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我歪头疑惑。
纯纯的诽谤竟然还能搞出物证,是真的,还是伪造的?
等官差呈上所谓的物证后,我松了一口气。我可是玩过整部《逆〇裁判》的人,这种等级的破绽简直手到擒来!
“这是查封白菟轩后,从后厨搜出来的药粉,已经找大夫看过,就是能够致人失声的药物!”状师说。
“异议!”我立刻高高举手。
“什么?”
“咳咳,我是说,我不同意。”
“原告失声是在四天前,查封白菟轩是在昨天下午,中间有三天的时间,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白菟轩,你不能证明这包药粉就是李掌柜买的。除非……药铺老板能够出堂为你作证。”
“强词夺理!白菟轩压根没有客人光顾!你如何证明药粉不是李掌柜买的?”
我摊开双手:“我不能证明。”
“但你如何证明你早晨没有吃屎?”
“嘶~”
“呕~”
“咦~”
连李伯伯都侧目看过来,很吃惊我会说出如此粗鄙的话。
“你、你!你胡说什么!我当然没有吃过!”状师气急败坏。
“证据呢?”我反问。
“证、证据……早餐铺子的人可以为我作证。”
“他们只是能为你作证你吃过早餐,又不能证明你除了早餐外是不是还吃过其他的什么。”
咱们话糙理不糙,人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情,与其陷入自证陷阱,不如攻击敌方作为防守。
也是我运气好,对面这状师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一点儿都不够精明老辣,轻易就被我带跑了。看他一下青一下红的脸色,要不是时间地点不对,他都能气得上来直接撕扯我。
吴大人看不下去,叩击醒木,主持公道:“公堂之上,不要提及无关之事。”
“既然药粉从白菟轩搜出来,李相持便有重大嫌疑。原告是否有证据可以证实,药粉为被告所购买?”
“这……”状师为难,“禀大人,暂时没有证据。”
“既如此,无法认定李相持有罪,今日暂且收押。令快班衙役走访城中药铺,调查药粉来源,寻找人证,明日午时再审。”
“退堂!”
我抚着胸口散了口气,其余人伏地跪拜,我目送着吴大人起身离开后,和李伯伯挥了挥手,回到远非身边。
“哎?兰兮呢?”我问。
她不知何时离开了。
远非轻微摇头,低眸看我。我将他如古井般无波的眼神理解为佩服,毕竟我刚刚的那一长段话足以抵得上平时三四天的话量了!
“我们先回去兰兮家。”我说。
我无暇顾及兰兮的去向,刚刚打赢一场胜仗的兴奋逐渐冷却后,我心底浮现起了隐隐约约的违和感。
我性格中不安定的特性使我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事物都保留着质疑态度。而从我过往生活经历的经验来分析,其实我是个挺倒霉的人,所以当某个事件特别顺利时,那么我就要怀疑,麻烦或者问题即将来临了。
吴郡守这样明显地偏向我,原告凭什么认为自己能胜诉呢?作伪证起诉李伯伯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若想为儿子报仇,该直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是妖女,呼吁大家将我拷上火刑架烧死,这才更为合理吧?
兰兮她……会在这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吗?
在往兰兮家走的路上,我胡思乱想,因而沉默不语。
还没走到桂花坊,有位衙役从后方追来。他喊住我,与我说了几句话。
但我没有仔细听他讲话,我很少见地掀起兜帽,去仔细观察他的身形与脸。很眼熟的一张脸,就是刚刚公堂之上站在两侧的衙役之一,虎背熊腰,卧着佩刀的手指很粗,指腹有厚厚的茧子,指甲很短,是圆角的正方形。
我又想起兰兮的手,虽然称不上细腻修长,但和眼前这只手天差地别,尤其是指甲。
兰兮是个很时髦的女人,衣服要选卖得最好的颜色,妆容是从皇宫流传出来的细柳眉点朱唇,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蓄着长指甲,小指上还带了个铜制的鱼纹镂空护指。
他与她,该是完全无关的两个人。
可是……衙役身上却有着兰兮的气味。
就是我与她初次见面时闻到过的那种劣质香粉味,后来相处多了,我便闻习惯了那味道。因为嗅觉灵敏,所有香粉、香水、香囊的味道我都不喜欢,但我也碍不着别人喜欢,所以从来没有和兰兮提起过。
“啊,非非,他刚才说什么?”
待回神发现,衙役已经离开了,我只好又问远非。
“郁小达失踪。”远非简短地说。
我瞪大眼睛:“怎么回事?”
“上午,报官,问我见没见过。”
到目前为止,远非还是极少用语言进行表达,偶尔缓慢憋出一个字一个词。我听得出他语气中的急切,他很重视那孩子,为此才与我张口转达。
“去找他吧,非非。”我顺应着他说道。
远非没有回应,转身贴着墙根的阴影游走跳跃,一瞬就消失了。可见即使跟了我两个月,他这身隐蔽暗杀的本事一点都没落下。
我把双手揣进袖子里,五指捏着自己的手腕,垂着头呆站了片刻,又重新辨别方向,继续往桂花坊走。
桂花坊种着几棵桂花树,秋天景色一定很漂亮,金黄明媚,芬芳陶醉,还能做糖桂花吃。可惜现在是深冬,灰墙白瓦,枯燥单调。
我贴着墙走在巷子里,兰兮与我迎面而来。我认识她的裙摆颜色,才抬头看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她。
“篓子里的鱼死太久就不好吃了,我看堂审没太大问题,就先回来处理一下。”她答。
“对了,我回来路上遇见卖糖水儿的,想着你喜欢,就买了一罐,是用番薯煮的,你要尝尝吗?”
“好啊!”
见我答应,她立即取下随身的竹罐,递给我。
因为被她的体温捂着,所以糖水还温热,红薯的味道又很浓郁。我小口抿着,甜蜜柔软的味道浸过舌头,是非常充实满足的感受。红薯实在是一种很适合寒冬的治愈食物。
“好喝!”
我高兴地说。
可能我的笑容并不完美,但这是回应他人礼物的一种礼貌。
兰兮只是注视着我,没有其他动作。在看着我几口喝掉多半罐糖水后,她悄然改变了姿态,一手抱胸,一手抵着下巴审视我。
我警惕起来。
我已经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了。
“果然没用啊。”她说。
她丝毫不意外自己的失败,反而好整以暇地蹲下身,双目直视着我,食指伸出来轻轻点在竹罐上,问我:
“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吗?”
我捏着竹罐的指尖发白,因为紧张而用力。越是近距离看着她的脸,我就越害怕,所以咬紧了牙关没有回答。
“是浓缩的曼陀罗花汁,”她自问自答,“剂量足够弄晕一头巨蜥。我在妖海林原打劫的时候,用这东西可是无往而不利啊!”
“真可惜,你不肯晕,我只能亲自动手了……”
话音未落,她的手已经划过我耳畔,抓住我后颈处的衣领,用力往后一拽——
我倒是站在原地没动,笼罩在我身上的斗篷却被她抓了去!
等等!我明明系好了带子,怎么会……她什么时候趁我不注意给解开了?
可恶啊!没有防备!下次一定不能只系蝴蝶结了!
失去斗篷,我的防御力削减大半。虽然异能力也足够让我自保,但斗篷于我来说,更重要的是它所带给我心理层面的安全感,此刻我脑中警铃大作,下意识的反应是抬手抢回我的斗篷。
她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迅速甩了下手腕就将斗篷缠在她的手臂上,接着攥住我的手腕,捏着我的肩膀强行令我转身,双手都反剪到背后,竹罐随之掉到地上,剩余的糖水都浸入土里。最后一步,她蒙住了我的眼睛。
我心中悚然。
我最擅长的空间系操作,绝大多数都依赖这双眼睛,她的举动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确确实实断绝了我的后路。如此便只剩下两种结局了——
要么她死,要么我……
“嘭咚”一声钝响!
我被拉扯着趔趄两步,来不及摔倒,就有一双手掐着我的腋下将我抱起来。
这熟悉又难受的抱法,让我安心的同时还有些惊疑。
“非非、非非?”
我在黑暗里寻摸他的存在。
纯纯的诽谤竟然还能搞出物证,是真的,还是伪造的?
等官差呈上所谓的物证后,我松了一口气。我可是玩过整部《逆〇裁判》的人,这种等级的破绽简直手到擒来!
“这是查封白菟轩后,从后厨搜出来的药粉,已经找大夫看过,就是能够致人失声的药物!”状师说。
“异议!”我立刻高高举手。
“什么?”
“咳咳,我是说,我不同意。”
“原告失声是在四天前,查封白菟轩是在昨天下午,中间有三天的时间,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白菟轩,你不能证明这包药粉就是李掌柜买的。除非……药铺老板能够出堂为你作证。”
“强词夺理!白菟轩压根没有客人光顾!你如何证明药粉不是李掌柜买的?”
我摊开双手:“我不能证明。”
“但你如何证明你早晨没有吃屎?”
“嘶~”
“呕~”
“咦~”
连李伯伯都侧目看过来,很吃惊我会说出如此粗鄙的话。
“你、你!你胡说什么!我当然没有吃过!”状师气急败坏。
“证据呢?”我反问。
“证、证据……早餐铺子的人可以为我作证。”
“他们只是能为你作证你吃过早餐,又不能证明你除了早餐外是不是还吃过其他的什么。”
咱们话糙理不糙,人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情,与其陷入自证陷阱,不如攻击敌方作为防守。
也是我运气好,对面这状师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一点儿都不够精明老辣,轻易就被我带跑了。看他一下青一下红的脸色,要不是时间地点不对,他都能气得上来直接撕扯我。
吴大人看不下去,叩击醒木,主持公道:“公堂之上,不要提及无关之事。”
“既然药粉从白菟轩搜出来,李相持便有重大嫌疑。原告是否有证据可以证实,药粉为被告所购买?”
“这……”状师为难,“禀大人,暂时没有证据。”
“既如此,无法认定李相持有罪,今日暂且收押。令快班衙役走访城中药铺,调查药粉来源,寻找人证,明日午时再审。”
“退堂!”
我抚着胸口散了口气,其余人伏地跪拜,我目送着吴大人起身离开后,和李伯伯挥了挥手,回到远非身边。
“哎?兰兮呢?”我问。
她不知何时离开了。
远非轻微摇头,低眸看我。我将他如古井般无波的眼神理解为佩服,毕竟我刚刚的那一长段话足以抵得上平时三四天的话量了!
“我们先回去兰兮家。”我说。
我无暇顾及兰兮的去向,刚刚打赢一场胜仗的兴奋逐渐冷却后,我心底浮现起了隐隐约约的违和感。
我性格中不安定的特性使我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事物都保留着质疑态度。而从我过往生活经历的经验来分析,其实我是个挺倒霉的人,所以当某个事件特别顺利时,那么我就要怀疑,麻烦或者问题即将来临了。
吴郡守这样明显地偏向我,原告凭什么认为自己能胜诉呢?作伪证起诉李伯伯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若想为儿子报仇,该直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是妖女,呼吁大家将我拷上火刑架烧死,这才更为合理吧?
兰兮她……会在这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吗?
在往兰兮家走的路上,我胡思乱想,因而沉默不语。
还没走到桂花坊,有位衙役从后方追来。他喊住我,与我说了几句话。
但我没有仔细听他讲话,我很少见地掀起兜帽,去仔细观察他的身形与脸。很眼熟的一张脸,就是刚刚公堂之上站在两侧的衙役之一,虎背熊腰,卧着佩刀的手指很粗,指腹有厚厚的茧子,指甲很短,是圆角的正方形。
我又想起兰兮的手,虽然称不上细腻修长,但和眼前这只手天差地别,尤其是指甲。
兰兮是个很时髦的女人,衣服要选卖得最好的颜色,妆容是从皇宫流传出来的细柳眉点朱唇,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蓄着长指甲,小指上还带了个铜制的鱼纹镂空护指。
他与她,该是完全无关的两个人。
可是……衙役身上却有着兰兮的气味。
就是我与她初次见面时闻到过的那种劣质香粉味,后来相处多了,我便闻习惯了那味道。因为嗅觉灵敏,所有香粉、香水、香囊的味道我都不喜欢,但我也碍不着别人喜欢,所以从来没有和兰兮提起过。
“啊,非非,他刚才说什么?”
待回神发现,衙役已经离开了,我只好又问远非。
“郁小达失踪。”远非简短地说。
我瞪大眼睛:“怎么回事?”
“上午,报官,问我见没见过。”
到目前为止,远非还是极少用语言进行表达,偶尔缓慢憋出一个字一个词。我听得出他语气中的急切,他很重视那孩子,为此才与我张口转达。
“去找他吧,非非。”我顺应着他说道。
远非没有回应,转身贴着墙根的阴影游走跳跃,一瞬就消失了。可见即使跟了我两个月,他这身隐蔽暗杀的本事一点都没落下。
我把双手揣进袖子里,五指捏着自己的手腕,垂着头呆站了片刻,又重新辨别方向,继续往桂花坊走。
桂花坊种着几棵桂花树,秋天景色一定很漂亮,金黄明媚,芬芳陶醉,还能做糖桂花吃。可惜现在是深冬,灰墙白瓦,枯燥单调。
我贴着墙走在巷子里,兰兮与我迎面而来。我认识她的裙摆颜色,才抬头看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她。
“篓子里的鱼死太久就不好吃了,我看堂审没太大问题,就先回来处理一下。”她答。
“对了,我回来路上遇见卖糖水儿的,想着你喜欢,就买了一罐,是用番薯煮的,你要尝尝吗?”
“好啊!”
见我答应,她立即取下随身的竹罐,递给我。
因为被她的体温捂着,所以糖水还温热,红薯的味道又很浓郁。我小口抿着,甜蜜柔软的味道浸过舌头,是非常充实满足的感受。红薯实在是一种很适合寒冬的治愈食物。
“好喝!”
我高兴地说。
可能我的笑容并不完美,但这是回应他人礼物的一种礼貌。
兰兮只是注视着我,没有其他动作。在看着我几口喝掉多半罐糖水后,她悄然改变了姿态,一手抱胸,一手抵着下巴审视我。
我警惕起来。
我已经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了。
“果然没用啊。”她说。
她丝毫不意外自己的失败,反而好整以暇地蹲下身,双目直视着我,食指伸出来轻轻点在竹罐上,问我:
“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吗?”
我捏着竹罐的指尖发白,因为紧张而用力。越是近距离看着她的脸,我就越害怕,所以咬紧了牙关没有回答。
“是浓缩的曼陀罗花汁,”她自问自答,“剂量足够弄晕一头巨蜥。我在妖海林原打劫的时候,用这东西可是无往而不利啊!”
“真可惜,你不肯晕,我只能亲自动手了……”
话音未落,她的手已经划过我耳畔,抓住我后颈处的衣领,用力往后一拽——
我倒是站在原地没动,笼罩在我身上的斗篷却被她抓了去!
等等!我明明系好了带子,怎么会……她什么时候趁我不注意给解开了?
可恶啊!没有防备!下次一定不能只系蝴蝶结了!
失去斗篷,我的防御力削减大半。虽然异能力也足够让我自保,但斗篷于我来说,更重要的是它所带给我心理层面的安全感,此刻我脑中警铃大作,下意识的反应是抬手抢回我的斗篷。
她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迅速甩了下手腕就将斗篷缠在她的手臂上,接着攥住我的手腕,捏着我的肩膀强行令我转身,双手都反剪到背后,竹罐随之掉到地上,剩余的糖水都浸入土里。最后一步,她蒙住了我的眼睛。
我心中悚然。
我最擅长的空间系操作,绝大多数都依赖这双眼睛,她的举动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确确实实断绝了我的后路。如此便只剩下两种结局了——
要么她死,要么我……
“嘭咚”一声钝响!
我被拉扯着趔趄两步,来不及摔倒,就有一双手掐着我的腋下将我抱起来。
这熟悉又难受的抱法,让我安心的同时还有些惊疑。
“非非、非非?”
我在黑暗里寻摸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