了吗?

    罚身而已,尚未罚心。

    我又说道:“祝你天魂不支,地魂不和,人魂不安,七魄相残。”

    雷声再度响起,比刚才更沉闷、更悠长,像是天谴在叹息。

    他的生命力迅速衰竭,思维敏捷而反应迟钝,情感欲求无限放大,五脏六腑争抢不休、拒归本位,自此终生易惊、气短、多病、积毒、不举、噎食、泄泻。

    这既是祝语,也是咒言,非常非常恶毒的咒言。

    但他不会死,三魂七魄具在,他就死不掉。

    死掉太可惜了,死后灵魂就要归别人管辖,不死,才能日日禁锢在我的神谕之下。

    夹杂着冰粒的北风嘶吼咆哮,人们四散而逃。除了领头唱顺口溜的男孩仍僵立原地,其余孩子都怕了,摔了屁墩的孩子也顾不上揉屁股,连滚带爬追着伙伴离去。

    从那孩子怀里,掉出一个鼓鼓的钱袋。

    我控风接住,卷回手心,解开绳结倒出来,是一块约有两个手指节那么长的银锭。

    这还真是……收了很大一笔劳务费啊。

    我轻轻嗅闻,污渍和齿痕隐藏之下,银锭上杂乱无章的气味。

    魂魄脏腑的变化在短时间内难以明确感知,但得益于他聪慧的脑袋瓜,他理解了失声是由我造成的这一事实,便企图抓住我,但一次没抓准,第二次被我闪开。

    地魂不和,造成肢体无法精准完成大脑发送的指令。你看,我就说这诅咒相当恶毒。

    人魂不安,导致他的情绪会盖过理智,抓了我两次还不放弃,他愤怒地继续抓我第三次。

    “手啊……”我轻笑。

    手臂,没有了也能活吧。要是碰到我,干脆砍断好了。

    我不能想象我此刻的表情多么疯狂、狠毒、丑陋。

    忽然有个谁握住我的肩膀将我往后拽,我扭头,看见从白菟轩门槛跨出来的远非。他是唯一一个不受神谕影响的人,因此他成功制止了我。

    “非非,要救他吗?”我问。

    我一直克制着杀意,糟糕的是,我的确拥有杀人的能力,远非对这些很敏感,我可不相信他是站出来保护我的。

    我早就意识到了。

    远非作为杀手,什么人都杀,唯独不碰小孩子。

    白桦林里他不杀我,丞相府里他不伤害婴儿,在团月郡,他也未曾对行为恶劣的孩子下过丁点儿重手。

    敢不敢赌呢?

    我和对面都是小孩的情况下,他又会偏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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