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黑甲偃兵(求追读)
“医家的正法,是叫做《岐黄命术》吗?
魏争先这老头还真是有本事啊,竟然还能给子女们找来别的仙道正法修习。”
这个世界上,只有能修炼到七阶以上的法术,才会被称为正法。
在秦朝时,始皇帝曾收集天下法术聚于咸阳宫,在反复梳理后,最终明确当时前人开创的正法数量共有二十四门。
而后来秦朝灭亡,楚汉相争,刘汉定鼎,新莽篡位,光武中兴的这几百年时间里,朝廷再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做过类似的事情,导致世人并不清楚现今的正法数量和各自修行之人。
但有一点却是所有人的共识,那便是这几百年中新增的正法数量绝对不会很多。
在仙道正法数量不多,并且除兵家外普遍敝帚自珍的局面下,魏争先能给女儿找到一门医家正法修习,可不是一件简单之事。
接下来,刘拙又主动和巴涓聊了聊,魏知白精通炼制的各种丹药种类和功效。
当他把这些事情都了解得差不多了,临沅县城这座临水而建的不大小城,就出现在了前方的视野里。
但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了几天之前的祥和气氛。
常年在沅水中捕鱼的渔船,此刻全部停靠回了码头上;城外正在灌浆的连绵稻田里无人劳作;敞开的城门洞里不见一个行人,看着就像一座死城。
如果不是在城池上空,能看到有缕缕炊烟升起,刘拙还以为临沅县被屠城了呢。
两人一路打马来到城门口附近,才看到守门之人也从之前的老卒换成了一队精卒。
还没来到近前,就远远听到一声厉喝传来。
“什么人?
接县令之令,所有来县之人,都要在城门五十丈开外下马。”
吁~
刘拙勒住了自己的马,正要开口和守门之人交涉,就听到身旁传来了巴涓那妩媚的声线。
“前面守门可是丁二小哥,我是魏家的……”
说着话,她就骑着自己那匹骨马向城门行去。
巴涓和守门的什长明显熟识,简单说了几句话就遥遥对刘拙招手,示意他可以过去了。
等刘拙骑马从搬开的拒马缝隙里挤进城门洞,便立刻问道。
“城外连个人都没有,还把守城的人都换了,是出什么事情了吗?”
“据守门的什长说,昨晚有一只三丈高的螃蟹妖从沅水里爬出来。
从西门冲进了县城,一路横冲直撞到县衙才被人斩杀。
虽然没死几个人,但主街上的商铺却被毁了很多。
现在城里的百姓已经不敢出城了,县令便干脆下令把四道城门全封上了。”
听到没有群妖攻城之事发生,刘拙立刻放松了下来。
临沅县是桃仙划分的实验之地,妖怪们各自行事,便代表着桃仙的那些实验还没有完成,他们暂时安全。
只有当大部分实验做完,群妖们被聚集起来进行一些需要大肆杀戮实验的时候,才会是最危险的时刻。
两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因此没有在这些大概率会死的守门兵卒面前说出这个太过残酷的事实,而是默默向魏家的方向行去。() ()
没想到才走了不远的一段距离,身后便隐隐有密集的金铁碰撞声和群马奔腾的隆隆声响起。
他们骑马立在正对城门洞的街道上,透过门洞正好看到,一队黑甲骑兵正在城外减缓马速。
骑兵的数量不多,不过二十多骑。
但他们每一个人都穿着金属打造的厚重铠甲。
一身通体严丝合缝的重铠包裹了骑兵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头部的头盔也是椭圆形的模样,看不到眼睛和呼吸孔的存在。
再加上外表涂抹的一层黑色哑光涂料,看起来就像一群铁皮罐头。
他们背上的铠甲卡槽里,安放着手掌宽的双手巨剑,粗壮的臂铠上,佩戴着只有三发的鸡蛋粗细臂弩。
而且刘拙还注意到,这些人胯下马匹都极为健壮,不仅一身虬结的肌肉鼓得好像快要跳出来,就连踩踏地面的马蹄也足有海碗大小。
恐怕也只有这样强健的坐骑,才能支撑得起骑士加上铠甲的重量。
“人披了甲,但马无甲,看来这些马只作为骑乘之用,他们并不是依靠马匹作战的骑兵。”
刘拙之前是个马夫,对这方面极为敏感。
“不用在意那些看起来很强壮的马,不过是用了秘药强行喂出来的凡马而已。
被黑甲偃兵骑上半年就会五劳七伤,死于各种伤病。”
巴涓知道刘拙没见过这些兵马,便继续解释道。
“这是王家的黑甲偃兵。
需要从小挑选出身体强壮之人,在长到相应体格大小后一步步替换全身脏器、肌肉、骨骼,最后再穿上这身外铠,经历高达八成的死亡几率,才能最终练成。
别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傻,但在铠甲加身后,气贯全身境兵家修士催发出的刀芒剑气,也需要在一个部位连砍几次才能击穿这身铠甲。
更别说,他们与铠甲手套融为一体的双手极为灵活,可以顺畅使用各种兵器,是一种攻守兼备的强兵。
虽然数量少了点,整个王家用几十年的时间才攒出一支六十多人的偃兵队,但他们可要比魏家用兵家秘法练出来的兵卒要强得多。”
不愧是在临沅县待了数年的修士,巴涓对王、魏两家的情况都极为了解。
刘拙在脑海里稍一回忆就想起了,王家是一个和魏家实力相差无几的本地家族,他们的家主还是临沅县县丞。
没记错的话,王家修炼的是墨家正法《天鬼经·造命卷》,最擅长的就是将修士自己和他人制造成各种偃人。
今天听巴涓这么一讲,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在黑甲偃兵队列最前面的,还有两个装束与众不同之人。
一个是看起来十五六岁年纪的红衣小姑娘,一张带着点婴儿肥的娃娃脸上,顶了一双光芒明灭不定的猩红色眼睛。
另一个是没有骑马,只在地上用双足狂奔就比骑马偃兵还高一头的特大号黑甲偃兵。
那小姑娘在城门前放慢马速,远远就以红瞳注意到了城内的刘拙,以及他座下那匹与众不同的马,立即高喊道。
“你的马身上又长花又长草,看着很漂亮,能送给我吗?”
魏争先这老头还真是有本事啊,竟然还能给子女们找来别的仙道正法修习。”
这个世界上,只有能修炼到七阶以上的法术,才会被称为正法。
在秦朝时,始皇帝曾收集天下法术聚于咸阳宫,在反复梳理后,最终明确当时前人开创的正法数量共有二十四门。
而后来秦朝灭亡,楚汉相争,刘汉定鼎,新莽篡位,光武中兴的这几百年时间里,朝廷再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做过类似的事情,导致世人并不清楚现今的正法数量和各自修行之人。
但有一点却是所有人的共识,那便是这几百年中新增的正法数量绝对不会很多。
在仙道正法数量不多,并且除兵家外普遍敝帚自珍的局面下,魏争先能给女儿找到一门医家正法修习,可不是一件简单之事。
接下来,刘拙又主动和巴涓聊了聊,魏知白精通炼制的各种丹药种类和功效。
当他把这些事情都了解得差不多了,临沅县城这座临水而建的不大小城,就出现在了前方的视野里。
但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了几天之前的祥和气氛。
常年在沅水中捕鱼的渔船,此刻全部停靠回了码头上;城外正在灌浆的连绵稻田里无人劳作;敞开的城门洞里不见一个行人,看着就像一座死城。
如果不是在城池上空,能看到有缕缕炊烟升起,刘拙还以为临沅县被屠城了呢。
两人一路打马来到城门口附近,才看到守门之人也从之前的老卒换成了一队精卒。
还没来到近前,就远远听到一声厉喝传来。
“什么人?
接县令之令,所有来县之人,都要在城门五十丈开外下马。”
吁~
刘拙勒住了自己的马,正要开口和守门之人交涉,就听到身旁传来了巴涓那妩媚的声线。
“前面守门可是丁二小哥,我是魏家的……”
说着话,她就骑着自己那匹骨马向城门行去。
巴涓和守门的什长明显熟识,简单说了几句话就遥遥对刘拙招手,示意他可以过去了。
等刘拙骑马从搬开的拒马缝隙里挤进城门洞,便立刻问道。
“城外连个人都没有,还把守城的人都换了,是出什么事情了吗?”
“据守门的什长说,昨晚有一只三丈高的螃蟹妖从沅水里爬出来。
从西门冲进了县城,一路横冲直撞到县衙才被人斩杀。
虽然没死几个人,但主街上的商铺却被毁了很多。
现在城里的百姓已经不敢出城了,县令便干脆下令把四道城门全封上了。”
听到没有群妖攻城之事发生,刘拙立刻放松了下来。
临沅县是桃仙划分的实验之地,妖怪们各自行事,便代表着桃仙的那些实验还没有完成,他们暂时安全。
只有当大部分实验做完,群妖们被聚集起来进行一些需要大肆杀戮实验的时候,才会是最危险的时刻。
两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因此没有在这些大概率会死的守门兵卒面前说出这个太过残酷的事实,而是默默向魏家的方向行去。() ()
没想到才走了不远的一段距离,身后便隐隐有密集的金铁碰撞声和群马奔腾的隆隆声响起。
他们骑马立在正对城门洞的街道上,透过门洞正好看到,一队黑甲骑兵正在城外减缓马速。
骑兵的数量不多,不过二十多骑。
但他们每一个人都穿着金属打造的厚重铠甲。
一身通体严丝合缝的重铠包裹了骑兵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头部的头盔也是椭圆形的模样,看不到眼睛和呼吸孔的存在。
再加上外表涂抹的一层黑色哑光涂料,看起来就像一群铁皮罐头。
他们背上的铠甲卡槽里,安放着手掌宽的双手巨剑,粗壮的臂铠上,佩戴着只有三发的鸡蛋粗细臂弩。
而且刘拙还注意到,这些人胯下马匹都极为健壮,不仅一身虬结的肌肉鼓得好像快要跳出来,就连踩踏地面的马蹄也足有海碗大小。
恐怕也只有这样强健的坐骑,才能支撑得起骑士加上铠甲的重量。
“人披了甲,但马无甲,看来这些马只作为骑乘之用,他们并不是依靠马匹作战的骑兵。”
刘拙之前是个马夫,对这方面极为敏感。
“不用在意那些看起来很强壮的马,不过是用了秘药强行喂出来的凡马而已。
被黑甲偃兵骑上半年就会五劳七伤,死于各种伤病。”
巴涓知道刘拙没见过这些兵马,便继续解释道。
“这是王家的黑甲偃兵。
需要从小挑选出身体强壮之人,在长到相应体格大小后一步步替换全身脏器、肌肉、骨骼,最后再穿上这身外铠,经历高达八成的死亡几率,才能最终练成。
别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傻,但在铠甲加身后,气贯全身境兵家修士催发出的刀芒剑气,也需要在一个部位连砍几次才能击穿这身铠甲。
更别说,他们与铠甲手套融为一体的双手极为灵活,可以顺畅使用各种兵器,是一种攻守兼备的强兵。
虽然数量少了点,整个王家用几十年的时间才攒出一支六十多人的偃兵队,但他们可要比魏家用兵家秘法练出来的兵卒要强得多。”
不愧是在临沅县待了数年的修士,巴涓对王、魏两家的情况都极为了解。
刘拙在脑海里稍一回忆就想起了,王家是一个和魏家实力相差无几的本地家族,他们的家主还是临沅县县丞。
没记错的话,王家修炼的是墨家正法《天鬼经·造命卷》,最擅长的就是将修士自己和他人制造成各种偃人。
今天听巴涓这么一讲,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在黑甲偃兵队列最前面的,还有两个装束与众不同之人。
一个是看起来十五六岁年纪的红衣小姑娘,一张带着点婴儿肥的娃娃脸上,顶了一双光芒明灭不定的猩红色眼睛。
另一个是没有骑马,只在地上用双足狂奔就比骑马偃兵还高一头的特大号黑甲偃兵。
那小姑娘在城门前放慢马速,远远就以红瞳注意到了城内的刘拙,以及他座下那匹与众不同的马,立即高喊道。
“你的马身上又长花又长草,看着很漂亮,能送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