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吏是万万没想到,他就是奉命讯问从寂静寺废墟中带回的几个幸存和尚提供的名字,竟牵连出个书香世家来。

    哎呀呀,有学问的人真是消息灵、还会玩儿啊,他咋就不知道寂静寺里还有个“传灯房”呢?

    “大人,我们这边审出寺里有个‘子孙堂’,本是专供有钱的女香客‘求子’用的,审出几个名字,”隔壁刑讯室的狱卒过来禀告:

    “不过,毕竟前来‘求子’的女贵人少,所以‘子孙堂’也是和尚们自己开荤的场所;

    受害者多是真正来拜送子观音的民间女子,您看要不要提来讯问?”

    狱吏一听,更感慨了——好家伙!原来真正有学问的是那帮和尚啊!不但赚来钱了,该享受的还都享受了!

    他们的“香客”包揽了所有阶层的人,还不论男女。

    “提!”狱吏一声令下,他还真想瞧瞧什么样的女子竟如此放得开,可一转念又马上制止:“你回来!先审着,这事儿回头再说!”

    他就一狱吏,哪能擅自做主提人?他得去请示知府大人去。

    ……

    知府大人听到狱吏所汇报之事,半晌无语。

    “传灯房”、“子孙堂”,谁能想到自己老母亲一心信任的寺庙竟如此污秽不堪!

    知府大人气得直揉心口——难怪老太太一直拒绝他和媳妇去看望,肯定是老太太觉得被羞辱了!

    老太太虔心礼佛,每年给寂静寺捐不少香火银子,对住持和那些僧人都礼敬有加,哪怕是最不起眼的洒扫小僧,老太太都非常客气。

    如今老太太花着儿子的钱,供着这么一群不法之徒行污浊之事,能有颜面面对子女嘛!

    知府夫人也揉着心口——心疼那些钱,不过知府夫人是个会往好处想的豁达性子——这样也好,以后不就省了这笔钱了?

    知府夫人说道:“老爷,您再去看母亲时,我先不跟着去,您宽慰宽慰母亲;

    就说,佛祖没错,信佛祖自然也没错,错的是那些僧尼,求母亲不要用别人的错惩罚自己;

    回头咱们再给打听风清气正的寺庙就是了;

    若是近处没有,老爷,咱就给老太太好好修个佛堂,在家里供奉也是一样的;

    毕竟老太太岁数大了,为了礼佛来来回回奔波也是辛苦。”

    “夫人所言甚是!”知府语带感激:“这样说一定能让母亲宽心,还是夫人想得周到!”

    知府夫人微笑,轻拍丈夫手背以示“夫妻一体”,手却在袖子里捻算:在家里弄个佛堂很是经济实惠,既省了钱、又得了丈夫称赞,她真是个大聪明!

    看着夫人轻拍自己手背的手,知府唇角微微上扬:虽说女人管理后宅,可管理女人的,不还得靠男人么?

    管理女人可比管理男人、管理下属轻松。

    管理男人,尤其是管理下属,你既得适时称赞、又要提防他篡权夺位,关键你还要付出很多金钱来收买人心,实在是又费钱又费心。

    管理女人就不一样了,对女人,你给她两句夸赞她就能乐得屁颠屁颠,恨不得赴汤蹈火、肝脑涂地。

    就算也得花钱吧,可那钱不都是花在自家里?

    甭管是衣裳料子还是金玉头面,看似女人在花钱,可得实惠的,除了女人,还有老人和孩子,还有自己。() ()

    而且,那些首饰之类的,以后会传给孩子,就算有天家败了,那些东西还能典当了过日子。

    知府与夫人相视而笑,彼此都觉得莫逆于心,各自都认为深谙夫妻相处之道。

    知府心情能如此轻松,还真不是因为夫人给提的关于劝慰老夫人的主意,而是在于文锦超竟然也与寂静寺有往来。

    这“好事”谁能想到呢?

    本来还琢磨着如果文家出手打压李蔚珏他们,自己该如何尽量少得罪文家还能帮忙扭转局面,现下好了,局面它自己就扭转了!

    与盗刻贩售书籍相比,出入污秽寺庙显然更令人不耻,文家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尽量减少出现在公众前吧?

    知府觉得,这场官司随便打打都能赢。

    只是,文家与寂静寺有没有其他瓜葛就不好说了,但知府并不打算深究。

    毕竟文家根基深,就算连着三代没出高官,可毕竟外头还有个也当知府的文家老大。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铁打的地盘流水的知府,到年底,他这冀兖知府就到期了,到时候是荣升还是平调谁能知道?

    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像夫人说的那样,有事让僧正司出面,上级不把案件交给他处理他就绝不冒头。

    若真交给他,也好办,搜集证据是个费时的活儿,慢慢搜集呗。

    任期到达前搜集结果对自己有利,那就抓紧给判了;若是不利,留给下任接手去!

    **********

    承高村。

    李蔚珏看着四位讼师“彩排”。

    这可真是件乐事,他还真不知道出庭辩护竟还需要彩排。

    就见四位讼师分作两伙,一伙扮演被告方,一伙扮演原告方,双方激烈争辩、引经据典,辩讼得相当精彩。

    李蔚珏看得津津有味,骆毅十分不解,悄悄问他:“用这么费劲吗?咱不是把知府都给吓唬住了?”

    李蔚珏回答得很谦虚:“他们哪知道咱俩的小动作,不过学学总是好的,这都是我不会的。”

    这是真心话。

    李蔚珏穿越之前就跟在叔叔身边实习,没少旁听大型的庭审过程,但那是现代。

    古代人怎么打官司他还没亲眼见识过呢。

    单从他眼前所看到的来说,至少有一点他就没想到:原来古人在辩讼的时候,引经据典竟有一大半来自四书五经,而不是律法条款!

    换句话说,因为司法辩护并没有形成制度,仅是雏形状态,讼师的辩讼行为也不具备合法性,但只要不“过分”,也不算违法,所以所谓的辩护并不规范。

    一桩案件呈递到为官者表面,诉状内容很重要,它直接影响为官者的判断,而讼师的作用就在于加深、或扭转为官者的判断。

    而非像现代律师那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而为官者对于案件的判断,则包含多方面的衡量,朝廷律法规条并不一定在首位。

    “你瞧,连《周官》都用上了,”李蔚珏兴致勃勃为骆毅做解说:“啧啧,这段出自《礼记》!

    这段出自《论语》!

    行啊,他们肚子里还真有些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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