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熟悉的土地,已经是深夜十一点。

    两天的生死一线,仿佛只是一场虚幻离奇的梦,而林挽现在回归了普通生活。

    如果不是手里还捏着陈炙越给她的手环,她几乎要认为这一切都不存在。

    她擦了擦额角因炎热冒出的汗,抬手敲响别墅的大门。

    直到第三下,里面仍然没有动静。

    林挽估计,陆闻泽是因为前天的伤去医院治疗了。

    这个点小区的居民都入眠了,将她送回家的素恩也已离开,只剩林挽一人,站在豪华的别墅门口不知所措。

    盯着无人光顾的大门发呆几秒,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小区大门返回。

    她现在身无分文,唯一的办法就是联系朋友,看有没有好心人能收留她一晚。

    可联系人需要手机。而且这么远的距离,难道她要走过去吗?

    林挽现在全身上下除了单薄的衣服以外,什么都没有。

    目光无意间斜向手里的环表,最新型号的豪华配置应该值不少钱。

    她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说起来,这还要感谢陈炙越硬塞给了她一个手环,不然她今晚都没地方住。

    出了小区大门,人迹罕至的马路边,正停着那辆送自己回来的车。

    车窗缓缓下降,素恩的头露了出来:“林小姐,你要去哪儿?”

    “啊,你……”林挽想问他为什么还没走,却发现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叫我素恩就可以。”

    林挽点点头:“素恩,你怎么还没走?”

    “刚准备回去,就看见你出来了。”他打量她一番,继续刚才的问题,“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吗?”

    不知为何,林挽并不反感素恩的耿直,反而觉得他比那些笑里藏刀的人好很多。

    “当铺。”她如实回答。

    闻言,素恩疑惑地望了她一眼,在看见她手里捏着的小玩意后,恍然明白了什么:

    “你打算把这个手环当掉吗?”

    “嗯,你会告诉陈炙越吗?”

    “我不会主动向他提起。”

    素恩不喜欢多管闲事,但若陈炙越问起来,他肯定不会欺骗他,毕竟陈炙越才是他的雇主。

    身为一个保镖,素恩要做的就是听从雇主的命令。

    “林小姐要去的话就上车吧,我可以载你一程。”

    林挽正缺一个载具,没想到他主动提出要送自己。于是一边忙不迭地拉开车门,一边道谢:“谢谢。”

    “没关系,你可以记一下我的号码,遇到麻烦叫我就行。”

    虽然知道素恩对她好,全都是因为陈炙越,但林挽还是难免暖心了一下。

    他完全可以像陈炙越的其他部下一样,把她丢在这儿不管,但他还是选择了帮助自己。

    或许是见识过太多人心作恶,她才明白这有多么可贵。

    汽车发动,林挽盯着斜前方的人,毫无征兆地冒出一个问题:

    “素恩,在你眼里,陈炙越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话问得突然,但她就是很想了解,在其他人眼中,陈炙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是否也像她对陈炙越的印象一样——残忍的利己主义者。

    “放心,我不会告诉他的。况且,你也知道我卖手环的事。”

    听着她的问题,素恩透过挡风玻璃眺望前方,深沉的眉眼让人摸不透喜怒。

    陈炙越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陈炙越是他的雇主。他需要为雇主做事,哪怕是挡子弹,也是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而他一开始也是因为崇拜陈炙越,才选择跟在他身边的,不是么?

    毫不夸张的说,陈炙越是他见过心最狠、行事最果断的人,这点在最初的军事基地就能体现出来。

    素恩和陈炙越是同一年进入军事基地的。当时有一个块头很大的老兵,足足有一米九几,仗着自己力气大,喜欢挑衅并欺负新来的人。

    因为家里人和教练有点关系,并且成绩还不错,所以教练十分器重巴蓬,把他当成潜力很大的雇佣兵培养,而对他滋事违规的行为坐视不管。

    军事基地是世界上弱肉强食最明显的地方,这里唯一的通行证就是实力。

    教练只在意自己能培养出多少厉害的人材,至于没用的废物,让他们自取灭亡也无妨。

    基地里一大半人都体会过巴蓬的厉害,当然,也有少数不怕他的,例如素恩和陈炙越。

    某次休息的时候,十几个人聚在一起议论巴蓬,发泄自己不满的情绪。

    当时,素恩旁边坐了个男生,皮肤比他们白些,看着不像泰国人。

    不知是不是样貌惹眼的缘故,素恩时常注意到这个男生。高傲疏离的气质,加上不太爱搭理人的个性,使得他身边没什么朋友。

    说实话,素恩对这个男生挺好奇的。

    借着这次机会,他试探性地问男生对巴蓬的看法,谁知那人的回答十分不屑:

    “一个烦人的蠢货。”

    他性子冷,跟他讲话不是每次都能有回应。然而这次,他却破天荒地地同别人聊了起来。

    许是对这个话题比较感兴趣,他在这儿坐了挺久,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半耷拉着的眼像一只懒洋洋的、傲慢自我的猫。

    在所有人合力斥责巴蓬的时候,身侧的男生不轻不重地说了一句话:

    “我不喜欢他,我会把他弄死。”

    此言一出,所有人愣了几秒,随即放肆地笑了起来。

    他们大多以为他在开玩笑,毕竟其他人也只是口头发牢骚而已,真正把人打伤或打死,自己也别想好过了。

    他们尽量避开巴蓬就好,不需要冒着处分的风险与他对抗。

    可素恩却有种强烈的预感——他真的会这样做。

    素恩忽然想起,一起训练这么久,自己还不知道那人叫什么。

    当他想回头询问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

    第二天,素恩从教官的名单上找到了那人的信息。原来他叫陈炙越,是个中国人。

    伐木锯割过年轮,长达一年的高压训练结束,他们开始被分配各种任务。而陈炙越总是实战中表现最优异的一个,有他的队伍从来没失败过。

    能够适应恶劣环境的人,会独自成长为一片天地。

    而陈炙越的世界,早已塑形。

    渐渐的,教官越来越重视他,对他的评价与期望甚至盖过了巴蓬。

    他们开始给陈炙越分配更艰巨的任务,同时送给他更好的武器,以及一只军犬。

    实战的日子持续了七个月,陈炙越终于迎来他人生中最具挑战性的任务,也是他在军事基地的最后一次任务。

    结束后,他不仅能获得一大笔赏金,还能离开这个地方。

    而巴蓬因为成绩优异,被一同派去了队伍里,和陈炙越、素恩恰好分在一个队伍。

    虽然几人平日互相看不惯,但这毕竟是出任务,不是闹着玩的,再讨厌也得一起行动。

    队伍人数有限,只要有谁拖了后腿,他们都得葬在一块。

    陈炙越当然不想和这种蠢货死在一起。于是他耐下性子跟巴蓬商量对策,对方的态度却很傲慢,执意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

    争论了两句,陈炙越也懒得再管他。

    这种没脑子的人不值得他多费口舌,必要时当成炮灰推到最前面就行。

    反正队伍里有十几个人,去掉一个也没事。

    此次任务地点在泰缅边界的登劳山脉,他们需要借着地形的优势,躲在暗处伏击一群将要途径的走私犯。

    据消息称,敌人会在两天内于狭窄的小路接头,而他们只需要静待时机就好。

    其实敌人是谁,陈炙越并不在意,他在乎的只有那笔赏金。

    雇佣兵和特种兵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特种兵是为国家做事,而前者则可以为了金钱服务于任何人。

    雇佣兵是一个高薪高风险的职业,他们拿到的钱比特种兵多,但作为交换,他们需要承受的风险也更大。一旦失败,就有去无回,简称有钱挣没命花。

    作为私人军队,雇佣兵的装备和粮食供给不如特种兵。他们一队的食物最多只够吃五天,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五天内完成任务并返回。

    然而,直到第五天傍晚,全队弹尽粮绝,敌人依旧没有露头。就好像已经得知了他们的计划,故意引对方先出现。

    登劳山植被繁茂,呈北高南低趋势。陈炙越一群人正好位于北部,方便从高往低狙击。

    如果这时转移,不仅会失去狙击的优势,还有可能在路上遇袭。

    可问题就在于,队伍的食物储备已经耗尽,如若执意僵持,他们会先一步饿死在这儿。

    巴蓬等得不耐烦了,抱怨道:“这样下去得等到什么时候?荒山野岭的,没有食物就是等死!”

    看着他嚣张跋扈要吃人的模样,陈炙越嗤笑一声,冷冰冰的语言直白刻薄:

    “赶着上去送死,敌人要钓的就是你这种蠢货。”

    “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难不成要跟你一样饿死在这儿,或者被野兽当成食物吃掉?!”

    巴蓬遏制不住激动的情绪,顺手摸起地上的枪站起来:

    “你们慢慢等吧,别到时候看见我拿了赏金眼红。”

    巴蓬一走,队伍里几个饿了半天的人也坐不住了,决定跟着他一起行动。

    而陈炙越始终坐在原地,没发表任何意见,仿佛周围的纷扰与他无关。

    在巴蓬的煽动下,队伍被一分为二,大多数人跟随他去了深处,但仍有几人坚持按兵不动。

    素恩属于后者。

    敌人的食物储备比己方多,一直耗下去,这边几乎没有胜算。

    可他宁愿听陈炙越的。

    不是因为讨厌巴蓬,而是他信任陈炙越。

    陈炙越是能够在经历选择后存活的人。

    孤身一人前往国外,以过硬的实力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作为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那双黯淡的眼睛没有半点恻隐之心,夹杂着权谋与野心的肆虐。

    从见到陈炙越的第一眼,素恩就觉得,他比任何人都适合坐在最高的位置上俯瞰众生。

    事实果然如陈炙越所说,他们赌对了。

    离开的那批人在半路遭到了敌人的伏击,只有巴蓬一人活着回来了。

    他受了重伤,赶回山脉北部的时候,一条胳膊已经抬不起来了。

    一同前去的人全部覆灭,只有巴蓬一人活着。不用想也知道,他是靠什么回来的。

    危急关头,人们也无心指责谁对谁错,一心只想着活下去。有队员从医疗箱拿出绷带帮巴蓬简单包扎了一下,才勉强止住了血。

    不过这次行动也并非全是坏事,巴蓬获得了敌人的方位信息。不出意外,他们会迅速追过来,然后把剩下的人一起解决。

    然而这个时候,整个队伍已经断粮两天,根本无力应战。这一片都是陡峭山地,连口水都难找,更别提补充能量的食物了。

    沉重的负面情绪在队伍里蔓延,每个人都清晰地感觉到生命的流逝。漫无边际的恐惧胜过对明天的思考,那种无力的绝望感足以击溃人心。

    巴蓬心烦意乱地在丛林四周打转,嘴里不停抱怨着,希望能找到点什么有用的东西。

    直到某一刻,游离的视线撞上那条正在休息的军犬。

    骂骂咧咧的人忽然安静下来,巴蓬眼前一亮,有了主意:“喂,你身后不是有条狗吗?把它宰了吃不就行了,这样我们还能多撑几天!”

    他没注意到,陈炙越的眼神已经暗了下来。

    “没听到我说话吗?快把它炖了,是时候让这条狗发挥点价值了!”

    巴蓬急不可耐地朝“食物”走去,贪婪的目光几乎要将它淹没。

    而可怜的军犬累了几天,此刻正趴在地上睡觉,全然没注意到来自身边的危险。

    “别碰我的东西。”陈炙越眼底掠过一丝阴翳,随即和巴蓬一样举起了枪。

    只不过巴蓬是对准牲口,而陈炙越是对准人。

    枪声划破天际,昭示着一场惨案的发生。

    素恩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夜的情景:

    在弹尽粮绝的时候,巴蓬提出要把陈炙越的狗杀掉当食物。

    所以——陈炙越把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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