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寓距离公司有四十分钟的路程,虽然上班通勤的时间久了点,但至少不用再担心洗澡洗到一半突然停水了。
回想起和沈宴在一起的日子,我竟有些佩服自己的忍耐力。
这些年,他不断消耗我的精力和金钱,朋友说我为感情冲动,父母骂我任性不孝,可他在我心里是那样好,我容不得别人诋毁。
在悔恨和失望的情绪里,我甚至给他找过借口,认为他心里其实是有我的,直到现在我终于开始自己的生活,不再将我的情感依赖于他,我才终于明白,爱与不爱,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我时常会梦到金蔓,醒来多是惋惜和心疼。
我也时常会梦见他,梦里他总是一副憔悴而悲伤的神情。
搬家那天的动静并不小,楼上楼下的邻居阿姨都跟我打了招呼,而从始至终,对面的人也从未出现。
我不知道那一刻我到底在期待些什么,或许是为这两个月我们成为邻居感到一丝不舍,或许是因为前一天他告诉了我这个秘密而心有不甘,又或许我只是希望能有个短暂的告别,也为我曾经的鲁莽表示道歉。
在金蔓眼里,他无疑是一个温暖体贴的完美男友。
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性情古怪又安全感十足的好邻居。
他那天问我是否相信缘分,在这个故事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这个东西。
它虚无缥缈,看不见又摸不着,没有任何公式可以计算,和爱情一样没有任何标准答案。
就像人们在危难时总会向天空祷告,可生死瞬间不过是一场无言的赌注。
但现在,我好像渐渐开始相信,人和人之间奇妙的缘分。
十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声音觉得很熟悉,但又一时间想不起对方是谁。
“既然你都不住这里了,就把原来的地址给删掉,不然快递都要给别人收了。”
听见是他的声音,我心里竟然有些高兴。原来是我网购付款时点错了地址,把快递寄到原来的老小区了。
然而说巧不巧,他正好回来给老房子做打扫,就碰见快递员在送快递。
和之前的情况一样,对面屋子没有人开门,他好心问了一嘴,就看见上面写着是我的名字。
“真不好意思,那我下班去找你拿吧。”
“好啊。”
再见时,我差点就认不出他。
曾经那个失魂落魄的男人已不复存在,站在面前的人,已经剃掉了密密麻麻的胡茬,梳着一头柔顺蓬松的三七分短发,立体的五官,英俊的轮廓,让他在人群中显得尤为闪亮。
他的穿搭也和其他人都显得与众不同,现在是十月深秋,上身是棕色毛衣背心里搭配了一件花色衬衣,下身搭配的灰棕色的西裤,站在人来人往中,他那令人痴醉的脸像是一张上世纪极具氛围的定格照片,我承认我看入迷,脑海里也想不到任何词语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
他早就注意到了我,站在远处向我不断挥手,并让我停在原地,他大步向我走来。
“好久不见。”他语气听上去很愉悦,看上去状态也不错。
“好久不见。”我笑着回答。
“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吃个饭好了?”
眼前的他像是变了一个人,态度温和,平易近人,脸上挂着难能可见的明媚笑容。
“怎么了?”他见我毫无反应,又问了一句。
“没事,我只是觉得有点不习惯。”
对于此刻的不习惯,他也心知肚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看到你现在状态这么好,我挺高兴的。”我继续说。
“小蔓是一个积极乐观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每一天我都很快乐,所以她肯定也不会喜欢我成天郁郁寡欢,死气沉沉的样子。”此时他眼睛里装满了温柔,继续说:“这段时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我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一蹶不振,我会带着小蔓的那份,继续过好我的生活。”
我听完也很开心的笑起来,当我看向他时,他的表情却成了惊讶。
“我还是第一次看你发自内心的笑,你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的。”
我被他说得有些羞涩,双手摸着自己的脸,感受到脸颊的微微发热。
原来人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可以让身体变得温暖,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笑容吧。
我被他盯得不好意思,于是开口转移话题。
“你不是说吃饭吗?走吧。”
回想起和沈宴在一起的日子,我竟有些佩服自己的忍耐力。
这些年,他不断消耗我的精力和金钱,朋友说我为感情冲动,父母骂我任性不孝,可他在我心里是那样好,我容不得别人诋毁。
在悔恨和失望的情绪里,我甚至给他找过借口,认为他心里其实是有我的,直到现在我终于开始自己的生活,不再将我的情感依赖于他,我才终于明白,爱与不爱,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我时常会梦到金蔓,醒来多是惋惜和心疼。
我也时常会梦见他,梦里他总是一副憔悴而悲伤的神情。
搬家那天的动静并不小,楼上楼下的邻居阿姨都跟我打了招呼,而从始至终,对面的人也从未出现。
我不知道那一刻我到底在期待些什么,或许是为这两个月我们成为邻居感到一丝不舍,或许是因为前一天他告诉了我这个秘密而心有不甘,又或许我只是希望能有个短暂的告别,也为我曾经的鲁莽表示道歉。
在金蔓眼里,他无疑是一个温暖体贴的完美男友。
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性情古怪又安全感十足的好邻居。
他那天问我是否相信缘分,在这个故事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这个东西。
它虚无缥缈,看不见又摸不着,没有任何公式可以计算,和爱情一样没有任何标准答案。
就像人们在危难时总会向天空祷告,可生死瞬间不过是一场无言的赌注。
但现在,我好像渐渐开始相信,人和人之间奇妙的缘分。
十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声音觉得很熟悉,但又一时间想不起对方是谁。
“既然你都不住这里了,就把原来的地址给删掉,不然快递都要给别人收了。”
听见是他的声音,我心里竟然有些高兴。原来是我网购付款时点错了地址,把快递寄到原来的老小区了。
然而说巧不巧,他正好回来给老房子做打扫,就碰见快递员在送快递。
和之前的情况一样,对面屋子没有人开门,他好心问了一嘴,就看见上面写着是我的名字。
“真不好意思,那我下班去找你拿吧。”
“好啊。”
再见时,我差点就认不出他。
曾经那个失魂落魄的男人已不复存在,站在面前的人,已经剃掉了密密麻麻的胡茬,梳着一头柔顺蓬松的三七分短发,立体的五官,英俊的轮廓,让他在人群中显得尤为闪亮。
他的穿搭也和其他人都显得与众不同,现在是十月深秋,上身是棕色毛衣背心里搭配了一件花色衬衣,下身搭配的灰棕色的西裤,站在人来人往中,他那令人痴醉的脸像是一张上世纪极具氛围的定格照片,我承认我看入迷,脑海里也想不到任何词语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
他早就注意到了我,站在远处向我不断挥手,并让我停在原地,他大步向我走来。
“好久不见。”他语气听上去很愉悦,看上去状态也不错。
“好久不见。”我笑着回答。
“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吃个饭好了?”
眼前的他像是变了一个人,态度温和,平易近人,脸上挂着难能可见的明媚笑容。
“怎么了?”他见我毫无反应,又问了一句。
“没事,我只是觉得有点不习惯。”
对于此刻的不习惯,他也心知肚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看到你现在状态这么好,我挺高兴的。”我继续说。
“小蔓是一个积极乐观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每一天我都很快乐,所以她肯定也不会喜欢我成天郁郁寡欢,死气沉沉的样子。”此时他眼睛里装满了温柔,继续说:“这段时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我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一蹶不振,我会带着小蔓的那份,继续过好我的生活。”
我听完也很开心的笑起来,当我看向他时,他的表情却成了惊讶。
“我还是第一次看你发自内心的笑,你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的。”
我被他说得有些羞涩,双手摸着自己的脸,感受到脸颊的微微发热。
原来人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可以让身体变得温暖,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笑容吧。
我被他盯得不好意思,于是开口转移话题。
“你不是说吃饭吗?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