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苍茫几回首,白云依旧满山春。
站在墓前的一群人,眼眶微红。
一半是因为这清明时节雨纷纷的伤怀,一半是因为昨晚酣畅淋漓的欢聚。
这一群人,加上长眠于深山中的这位,自幼时就是相交好友,十余年的挚友。
这种感情不同于成年后的友谊,或许夹杂了其他的成分,这年幼时能维持到如今的,珍重非常。
“别介意啊,昨天难得聚这么齐,有些忘怀。”
栀夏蹲在土坡上,手指轻轻触着地面。
“是呀,又忘怀,又怕误事,我们其实就是通了宵而已。”
宋南晨是每年都会必至的,因为这唯一的牵挂的人在这里。
“有一个没熬夜的,不过,你要当干妈了,记得给我托梦,顺便保佑我生个女儿,和你一样聪慧。”
四个多月有一点显怀,动作还能随意,白颜庆幸。
“对,你兄弟我就要当爸爸了,不过我也喜欢女儿。”
李晋扶着老婆身上披着的外套,尽量显得不那么悲伤,毕竟眼前这个人最近情绪可谓是跌宕起伏。
“行了,就你有女儿,过来帮我整理一下这香,一人三支。”
蹲在最后的顾磊满眼嫌弃这俩走在最前线的行动力,说好的做彼此的天使呢!
升起的朦胧,被风吹得飘摇,盈盈绕绕间,烟云飘向远方。
“你说这清明之后,生日之前的时间,她不会觉得咱敷衍吧?”
“不会。”
“就是。”
两个姑娘蹲在旁边,栀夏看着旁边说着说着就眼眶沁泪的姑娘,赶紧掏纸。
拿出的纸,就是布达拉宫下,萧慕给自己的那包。
“最好的人,为什么不能住个好点儿的地方,这算什么?”
终是,忍不住感怀的白颜,对这土坡,破口而出。
耿耿于怀,已然八载。
“有些事我们改变不了,咱就尽心尽力就好。”
拿着香火过来的准爸爸,扶起蹲着的老婆,即使自己也对此无奈,也要先安慰情绪激荡的人。
对此不平的,是所有人,但却不能干涉人家家里的决断。
长眠于此的人,因为一些所谓的原因,所谓的意外身殒且年纪尚轻,无法入祖坟,哪怕是再正常不过的墓地。
就这么孤零零地,独自躺在这简陋的土坡里。
众人无法去问这中的缘由,没有立场,没有权利。
毕竟不能在老人家伤口上撒盐,毕竟左右不了一些无所谓的讲究,却也无法改变这荒凉的处境。
只悲,人间致伤。
真是,山前山后各有哀愁,有风无风都不自由。
“昨晚的酒呢,一起喝一口吧。”
栀夏拍拍膝盖上的土,站起来摆着带来的花束。
“这儿呢,来,都过来喝酒了!”
宋南晨提着酒,好似快意江湖般吆喝其他的人。
这酒是昨夜小院儿里,众人你一口,我一口,品评出的头名。
雨打梨花湿目,六人对影,欢颜也伴着沧桑。
而现在,这一盏酒,说不尽的只有惦念,反倒没了昨夜的氐愁伤怀。
向着天,向着地,向着心,向着她。
众人就这么坐在已发生机的新绿旁,笑谈着过去的点点滴滴。
貌似现在能慰藉种些人的,唯余她可以独守的这一片绿意。
…………
春山好处,空翠烟霏。
无人踏足,无人惊扰,即便有些偏远,也好与她享受这片刻的安宁祥和。
清风带走思念,细雨打湿春光。
六个人或许坐的,有些久了。
久到,这安眠之人都觉得他们会在这春风中着凉,继而洒下些春雨。
以便这些感怀之人,得以归家。
“下次再聚的这么齐,不知何年何月了。”
“怎么会,满月酒。”
栀夏觉得这帮人可能年纪大了,不止是多愁善感了,还有健忘。
“对对对,那咱还是相聚终有定期,真好。”
“那还不谢谢我。”
即将有女儿的人,就是这么的豪气。
“那下一次谢谢谁?红事!”
李晋真的不喜欢离别,甚至说惧怕。
“别看我啊,小爷我事业可谓风生水起,暂时没情况。”
顾磊毕竟和醒悟的余秦一样,是个事业狗,为了金钱奋斗终身。
“哦,我也没戏。”
尹言摊手表示自己的情况,可能这辈子是吃不到他的酒了。
“没事儿,总会有戏。”
“咱要是不行出去看看。”
“行,您老出资,我就去。”
“那兄弟你再等等,等我大干一场,一大场。”
“嘿,真是我好兄弟!”
“……”
宋南晨走在最后,看着前面几人好似幼时那般的打闹,有些恍惚。
这时,清风缭绕。
好像,那人还在,就和栀夏相互挽着,就在自己身前这么晃悠着……
“还记得宋师傅说,一面接受岁月的伤,一面继续仰望生活的光。”
栀夏似是也为清风乱了心弦,若遇所感,落后几步,冲着久思愣怔的人说道。
“你的光,会一如既往。”
说出口,却鼻酸。
“嗯,我的光,永远都是最明媚的。”
沉浸在清风中的人,笑得格外温柔骄傲。
“但也不要被周围的庸俗,消磨了你的涵养。”
栀夏知道宋南晨远离爱人的原因,不只是苏州是她消逝之地,还有这无处不在的闲言碎语。
不是栀夏嫌弃自己成长之地,而是不论何地都有嘴闲话多之人,喋喋不休地不断刮着别人的伤口。
“都说时间治愈的是愿意自渡之人,可我并不需治愈。”
宋南晨有自己的抱负,毕竟父亲当初在这西北落脚,只因同僚排挤,甚至于迫害。
现在自己,没有任何的牵绊,只需争那一争,以还父亲当年蒙羞之难。
“能帮的上的,不要客气。”
栀夏这话说的豪气非常,颇有江湖儿女的义薄云天。
“这话应该我说,你才是我们最担心的。”
宋南晨永远记得,那个因为懒散不选择出门和其他小崽子们疯,而是找借口来自己家躲清闲的小姑娘。
也就是这么阴错阳差之间,被已故的父亲发掘出她书法方面的天赋。
自己原本不怎么感兴趣的书画,也因为这个人的介入,有了危机感,从而埋头苦拼,只为争过这个当初其实被动学习的人。
自己其实该谢谢她的,自从有了这么个竞争的对手,自己和父亲原本枯燥的日子,可谓变得鸡飞狗跳。
原因在于,这小姑娘不服输啊,这不服输的劲儿就像个小子。
但是吧,又长得漂亮可爱,自己被气得不行,却也下不去手。
最重要的是,那年的蝉鸣夏雨里,栀夏领来个姑娘避雨。
而自己,从此,一误终生。
思绪飘远间,仿佛他们还是那几个在梨树下欢颜的少年。
海棠未雨,梨花先雪,一半春休。
…………
另一边,其余的人在小导游的带领下,参观了麦积山石窟。
此处因泥塑出名,美誉称其为“东方雕塑陈列馆”,做为中国四大石窟之一,始建于十六国后秦时期,历经十余个王朝,至今一千六百余年。
在秦岭之北,烟雨之中,云雾之巅。
若隐若现中,可见石窟身影,这里不只有麦积烟雨风光,还有历经千年留下的文化艺术品。
自早上就领命陪伴众人去往石窟的宋夏,正在送众人回去吃午饭。
“小宋啊,辛苦你了,对了,你这名字蛮特别的。”
余叔叔好奇了一路这孩子名字为何如此熟悉,终于抓到了机会,毕竟也相处了一早上,也是有点熟念了。
“我的名字啊,就是宋南晨的宋,和栀夏的夏。”
年纪比之两人小上个五六岁的孩子,说起这话,不知为何充满自豪。
“叔叔您别多想,夏姐和晨哥特意嘱咐我了,不能口无遮拦,我会小心说话的。”
好吧,这孩子还真是没心眼儿,有啥说啥。
“嗨,多的事儿我们不问。”
你别说,余叔叔有些堂皇,好似窥得了些不为外人的秘密。
“这有什么,大概是我三四岁的时候,我那位说是患有精神病的父亲捅死了母亲,后来不知为何也被判了死刑,家里没有其他的亲眷,隔壁的还是小孩儿的夏姐和晨哥,几乎是声泪俱下地求师傅把我收养了。”
讲述历史的孩子语气平淡,好像在说不属于自己的过去。
“于是乎,师傅收养了我,还好小地方走点门道就能办个程序,我就有了家。”
“但师傅说了,既然这那两个崽子的主意,他们就要负责,所以两个小孩儿用了他们的名字,给我这个小小孩儿起了名字。”
“自那时起,我成栀夏姐的师弟,也是晨哥的弟弟。”
“没事儿,别这么慈爱地看着我啊,都不好意思了呢。”
相当有眼力见儿的孩子,说着调节气氛的话。
“你这孩子!”
吴妈妈感怀将起,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不正经给打乱了。
“真没事儿,有三个老古板管着我呢,那真是水深火热啊。”
“夏夏也是?”
“那可不,她最凶!”
宋夏说到一半顿了顿:“也最像家长,长姐如母,长兄如父,还有个经常带我打枣儿的师傅,我真的过得很好。”
“现在我跟着晨哥在苏州工作,这次也是他们相聚,我过来打杂。”
“呃,我是不是话有点儿多了,晨哥老说我。”
小伙子说着,摸摸刚理的后脑勺,才发觉一直是自己在嘚嘚。
“见外了不是,能这么淡然地说出来,起码是有些释怀的。”余爸爸觉得这世道真是无常。
“叔叔,知己啊!但他俩老觉得我有坎儿。”
“那就是关心则乱嘛。”
“我知道啊,我也愿意受着哈哈哈。”
如此阳光,如此卓绝通透的年轻人,真是难能可见。
“他们今天去祭拜的是夏姐的发小,也是晨哥的女友,有些事我不好说,但他们只要有空,每年都去。”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晨哥是夏夏的青梅竹马呢。”
听到这儿,操心女婿安危的余妈妈和吴妈妈才放下心来。
“他俩不可能,您是没见过以前的鸡飞狗跳。”
宋夏是真的最怀念那声色犬马的日子:“况且晨哥有今生挚爱,不会变。”
他忆起那随风飘扬之人,思念也如泉涌。
可惜,思念无声。
幸好,思念无声。
站在墓前的一群人,眼眶微红。
一半是因为这清明时节雨纷纷的伤怀,一半是因为昨晚酣畅淋漓的欢聚。
这一群人,加上长眠于深山中的这位,自幼时就是相交好友,十余年的挚友。
这种感情不同于成年后的友谊,或许夹杂了其他的成分,这年幼时能维持到如今的,珍重非常。
“别介意啊,昨天难得聚这么齐,有些忘怀。”
栀夏蹲在土坡上,手指轻轻触着地面。
“是呀,又忘怀,又怕误事,我们其实就是通了宵而已。”
宋南晨是每年都会必至的,因为这唯一的牵挂的人在这里。
“有一个没熬夜的,不过,你要当干妈了,记得给我托梦,顺便保佑我生个女儿,和你一样聪慧。”
四个多月有一点显怀,动作还能随意,白颜庆幸。
“对,你兄弟我就要当爸爸了,不过我也喜欢女儿。”
李晋扶着老婆身上披着的外套,尽量显得不那么悲伤,毕竟眼前这个人最近情绪可谓是跌宕起伏。
“行了,就你有女儿,过来帮我整理一下这香,一人三支。”
蹲在最后的顾磊满眼嫌弃这俩走在最前线的行动力,说好的做彼此的天使呢!
升起的朦胧,被风吹得飘摇,盈盈绕绕间,烟云飘向远方。
“你说这清明之后,生日之前的时间,她不会觉得咱敷衍吧?”
“不会。”
“就是。”
两个姑娘蹲在旁边,栀夏看着旁边说着说着就眼眶沁泪的姑娘,赶紧掏纸。
拿出的纸,就是布达拉宫下,萧慕给自己的那包。
“最好的人,为什么不能住个好点儿的地方,这算什么?”
终是,忍不住感怀的白颜,对这土坡,破口而出。
耿耿于怀,已然八载。
“有些事我们改变不了,咱就尽心尽力就好。”
拿着香火过来的准爸爸,扶起蹲着的老婆,即使自己也对此无奈,也要先安慰情绪激荡的人。
对此不平的,是所有人,但却不能干涉人家家里的决断。
长眠于此的人,因为一些所谓的原因,所谓的意外身殒且年纪尚轻,无法入祖坟,哪怕是再正常不过的墓地。
就这么孤零零地,独自躺在这简陋的土坡里。
众人无法去问这中的缘由,没有立场,没有权利。
毕竟不能在老人家伤口上撒盐,毕竟左右不了一些无所谓的讲究,却也无法改变这荒凉的处境。
只悲,人间致伤。
真是,山前山后各有哀愁,有风无风都不自由。
“昨晚的酒呢,一起喝一口吧。”
栀夏拍拍膝盖上的土,站起来摆着带来的花束。
“这儿呢,来,都过来喝酒了!”
宋南晨提着酒,好似快意江湖般吆喝其他的人。
这酒是昨夜小院儿里,众人你一口,我一口,品评出的头名。
雨打梨花湿目,六人对影,欢颜也伴着沧桑。
而现在,这一盏酒,说不尽的只有惦念,反倒没了昨夜的氐愁伤怀。
向着天,向着地,向着心,向着她。
众人就这么坐在已发生机的新绿旁,笑谈着过去的点点滴滴。
貌似现在能慰藉种些人的,唯余她可以独守的这一片绿意。
…………
春山好处,空翠烟霏。
无人踏足,无人惊扰,即便有些偏远,也好与她享受这片刻的安宁祥和。
清风带走思念,细雨打湿春光。
六个人或许坐的,有些久了。
久到,这安眠之人都觉得他们会在这春风中着凉,继而洒下些春雨。
以便这些感怀之人,得以归家。
“下次再聚的这么齐,不知何年何月了。”
“怎么会,满月酒。”
栀夏觉得这帮人可能年纪大了,不止是多愁善感了,还有健忘。
“对对对,那咱还是相聚终有定期,真好。”
“那还不谢谢我。”
即将有女儿的人,就是这么的豪气。
“那下一次谢谢谁?红事!”
李晋真的不喜欢离别,甚至说惧怕。
“别看我啊,小爷我事业可谓风生水起,暂时没情况。”
顾磊毕竟和醒悟的余秦一样,是个事业狗,为了金钱奋斗终身。
“哦,我也没戏。”
尹言摊手表示自己的情况,可能这辈子是吃不到他的酒了。
“没事儿,总会有戏。”
“咱要是不行出去看看。”
“行,您老出资,我就去。”
“那兄弟你再等等,等我大干一场,一大场。”
“嘿,真是我好兄弟!”
“……”
宋南晨走在最后,看着前面几人好似幼时那般的打闹,有些恍惚。
这时,清风缭绕。
好像,那人还在,就和栀夏相互挽着,就在自己身前这么晃悠着……
“还记得宋师傅说,一面接受岁月的伤,一面继续仰望生活的光。”
栀夏似是也为清风乱了心弦,若遇所感,落后几步,冲着久思愣怔的人说道。
“你的光,会一如既往。”
说出口,却鼻酸。
“嗯,我的光,永远都是最明媚的。”
沉浸在清风中的人,笑得格外温柔骄傲。
“但也不要被周围的庸俗,消磨了你的涵养。”
栀夏知道宋南晨远离爱人的原因,不只是苏州是她消逝之地,还有这无处不在的闲言碎语。
不是栀夏嫌弃自己成长之地,而是不论何地都有嘴闲话多之人,喋喋不休地不断刮着别人的伤口。
“都说时间治愈的是愿意自渡之人,可我并不需治愈。”
宋南晨有自己的抱负,毕竟父亲当初在这西北落脚,只因同僚排挤,甚至于迫害。
现在自己,没有任何的牵绊,只需争那一争,以还父亲当年蒙羞之难。
“能帮的上的,不要客气。”
栀夏这话说的豪气非常,颇有江湖儿女的义薄云天。
“这话应该我说,你才是我们最担心的。”
宋南晨永远记得,那个因为懒散不选择出门和其他小崽子们疯,而是找借口来自己家躲清闲的小姑娘。
也就是这么阴错阳差之间,被已故的父亲发掘出她书法方面的天赋。
自己原本不怎么感兴趣的书画,也因为这个人的介入,有了危机感,从而埋头苦拼,只为争过这个当初其实被动学习的人。
自己其实该谢谢她的,自从有了这么个竞争的对手,自己和父亲原本枯燥的日子,可谓变得鸡飞狗跳。
原因在于,这小姑娘不服输啊,这不服输的劲儿就像个小子。
但是吧,又长得漂亮可爱,自己被气得不行,却也下不去手。
最重要的是,那年的蝉鸣夏雨里,栀夏领来个姑娘避雨。
而自己,从此,一误终生。
思绪飘远间,仿佛他们还是那几个在梨树下欢颜的少年。
海棠未雨,梨花先雪,一半春休。
…………
另一边,其余的人在小导游的带领下,参观了麦积山石窟。
此处因泥塑出名,美誉称其为“东方雕塑陈列馆”,做为中国四大石窟之一,始建于十六国后秦时期,历经十余个王朝,至今一千六百余年。
在秦岭之北,烟雨之中,云雾之巅。
若隐若现中,可见石窟身影,这里不只有麦积烟雨风光,还有历经千年留下的文化艺术品。
自早上就领命陪伴众人去往石窟的宋夏,正在送众人回去吃午饭。
“小宋啊,辛苦你了,对了,你这名字蛮特别的。”
余叔叔好奇了一路这孩子名字为何如此熟悉,终于抓到了机会,毕竟也相处了一早上,也是有点熟念了。
“我的名字啊,就是宋南晨的宋,和栀夏的夏。”
年纪比之两人小上个五六岁的孩子,说起这话,不知为何充满自豪。
“叔叔您别多想,夏姐和晨哥特意嘱咐我了,不能口无遮拦,我会小心说话的。”
好吧,这孩子还真是没心眼儿,有啥说啥。
“嗨,多的事儿我们不问。”
你别说,余叔叔有些堂皇,好似窥得了些不为外人的秘密。
“这有什么,大概是我三四岁的时候,我那位说是患有精神病的父亲捅死了母亲,后来不知为何也被判了死刑,家里没有其他的亲眷,隔壁的还是小孩儿的夏姐和晨哥,几乎是声泪俱下地求师傅把我收养了。”
讲述历史的孩子语气平淡,好像在说不属于自己的过去。
“于是乎,师傅收养了我,还好小地方走点门道就能办个程序,我就有了家。”
“但师傅说了,既然这那两个崽子的主意,他们就要负责,所以两个小孩儿用了他们的名字,给我这个小小孩儿起了名字。”
“自那时起,我成栀夏姐的师弟,也是晨哥的弟弟。”
“没事儿,别这么慈爱地看着我啊,都不好意思了呢。”
相当有眼力见儿的孩子,说着调节气氛的话。
“你这孩子!”
吴妈妈感怀将起,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不正经给打乱了。
“真没事儿,有三个老古板管着我呢,那真是水深火热啊。”
“夏夏也是?”
“那可不,她最凶!”
宋夏说到一半顿了顿:“也最像家长,长姐如母,长兄如父,还有个经常带我打枣儿的师傅,我真的过得很好。”
“现在我跟着晨哥在苏州工作,这次也是他们相聚,我过来打杂。”
“呃,我是不是话有点儿多了,晨哥老说我。”
小伙子说着,摸摸刚理的后脑勺,才发觉一直是自己在嘚嘚。
“见外了不是,能这么淡然地说出来,起码是有些释怀的。”余爸爸觉得这世道真是无常。
“叔叔,知己啊!但他俩老觉得我有坎儿。”
“那就是关心则乱嘛。”
“我知道啊,我也愿意受着哈哈哈。”
如此阳光,如此卓绝通透的年轻人,真是难能可见。
“他们今天去祭拜的是夏姐的发小,也是晨哥的女友,有些事我不好说,但他们只要有空,每年都去。”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晨哥是夏夏的青梅竹马呢。”
听到这儿,操心女婿安危的余妈妈和吴妈妈才放下心来。
“他俩不可能,您是没见过以前的鸡飞狗跳。”
宋夏是真的最怀念那声色犬马的日子:“况且晨哥有今生挚爱,不会变。”
他忆起那随风飘扬之人,思念也如泉涌。
可惜,思念无声。
幸好,思念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