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打开了盛满罪恶的魔盒,路易斯翻开了写满爱与光明的日记。
他徜徉于爱的怀抱中,夜以继日地学习着其中精妙无比的魔法知识,一如海绵宝宝孜孜不倦地吸收着海洋里的水。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有一位喜欢写日记并且精通于魔法的父亲。
路南在自己无法言语交流、无法像是一个人类那样活着的时候,把自己与自然沟通时获得的所有心得都记录在了本子里。
有时是一片脉络分明的树叶,有时是一朵芬芳扑鼻的花瓣,有时又是一片晶莹剔透的雪花,又是又仅仅是一个爪印……
不可避免地,路易斯在刚刚翻开这本笔记本时,是不解与失望的。
——他并不觉得这里面会包含有什么解决当下问题的方法途径。
可是,仔细想想,他其实并没有寄希望于他人来帮助自己解决难题,便也就释然了。
反正岁月流转,风光正好,心静下来,倒是有无数乐趣。
一种名为“偷窥爸爸二三事”的迟来的童真。
用爱丽丝的话来说,就是她哥缺了一个给他讲“小时候”的爸爸。
于是乎,大、小爱丽丝陪着路易斯一起领略了“来自爸爸的爱”。
路易斯一直都把那本笔记当成了路南父亲早期黑历史一样的随手涂鸦。
直到,正处于懵懂幼年时期的爱丽丝、以及所有人并不知道其存在的长大版爱丽丝共同进入了“但愿长梦不愿醒”的状态。
——拥有“强者基因”的爱丽丝对于“变得更强大”有一种直逼野兽敏感度的直觉。
但是当时不明所以然的路易斯简直要被气炸了!
爸爸再好,也不能伤害他的爱丽丝!
他拍案而起,正准备手撕那本笔记本大魔王。
然后,在一种诡异的气氛里,黑色的火焰席卷了笔记本的边角。
路易斯逐渐瞪大了双眼。
——这他妈神马情况?!
更为不符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价值观的是,那本笔记本!古地球的古董!纸的!它遇到了火!它竟然还丝毫未损!!!
这是何等奇怪的组合?!
哦,请原谅他这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人族皇帝的无知!
不过,这一切“非自然现象”也只能让秉持着“天大地大爱丽丝最大主义”的路易斯感到更加气愤。
路易斯直接把手伸到了火焰里去抓那本笔记本。
——他胆子一向很大,尤其是现在已经气愤到了能够生吞一头龙的地步。
奇怪的是,那些黑色的火焰在他的手指下,竟像是被驯服了的野马一样温顺,它在避让的同时,还偷偷地探出了一缕小小的火苗,讨好似地在路易斯的小指上蹭了下。
路易斯绷着小脸,又往前伸了伸手,黑色的火焰立马为他退让出了可行的道路,自己则顶礼膜拜一般地守卫在两边,虔诚恭候王者驾临。
就像是在朝圣。
路易斯嫌弃那些黑色火焰遮挡住了笔记本上的图画,下意识地皱眉轻斥了一句:“退下!”
说完,又忍不住埋怨自己的痴傻。
——不过一缕火焰,又怎么可能听得懂他说话呢?
可是,奇迹一般地,黑色火焰动了动,整个收束成一团,猛地钻进了路易斯的指尖。
路易斯甚至还感觉到了那火焰临别时的依依眷恋与不舍委屈。
哦,这神他妈的感情波动!
然后,在那黑色火焰进入他手指的刹那,路易斯同样陷入了突如其来的沉睡。
该死!
——“睡眠使我快乐”之前的路易斯在心底骂道。
这样明无婆婆她一定会担心的!
实际上呢?
路小希走进了藏书阁,看到了那一大一小相拥而眠的样子,她也只是笑了笑,眼睛中闪过些许欣慰。
路小希走过去,为他们披上了薄被,便转身走出了门,还顺带着“善解人意”地关上了藏书阁的大门。
她手指轻动,一个“只出不进”的魔法结界已然成型。
路小希压下声音对身旁跟着她的侍女叮嘱道:“晓云,陛下与小殿下过于用功,现下已经在藏书阁睡着了。吩咐下去,不管是任何人、任何事,都绝对不可以进去打扰他们,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明无婆婆。”
晓云点了点头,同样压低了声音回答道。
这是爱丽丝第二次进入这个梦里。
在这里,她最初一直以为自己只是泥土里可有可无的一枚石子,每天只需要晒晒太阳、翻个身子继续睡,然后在睡醒了之后伸个懒腰,听周围的花儿们讲讲各自年轻时有关罗曼蒂克的故事。
——她还小,还在长身体,成长使人疲惫。
没错,就是酱紫!
终于有一天,觉饱水足的爱丽丝好奇地探出了脑袋。
——这是曾经的爱丽丝所不曾做到过的!
然而爱丽丝在打量了自己的新身体后,还算是淡定地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哦,是的,她现在是一朵玫瑰。
一朵既美丽又可爱不说、还芳香扑鼻的玫瑰花。
反正她身处于自己的梦境中,发生了什么还不是由造梦者,也就是她自己,说了算?
爱丽丝摇头晃脑地继续探索,她很快地便明确了自己现下身份的定位。
——一朵正身处于玫瑰花田的玫瑰。
此时,又到了每日分享故事的时间了呢。
爱丽丝在微风中摇头晃脑地伸了个懒腰。
而在她旁边的玫瑰们正在分享着各自的故事。
“我的爱人曾经为我建造了一间钻石做的房子,他聘用了无数的侍卫与佣人,都只是为了保护好我、以及照顾好我,毕竟我是那么娇弱而又美丽的一朵花儿。”
那是一朵正值娇艳绽放的玫瑰,她正向着身边的同伴们炫耀一般得意洋洋道。
“美丽是需要爱护的,我们天生高贵,更是需要在呵护中生活,要喝每日清晨的第一滴露水,要扎根于世间最肥沃的土壤。”
她身边的花儿们无不羡慕地听着。
几朵幼生期的花骨朵们甚至学着她摆出了高贵优雅又矜持的姿态来。
“我的伴侣真的是全世界最最英俊的男人了,让花儿看到都忍不住惊叹他的美丽,——我曾无数次被他的英俊所引诱,我为他的帅气迷人而折服!”
被制作成了玫瑰胸针的花儿用枝叶羞涩般地遮挡住了脸颊。
“你们能够想象吗?他曾经竟然把我别在了衬衫胸前的口袋处,就是怕我有一天会突然离开他!哦,上帝,我怎么可能会舍得对那么美丽的人儿做出那般残忍的事情呢?”
“当然不可以!”她身边的花儿们齐声喊道。
可是你现在不是已经离开他了吗?
——爱丽丝不解地想道。
“我家亲爱的是一位吟游诗人,天生浪漫而多情,只可惜他遇到了我呀——一朵全世界最为美丽的花儿。”
第三朵玫瑰花幸福地摇曳着她的花瓣。
“他说,他在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我的美丽。”
花儿们看着她枯萎干瘪的身体,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忽视与沉默。
至于为什么。
——这是花儿们都懂的事情。
“我们在一起的数十年里,他带着我四处游学,我陪着他一起走遍了各地的大好河山,风雨兼程,路途中经历了无数的美好与浪漫。”
“长途跋涉呢……那一定很辛苦吧?”娇艳的玫瑰怜悯道,“他怎么会舍得那样对你?”
“是啊。”
摇曳着花瓣的玫瑰花叹了口气,然后她也用枝叶遮挡了脸颊,声音美满而又幸福。
“尽管游学的生活很是艰辛,可是,但凡他还有一口水喝,都一定会把那口水给我。”
它们周围的花儿们也都叽叽喳喳地炫耀起了各自的“幸福”。
爱丽丝认真又羡慕地听着这里每一朵花儿的故事。
真好呢,大家都各自拥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小幸福、小甜蜜。
他徜徉于爱的怀抱中,夜以继日地学习着其中精妙无比的魔法知识,一如海绵宝宝孜孜不倦地吸收着海洋里的水。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有一位喜欢写日记并且精通于魔法的父亲。
路南在自己无法言语交流、无法像是一个人类那样活着的时候,把自己与自然沟通时获得的所有心得都记录在了本子里。
有时是一片脉络分明的树叶,有时是一朵芬芳扑鼻的花瓣,有时又是一片晶莹剔透的雪花,又是又仅仅是一个爪印……
不可避免地,路易斯在刚刚翻开这本笔记本时,是不解与失望的。
——他并不觉得这里面会包含有什么解决当下问题的方法途径。
可是,仔细想想,他其实并没有寄希望于他人来帮助自己解决难题,便也就释然了。
反正岁月流转,风光正好,心静下来,倒是有无数乐趣。
一种名为“偷窥爸爸二三事”的迟来的童真。
用爱丽丝的话来说,就是她哥缺了一个给他讲“小时候”的爸爸。
于是乎,大、小爱丽丝陪着路易斯一起领略了“来自爸爸的爱”。
路易斯一直都把那本笔记当成了路南父亲早期黑历史一样的随手涂鸦。
直到,正处于懵懂幼年时期的爱丽丝、以及所有人并不知道其存在的长大版爱丽丝共同进入了“但愿长梦不愿醒”的状态。
——拥有“强者基因”的爱丽丝对于“变得更强大”有一种直逼野兽敏感度的直觉。
但是当时不明所以然的路易斯简直要被气炸了!
爸爸再好,也不能伤害他的爱丽丝!
他拍案而起,正准备手撕那本笔记本大魔王。
然后,在一种诡异的气氛里,黑色的火焰席卷了笔记本的边角。
路易斯逐渐瞪大了双眼。
——这他妈神马情况?!
更为不符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价值观的是,那本笔记本!古地球的古董!纸的!它遇到了火!它竟然还丝毫未损!!!
这是何等奇怪的组合?!
哦,请原谅他这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人族皇帝的无知!
不过,这一切“非自然现象”也只能让秉持着“天大地大爱丽丝最大主义”的路易斯感到更加气愤。
路易斯直接把手伸到了火焰里去抓那本笔记本。
——他胆子一向很大,尤其是现在已经气愤到了能够生吞一头龙的地步。
奇怪的是,那些黑色的火焰在他的手指下,竟像是被驯服了的野马一样温顺,它在避让的同时,还偷偷地探出了一缕小小的火苗,讨好似地在路易斯的小指上蹭了下。
路易斯绷着小脸,又往前伸了伸手,黑色的火焰立马为他退让出了可行的道路,自己则顶礼膜拜一般地守卫在两边,虔诚恭候王者驾临。
就像是在朝圣。
路易斯嫌弃那些黑色火焰遮挡住了笔记本上的图画,下意识地皱眉轻斥了一句:“退下!”
说完,又忍不住埋怨自己的痴傻。
——不过一缕火焰,又怎么可能听得懂他说话呢?
可是,奇迹一般地,黑色火焰动了动,整个收束成一团,猛地钻进了路易斯的指尖。
路易斯甚至还感觉到了那火焰临别时的依依眷恋与不舍委屈。
哦,这神他妈的感情波动!
然后,在那黑色火焰进入他手指的刹那,路易斯同样陷入了突如其来的沉睡。
该死!
——“睡眠使我快乐”之前的路易斯在心底骂道。
这样明无婆婆她一定会担心的!
实际上呢?
路小希走进了藏书阁,看到了那一大一小相拥而眠的样子,她也只是笑了笑,眼睛中闪过些许欣慰。
路小希走过去,为他们披上了薄被,便转身走出了门,还顺带着“善解人意”地关上了藏书阁的大门。
她手指轻动,一个“只出不进”的魔法结界已然成型。
路小希压下声音对身旁跟着她的侍女叮嘱道:“晓云,陛下与小殿下过于用功,现下已经在藏书阁睡着了。吩咐下去,不管是任何人、任何事,都绝对不可以进去打扰他们,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明无婆婆。”
晓云点了点头,同样压低了声音回答道。
这是爱丽丝第二次进入这个梦里。
在这里,她最初一直以为自己只是泥土里可有可无的一枚石子,每天只需要晒晒太阳、翻个身子继续睡,然后在睡醒了之后伸个懒腰,听周围的花儿们讲讲各自年轻时有关罗曼蒂克的故事。
——她还小,还在长身体,成长使人疲惫。
没错,就是酱紫!
终于有一天,觉饱水足的爱丽丝好奇地探出了脑袋。
——这是曾经的爱丽丝所不曾做到过的!
然而爱丽丝在打量了自己的新身体后,还算是淡定地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哦,是的,她现在是一朵玫瑰。
一朵既美丽又可爱不说、还芳香扑鼻的玫瑰花。
反正她身处于自己的梦境中,发生了什么还不是由造梦者,也就是她自己,说了算?
爱丽丝摇头晃脑地继续探索,她很快地便明确了自己现下身份的定位。
——一朵正身处于玫瑰花田的玫瑰。
此时,又到了每日分享故事的时间了呢。
爱丽丝在微风中摇头晃脑地伸了个懒腰。
而在她旁边的玫瑰们正在分享着各自的故事。
“我的爱人曾经为我建造了一间钻石做的房子,他聘用了无数的侍卫与佣人,都只是为了保护好我、以及照顾好我,毕竟我是那么娇弱而又美丽的一朵花儿。”
那是一朵正值娇艳绽放的玫瑰,她正向着身边的同伴们炫耀一般得意洋洋道。
“美丽是需要爱护的,我们天生高贵,更是需要在呵护中生活,要喝每日清晨的第一滴露水,要扎根于世间最肥沃的土壤。”
她身边的花儿们无不羡慕地听着。
几朵幼生期的花骨朵们甚至学着她摆出了高贵优雅又矜持的姿态来。
“我的伴侣真的是全世界最最英俊的男人了,让花儿看到都忍不住惊叹他的美丽,——我曾无数次被他的英俊所引诱,我为他的帅气迷人而折服!”
被制作成了玫瑰胸针的花儿用枝叶羞涩般地遮挡住了脸颊。
“你们能够想象吗?他曾经竟然把我别在了衬衫胸前的口袋处,就是怕我有一天会突然离开他!哦,上帝,我怎么可能会舍得对那么美丽的人儿做出那般残忍的事情呢?”
“当然不可以!”她身边的花儿们齐声喊道。
可是你现在不是已经离开他了吗?
——爱丽丝不解地想道。
“我家亲爱的是一位吟游诗人,天生浪漫而多情,只可惜他遇到了我呀——一朵全世界最为美丽的花儿。”
第三朵玫瑰花幸福地摇曳着她的花瓣。
“他说,他在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我的美丽。”
花儿们看着她枯萎干瘪的身体,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忽视与沉默。
至于为什么。
——这是花儿们都懂的事情。
“我们在一起的数十年里,他带着我四处游学,我陪着他一起走遍了各地的大好河山,风雨兼程,路途中经历了无数的美好与浪漫。”
“长途跋涉呢……那一定很辛苦吧?”娇艳的玫瑰怜悯道,“他怎么会舍得那样对你?”
“是啊。”
摇曳着花瓣的玫瑰花叹了口气,然后她也用枝叶遮挡了脸颊,声音美满而又幸福。
“尽管游学的生活很是艰辛,可是,但凡他还有一口水喝,都一定会把那口水给我。”
它们周围的花儿们也都叽叽喳喳地炫耀起了各自的“幸福”。
爱丽丝认真又羡慕地听着这里每一朵花儿的故事。
真好呢,大家都各自拥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小幸福、小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