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一片幽深。
一条漆黑的小巷子里,微弱的月光缓缓透入,隐隐可见一个瘦弱的人影正在迤逦拖曳,踞踞前行着。
今天是周末,方南兼职的奶茶店生意异常爆棚。往常这时候,他早就下班回家了,但今天店里有个同事请假,缺个人手,再加上客流量源源不断,他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事,忙得焦头烂额,让他身心俱疲,直到后面结工资时看到了多出的几百块他心里才宽慰不少。
快到巷口时,方南抬起一直耸拉着的头,借着街边的路灯,映照出了他脸部的轮廓。
一头浓黑色的及眉短发,白皙清秀的脸庞,黢黑的瞳孔仿若寒星,神情冷漠孤傲却透着抹无与伦比的坚毅。
看着巷口等待着的几人,方南的身形有些微怔,双拳捏紧,他还是鼓着勇气走了过去。
为首的是个染着一头红发的青年,后面还站着几个姿态散漫的小弟,他们在手里轻拍着钢管,一脸戏谑的看着从小巷里走出的人。
“方南,你这个臭小子终于滚出来了!老子已经等你很久了!”红头发青年一脸不耐烦地叫嚷。
方南的身体有些僵硬。
眼前的这个人因为李蔓在学校里亲近他的缘故已经对他胡搅蛮缠许久了,以前都是眼神警告和言语威胁,今天这么大阵仗还是头一回。
眉心一跳,他似乎已经猜到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方南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平稳呼吸,语气冷淡,“罗华,我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得罪你吧。”
罗华抬起手抚了一把头发,轻挑着眉,眼神相当不屑:“哎呦!看看,看看,我们的方南同学还是个不记事儿的,要我提醒你是吧……”说着表情倏地一凛,“那好,我就让你死得明白!”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偏偏就是因为那个唯一关心他的女孩子是他罗华喜欢的人;偏偏就是因为他罗华是有权有势的富二代,而他方南却只是个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依仗的孤儿。
呵呵,这个世界,可真是疯狂啊!
看着罗华不可一世的模样,方南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
“不是我说你,既然是个穷酸货外带一个没人要的野种,就应该认清自己的地位,收起你那肮脏的心思,不要再肖想李蔓。你不要以为李蔓对你稍微好点就是喜欢你了,老子告诉你!那只是可怜你而已!你以为你是谁?市长的儿子?还是首富的继承人?都不是!你只是个穷乞丐!像你这种人,李蔓永远都不会喜欢你!就算是狗!也比你强!哈哈哈……”
罗华讥讽狠毒的言语如同刀片般一点一点地剜着他心脏肉,直痛得他脊背曲折,浑身颤栗。
听着罗华尖锐刺耳的笑声,方南咬紧牙关,指尖用力握得快嵌进掌心里,他压制着自己几临崩溃的理智,眼中涌出一丝屈辱和愤恨。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是一个没人要的孤儿!
从小开始,他的身边就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人喜欢他,不管他是如何的努力,如何的奋进,就是没有人去认可他,接纳他,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弃儿,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他遇到了李蔓——在他最难过,无助的时候。
在他的学校,李蔓几乎是所有男生心目中的暗恋对象,她家世好,人长得漂亮,性情温柔,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最重要的是——她对待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在别人都疏远他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愿意靠近他,了解他,和他交朋友。
他真的很开心,因为李蔓是第一个不在乎他的身世,了解他千疮百孔的一切后还愿意继续关心他的人。
他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又怎么会痴心妄想地还想要别人去喜欢他呢?
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他只是把李蔓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朋友,仅此而已。
想到这儿,方南扯着嘴角苦笑了一下,这个人,把子虚乌有的事情安插到自己头上的目的就是为了泄愤。
“怎么?哑巴了!你以为你装哑巴老子就不打你了吗?说话呀!”罗华满脸怒意地催促着。
方南憋足了一口气,闭了闭眼后吐息缓缓睁开,对于他的话无动于衷,只是冷漠地看着他,脊背挺直,神色不屈,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劲头。
罗华看他还是那副死样子,身上像被点燃了引线,顿时炸了,往地上碎了一口,挥手道,“兄弟几个,等会儿往死里打,完事了,哥们儿一块喝酒去!”
话音刚落,后面几个拿着钢管的便凑了上来,挥开就打。方南躲闪不及便被猛地冲过来的其中两个人压倒在地。
他被死死地按在地上,狠戾的拳头跟雨点一样接二连三地砸到身上,他拼命地挣扎喊叫,心里希冀着有人能发现他,直到罗华一拳打偏了他的脸。
登时,一侧口腔里渗出了铁锈味,嘴角稍稍牵动脸部的肌肉脸上便传来一股撕裂般的痛楚。
方南心中的恨意霎时如浪涛般翻滚而起,席卷全身,他的身体绷得像即时出鞘的刀剑,头颈的青筋也尽皆暴起,粗粝的砂石因为身体的反抗厮磨着他脸上的皮肤,他的右手不知道被谁用力地踩着碾压,钻心的痛差点让方南喘不上气,窒息过去。
一棍接一棍的重击落在方南身上,每打一下,方南就感觉自己身上像是被凌迟一般,痛苦不堪。
“野种就该有野种的样子,还是当乞丐更适合你。”罗华羞辱的声音又在他耳畔响起。
其实,在他知道自己是个孤儿以后,他就学会了但凡任何事都要去忍,但忍来忍去,忍到最后,结果就是现在这副下场——被人当成蝼蚁一样无情地践踏!
方南歪着头,冷眼斜睨着对方,一字一顿,“李、蔓、根、本、就、不、喜、欢、你。”
“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
“我说你自作多情,听懂了吗?”
话还没落音,方南的脸上便挨了一拳,这一拳的力道异常的大,直打得他“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罗华骂骂咧咧地走到方南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他,估计是觉得他脸上血肉模糊的,神色颇为嫌弃,目光在他脸上逡巡片刻,他渐渐得意了,语气轻漫道:“你还是别再嘴硬了,你以为你惹怒了我会有好果子吃?逞一时之快?方南我告诉你,今天只是开胃餐,以后的日子,我会留着慢慢折磨你,直到你生不如死,记住了吗?嗯?”
方南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对他的话置若罔闻,但罗华的声音却还是如同荆棘般一根根扎在他身上。
嘴里的血腥味也越来越重,方南感觉自己的神经快要麻木了,但心里硬是憋着一股气强撑着自己的意识,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疼痛,仿佛手脚不再属于他一般。
一条漆黑的小巷子里,微弱的月光缓缓透入,隐隐可见一个瘦弱的人影正在迤逦拖曳,踞踞前行着。
今天是周末,方南兼职的奶茶店生意异常爆棚。往常这时候,他早就下班回家了,但今天店里有个同事请假,缺个人手,再加上客流量源源不断,他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事,忙得焦头烂额,让他身心俱疲,直到后面结工资时看到了多出的几百块他心里才宽慰不少。
快到巷口时,方南抬起一直耸拉着的头,借着街边的路灯,映照出了他脸部的轮廓。
一头浓黑色的及眉短发,白皙清秀的脸庞,黢黑的瞳孔仿若寒星,神情冷漠孤傲却透着抹无与伦比的坚毅。
看着巷口等待着的几人,方南的身形有些微怔,双拳捏紧,他还是鼓着勇气走了过去。
为首的是个染着一头红发的青年,后面还站着几个姿态散漫的小弟,他们在手里轻拍着钢管,一脸戏谑的看着从小巷里走出的人。
“方南,你这个臭小子终于滚出来了!老子已经等你很久了!”红头发青年一脸不耐烦地叫嚷。
方南的身体有些僵硬。
眼前的这个人因为李蔓在学校里亲近他的缘故已经对他胡搅蛮缠许久了,以前都是眼神警告和言语威胁,今天这么大阵仗还是头一回。
眉心一跳,他似乎已经猜到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方南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平稳呼吸,语气冷淡,“罗华,我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得罪你吧。”
罗华抬起手抚了一把头发,轻挑着眉,眼神相当不屑:“哎呦!看看,看看,我们的方南同学还是个不记事儿的,要我提醒你是吧……”说着表情倏地一凛,“那好,我就让你死得明白!”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偏偏就是因为那个唯一关心他的女孩子是他罗华喜欢的人;偏偏就是因为他罗华是有权有势的富二代,而他方南却只是个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依仗的孤儿。
呵呵,这个世界,可真是疯狂啊!
看着罗华不可一世的模样,方南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
“不是我说你,既然是个穷酸货外带一个没人要的野种,就应该认清自己的地位,收起你那肮脏的心思,不要再肖想李蔓。你不要以为李蔓对你稍微好点就是喜欢你了,老子告诉你!那只是可怜你而已!你以为你是谁?市长的儿子?还是首富的继承人?都不是!你只是个穷乞丐!像你这种人,李蔓永远都不会喜欢你!就算是狗!也比你强!哈哈哈……”
罗华讥讽狠毒的言语如同刀片般一点一点地剜着他心脏肉,直痛得他脊背曲折,浑身颤栗。
听着罗华尖锐刺耳的笑声,方南咬紧牙关,指尖用力握得快嵌进掌心里,他压制着自己几临崩溃的理智,眼中涌出一丝屈辱和愤恨。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是一个没人要的孤儿!
从小开始,他的身边就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人喜欢他,不管他是如何的努力,如何的奋进,就是没有人去认可他,接纳他,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弃儿,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他遇到了李蔓——在他最难过,无助的时候。
在他的学校,李蔓几乎是所有男生心目中的暗恋对象,她家世好,人长得漂亮,性情温柔,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最重要的是——她对待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在别人都疏远他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愿意靠近他,了解他,和他交朋友。
他真的很开心,因为李蔓是第一个不在乎他的身世,了解他千疮百孔的一切后还愿意继续关心他的人。
他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又怎么会痴心妄想地还想要别人去喜欢他呢?
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他只是把李蔓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朋友,仅此而已。
想到这儿,方南扯着嘴角苦笑了一下,这个人,把子虚乌有的事情安插到自己头上的目的就是为了泄愤。
“怎么?哑巴了!你以为你装哑巴老子就不打你了吗?说话呀!”罗华满脸怒意地催促着。
方南憋足了一口气,闭了闭眼后吐息缓缓睁开,对于他的话无动于衷,只是冷漠地看着他,脊背挺直,神色不屈,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劲头。
罗华看他还是那副死样子,身上像被点燃了引线,顿时炸了,往地上碎了一口,挥手道,“兄弟几个,等会儿往死里打,完事了,哥们儿一块喝酒去!”
话音刚落,后面几个拿着钢管的便凑了上来,挥开就打。方南躲闪不及便被猛地冲过来的其中两个人压倒在地。
他被死死地按在地上,狠戾的拳头跟雨点一样接二连三地砸到身上,他拼命地挣扎喊叫,心里希冀着有人能发现他,直到罗华一拳打偏了他的脸。
登时,一侧口腔里渗出了铁锈味,嘴角稍稍牵动脸部的肌肉脸上便传来一股撕裂般的痛楚。
方南心中的恨意霎时如浪涛般翻滚而起,席卷全身,他的身体绷得像即时出鞘的刀剑,头颈的青筋也尽皆暴起,粗粝的砂石因为身体的反抗厮磨着他脸上的皮肤,他的右手不知道被谁用力地踩着碾压,钻心的痛差点让方南喘不上气,窒息过去。
一棍接一棍的重击落在方南身上,每打一下,方南就感觉自己身上像是被凌迟一般,痛苦不堪。
“野种就该有野种的样子,还是当乞丐更适合你。”罗华羞辱的声音又在他耳畔响起。
其实,在他知道自己是个孤儿以后,他就学会了但凡任何事都要去忍,但忍来忍去,忍到最后,结果就是现在这副下场——被人当成蝼蚁一样无情地践踏!
方南歪着头,冷眼斜睨着对方,一字一顿,“李、蔓、根、本、就、不、喜、欢、你。”
“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
“我说你自作多情,听懂了吗?”
话还没落音,方南的脸上便挨了一拳,这一拳的力道异常的大,直打得他“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罗华骂骂咧咧地走到方南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他,估计是觉得他脸上血肉模糊的,神色颇为嫌弃,目光在他脸上逡巡片刻,他渐渐得意了,语气轻漫道:“你还是别再嘴硬了,你以为你惹怒了我会有好果子吃?逞一时之快?方南我告诉你,今天只是开胃餐,以后的日子,我会留着慢慢折磨你,直到你生不如死,记住了吗?嗯?”
方南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对他的话置若罔闻,但罗华的声音却还是如同荆棘般一根根扎在他身上。
嘴里的血腥味也越来越重,方南感觉自己的神经快要麻木了,但心里硬是憋着一股气强撑着自己的意识,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疼痛,仿佛手脚不再属于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