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位保镖一同站在莹白光亮的电梯间,四面都是光滑锃亮的镜面。奚元面无表情看着眼前映出的人,仿佛在和另一个自己对视。

    突如其来掉下去的那一串眼泪已经干了,几乎看不出什么。

    只是她整个人不可避免地很憔悴恍惚。保镖什么没问,也什么都没说。她猜他是在江悯办公室等着自己,但看到电梯停在了下面一层,她又迟迟没上来,于是下去看了眼。没想到下去得还算及时,她倒是发自心底地感谢他,但又觉得深深悲哀。

    与Andrea类似的悲剧,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且杜绝不了。

    这些冷漠却又站在制高点上的男人,像这个肮脏社会的一只只大手,覆盖住成群的人,而那些人无法反抗。

    奚元坐在江悯位置,和他之前一样,只开了办公桌周围的一小片灯。稍远点地方就一片黑暗。CBD区那些黑色轮廓散发出金色光芒的建筑从四面八方将她环绕,像一种诡异的浪潮裹挟住整个世界。

    如今再看这样壮观的风景,就不觉得心生向往了。她只低头看江悯的笔记本。里面记着些很杂碎的东西,什么都有。

    他的字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工整端正,有些笔画有点儿轻微飞出去的意思,但无伤大雅,凑在一起颇有别样艺术感。

    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想到这儿,她没忍住低头笑了。

    原来这就是小说里女主人公的感觉么?

    周围黑漆漆的,却不想承认,在见到某人的那一刻见色起意,一见钟情;更不想承认,自己在之后越来越发现,某个人能成为自己心里的慰藉。

    在此之前,在她现实世界的生活里,她并未对任何男人有过如此体验和期待。她朋友很多,什么类型都有,哪怕只是社交场上浮于表面的关系,但每天觥筹交错纸醉金迷,潇洒惯了,“男人”好像只是一个群体的代名词而已。

    对笔记本不知不觉发了呆,任思绪飘很远。忽然听到门开的声音,是江悯回来了。

    看屋内黑漆漆的似乎还有点诧异,但看到她坐在他位置上、只开了一盏灯,似乎又懂了。

    他好像不知道江恪在楼下做的事,只觉她等他等得无聊。

    奚元与他对上视线,眼里浮出笑,又不可抑制地打了个哈欠。

    这样子却很娇憨可爱,江悯走过来俯下身,在她额头上亲了亲。

    这会儿奚元连唇角都没忍住勾起。

    好巧,窗外开始落淅淅沥沥的雨夹雪,他在她耳边提议:“要不然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

    “哦。”奚元懵懵懂懂地应。

    他宽厚的手环过她腰,温热,也很有力,把她从办公椅上带起。就像很小心翼翼地端起了什么物件,而后将她放到办公桌上,拉开一场春色的帷幕。

    头顶一盏明亮的灯落下圆月般光晕,在周围一片黑暗里如此静谧,像屏蔽了世界只留下两人的舞。

    那样的光也落在奚元皎白的皮肤上。

    像刚拂过露珠的花瓣。随这样的白皙剔透从她衬衫下越露越多,江悯的亲吻从她面颊旁游移到下颌,到颈间。不知是不是她错觉,当温凉湿漉的触感来到她脖子处时,江悯似乎有一瞬停顿。她心跳也空了拍,在劫后余生里差点忘记自己被江恪狠狠地掐过脖子,不知道现在是否留有余痕。但温存很快继续下去了。

    当江悯要将她衬衫的最后一颗扣子解开,她不可抑制地溢出声轻哼。

    江悯动作停顿,中断了这一场含情脉脉,拿遥控器将办公室唯一一片室内窗的窗帘合上,将落在办公桌这一带的灯关上。他将她抱起到中央沙发。

    落进柔软里,她彻彻底底地放松下来,将剩下的所有节奏交给他。

    视线起起伏伏又朦朦胧胧,窗外的城市景色模糊成一片金色光影。

    好像也不那么深邃可怖让人反感了。

    *

    从那天起,江恪再没有出现。

    Andrea的葬礼很清冷,因为她已经没什么亲人。

    奚元去了,给她买了一束白色的百合、马蹄莲与栀子,像她生前的清冷孤独。远远看见也有两个三十岁左右的外国女人参加她葬礼。她们都短发,一金一亚麻,却不确定是Andrea生前朋友或只是看到新闻有悲悯之心的陌生人。

    所以奚元一直和她们隔出距离,一个人很安静。

    过往之人与过往之事都不可追,世界这台庞大的机器仍以它的速度和规则持续运转。

    新事滋生,碾压着旧物被磨灭遗忘,成为记忆中一个腐锈的斑点。

    在气温渐渐回暖的几个月里,奚元和江悯过着相当惬意的生活。

    这公司并不用每天待着。在Andrea事件发生后,奚元就对所谓的实习生活及白领工作体验完全失去了兴趣,觉得一切都灰蒙蒙无聊透了。所以她会和江悯在他不忙的时间里出去玩。

    又一次去看了自由女神像,去华盛顿特区看樱花,他给她拍照。

    在那些低饱和的樱粉色雾气里,她第一次感受到春日来临。

    快六月了,江悯离开那公司。Andrea与江恪的事像开始的一段插曲,之后那公司里风平浪静。他要毕业了。

    像一段路要走到尾声,江悯明确毕业后会回国。两人一时却想不出在离开美国之际做些什么更有性价比。奚元差点忘了曾和他说过要一起去看盆栽哥(The Weekend)演唱会的事,而恰好那段时间传出他将开始世界巡演的消息。商量来商量去,他们最后决定去英国曼城那一场。

    这大抵是她那段时间最期待难忘的一件事。

    事实证明,盆栽哥在曼城的那场巡演确实经典。

    现场的设计独具心裁,巨大环形场地中间是一条长长廊道。空山基太空修女的雕塑高高屹立,向前倾倒,环抱众生,充满震撼与威慑。结合巨大月球、莫名有一股废墟般冰冷感的建筑群与宗教仪式般舞美设计,是配合The Weekend声音的最佳佐料。

    奚元和江悯在前排。

    她听了一首又一首耳熟能详的歌,譬如万人齐唱的相当伤感的《e》。其实她最喜欢《Starboy》,现场印象最深的却是最早听过的《The Hills》,那时场地里火焰高高升起。

    她很喜欢他歌里那些禁忌、放纵又目中无人的调调,现场又嗨得不行。

    她很快乐地半靠在江悯身上,肆无忌惮跟唱,虽然声音都淹没在周围更大的浪潮里。她还拍了和江悯一起的照片。老规矩,发在只有她和他能看的ins。

    她写:【Why 't you wait until I fall out of love(为何你不能够再等待一下,直到我不再爱你)】

    演唱会的后劲就是,之后的每一天她都哼哼那些歌,循环往复。在国外的最后一个心愿落成了。

    江悯毕业在即,他们又回到芝加哥,和那些朋友一起玩了几次。

    那些人大部分也要毕业回国。不知是不是即将天各一方,奚元觉得连林克妍看自己都顺眼了(对,是林克妍看自己,而不是她看林克妍)。另外林顺利和土豆哥分了手,却也在即将分别的气氛里把酒言欢,大有一种“一笑泯恩仇”意味。

    总之一群人不论之前明明暗暗地闹过什么不愉快,一下都像即将各奔东西的兄弟姐妹一样悲情而不舍。

    酒过几巡,大家都醉了。

    林克妍正好坐江悯和奚元对面,举杯挑眉问:“你们两个倒还在热恋啊。没记错的话,你们两个都北城的吧,回去又能继续恩爱了对吧?”

    旁边人闻言都看来,眼里不无艳羡。

    各人有各人心事,但总是情字最扰人。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回国这件事对江悯和奚元来说何尝不是问题。

    回想起来,他们一步一步在一起的过程就非常微妙,并没有什么非常详细的说明或什么郑重的承诺,怎么理解都行。

    一开始似乎只是很简单的二者相吸,你拉我扯,而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及时行乐、肌肤之亲,但这样的关系到什么时候为止?这算不算是非常严肃地在一起谈恋爱了呢?没有答案。他们从来都没有戳破过,甚至很享受这个过程。

    但现在这段关系面临个节点。

    奚元猛然想起,北城有一个传说中让自己闻风丧胆的家庭,还有一个她穿书以来从未谋面但确实存在的未婚夫。

    ……

    她和江悯晚上依旧在一起睡的。

    她喝多了,又喝飘了。

    她和江悯没说什么话,但是她抱着他睡觉,感觉滚烫的自己被他包裹,呼吸都渐渐重了。

    莫名很开心,莫名很伤感,就是那种醉后飘飘欲仙的感觉。将头埋在他胸前,低声哼哼前不久在The Weekend演唱会上的那些歌。

    “奚元。”江悯叫她一声。

    “……嗯?”

    “回国后还和不和我谈恋爱?”

    “啊?”

    他手在她脖子后握得有些紧。

    他大概和之前好几次一样,认为她喝醉后就没有意识了。但她心真的漏跳一拍,他从来不问这样的话。

    他又问一遍。

    ——“回国后还和不和我谈恋爱?”

    “不。”

    斩钉截铁。

    他手上劲松了松:“你酒醒了还能不能记得自己说的话?”

    她甚至好像能感觉他在咬牙。

    “能。”

    他手彻底松了。

    “行,我记着了。”

    但仍旧抱着她:“我希望你不是在说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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