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呀,李彩京!你自己胡闹就算了,还让你妹妹陪你一起胡闹,是不是我平时管你太宽了!”
首尔的某栋别墅里,金夏娜和李彩京默契的低头不语,眼前骂骂咧咧的是金夏娜的小姨,也就是李彩京的妈妈。
“李彩京你整天无所事事也就算了,要开公司,你就用自己的钱去开。现在你是在干嘛,把自己妹妹也拉去陪你玩过家家,你胆子是越来越肥了。”
“那个,小姨,我是自愿的。”金夏娜默默开口。
“自愿的,自愿的也不行,小姨也是为你好,这要是被你妈知道了,还不得亲自把你绑回去。听我的,别呆在这破公司了,乖乖回去上学。”
金夏娜慢慢的挪到自家小姨旁边,给她按摩肩膀,“小姨,你就让欧尼试试呗,她平时又没有事情干,我保证我学习不会落下的。”
“对呀对呀,欧妈我保证,我肯定会成功的。”
小姨本来就心软金夏娜这个外甥女,不一会就答应了,”好好好,我们夏娜想试就试一试,喂,李彩京,要是让你妹妹受伤,你就完蛋了。说好了,最多两年,两年之后要是没做出什么成绩来,你就给我滚出国留学去。”
李彩京笑的牙不见眼,满口答应,“那,欧妈,那个钱……”
有钱不要是王八,李彩京又不是那种不想靠家里的有志之士,相反,她觉得这一点也不可耻,可惜之前她妈不同意。
“你这臭丫头,自己创业有本事别问家里要钱啊,把你家门钥匙拿走,要么自己卖车,卖衣服攒钱,要么问你爸要钱。”
废话,李彩京觉得,问他爸要钱,那她就别想从指缝里扣出一点点了。
利索拿走自己的家门钥匙,李彩京立马打电话找人卖车。
金夏娜见她在忙,就索性自己叫了车离开。
“小姑娘,去哪里呀?”司机叔叔转头问。
金夏娜不想回家,而是脱口而出,“去弘大。”
临近傍晚的弘大十分热闹,穿着时尚的俊男靓女结伴而行,走几步还能看到有人在音响旁跳舞,看到那人金夏娜不自觉的停住了脚步。
穿着卫衣跳舞的不就是她刚熟悉不久的朋友崔恩雅嘛,随着音乐节拍自由的舞动着身体,不得不说很帅气。
不过她并没有想要打扰她,而是默默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许是精彩的舞蹈导致周围的人逐渐围了过来,都在熙熙攘攘的往前挤。
“嘶,好痛”
感受到脚下坚硬的触感,金夏娜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踩到人了,连忙转身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您有没有受伤,我不是故意的。”
金夏娜很少给人道歉,觉得不大好意思,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的鞋,也没注意到对面的人正是独自出来的朴智旻。
“金夏娜xi,好久不见,你也一个人出来。”
听到自己的名字,缓缓抬起头,视线撞进了对方露在口罩外面的一双眼睛,几乎同一时间把对方和脑海里的名字对上号,“朴智旻xi?”
看见对方还认识自己,朴智旻肉眼可见的开心了起来,“内,好巧哦,金夏娜xi!”
“那个……”金夏娜纤长的手指,指向他刚才被踩到的那只脚,“脚没关系吗?”
她的语调带着歉疚,大概是看到了白鞋上的那个印子,又补充道,“我赔你一双吧,被弄脏了。”
“不用了,不用了,”朴智旻连忙摆手拒绝,对方比柾国还小,还帮过他们忙,他确实不大好意思。
可耐不住金夏娜态度强硬,他只好顺着她的话答应下来,才见她满意的点点头,却又愣在了原地。
金夏娜站在原地就差尴尬的抠脚,金大小姐上辈子加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好像把包落在出租车上了。
空气在此刻仿佛凝滞住了,朴智旻亲眼看着金夏娜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嘴唇紧紧抿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挤出几个字来,“我的钱包好像落出租车上了,要不我下次再还你。”
“咳,”朴智旻差点没憋住笑,但顾着小女孩的颜面还是憋了回去,被她没好气的瞪了一眼。
两人的关系比起一开始的不太相熟,可谓是进步了不止一点,朴智旻觉得金夏娜突然就变得亲民了起来,而金夏娜则是觉得朴智旻突然变得讨人厌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朴智旻是爱豆不太好久留,可金夏娜没手机又没钱的,作为大她几岁的哥哥也不好把她丢在大街上,只好把她带去一起吃饭,打算饭后去附近警察局看一看有没有她的包。
在小巷里的一家中餐厅,金夏娜坐在朴智旻对面,有些犹豫自己该不该开口,又害怕他把自己的糗事说给田柾国听。
朴智旻心细当然也发现了对面的欲言又止,把菜单递给金夏娜,“这顿饭就算是上次你帮我的谢礼啦,放心好了,我不会告诉柾国的。”
听到他这么说,金夏娜才放下心来接过菜谱,说出来的话还是虚势满满,“我是无所谓啦,只是觉得这是小事,没必要和他说。”
“嗯,嗯,”朴智旻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完全就是哄小孩的样子,惹得金夏娜一阵无语,只能把目光专注在菜单上,眼不见为净,谁让对方还帮了自己的忙呢。
店里没几个人,两人点的菜很快就上了,其实也就两碗炸酱面,做的速度当然快。
金夏娜不大吃面食,因为她觉得吃面的时候不大雅观,但却又意外的喜欢吃炸酱面。
当那碗散发着浓郁香气的面条放到两人面前时,他们立马停止了话题,专注于眼前的面条上,朴智旻吃的快,吃完饭也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的眼睛昭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是像忙内那样可爱的妹妹啊。
“金夏娜xi,比我小吧,怎么都不叫哥哥的。”
心理年龄不止16的金夏娜优雅的那纸巾擦拭了一下自己干净的嘴巴,并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要。”
首尔的某栋别墅里,金夏娜和李彩京默契的低头不语,眼前骂骂咧咧的是金夏娜的小姨,也就是李彩京的妈妈。
“李彩京你整天无所事事也就算了,要开公司,你就用自己的钱去开。现在你是在干嘛,把自己妹妹也拉去陪你玩过家家,你胆子是越来越肥了。”
“那个,小姨,我是自愿的。”金夏娜默默开口。
“自愿的,自愿的也不行,小姨也是为你好,这要是被你妈知道了,还不得亲自把你绑回去。听我的,别呆在这破公司了,乖乖回去上学。”
金夏娜慢慢的挪到自家小姨旁边,给她按摩肩膀,“小姨,你就让欧尼试试呗,她平时又没有事情干,我保证我学习不会落下的。”
“对呀对呀,欧妈我保证,我肯定会成功的。”
小姨本来就心软金夏娜这个外甥女,不一会就答应了,”好好好,我们夏娜想试就试一试,喂,李彩京,要是让你妹妹受伤,你就完蛋了。说好了,最多两年,两年之后要是没做出什么成绩来,你就给我滚出国留学去。”
李彩京笑的牙不见眼,满口答应,“那,欧妈,那个钱……”
有钱不要是王八,李彩京又不是那种不想靠家里的有志之士,相反,她觉得这一点也不可耻,可惜之前她妈不同意。
“你这臭丫头,自己创业有本事别问家里要钱啊,把你家门钥匙拿走,要么自己卖车,卖衣服攒钱,要么问你爸要钱。”
废话,李彩京觉得,问他爸要钱,那她就别想从指缝里扣出一点点了。
利索拿走自己的家门钥匙,李彩京立马打电话找人卖车。
金夏娜见她在忙,就索性自己叫了车离开。
“小姑娘,去哪里呀?”司机叔叔转头问。
金夏娜不想回家,而是脱口而出,“去弘大。”
临近傍晚的弘大十分热闹,穿着时尚的俊男靓女结伴而行,走几步还能看到有人在音响旁跳舞,看到那人金夏娜不自觉的停住了脚步。
穿着卫衣跳舞的不就是她刚熟悉不久的朋友崔恩雅嘛,随着音乐节拍自由的舞动着身体,不得不说很帅气。
不过她并没有想要打扰她,而是默默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许是精彩的舞蹈导致周围的人逐渐围了过来,都在熙熙攘攘的往前挤。
“嘶,好痛”
感受到脚下坚硬的触感,金夏娜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踩到人了,连忙转身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您有没有受伤,我不是故意的。”
金夏娜很少给人道歉,觉得不大好意思,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的鞋,也没注意到对面的人正是独自出来的朴智旻。
“金夏娜xi,好久不见,你也一个人出来。”
听到自己的名字,缓缓抬起头,视线撞进了对方露在口罩外面的一双眼睛,几乎同一时间把对方和脑海里的名字对上号,“朴智旻xi?”
看见对方还认识自己,朴智旻肉眼可见的开心了起来,“内,好巧哦,金夏娜xi!”
“那个……”金夏娜纤长的手指,指向他刚才被踩到的那只脚,“脚没关系吗?”
她的语调带着歉疚,大概是看到了白鞋上的那个印子,又补充道,“我赔你一双吧,被弄脏了。”
“不用了,不用了,”朴智旻连忙摆手拒绝,对方比柾国还小,还帮过他们忙,他确实不大好意思。
可耐不住金夏娜态度强硬,他只好顺着她的话答应下来,才见她满意的点点头,却又愣在了原地。
金夏娜站在原地就差尴尬的抠脚,金大小姐上辈子加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好像把包落在出租车上了。
空气在此刻仿佛凝滞住了,朴智旻亲眼看着金夏娜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嘴唇紧紧抿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挤出几个字来,“我的钱包好像落出租车上了,要不我下次再还你。”
“咳,”朴智旻差点没憋住笑,但顾着小女孩的颜面还是憋了回去,被她没好气的瞪了一眼。
两人的关系比起一开始的不太相熟,可谓是进步了不止一点,朴智旻觉得金夏娜突然就变得亲民了起来,而金夏娜则是觉得朴智旻突然变得讨人厌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朴智旻是爱豆不太好久留,可金夏娜没手机又没钱的,作为大她几岁的哥哥也不好把她丢在大街上,只好把她带去一起吃饭,打算饭后去附近警察局看一看有没有她的包。
在小巷里的一家中餐厅,金夏娜坐在朴智旻对面,有些犹豫自己该不该开口,又害怕他把自己的糗事说给田柾国听。
朴智旻心细当然也发现了对面的欲言又止,把菜单递给金夏娜,“这顿饭就算是上次你帮我的谢礼啦,放心好了,我不会告诉柾国的。”
听到他这么说,金夏娜才放下心来接过菜谱,说出来的话还是虚势满满,“我是无所谓啦,只是觉得这是小事,没必要和他说。”
“嗯,嗯,”朴智旻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完全就是哄小孩的样子,惹得金夏娜一阵无语,只能把目光专注在菜单上,眼不见为净,谁让对方还帮了自己的忙呢。
店里没几个人,两人点的菜很快就上了,其实也就两碗炸酱面,做的速度当然快。
金夏娜不大吃面食,因为她觉得吃面的时候不大雅观,但却又意外的喜欢吃炸酱面。
当那碗散发着浓郁香气的面条放到两人面前时,他们立马停止了话题,专注于眼前的面条上,朴智旻吃的快,吃完饭也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的眼睛昭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是像忙内那样可爱的妹妹啊。
“金夏娜xi,比我小吧,怎么都不叫哥哥的。”
心理年龄不止16的金夏娜优雅的那纸巾擦拭了一下自己干净的嘴巴,并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