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教室

    他其实已经记不太清自己高二时候的座位了。

    但是他知道,只要找到宋恺书就好了,从教室到网吧,他们二人一直都在并肩作战。

    目光扫视了一圈,他看到了倒数第一排窗边,沐浴在晨光中奋笔疾书的宋恺书。

    笔尖高频率的晃动,伴随着他握笔那只胳膊隐隐展现的肌肉,让他想起了前不久宋恺书用一记超神的打法拿下了5个人头的英姿飒爽。

    啧。

    宋恺书不愧是宋恺书,原来他那牛逼轰轰的手速,在抄作业时代就已经展露头脚了。

    董翊江坐下后,兴致勃勃地给“多年不见”的他打了个招呼,

    但此时有大事儿要做的宋恺书完全不为所动,一心向学。

    对此,董翊江完全不恼,他太了解这货的脾性了。

    盯了一会完全不被外界所打扰,一心拼手速的宋恺书。他不禁心中感叹:原来高中的时候,这小子皮肤这么好。

    谁能想到如今作业全靠抄,根本没什么纪律性可言的宋恺书,后来在大学里去当了兵。又因为出色的表现和成绩考入了最强调纪律的军校。

    等到后来在他调休的时候再见他的时候,宋恺书已经成为一个全身上下全都是有训练过后痕迹的黑皮兵哥哥了。

    收回视线,董翊江看向前排的空落落位置,那个人还没有出现。按耐不住心里的毛躁,他起身像教室外走去。

    干脆去教室外的走廊上等着好了,这样他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她了。

    在教室外的半露天走廊上,董翊江贪婪而又满怀期待地打量着这座多年未见的学校教学楼。

    央北高中建校历史悠久,暗红与白色漆面外墙的教学楼总共有四层,到处都有斑驳老旧的痕迹。而在教学楼的向阴面,爬山虎爬满了整个外墙。

    之前在大学期间,因为体育老师老刘帮他介绍过一份当游泳教练的兼职,为了感谢老刘,他请老刘吃饭的时候回过学校一次。所以他知道,他们就是那种最悲催的,一毕业学校就装修升级的倒霉蛋儿。

    不过在此刻的董翊江眼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曾经在这里呆过三年的教学楼从未如此新鲜。

    走廊里路过的学生三三两两结伴而行,从最开始人流少,到人流多,再到人流少。

    路过的那些同学们在穿着校服外套的同时,却都喜欢敞开外套漏出里面所穿的衣服的一截。踩在脚下的鞋子由于规定仅仅只能是运动鞋,帆布鞋,板鞋那么几样,来来回回都是那几个过分集中的品牌。

    在董翊江另眼观察中,他倒是把多年前那些校园主流和非主流的流行风潮悉数回忆了个遍。

    比如当年很流行的那个总统慢跑鞋,因为复古的线条以及高昂的价格而深受他们高中同学的追求。

    ……

    其实主要是因为高昂的价格。

    毕竟在被统一的校服包裹下,对于心生萌芽,极具想要通过外物,来展现自己价值的学生群体里,鞋子是唯一表达的途径。

    当年那个牌子,甚至有一段时间的受欢迎程度超过了某克和某迪。

    但其实,这个牌子做得稍微好看一些的鞋型,总共就那么几款,顶多的区别就是体现在不同的颜色上。所以对于既想追求个性,但也不敢太过夸张出格的高中生来讲,可选择的余地很少。

    但这一切也架不住他们对流行的追求。

    光是靠在扶栏上随意打量过路同学的间隙,董翊江就看到了三双卡其色款的撞鞋,三双酒红色款的撞鞋和五双黑色款的撞鞋。这其中,还有男有女。

    这要是放到步入职场后,撞鞋应该会是一件蛮尴尬也蛮忌讳的事情。所以很多人买鞋的时候都会想着尽量不要和认识的人撞到同款。

    但在学生时期,就算和别人穿了同款,但只要能拥有就不错了。

    董翊江轻笑一声,那个时候的我们啊。

    可是……

    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马上就到早读了。

    但这家伙怎么还没来?

    没有办法,董翊江只能先坐回了教室。

    回到座位上时,身边同桌宋恺书正在闷头大口地啃煎饼果子。看样子,作业已经在极限挑战下顺利补完了。

    “帮我看着点老师。”

    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宋恺书说话的声音也含含糊糊的。

    17岁时的宋恺书完全还没开窍,几乎不怎么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吃得嘴角泛了一圈辣油,脸蛋像囤满坚果的松鼠,这让董翊江油然感到一阵慈爱。

    突然冒出来这样想法,把董翊江自己都吓了一跳。

    天地良心,包括后来,他和宋恺书认识十多年了,完全是纯纯的兄弟损友情。

    他可不是盖。

    ……

    但他也并不讨厌盖。

    ……

    而且他知道谁是盖。

    ……

    他戳了戳盖。

    “今天上啥早读?英语还是语文?”

    李琛利回头:“问一次十块。”

    董翊江死皮赖脸道:“你看把我卖了值不值十块。”

    李琛利彻底转过身子,一本正经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呵,那还差得远。英语。”

    董翊江一直以来人缘就很好,尤其在高中时候更甚。虽然某些取向并不相同,但不妨碍在宋恺书偶尔不在的时候,他也经常和李琛利一起打游戏,关系不可谓不好。

    而且,他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

    他记得高二的时候,有段时间文翎漪和李琛利这对同桌总是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他有一次大大咧咧地往二人桌子中间一坐,立刻遭到两道同仇敌忾的目光的“追杀”。

    “下去!”这俩异口同声。

    那个时候,其实正暗恋文翎漪的他,心里也有过一阵小醋。但当时的他也实属没心没肺,也没太当一回事。

    直到后来,他发现李琛利和班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

    然后过了一个月后,他们又突然完全恢复正常同学关系了。

    只是不变的是,在那期间他依然总是能看到这同桌俩在上课期间不停的传纸条。

    这段信息密集又迅速的状况,让当年在近处围观的17岁的董翊江烧干了脑细胞也依旧看不懂。

    直到毕业后,他和文翎漪短暂地在一起的那段时光里,他有一次想起了这件事。

    文翎漪轻松给出了答案:“那是因为那个女孩一直在追李琛利。”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不怕那个女孩将你视为情敌?”

    “我?情敌?不可能。”文翎漪轻轻一笑。

    “你怎么知道?”

    “因为李琛利喜欢男的。”

    在这瞬间,李琛利和文翎漪之间那道自己永远比不过的亲近感,谜底揭开了。

    怪不得自己当年偶尔会吃醋,但不知道为什么,这醋味没过一会就自动散了。

    “……”

    “那他当年和那个女孩是怎么回事?”

    电话那头的文翎漪听上去像是在轻叹:“因为那个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男生还是女生,他都快纠结死了。他说那是他人生中对自我认知最迷茫也是最重要的一段时间,所以天天找我倾诉。也就是那次和那个女孩试着交往一个月后,他才笃定了。他就是喜欢男生。”

    ……

    那女孩还挺倒霉。

    现如今已经都明白过来的董翊江再看向前排的李琛利。

    他已经翻开英语书,开始背单词了。

    因为座位是斜后方,他能看到李琛利小半张侧脸。

    过分白净的肤色,比文翎漪文具还多的笔盒,笔盒上贴着文翎漪强制给他贴的蔡依林的海报贴纸。

    董翊江挠了挠头,就算提前知道答案了。为什么他依然还是看不出来任何苗头呢?

    到底忽略了哪些细节呢?

    他一边不解挠头,一边从书包里掏出那本多年未见的英语课本。

    好家伙,跟新的一样。

    翻到后面的单词表,不禁砸砸嘴。

    好多单词他大学考四级的时候背过,所以这些单词看上肯定谈不上睁眼瞎。

    但是离睁眼瞎,也不远。

    自从过了公安联考之后,他就彻底把英语丢得一干二净了。

    教室里,同学们熙熙攘攘地纷纷归位,交谈声逐渐被早读声掩盖下去,大多数的同学已经开始拿起自己课本预习和早读。

    等到英语老师周师太走进教室时,一道白色的身影,突然从她的身后窜了过去。

    并没有实际上碰到她,但着实让人吓了一跳。

    六十多岁的退休返聘的老太太,连忙扶住胸口。

    从头上把老花镜拿了下来,定睛一看。

    望着那个淡定中带着一丝匆忙的背影,

    周师太盯了好几眼,脑海里似是天人交战了好几个回合,终于咬咬牙。

    又不是第一回了,算了,算了。

    时不时朝教室门口张望的董翊江眼前一亮,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都快忘了,文翎漪同学在高中时期有个同学之间口口相传的战绩,那就是她很玄学地成为了英语老师周师太的一生之敌。

    因为她总是可以莫名其妙地拿捏住周师太。

    之所以会这么说,因为她总是在并不是故意的情况下出一些状况,而周师太也知道她不是故意的。

    正因为周师太知道她不是故意,所以每次明明很生气,却总是硬生生地忍了下去。

    随着上半身看着淡定从容,下半身却健笔如飞的女生身影越来越近。

    坐在董翊江斜前方,也就是文翎漪同桌的李琛利,最先发出饱含深情地感叹:“太后娘娘,到底还是您权势滔天,威震六宫啊。您看您到的比英语老师还晚,看来我们五班,到底得靠您压轴登场啊。”

    “快把你的嘴巴闭上吧。”文翎漪面色略泛潮红,一边卸下书包入座,一边用手捋了捋在奔跑中稍显凌乱的校服外套。

    李琛利之所以叫文翎漪太后娘娘,那是因为高一艺术节的时候,李琛利突然文曲星上身,自编自导了一个公主与王子的舞台剧。角色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有人愿意来演公主的后妈,那个恶毒女配角色。

    最后作为李琛利最好的同桌,文翎漪不得不硬着头皮临危受命。

    结果等到他们排练完,去戏服租赁商场去租演出服的时候,天不遂人愿,卖欧式公主裙的早就下班了。倒是卖汉服的妆造店和服装店依然琳琅满目,生意兴隆。于是乎,李导大笔一挥,把故事背景改成了中国古代。而文翎漪那公主的恶毒后妈也升级为了垂帘听政的太后娘娘。

    而在艺术节当天,或许是因为中学时期的大家最是属于追求特立独行的时期,所以从小听到大的正面角色,就是那个善良美好的女一号公主并没太引起太大关注。

    就连董翊江后来都忘了那个角色是班里谁演的。

    反而是文翎漪的太后娘娘因为拙劣又搞笑的阴险毒辣,在学校里一炮而红。

    在那自后,太后娘娘便成了李琛利对文翎漪的尊称,也是她关键时刻拔刀相助友情的象征。

    前面那一对坐在一起的闺蜜正叽叽喳喳的拌嘴。

    坐在后桌的董翊江摊开着英语书,是一个单词也看不进去。

    文翎漪坐在他的正前方,刚刚落座的她还在慢慢一点点地把自己的家伙事儿往外掏,一会靠着椅背,一会又调整一下椅凳。

    前座挨着的椅子的震动,轻微地影响着董翊江的桌面。

    他以前从没发现过的,前后桌之间还有如此细微的联系。

    文翎漪低头弓腰,带动着凳子轻移。她从桌兜里掏出了一板维他豆奶,取出其中一盒,看都没看就毫无犹豫又精准地塞到了他同桌校服外套的口袋里。

    啪嗒一声轻响,一盒维它豆奶安全得降落到董翊江摊开的英语书Unit3底下前十个单词的位置。

    隔壁的宋恺书也收到了豆奶,想也没想得扎开喝了起来,边喝边说:“谢谢小翎,正好刚吃完煎饼,嗓子正噎着呢。”

    过道另一侧坐着的男生那忘我的读书声从耳边传来。他深情并茂但带有十分机械化的英语口音逐渐成为一片早读声中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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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董翊江自己英语也不咋滴,但听到这令人为之动容的英语,

    他也头疼。

    他为数不多地,产生过想要好好学英语的想法的时刻,还是因为文翎漪。

    他和文翎漪在一起的时候,她正在英国读大二,有一次打完游戏之后的深夜,他正在和她打电话,英国那边正是白天。文翎漪当时正泡在图书馆里,她一边接起电话,一定用流利的英音询问图书管里的工作人员关于打印机的使用充值问题。

    听到流利大方的英语对话从屏幕那头穿了过来。那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英音这么好听啊。

    那天晚上,他假装自己困了要早睡。但是挂了电话之后,他悄悄打开视频网站上英国BBC新闻合集,

    虽然后续是,他不到五分钟就顺利进入了梦乡。

    但至少在那一个时刻,隔着大半个地球,他们所处的是用一种语言环境。

    听了一会教室里群魔乱舞的早读声,心里实在忍不住的董翊江趁着周师太来回巡游,背对着他们的方向的间隙,轻轻地拍了拍前座文翎漪的肩膀。

    文翎漪偏过头来。

    又粗又长的马尾辫轻轻扫过董翊江的脸颊,他承认他曾经的梦想,是偷偷把她的头发剪一撮,看看能不能被她发现,谁让她的头发太茂密了,自己低头写题时,她一个甩头就能扫到自己。

    而如今的自己,那些毛头小子的脑袋里才会出现的直男想法已经完全被弃之如敝。

    他只闻到了文翎漪头发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玫瑰白麝香味。那是记忆里高中时期,文翎漪身上独有的初闻觉得冷冷拽拽,但其实后调俏皮又傲娇的味道。

    以及,他还听到了自己砰砰直撞的心跳声。

    窗边的阳光同时打在了文翎漪的细如白瓷的皮肤上,她正垂下眼睛表示自己侧耳倾听,浓密的睫毛在她的眼下折射下一片阴影,高挺的鼻背有着微微凸起又自然的骨节。少女饱满的嘴唇微微张着,颜色红润中带点淡淡的粉,仿若蓄势待发的花苞。

    董翊江清了清嗓子,暗自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没想到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手心竟已因为紧张出了那么多的汗。

    这可是他魂牵梦绕,一直想念的,

    16岁的文翎漪啊。

    董翊江深吸一口起,满心期待地随手指了一个单词:“翎哥儿,这个怎么读?”

    文翎漪扭头的幅度又大了一些,

    但她连书看都没看,

    而是直直盯着董翊江:“你问我?我怎么可能知道?” 说完,哼得一声,将又粗又长的马尾辫重重的甩到了董翊江的脸上。

    并用后脑勺写着几个大字:我故意的。

    在旁边正巧围观的李琛利哈哈大笑,如果是放到多年之后,他的话可以被概括为:林萧,你现在骂人可真高级。

    但是此时此刻,是多年前。

    于是李琛利的话则是:“我说董翊江,你今天可真歹毒。一大早的,诚心想要羞辱我们翎哥是不是?”

    就连在旁边漫不经心地装作背英语,实际上是在给英语课本上的画着的李雷与韩梅梅整容的宋恺书也看不下去了:“人家刚一来就把心爱的维它豆奶分给你,结果你一张嘴就是要嘲讽别人。你可真是缺德呀!”

    ……

    ……

    董翊江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懊恼地照自己脑门上拍了两下。

    他怎么就给忘了?

    高中时期的文翎漪,英语完全是只会拼写,不会听读。

    她那个时候的口语,比自己还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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