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旭坐车去花市,买了一大束红玫瑰。
“少爷,”今儿一大早,从小就跟着他的伙计王奎便等在林旭的卧室外,“去听沈先生的戏?”
“四年了,还是这么懂我。”
“那是,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是少爷肚子里的蛔虫,”王奎打着方向盘,林旭从车镜里能看清王奎笑意满溢的脸。当年王奎父母双亡,林德福见他可怜,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领到林旭面前做玩伴,跟着林旭陈烊两个卧龙凤雏一起上学遛鸟听戏搞怪。他讨厌过王奎,毕竟王奎是给林德福打小报告的那个。但每回他和陈烊惹了事,都是王奎断后给他们担着。王奎是怎么说的来着,他说,“我生是少爷的人,为了少爷,我死了也乐意。”他嫌这话不吉利,不许王奎再说,王奎也听进去了,“少爷您可不知道,这沈先生的架子老大了,唱什么在哪唱全凭她心情,更别提捧她的人送她东西,再贵重也不收,统统进了荣梨楼老板的口袋。要我说,沈先生就是王德的财神爷,多少戏楼眼馋着。”
这番话给林旭听爽了。她单单收了他的翡翠手镯,总归对他有些好印象。
“少爷,这花到时候我帮您送到后台去。要给沈先生捎句话吗?”
“你小子还能混进后台?”
“还不是借着林家的面子,那马新才准我进去送东西。”
“老实交代,奎子,你是不是常去捧场,还送东西?”林旭看到王奎的脸红得像熟透的桃,想犯贱的心思一旦升起就降不下去了。
“偶尔偶尔,”王奎不好意思地说,“沈先生就是天上的月亮,能看她一眼我就知足了。”
“行了,这花就你帮我送去。”沈梨半个上午就有出戏,他来不及做发型,就让王奎代他去送。“奎子。”“少爷?”“你说,我是剃个寸头好些,还是让人梳个大背头好些?”
“如果是给沈先生看的话,当然是大背头洋气,”王奎实话实说,“寸头像和尚,不好看。”
“万一沈先生就喜欢清心寡欲的那款呢?”
“那...再剃呗。”王奎笑笑,“少爷,到了。”
不得不说,有了沈梨后的荣梨楼肉眼可见地气派了些。林旭刚下车,便被眼尖的马新迎过来,“林公子大驾光临,我可给您留了最好的包间,林公子,请?”
“走!”林旭戴上墨镜,气宇轩昂地走在马新前面,楼梯口自有别的人给他引路。
“少爷,这就是墨镜?”
“给你也买了一副,回头给你。”林旭买了三副墨镜,想着他、陈烊、王奎一人一副,三个人戴着一起压马路,别提多“神气”。
“谢谢少爷!”王奎捧着那束花,跟着林旭来到包间后便下楼去后台找沈梨。
“林公子,有事儿就按铃,门外就有人候着,”马新低声下气地说,“这场戏完了,让沈先生...”
“不必,”林旭表面镇定地打断马新的话,实则内心慌得一批。他就怕沈梨看到自己这乱造的发型。尽管拿手紧急大理了一番,但他总觉着哪不满意,“我要是想见她,我自会去后台找她。”
“是是是。”马新见林旭没有再开口的意思,忙离开了。
“沈先生?”王奎见沈梨的化妆间门开着,敲了敲门,便走进去,一眼便看到背对着他站在窗前的沈梨。她转过身,王奎一下停住脚步,屏住呼吸,失了神。“有事?”沈梨的声音把他的魂唤了回来。王奎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将藏在身后的花束递上前来,“这是林公子给您送的花,还请您收下。”
沈梨上前,没有接过,倒是伸出手,轻抚玫瑰的花瓣儿,“红玫瑰?”她轻笑一声,“太俗,我不喜欢。您请回吧。”说罢,沈梨转过身,继续看向窗外。
“沈先生,这...”
“不喜欢便是不喜欢,怎么,林公子要强人所难,非得让我收下这束花?”
“我家少爷没那个意思,只是...”
“那便请回吧,”沈梨走到镜子前,细细端详起自己的妆容,“耽误我上台,你家少爷该怪罪你了。”
王奎没话说,捧着那束花原路返回。
“怎的,沈先生不收这束花?”马新刚好和王奎遇上,忙问。
“可能这花不够新鲜,入不了沈先生的眼。”
“这话说的,林公子订的花,自然是新鲜好看的。回头我去跟沈先生说声,林公子下的心思,定要给沈先生带到才是。”
“麻烦了。”林旭向来不喜欢这类谄媚之人,作为和他一起长大的跟班,他也不喜欢马新,连带着客套话也不愿多说。
捧着这红玫瑰回到包间,王奎还在盘算怎么跟林旭解释,林旭就开口了,“她没收?”似乎是在他意料之中,“怎么说的?”
“她说‘太俗’。”
“俗气?那下回买蓝玫瑰。”林旭招呼王奎坐下,“现在专心听戏,晚上还有一场。”
“好嘞。”王奎坐下,看到林旭的目光牢牢锁定在台上。真是一幅坠入爱河的模样。王奎打心底觉着,沈先生就是天上的月亮,他家少爷虽然好,但配她,还是差了点。嗯,差了点。但他是少爷的人,那这差的点就忽略不计了。
紧接着,沈梨上台,开口便惊艳四座。林旭如痴如醉地听,一刻也不愿眨眼,生怕错过沈梨每一个瞬间。同台的张默水平依旧平稳,他不想评价。但今日的沈梨,没有昨晚和他同台时那般酣畅,富有张力。今日的好听醉人,多是由着沈梨本人的魅力和唱功,而不像昨晚从声音里便流露出的悲郁便能让人潸然泪下。
林旭按响了铃,进来的是马新。
“告诉沈先生,今晚还是我和她一起,唱一出《牡丹亭》。”
“林公子放心,话我一定带到。”至于沈梨听不听,他就算愁也没办法。能怎么办,两颗烫手山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待到沈梨唱毕,林旭起身,“奎子,帮我跑个腿,让陈烊来这对面的咖啡厅等我一会儿。”
“那少爷,你...”
“出去走走,”说着,林旭利落地套上西服外套,大步流星地向外走,“要是陈烊等不及,你就请他来这坐坐,听会儿戏也成。”反正沈梨的戏得晚上才开始。
出了荣梨楼,林旭随手拦了一辆黄包车。
“清遇酒店,越快越好。”他直接从钱夹子里拿出一张整票子,车夫自然拉得起劲儿。“好嘞,这位爷您坐稳了!”
车夫抬起车架子,拐弯往前跑,刚好路过沈梨化妆间的窗前。沈梨刚好站在那,林旭自然也看到了她,不自觉地笑起来,大大方方地朝沈梨挥手。
“沈先生,林公子看着很喜欢您,”黄翠翠一边收拾大堆的礼物,一边感叹道,“林公子有才有貌,虽说放肆了些,但也是好多人家眼里的金龟婿。”
“与我何干,”沈梨在看到林旭的那一刻便收回视线,有意无意地拨弄挂在窗里的风铃。那是很久以前她娘在某个小贩手里淘来的。那一刻的娘疼她爱她,这串风铃这么多年了她也舍不得扔。“想嫁他的姑娘再多,也得看他愿不愿娶。”
“也是,有沈先生在,哪家姑娘能和您比?”
“他谁都可以娶,唯独不能娶我,”沈梨听到这话,转过身,踱步到镜前坐下,“我要被当作‘沈先生’在舞台上唱到最后一刻,而不是被冠以‘林沈氏’在后宅高墙中去死。”
“总归是要嫁人的,”张默卸好妆,一进门便听到沈梨的这番话,“你唱得好,也会有唱不动的那天。”
“不会的。”沈梨很笃定地说。
“沈梨!”
“你该称我‘沈先生’,”沈梨看都没看张默一眼。过去张默仗着自己曾是她的“师傅”没少直呼她的名字,今日这番话算是踩了她的底线,“小翠,送客。”
黄翠翠是王德专门分给沈梨的,自然是听沈梨的话。
“是我唱得没他好吗,”张默拔高了音量,在黄翠翠过来赶人时质问她,“我和你朝夕相伴,今日你唱得心不在焉我感受得一清二楚。你是知道怎么入戏的,怎么,四年来单单跟林旭搭戏完之后便同我入不了了?!”
“你逾矩了,”沈梨漫不经心地梳头,垂着眼,刚好能看到手腕上那副玻璃种的手镯,“论地位,你该叫我‘您’。”
明明最开始,她跟他没这么多规矩。
张默愤愤地拂袖而去,正赶往清遇酒店的林旭吊儿郎当地坐着,偶尔回头看一眼身后人来人往的街道。“你就在这一片拉车?”林旭问车夫。
“是,我就住那头的巷子里,这荣梨楼啊是最能接到客的地方。”风声呼呼地从耳边刮过,他瞥到一处卖簪花的小摊,想着要是沈梨戴上那串紫的簪子该有多好看。
“家里几口人啊?”
“四个。一个老婆俩儿子。”
“哎哟,好福气。”
“林少爷别打趣了,这盘儿子可难了,还得愁娶媳妇儿的事儿。”嘴里埋怨,林旭都不用看他的脸都知道他此刻有多高兴。
“你认识我?”
“这是什么话。整个天津城,谁不知道林少爷您的大名?”谁都知道东兴洋行的林大少是个混世魔王,性格豁达,车夫敢这样说话也是知道林旭不会怄气。
“那你可知,昨晚我和沈先生同台唱戏一事?”
“这事老早就传遍了。您别说,以前有人捧那小生张默和沈先生是金童玉女,昨个儿大家听到您和沈先生搭档的戏才明白,什么是天造地设。”
林旭一高兴,又从钱夹子拿出一张票子。
“你有拉过像我一样,穿着西服看着像是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吗?”
“陈少爷有回从香港回来,就是您这样的气派,”车夫思索片刻便开口,“别的穿西服的人倒也不少,尤其是这段时间,那是越来越多了。”接着,他停下来,“少爷,到了。”
“麻烦了。”林旭礼貌地点点头,将两张票子递给他。
“少爷,这...”
“拿着。你夸我和沈先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该拿这笔钱。”
车夫满口都是“谢谢”,目送林旭进了酒店大门才离开。
“少爷,”今儿一大早,从小就跟着他的伙计王奎便等在林旭的卧室外,“去听沈先生的戏?”
“四年了,还是这么懂我。”
“那是,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是少爷肚子里的蛔虫,”王奎打着方向盘,林旭从车镜里能看清王奎笑意满溢的脸。当年王奎父母双亡,林德福见他可怜,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领到林旭面前做玩伴,跟着林旭陈烊两个卧龙凤雏一起上学遛鸟听戏搞怪。他讨厌过王奎,毕竟王奎是给林德福打小报告的那个。但每回他和陈烊惹了事,都是王奎断后给他们担着。王奎是怎么说的来着,他说,“我生是少爷的人,为了少爷,我死了也乐意。”他嫌这话不吉利,不许王奎再说,王奎也听进去了,“少爷您可不知道,这沈先生的架子老大了,唱什么在哪唱全凭她心情,更别提捧她的人送她东西,再贵重也不收,统统进了荣梨楼老板的口袋。要我说,沈先生就是王德的财神爷,多少戏楼眼馋着。”
这番话给林旭听爽了。她单单收了他的翡翠手镯,总归对他有些好印象。
“少爷,这花到时候我帮您送到后台去。要给沈先生捎句话吗?”
“你小子还能混进后台?”
“还不是借着林家的面子,那马新才准我进去送东西。”
“老实交代,奎子,你是不是常去捧场,还送东西?”林旭看到王奎的脸红得像熟透的桃,想犯贱的心思一旦升起就降不下去了。
“偶尔偶尔,”王奎不好意思地说,“沈先生就是天上的月亮,能看她一眼我就知足了。”
“行了,这花就你帮我送去。”沈梨半个上午就有出戏,他来不及做发型,就让王奎代他去送。“奎子。”“少爷?”“你说,我是剃个寸头好些,还是让人梳个大背头好些?”
“如果是给沈先生看的话,当然是大背头洋气,”王奎实话实说,“寸头像和尚,不好看。”
“万一沈先生就喜欢清心寡欲的那款呢?”
“那...再剃呗。”王奎笑笑,“少爷,到了。”
不得不说,有了沈梨后的荣梨楼肉眼可见地气派了些。林旭刚下车,便被眼尖的马新迎过来,“林公子大驾光临,我可给您留了最好的包间,林公子,请?”
“走!”林旭戴上墨镜,气宇轩昂地走在马新前面,楼梯口自有别的人给他引路。
“少爷,这就是墨镜?”
“给你也买了一副,回头给你。”林旭买了三副墨镜,想着他、陈烊、王奎一人一副,三个人戴着一起压马路,别提多“神气”。
“谢谢少爷!”王奎捧着那束花,跟着林旭来到包间后便下楼去后台找沈梨。
“林公子,有事儿就按铃,门外就有人候着,”马新低声下气地说,“这场戏完了,让沈先生...”
“不必,”林旭表面镇定地打断马新的话,实则内心慌得一批。他就怕沈梨看到自己这乱造的发型。尽管拿手紧急大理了一番,但他总觉着哪不满意,“我要是想见她,我自会去后台找她。”
“是是是。”马新见林旭没有再开口的意思,忙离开了。
“沈先生?”王奎见沈梨的化妆间门开着,敲了敲门,便走进去,一眼便看到背对着他站在窗前的沈梨。她转过身,王奎一下停住脚步,屏住呼吸,失了神。“有事?”沈梨的声音把他的魂唤了回来。王奎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一边将藏在身后的花束递上前来,“这是林公子给您送的花,还请您收下。”
沈梨上前,没有接过,倒是伸出手,轻抚玫瑰的花瓣儿,“红玫瑰?”她轻笑一声,“太俗,我不喜欢。您请回吧。”说罢,沈梨转过身,继续看向窗外。
“沈先生,这...”
“不喜欢便是不喜欢,怎么,林公子要强人所难,非得让我收下这束花?”
“我家少爷没那个意思,只是...”
“那便请回吧,”沈梨走到镜子前,细细端详起自己的妆容,“耽误我上台,你家少爷该怪罪你了。”
王奎没话说,捧着那束花原路返回。
“怎的,沈先生不收这束花?”马新刚好和王奎遇上,忙问。
“可能这花不够新鲜,入不了沈先生的眼。”
“这话说的,林公子订的花,自然是新鲜好看的。回头我去跟沈先生说声,林公子下的心思,定要给沈先生带到才是。”
“麻烦了。”林旭向来不喜欢这类谄媚之人,作为和他一起长大的跟班,他也不喜欢马新,连带着客套话也不愿多说。
捧着这红玫瑰回到包间,王奎还在盘算怎么跟林旭解释,林旭就开口了,“她没收?”似乎是在他意料之中,“怎么说的?”
“她说‘太俗’。”
“俗气?那下回买蓝玫瑰。”林旭招呼王奎坐下,“现在专心听戏,晚上还有一场。”
“好嘞。”王奎坐下,看到林旭的目光牢牢锁定在台上。真是一幅坠入爱河的模样。王奎打心底觉着,沈先生就是天上的月亮,他家少爷虽然好,但配她,还是差了点。嗯,差了点。但他是少爷的人,那这差的点就忽略不计了。
紧接着,沈梨上台,开口便惊艳四座。林旭如痴如醉地听,一刻也不愿眨眼,生怕错过沈梨每一个瞬间。同台的张默水平依旧平稳,他不想评价。但今日的沈梨,没有昨晚和他同台时那般酣畅,富有张力。今日的好听醉人,多是由着沈梨本人的魅力和唱功,而不像昨晚从声音里便流露出的悲郁便能让人潸然泪下。
林旭按响了铃,进来的是马新。
“告诉沈先生,今晚还是我和她一起,唱一出《牡丹亭》。”
“林公子放心,话我一定带到。”至于沈梨听不听,他就算愁也没办法。能怎么办,两颗烫手山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待到沈梨唱毕,林旭起身,“奎子,帮我跑个腿,让陈烊来这对面的咖啡厅等我一会儿。”
“那少爷,你...”
“出去走走,”说着,林旭利落地套上西服外套,大步流星地向外走,“要是陈烊等不及,你就请他来这坐坐,听会儿戏也成。”反正沈梨的戏得晚上才开始。
出了荣梨楼,林旭随手拦了一辆黄包车。
“清遇酒店,越快越好。”他直接从钱夹子里拿出一张整票子,车夫自然拉得起劲儿。“好嘞,这位爷您坐稳了!”
车夫抬起车架子,拐弯往前跑,刚好路过沈梨化妆间的窗前。沈梨刚好站在那,林旭自然也看到了她,不自觉地笑起来,大大方方地朝沈梨挥手。
“沈先生,林公子看着很喜欢您,”黄翠翠一边收拾大堆的礼物,一边感叹道,“林公子有才有貌,虽说放肆了些,但也是好多人家眼里的金龟婿。”
“与我何干,”沈梨在看到林旭的那一刻便收回视线,有意无意地拨弄挂在窗里的风铃。那是很久以前她娘在某个小贩手里淘来的。那一刻的娘疼她爱她,这串风铃这么多年了她也舍不得扔。“想嫁他的姑娘再多,也得看他愿不愿娶。”
“也是,有沈先生在,哪家姑娘能和您比?”
“他谁都可以娶,唯独不能娶我,”沈梨听到这话,转过身,踱步到镜前坐下,“我要被当作‘沈先生’在舞台上唱到最后一刻,而不是被冠以‘林沈氏’在后宅高墙中去死。”
“总归是要嫁人的,”张默卸好妆,一进门便听到沈梨的这番话,“你唱得好,也会有唱不动的那天。”
“不会的。”沈梨很笃定地说。
“沈梨!”
“你该称我‘沈先生’,”沈梨看都没看张默一眼。过去张默仗着自己曾是她的“师傅”没少直呼她的名字,今日这番话算是踩了她的底线,“小翠,送客。”
黄翠翠是王德专门分给沈梨的,自然是听沈梨的话。
“是我唱得没他好吗,”张默拔高了音量,在黄翠翠过来赶人时质问她,“我和你朝夕相伴,今日你唱得心不在焉我感受得一清二楚。你是知道怎么入戏的,怎么,四年来单单跟林旭搭戏完之后便同我入不了了?!”
“你逾矩了,”沈梨漫不经心地梳头,垂着眼,刚好能看到手腕上那副玻璃种的手镯,“论地位,你该叫我‘您’。”
明明最开始,她跟他没这么多规矩。
张默愤愤地拂袖而去,正赶往清遇酒店的林旭吊儿郎当地坐着,偶尔回头看一眼身后人来人往的街道。“你就在这一片拉车?”林旭问车夫。
“是,我就住那头的巷子里,这荣梨楼啊是最能接到客的地方。”风声呼呼地从耳边刮过,他瞥到一处卖簪花的小摊,想着要是沈梨戴上那串紫的簪子该有多好看。
“家里几口人啊?”
“四个。一个老婆俩儿子。”
“哎哟,好福气。”
“林少爷别打趣了,这盘儿子可难了,还得愁娶媳妇儿的事儿。”嘴里埋怨,林旭都不用看他的脸都知道他此刻有多高兴。
“你认识我?”
“这是什么话。整个天津城,谁不知道林少爷您的大名?”谁都知道东兴洋行的林大少是个混世魔王,性格豁达,车夫敢这样说话也是知道林旭不会怄气。
“那你可知,昨晚我和沈先生同台唱戏一事?”
“这事老早就传遍了。您别说,以前有人捧那小生张默和沈先生是金童玉女,昨个儿大家听到您和沈先生搭档的戏才明白,什么是天造地设。”
林旭一高兴,又从钱夹子拿出一张票子。
“你有拉过像我一样,穿着西服看着像是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吗?”
“陈少爷有回从香港回来,就是您这样的气派,”车夫思索片刻便开口,“别的穿西服的人倒也不少,尤其是这段时间,那是越来越多了。”接着,他停下来,“少爷,到了。”
“麻烦了。”林旭礼貌地点点头,将两张票子递给他。
“少爷,这...”
“拿着。你夸我和沈先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该拿这笔钱。”
车夫满口都是“谢谢”,目送林旭进了酒店大门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