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舒没敢看季时淮,他的动作很轻柔,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扫雪的动作,却引得她一阵脸热。

    因着他诘问的语气,她下意识就把拎在手里吃了一半的红薯藏到了身后。

    季时淮显然发现了她的小动作,替她扫雪的动作随之一顿,微微眯了眯眼睛,“藏什么了?”

    季时淮刚下了飞机就让司机送他去了临水别墅,那是老爷子为了他结婚特意置办的婚房,当初他因为急着出国,所以把别墅的钥匙还有使用权都交给了他的新婚妻子。

    没想到他刚回到家,不仅没看到她人,连房间的陈设都还是两年前的模样,丝毫没有住人的痕迹,要不是他之前雇了阿姨每天都去打扫,现在只怕是已经落了满屋子的灰了。

    “嗯?”见她低眉睡眼地样子,还有些心虚,季时淮顿时起了心思去逗她,“不说?”语气也比方才严厉了一些。

    方舒本就被他忽然的出现给吓到了,整个人都晕乎乎地,烧得像红薯一样滚烫的脸一直埋着,思绪也处于在梦境和现实中徘徊。

    他严厉的语气在她耳边听着却是另一番的景象,恍惚间记忆就被带回到了9年前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

    方舒在15岁以前,一直待在南城的一家福利院里。

    那里的阿妈对她像亲生女儿一样好,她不愿去别人家,所以一直留在那儿。

    直到她高一开学的那天,一对夫妇找到了她。

    那是一对看起来十分有教养而且穿着不凡的夫妇,让方舒疑惑的是,他们所露出的那种喜悦的神色并不像是找到了失散多年亲生女儿的父母,更像是垂死边缘中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的濒死者。

    即便他们手里拿着DNA检测报告对着她又哭又笑的,方舒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经过当地警方一番确认后,方舒和他们确认了亲属关系,可这对父母并没有说去福利院感谢阿妈的照顾,也没有热络地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走丢以后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而是要求福利院尽快办理手续将她领回北城去。

    方舒在他们急切的态度里没由得来就带了一丝抗拒,她找到阿妈说不愿意走,即便他们是她的亲生父母。

    可阿妈却劝她,方氏在北城的家境十分殷实,她跟着过去,一定会比在福利院里的日子更好,更何况,那是她的亲生父母,不是别人。

    方舒拗不过,最后答应了。

    直到被父母带回北城的家,看到垂死病中的姐姐。

    她才明白了他们急切的原因,明白了他们脸上为何会露出那副令她不解的神情。

    原来,她的亲姐姐方灵在半年前查出了急性白血病,急着做骨髓移植手术,然而那时候捐献者的数据库里,始终找不到一个和方灵匹配的骨髓。

    万念俱灰之时,他们忽然想起了自己十年前走丢了个小女儿,亲生姐妹的匹配率虽然只有25%,但他们却不愿放弃这25%的希望。

    方家在北城实力算不上雄厚,却也说的上话,不过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找到了方舒所在的福利院。

    然后,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了才刚上高一的方舒。

    他们匆匆替方舒办了转学手续,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直到她和姐姐方灵的骨髓移植手术成功完成。

    方舒在做完一系列的检查和准备后就被推进了手术室,那天的她冷静得可怕,给她打麻醉的医生连续问了她几次害不害怕,她都是平静地摇头,医生夸她很勇敢。

    医生只给她腰部进行了麻醉,可在穿刺的时候,麻药还是没能麻痹她的痛觉神经,躺在床上的她,穿刺那处的疼痛一步步蔓延到心脏,直到疼得她眼眶里留下了好几滴的眼泪。

    移植成功以后,方舒的父母欣喜若狂,所有人都一窝蜂涌入了方灵的病房,只有方舒独自一人躺在了空空荡荡的病房里,仿佛被世人给遗忘了。

    抽了骨髓以后的方舒与寻常人一样有些不良反应,好几天都头晕的厉害。

    她一人在病房里躺了三天以后,北城下雪了。

    那是她记忆里从没见过的景象,于是她央着护士推她出去走走。

    就在那天,在医院隔了一条栅栏外的马路上,她看到了那个一眼万年的人。

    栅栏外的烤红薯大爷热络地招揽着生意,外边的行人很多,但没有人停下来买一个,雪下个不停,大爷的帽子顶上盛满了雪花,彼时的她很想去帮帮大爷。

    也想帮帮她自己,因为大爷和她一样,得不到任何人的关注。

    就在她想叫护士替她买一个的时候,大爷的烤红薯久违地迎来了它的客人。

    来人身形纤长,穿着一件厚实黑色羊绒大衣,灰色的羊绒围巾只被他绕了一圈,两端尾巴垂在了他的胸前两侧。

    因为下雪,他的肩头和发梢上都沾上了白色的雪花,方舒看着他踏着地上的积雪走近红薯摊,在摊位前停下,咯吱作响的踩雪声停下,疏离又淡漠的脸就这么映入了她的眼帘,他像忽然闯进山间的高傲冷松,挺拔又清冷。

    方舒看见他薄唇轻启,不急不缓,清润如泉的声音由喉间滚出,就这么一道稀松平常的嗓音伴随着扑簌的下雪声一下便撞进了她心里,久久没能平静。

    他简单问了价格后,便随意挑了两个,就在方舒以为他将要离去,下意识从轮椅上起身想要跟过去时,那个男人却迎着雪走过来,停在了栅栏前。

    方舒看见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朝她递来了一个烤红薯,在风雪中,红薯冒着的热气几乎要将她的视线模糊掉。

    她走上前去,呆愣之余却本能地伸手去接,才碰到了纸袋,便听见他说:“吃点儿暖暖,别着凉。”

    方舒被红薯烫了下手心,连带着心也颤了一下,还没等她说谢谢,男人的手已经收回去,因为他的朋友在叫他。

    “时淮!走了。”

    男人大步离开,肩上的雪花随风落下,与地上的积雪融为了一体,方舒捧着热乎乎的红薯笑起来。

    栅栏外的人和眼前的人重叠在一起,此时的他肩上也落了雪,不过与当初不同的是,现在的他,身上多了些成熟男人的稳重和凛冽,如果忽略此时他眉眼中有些生气神情的话,模样与当初别无二致。

    丝毫不知道方舒在神游的季时淮还在想着怎么让她自觉把东西交出来,人又朝她跟前迈了一步。

    他们每个月通话的时候,他都会叮嘱她少吃些垃圾食品,因为在领证前的相互了解阶段,季时淮发现她偏爱路边的小吃摊,还企图把他也拉上贼船。

    他记得婚后他给她的协议里,明令禁止了一条,就是关于吃垃圾食品的。

    现在看她的反应,大抵是犯了忌,被他当场抓包有些难为情。

    方舒发觉季时淮又靠近了她一步,不自觉就往后挪了挪,本来她就最受不了他低着嗓子说话,那声音,特别磨耳朵。

    现在他还主动靠近,激得她下意识就用空着的那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垂,然后慢悠悠地把藏在身后的红薯拿了出来。

    季时淮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打开袋子粗略地看了一眼,纸袋里面躺着半个布满了牙印的红薯,他隔着塑料袋摸了摸,冷得像冰块儿。

    按现在的天气推算,这红薯已经冷了好一会儿了,一想到她在在外面待了很久。

    季时淮立即冷了眉眼,把那半只红薯丢到旁边的垃圾桶,又把她肩膀上的包包拎过去顺手丢去了后座上,“上车。”

    见他冷了脸,方舒抿了抿唇,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刚被他丢进垃圾桶的红薯,还没来得及可惜,就听到走到驾驶位的季时淮朝她又叫了一声,显然带了些警告的气息。

    她低着眸子乖乖上车,车子往她所在的单元楼开去。

    车内灯光被他关掉了,只有外面车灯映射进来的微弱的光线照着车内,方舒偷偷朝季时淮的方向瞥了一眼,开车的人眉目冷肃,眼神没分给她半个。

    方舒和他相处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超过一个星期,每个月通话的半小时也是十分客套,看不出他的脾气,但就算是只相处了这么短的时间,方舒也能通过他的表情看出来。

    他在生气。

    只是方舒有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不知道自己该解释什么才能让他不生气,也不知道该不该问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所以索性坐在副驾上发呆。

    不过这样的气氛持续了不到三分钟,库里南就准确地停在了她所住的单元楼下方。

    方舒感叹于他惊人的记忆力,两年前她只给他提过一次这个小区的地址,甚至都没带他来过,现在他竟分毫不差地找到了,而且全程都没和她讲话。

    雪落得越来越多了,下了车,季时淮催促她赶紧上楼。

    方舒一面带着他进去,一面在心里打鼓。

    她住的地方还是刚毕业的时候租的,是老旧小区,没有电梯,甚至好几个楼层的感应灯都坏了,而且当初为了贪便宜,她还租在了7楼。

    季时淮从小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别说老旧小区了,可能连普通的小二层的楼房都没住过,而且还要走楼梯。

    不过好在,这一路上季时淮都没发作,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直到两人在她的房门口停下。

    见人站在门口不动,季时淮叹了口气,“还不开门进去,等着挨冻?”

    在方舒听来就是:还不开门让我进去,等着让我挨冻吗?

    季时淮有些不耐烦的语气让方舒有些无措,最后她只能咬了下唇,然后伸出了一只手指,指了指他拎在手上的包包,“钥匙在包里。”

    开了门以后,方舒迅速换了鞋,站在门边等着他说什么时候走。

    毕竟他二话不说就带着她回来,洗漱用品什么都没有,说不准就是顺道过来看看她,恰好在路上看见了,就送她回来,是不可能留在这儿和她住的。

    而且他有大别墅,应该不想和自己挤在小小的出租屋里。

    她的房子是普通的一室一厅格局,她住刚刚好,季时淮189的大高个进门都得微微矮着身子,原本就狭小的空间在他进来以后就变得更加逼仄了。

    季时淮粗略地打量了一眼,虽然很小,但却温馨。

    “不让我进去?”

    “啊?”方舒如梦方醒,窘迫的脸立即就现了不正常的红晕,她伸手夺过他手里的包随手挂在旁边的置物架上,然后才红着脸走进去,还一边和他解释说:“没有拖鞋,不用换了,进来吧。”

    她摸不准季时淮现在的心思,在想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可能发生的事情后,她的脸默默地变成了一只熟透的虾子。

    可她又转念一想,两人从来没有在一室共处过,难道今天他来就是要和她一起住,然后履行丈夫的义务吗?这会不会太快了?如果真的要的话,她该拒绝还是答应呢?

    正当她犹豫时,季时淮在她边上却忽然轻笑了一声,连带着说出来的话也多了几分揶揄,“连我的拖鞋就不备,看来你是不打算认我这个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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