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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很平淡,甚至过了就忘。

    可很多人成就如今的生活,或许仅源于几个瞬间。

    那是种发生时没反应过来,只依据本能处理,而事后或时隔多年想起,又会感到甜蜜、悲伤、遗憾……等等的那种场景。

    是以,如果说人只活几个瞬间,而其他时间又都被遗忘的话,那么的确,大多数的人生始于意外。

    程千辞的学校有两个校草。

    钟兰卿在前,宋希人在后。

    兰卿,兰卿,因为其曾经的荒唐愚蠢,前者还曾被戏称过“滥情”,而后者,宋希人,则因其姣好的面容又清朗的气质,一度被化称为缘立一中“宋伊人”——毕竟伊人在水一方嘛。

    这倒不是说钟兰卿长得丑如瓜瓢,校草的评选标准肯定和脸有关,即使美得各有千秋难以评判,但还是能分个高下的,只不过钟兰卿实在很莽,完全是七八年级那种粗浅的不可一世加青少年时期的中二--简称幼稚可气,这也导致了就算他的容貌一开始比宋希人更吸引人,但在观感上最后还是遗憾败北,错失校草名号。

    改变钟兰卿人生道路的转折,源于一个普通的傍晚。

    初中时期的他好友众多,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左拥右抱”、“鳞次栉比”,而彼时的KTV非常盛行,为了联络情感,他常常订好几个包厢方便一起。

    那个傍晚也是,放学后他照常打电话订好包厢,正要出发前去的时候,一掏口袋,发现要完,钱包忘带了。

    程千辞所处的时代稍微特殊一点,那时候不管你是有钱人还是高官,亦或是清洁工或农民的孩子,都是在同一个教室学习的,所以钟兰卿并没有什么记账,或者叫司机跑腿的概念(顺便说一下他家也不用司机),他打算自己回去要钱再去消费。

    随口说了一句先回家后,钟兰卿便和好友暂时分道扬镳。

    回家的路不远,钟兰卿紧走了几步,可赶巧,一抬眼就看见他家的老头正在沿河路的亭子那和人拉呱。

    钟兰卿是老来子,意外所得,而且还是独生子,也没个姐妹兄弟,钟爸可不得像儿子又像孙子宠着嘛。

    这不,没两句话,钟兰卿就搂着他爸给的一小沓钱折回去包厢。

    包厢的门掩着,不知是为了方便后面的人进出,还是有人不小心没关上的。

    总之,钟兰卿在这扇门后,经历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险恶。

    “靠,那个傻逼败家子,我以后要是生儿子,绝对不能生那样的……”

    “不过有一说一,他长得倒是挺好的,就算以后没钱了,也能靠卖屁股生出钱来,哈哈哈”

    “别说了,待会他就回来了”

    “有什么,他回家再拿钱来少不得得二十分钟呢,就一跑腿的,把自家的钱送给我们——多捧他几句,或者再劝他读读书吵个一架,这傻子就会以为你是真为他好的,怕什么”

    “对啊,阿修你不是喜欢上那家伙了吧?干嘛怕他听到……”

    少年时期的恶意和嫉妒无趣又令人恐怖。

    无趣在它毫无意义,可却恐怖在或许需要用一生去治愈。

    如果钟兰卿就这么离开,这也许会成为他一生的阴影。

    但那时的他,在父母教养下非常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

    于是他推开门,怒气冲冲,却又眼含热泪。

    “我当你们是好朋友,为什么这么说我?尤其是你”

    钟兰卿对准居中那个刚刚十分不屑的男孩,“你爸爸妈妈不能干活我还……”

    “我叫你帮了吗!”,居中的男孩也站了起来,看上去有些破防,“有几个臭钱了不起?你帮了我一次,我就得当你手下,当你的奴隶吗?”

    “什么手下,奴隶”,钟兰卿完全蒙了,明明好朋友之间帮忙带个东西也很正常的吧?怎么就变成他说的那样了。

    涉世未深的他还不明白,这在男孩口中,“有钱就是原罪”的烙印,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后将会是一种彻底的身份反转,因为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般是有钱的人当大爷,坐在沙发上,眸里三分疏离七分冷漠地轻瞟地上痛哭流涕的人,冷瞥一眼后,淡定地说出一句,“谁叫你没钱呢?”

    总之,不知道谁先爆了粗口,两人开始互相对骂起来。

    男孩技高一筹,英语很溜,其实也不一定都是骂人的话,但关键人讲的就是英语,钟兰卿也的确听不懂。

    这就落了下风。

    最后的最后,骂不过人的钟兰卿哭着跑回家了,然后去了国外……之后便奋发图强。

    学有所成的钟某人不仅情商很高,英语很溜——事实上他还可以用很多语言和人交流尤其擅长骂人的话语,但却不再需要朋友了。

    如果说,那天钟兰卿没碰见自家老头,而的确回家拿钱的话,他的人生会是怎样的呢?

    谁也不晓得。

    不过可以确定一点的是,他的爸爸妈妈很爱他,只想让他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如果他继承不了家业,他们也会做信托管理,保障他一世无忧,如果他想努力,那他们也会立刻毫不犹豫地举起双手双脚支持。

    爱啊,总是此消彼长。

    就算没有好的朋友又怎样?他有一对好的父母呀!

    所以同理可得,就算全世界都没有人喜欢你,只要自己足够热爱自己,那么你也是被深沉爱着的人,值得永远的幸福。

    钟兰卿是这样认为的。

    另一个“传奇男子”宋希人,则是在钟兰卿去了国外以后,才奠定了他在本城从初中至高中独一无二校草的名头,无可撼动——别问小学为什么不是,因为程千辞小学在乡下读书,连宋希人小学学校大门朝哪里开都不晓得,自然也无从知晓。

    因着处在同一生活区域的时间颇长,比起才入学不久便早早去了国外的钟兰卿来说,这位宋希人校草在程千辞的印象里较为深重。

    毫不夸张地说,初中时期的他简直像男漫里清俊的校园男神,永远的白衬衫加黑色长裤,皮肤白皙,长手长脚,是那种一看见就不由自主害羞且不敢再看的明媚。

    他擅长篮球、弹钢琴、绘画等一系列的“白马王子”所具备的能力,且成绩颇佳,为人更是,简直找不到任何不喜欢他的物种。

    他的父亲是政府官员,母亲是公司老板,就像是上天模拟好的一个最佳家庭模板。

    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地高高在上。

    他有好伙伴,也有一些玩得来的兄弟,不仅会开玩笑,也会参与竞技,更会一起偷摸打游戏,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都算人生赢家。

    那天是他熬夜打游戏后的隔天。

    大早上的,他就有些迷糊。

    但他知道轻重,明白自己应该就此戒掉那个游戏了。

    餐桌上,净完手后,宋希人拿起了一个馒头——好吧,中国人嘛,大早上的标配不就是包子馒头,油条豆浆咯。

    拿起一个馒头,宋希人没有直接咬,而且配着甜豆花,将馒头撕出一条一条放进嘴里咀嚼,举止甚是优雅,颇为赏心悦目。

    他倒没有刻意如此,只觉得方便进食而已。

    吃完早饭,他便走去学校,走到半途的时候,宋希人突然想起他校徽忘记带了。

    犹豫了两三秒后,因着不戴校徽会被扣分的忧虑,他还是原路折返了。

    索性离家不远,宋希人长腿奔袭,不多久回到家门前的院子后,便三步作两步地大力跳上阶梯,一鼓作气打开大门。

    他扭转身子,正要朝自己的房门长驱直入的时候,却猛然发现他那原本应该去上班的爸爸,光溜溜地跪在沙发上身体倾斜下去,正对着那个四五十岁的住家保姆长驱直入。

    宋希人至今也想不通,那时才三十多岁的爸爸,怎么就会跟一个肚腩皮都能扯出一大把的老女人发生关系——不过他也没什么机会想了。

    从身后邻居的尖叫声响起开始,他接下来的人生,早已不受控制了。

    他的父亲很快被人举报,又被查出受贿的事情,连累妈妈的公司也受到影响,即使离婚了也还是不可避免。

    而也是从那天之后,像是被人夺舍了一般,宋希人厌学、染发、堕落,交了很多女朋友,每个也都帮她们盖过被子--发生过关系,却不知要如何才能在这个世界上自在地活着……他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只好不停地麻痹自己。

    后来的他无数次地想过,若是那天没回去就好了,那么一切的事情不会是现在这般处境?又或许,即使到后面也还是暴露了,可他也会更有能力去抵抗这些困扰。

    但人生无路可退,他只能沿着已选的抉择继续前进下去。

    在又一次全程睡完考试后,出了考场,宋希人正打算和女朋友去吃晚饭。

    他那时的好朋友来了,一开口就把他要了过去。

    “阿人,二中有个傻吊挖我墙角,还挑衅我,你可得帮我一起称撑场子……”

    来人说得恳切,还带着小弟,为了面子宋希人无法拒绝,紧接着便到了他人生最重要的第二个转折。

    因着人高马大,宋希人被排在了前面,和对面的少年对峙。

    他本来还挺沉得住气的,可对面那傻小子一副猖狂模样,口里不停说着——“来啊,来捅我啊”之类的话语,一想到自己会和这样的人面对面站着,突然感觉真是掉价得狠!

    而且那人三观也有问题,居然支持小三那一派的,跟他父亲一样,香的不吃反吃臭的,还害得妈妈……那一瞬间的心思涌动,宋希人突然特别痛恨起现在站在这里的自己。

    冲动之下,他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原本只是拿来吓唬人的刀子,就插在了那人的腹部上,血汩汩直流。

    最后,这件事被定性为恶性伤人,他被开除了学籍,然后又在妈妈的下跪乞求下去了职专读书……他的人生,好像曾经他沉迷的那个游戏一样,从超级黄钻,直降到了青铜白银,还是连跪29把的那种。

    那全是他的错吗?这不见得。

    但的确,他的人生是由他自己生活着取舍的,活成什么样子,不管怎么说,都是他自己的责任。

    不过,依据他在游戏场上曾经战而不败的经验,且经过合理的客观和主观自我分析,宋希人惨淡地发现,如果想要逆风翻盘的话,他的人生还是重开的更为明智。

    不过罢了,谁没有点糟心事要烦呢?

    大抵人都是一样一样的。

    而程千辞,一向默默无名的程千辞的人生没什么大起大落,只是正常的上学、工作,不过刚好卡在了结婚的这个点进行不下去,然后看上去格外沉默而已。

    不止是不结婚,他甚至也不曾谈恋爱。

    这种无人问津的情况或许在若干年后会得到改善,他所住的小区会把他当成重点关注对象——因为他无牵无挂,很有可能会报复社会。

    但他现在可管不得那些“远见谋虑”。

    因为在昨天洗澡的时候,后知后觉的某人突然意识到某个遥远不可触及的事实:

    那就是,虽然他有心仪的女生类型,但因为恐女的原因,他只能在和某些同性相处的时候才比较正常,这也意味着他如果要找伴侣的话,那将会是一个同性?

    嗯?

    嗯!

    意识到这一点后,程千辞顿时感到头痛无比。

    理智上他很清楚,自己只有看到心仪的女生类型时才会心动,他甚至还曾在一段时间应援过喜欢的女星……但不可否认,他也曾对一个大学时期的同班男生很有好感。

    简单来说,就是他会关注他的动态,也会收藏他发的自拍,即使他们在现实中并没有很多的交集,甚至在毕业后就完全没有联系。

    可若是那个人的话,即使对同性恋讳莫如深的程千辞觉得自己也会犹豫,而且可能很大程度会同意吧!即使他并不想和那个人发生什么关系。

    但这也很麻烦了。

    在突然意识到自己未来可能要走那条道路的时候,程千辞有一瞬间的心如死灰。

    说实在的,其实看别的同性在一起他无所谓,因为那是别人的事情,他需要做的也只有尊重和祝福,可若要是把这事放在他身上的话,那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因为曾经对性取向犹豫过的时候,程千辞还专门去搜过同性的片子,只是他还没点进去就感到恶心了,是真的恶心,所以他这才坚定地以为自己是个异性恋的,没想到……啧。

    所幸,人都是会变的。

    程千辞目前也只是在坚持永远独身和偶尔还是想谈恋爱之间反复横跳,但暂且还是决定坚持前者,即使突然意识到或许未来只能和同性相处、甚至相伴,那太远了,也是白想的事情,便无关紧要。

    总的来说,现今他有更紧要的事情需要解决——那就是他的工作。

    程千辞是一名“人见人厌”的保险推销员,这就算了,他还是一名派遣职员。

    这年头,派遣员工就是外面的野狗,是生死自负的。

    而他想一个人过得安逸的话,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钱才是。

    但这年头,逢进必面——要找工作的话,高低得来个面试。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装模作样十分钟,幸福永远一辈子。

    可程千辞最怕的就是面试。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开始恐女,而且恐惧压力,有的时候就算是男性,只要他情绪不对,头皮就会刺痛,整个人简直都要晕倒一般,甚至想要躲进厕所地那般让人无语。

    但他还是掩饰得很好的。

    他尽量避免了与所有人的接触,这样也就避免了露馅的可能,而其他不可避免的时候,他就靠服用安定片来度过,虽然反应也迟钝混乱了些,但总体还能糊弄过去。

    这样的生活不能说不好,是实在难堪。

    许多次程千辞都感觉自己要发疯了,又无比地痛恨自己。

    他居然连普通的日常对话、或是活动都没办法做到,这样还活着干嘛呢?

    他想不通,不想、却也无法去改变。

    随着年岁渐长,程千辞原先对于无法社交的自卑就演变成了对“公平”的需求:他已经接受自己无法正常的现实,那总得有点别的追求吧!

    这个追求就是金钱。

    正常入职的业务保险职员是签订终身合同的——虽然理论上会隔几年签一次,但那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而像程千辞这样的派遣员工,因为入职门槛低,合同也是一年一签——如果不适用,立马可以滚蛋。

    且派遣职员也不像正式职员一样,可以按资历晋升、各种补贴,还有自己额外的保险提成,派遣职员永远只有当地最低基础工资的标准,而且还要从那少有的工资里面交医社保等,而最最悲惨的是,正式职员的活是可以推给派遣职员干的,但签约的时候,为了确认无误的保险订单,还需要正式职员签订,提成自然也跟派遣职员没任何关系。

    程千辞一度没钱到晚上也去打了零工,还借了贷款,才能在那偌大的城市里拥有自己小小一间的“棺材”出租房。

    生活的境遇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改善,不过自从在一次不太美好的自杀未遂后,虽然表面上程千辞变得不再计较得失,骨子里却已经完全放弃了自己。

    现在的他虽然还是会因为生活中的各种不便而颓废丧气,但却不会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也不会讨好任何人了。

    那并不是说他突然变得桀骜不驯,相反的,他还是会尽量和所有有接触的人和乐为善——那没有任何意思,只不过是想提前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未知麻烦而已。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最后选择保险销售这份职业的原因。

    毕竟未知的风险,总是令人恐惧又抗拒的,多的是人想要保障。

    程千辞今年三十一岁。

    经过许多年的“摸爬滚打”,成功地做成了业绩销售第一人——虽然不是以他的名义,但他拜了最大的那个“山头”,最近白天不用坐班,这样就更能有精力去兼职了。

    照例开完每周一的晚会后,就是下班时间。

    程千辞拎着包就要赶去一个客户家补习。

    李有风却拦住了他。

    “程哥等等……”

    李有风是今年新进来的正式职员,小年轻一个,却颇有家资。

    房子也有,车也有——当然,房子是市中心的,车也是豪车,而且原本进来一个星期别人问是没女朋友的,没过一个星期,就和宣传部的部花林雅若在一起了。

    如果差距不大的话,程千辞还会嫉妒,但这差距的确太大了,以至于他毫无感觉。

    那么多人面前,程千辞不好当没听见,只好转身浅浅微笑。

    “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就好了,请问有什么事吗?”

    “那个,不好意思程哥”,李有风白皙的脸庞有些尴尬,“就是入职的时候经理叫我挑张空的坐就好了,您的桌面上一个东西也没有,我以为没人就坐了,后面又来了一位职员,没多的位置也不好换……”

    “噢”,程千辞了然,其实他反而很感谢如此,瞧李有风清澈的眼眸就知道,即使未来李有风想要坐经理的座位也不过几年的事情,更何况是他的,他很明白别人为什么没有提醒的原因。

    不过,就算是没有他,程千辞也不是很想要那张办公桌了。

    他这个人是有点洁癖和强迫症的,加上东西也不多,只需归类好放在一个抽屉而已--他喜欢那种桌面清空的感觉。

    但这一点对他自己来说很不友好。

    因为其他人吃东西的时候,或是放东西,会担心弄脏自己的桌子,反而全都拿到他这个位置来吃了。

    有客气的会说一声,然后抹一下脏污走人,不客气的直接用了东一块西一块污渍的,还没处找。

    发现座位被占的那一天他就趁着没人把自己的东西拿走了,然后跟经理打了电话,说是为了多发展外地客户,想申请不去坐班——办公室没空的桌子坐了,他发展的订单都是直接挂给经理的,结果自然是同意的。

    可在新人面前自然不能把这些话说出口的,程千辞假装反应过来。

    “那个没关系的,不用这么客气,原本我已经跟经理申请过会去外地发展客户,有的时候无法按时出勤,所以经理在他办公室给我安排了一张桌子方便直接跟他汇报”

    经理办公室是有多一张桌子,但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好歹说得过去。

    李有风却很坚持,“这不一样的程哥,那张桌子的确是你先用的,我后来再用怎么也说不过去,不过座位的事情也不是我能调度的,只能请程哥搓一顿以示歉意啦,程哥不会不赏光吧?”

    李有风说得可怜巴巴,好在他风华正茂,做起这样的表情来一点也不尴尬,反倒让人愉悦。

    但程千辞却微笑着,拒绝得毫无余地,“真是不好意思,我身体不好,常年吃药,不在外面吃饭——多谢你的邀请”

    “你开车回去吗?”,程千辞很快转了个话题。

    “啊,对啊,怎么?”,李有风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应道,他还想再说。

    程千辞的眼睛就弯了起来,“那我建议你快点哦,不然晚高峰可堵得狠呢”

    如此,李有风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把路让开,“好吧,那我们到时再说”

    程千辞闻言只微微一笑,然后点头离开。

    骑车离开的某人匆匆赶到一户独立庭院的人家,在侧门的花房里见到了等待他的小少爷。

    那是真的小少爷。

    安定片的药效还没过,他还能坚持两个小时的补课。

    说来惭愧,不善言辞又极其社恐兼恐女的程千辞为什么会干上“销售第一”的位置,全是托了上一份职业的福。

    那时候刚卖保险的他被无数次拒绝,拒绝得都想干脆死了算了。

    但他还是只能保持礼仪,欠身离开。

    天气炎热,西装里的衬衫也已湿透。

    在街口的便利店程千辞买了瓶冷饮,坐在店外的遮阳伞下沉默。

    他在思考,是向河边,还是铁轨。

    还没等思考出个结果,两个坐在夕阳里写作业的小胖墩便吵了起来。

    “X等于6!”

    “X等于5!”

    “6!”

    “5!”

    他们闹得不可开交——可能也是因为最后一块鸡块的缘故。

    程千辞是个很柔软的人,虽然感觉被吵得神经都要爆掉了,但为了方便思考,他还是凑了过去,帮他们主持公道,希望别再吵到自己。

    “这样,这样,再这样”,他写写画画,“X等于3y”

    他心里暗笑这两个小学渣,连题目要求什么都不知道,敢情刚刚喊那么大声都是胡乱蒙的。

    抿唇笑了笑,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就要朝河边的路走去。

    得到答案的小胖墩一号愣了,“天呐,我怎么好像听懂了”

    二号也满脸惊悚,“糟糕,我好像也听懂了”

    两孩子对视一眼,“电脑有希望了!”

    说罢,他们便强拉着一无所有的程千辞又回到了他刚刚被拒绝的门前,嚷嚷着想要补习。

    这一次,主人家好好招待了他,给了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笔订单。

    也是从那以后,程千辞才慢慢逆袭成他们分区“销售第一人”的。

    今天的家教补习是免费的,或者可以说,费用已经在那保险订单中了——他专心补课,八面玲珑的家长便帮他把业务完成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能争取到他的家长才是厉害的,至少在人脉地位上就有明显的优势。

    当然这种优势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

    他只是感谢于自己可以不用那么麻烦而已——只有这样,他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与更多人的接触。

    程千辞是真的很怕麻烦,也恐惧改变。

    他的第一、二、三份职业是公立学校的老师……嗯,虽然也都是派遣职员。

    但他肯辛苦,即使在本班所有科目惨败情况的情况下,所教的科目还能反超十分左右,也是分区第一,即使那是在他毕业两三年后的事情。

    很可惜的是,他始终无法通过正式员工的面试,不晓得是安定吃多了反应迟钝还是怎么,在那些面试官面前,他始终无法做到模拟一个课堂片段出来。

    是以就算他的外语发音极其漂亮也没用,他顺不下来那个片段,便无地自容了--且最可气的是,一出考场他又顺得下来了,简直让人气结。

    他没有气死,只是变得越来越沉默,并且忽视别人。

    毕竟任谁被嘲讽——不是正式职员,就算做得再好也都是零零零的话,也会对本就失望的生活再多加一丝绝望的吧。

    不过不满了那么多事情,程千辞还是蛮喜欢孩子的,尤其是未经社会的小孩。

    他们非常纯洁,这样的人对他来说没有威胁,他也不会那么病态地恐惧接触,反而能成为朋友——所以很多时候他都非常痛恨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多生一点孩子,才会害得他没书教、也没朋友。

    可想想自己,他也是能感同身受的。

    这烂透了的世界,只有像李有风那样的人才会热爱吧!

    他们可以尽情地享受阳光,可他却为了掩饰鼠一样的恐惧天性而苦苦煎熬。

    这样的他还需要什么延续呢?还不如全宇宙爆炸的好。

    堪堪补完课出来后已是八点多了,程千辞饥肠辘辘。

    他正要随便打包点东西回去吃,便利店老板的电话打了过来。

    “千辞啊,真不好意思,我知道今天不是你的班,但徐凤至今天突然说不干了,他早上说的,我忙得稀里糊涂得也忘记排班了,夜班店里没人,我从昨天干到现在还没休息,你能不能帮我过来先顶上?我尽快再招一个,你放心,还没找到之前,我会让我老婆先顶徐凤至的班,主要是今天太突然了,我老婆她们在那边同学聚会,赶不回来”

    程千辞还未说话,老板就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

    这是他二、四、六晚会去兼职的24小时便利店,夜班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的八点。

    薪资不多,但了胜于无。

    听到这样的请求,程千辞有些不想,因为今天开会,为了日后的非坐班办公顺利进行,他一大早就去单位打印了很多需要的模板文件和名片,一气弄到现在,早累得头也痛了起来。

    他沉默了少顷,还是答应了下来。

    “好的老板,但我现在在东城这里,没那么快,我尽量快点”

    老板体谅地宽容又道谢了几句,如此挂了电话,程千辞认命地朝店里赶了过去。

    换好便利店的马甲后,程千辞吃了几口面包,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饿过头、睡不够又累的感觉太过难受,挨到快十点,程千辞感觉自己快要晕了过去,但职责所在,又只好强撑着努力站岗。

    一位看上去十分亮眼的客人进来买了水和避孕套。

    程千辞面不改色地完成了这笔交易。

    把东西装进袋子的时候,他弯下腰递给客人。

    “欢迎下次光临”

    随后他直起身看客人出门的背影,盘算着等人走远了他就坐下休息,反正店里现在没有客人。

    那位客人的打扮很是中性,性格也一样霸气。

    一个长发俊秀的女生(也有可能是个男生),走到大街上就对一个倚靠在车头上的年轻男人扬了扬手——噢,她把那盒套子拿了出来。

    这情景颇有些惊世骇俗的感觉,幸好路上也没啥人了。

    不过欣赏归欣赏,热闹可不是好看的。

    程千辞惊讶得顿了一下,然后就要收回目光。

    不成想一个错眼,他突然和那个倚靠在车头上的年轻男人对上了视线。

    甫一照面,程千辞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啧!好熟悉啊!好像那个……

    没等程千辞反应过来,那个年轻男人长腿一移,居然朝店里走了过来。

    人愈走愈近,程千辞也终于回过神来。

    天呐天呐!居然是宋希人?

    立时躲是不可能了,于是程千辞只好微微笑了一下。

    “嗨”

    他主动打了个招呼,然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毕竟上学时候,无论宋希人是作为校草,还是后面去了职高,他们都不太熟,只能算认识而已。

    “千辞?”,宋希人站在程千辞面前,幸好没问出——你为什么在这,这样的话来。

    “真的是你”,他惊喜道,“好久没见到你了,今天我们班同学聚会,我之前联系的时候到处都找不到你,没想到在这遇见你”

    “我,我没怎么回老家了……就没什么联系”,程千辞有些结巴,心里不免叫苦。

    早知道就不答应老板过来了,谁能想到在遥远的千里之外还能碰上以前的同学,而且同学聚会还在这里办?

    “我们刚刚吃完饭了,没结婚的现在去第二场,你也一起吧”,宋希人建议,“不是全班同学,都是在本区的人,也算有个照应”

    “可是,我现在正在上班,要上到明天早上”,程千辞拒绝,显露为难,“你们去就好了……”

    “这样”,宋希人不愧反应极快,向着门口等待的那个女生招了招手,等到她到了自己身边以后再看向程千辞。

    “阿荟,麻烦你帮个忙,先帮我朋友顶下班,你也知道,刚刚我们同学聚会,还要去第二场——等我们结束就回来接你好不好?麻烦你啦”

    宋希人温言请求,而那个叫阿荟的人明显无法拒绝,所以简单交接又跟老板报备一下,程千辞只好跟着去了。

    一路上,宋希人跟他闲聊了几句。

    不外是在哪工作,最近如何,最后还回忆了下家乡的名吃,大部分是宋希人在说。

    不同于之前风轻云淡的汉雅之风,现在的他有些落入凡世的感觉,也有可能是大家都成熟了,总感觉别扭。

    程千辞觉得他有些像掮客,不懂为什么,一瞬间有这样的感觉。

    但他顾不得那些了,只很是难受,而且是快晕倒了般的头脑刺痛。

    他很想去卫生间,即使他知道去了这个症状就会缓解,可那只是因为他能独处的缘故,只要一回来这里,那也不妨碍他“内急”的错觉。

    包里就有安定的药片,只是这么近的距离吃就太尴尬了,于是程千辞只能在这无法逃离的小方世界苦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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