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夷是个不错的地方,西南靠海,东北方却靠山,蜿蜒的山脉将熵夷人隔断在这土地上,那山脉高耸入云,冰雪覆盖,有着强大的阵法守护,似乎无法跨越,因没有什么人能通过,也被叫做不过山。

    而山的那边,传说有着天底下最富庶繁荣的国度,海梧。

    这传说是几百年前的事,如今没有人能翻过去看看,也是将信将疑,反正山脚的村民表示根本没有人从山那边过来,他们这些人过不去,富庶繁荣之地的人也过不来,自然是宁可信其无,也不信其有。

    有少年豪杰想要翻山过去看看,全都迷失在高山中的风雪里。

    大家看翻不过去,也就歇了这条心,都把山脉那边当作天之极,地之尽。

    不过山脚下的小溪村十分安宁,因为这五王之战打不到这里,他们投降得快,这地方也没什么好东西,从来不是兵家必争之地,安宁得很。

    一户人家的小院子里,奚琞无聊的摇着湛蓝扇面的折扇,心道自己休息得差不多,将就着抿一口这户借住人家买的糖水,微微冰凉的水刚刚入喉,女子就无意识蹙眉。

    这糖质地不纯,杂质颇多,实在难喝。她随便地端着边缘有缺口的陶瓷碗往外走,在主人家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将一碗小孩子馋哭了的糖水倒给了狗。

    女子百无聊赖地看了看这破地方,心道自己真是个操心的命,竟然连这种穷地方都能看得上,不过嘛,人生就是这么无聊,总要找点事做,总比没事做的强。

    她目前用的是化像,按照熵夷人的审美改了改自己原来的眉毛,又修饰了几分眼睛,看着温婉可爱了许多,引得这小村子里的人频频回头。

    皇帝陛下恶趣味地想着要是能把这些家伙的眼睛都剜下来,下次国宴上请那些烦人的言官尝尝凉拌生鲜,最好再加点辣椒,他们会是什么表情。

    女子遗憾地想起来这破地方人的血估摸着不干净,别脏了扇子,嫌恶地放弃了这种想法。

    她随意地将那陶瓷碗放下,往桌上丢了块银子,二话不说直接走了。

    不过山难以通过无非是因为这破地方从来没有统一过,阵法的契约无法开启,但天底下没有什么拦得住她奚琞要去的地方。

    西北角落的白丁村是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在村里最破烂的屋子里,住着个美少年,叫宋择宁。

    他今年十七,家中极度清贫,父母因为战乱早就身亡,曾经有个叔叔是教书先生,同情之下收养他,把人拉扯大,还教他读书识字。谁知这叔叔还是个短命鬼,大前年患上痨病,就这么死了。

    彼时,少年背着他叔叔寻医问药,将家里典当得一干二净,最后把他爹娘留给他的玉佩当了,给叔叔安置了副棺材,好好下葬后这小子就靠自己谋生了。

    到底年轻人,有力气,给人家做工,倒也还活得下去。本来这少年长了一副惊为天人的好皮囊,简直就是歹竹出好笋,根本不像山里人,倒像是什么贵公子家的哥儿,斯文俊朗,许多家中有闺女的都想招他做个上门女婿,可这小子声称要为叔叔守孝,根本不答应,不管给他多少钱,不管提出多么丰厚的条件,这小子照例拒绝不误。

    这熵夷近数百年战乱不休,先是前朝无道,百姓起义,再是几方混战,皇帝和义军换了不知道多少轮,无法无天,小民难存。

    如今那冀王刘行率领的青襟军势力最大,听说还有不少将领学过修炼,力大无穷,战场上很是厉害,估计不消多少年就能一统这熵夷,战乱结束是好事,大家还是支持的。

    毕竟当年五军混战,他们村子里死了一大半的人呢。

    这些事似乎和少年宋择宁无关,他和叔叔学了很多东西,可人像是个闷葫芦,什么见解也不发表,什么牛皮都不和村里人吹,只是每天做工、砍柴、攒钱、吃睡,披麻戴孝,白色的短襟永远洗得干干净净,竟不像个村里人。

    他越是这样就越显得与众不同,村里的姑娘就越喜欢他,可谁家的媒人都说不动他,只能等这孩子孝期过了再想办法。

    他到了成亲的年纪,可宁可自己做针线活,也不要谁来同他一起过日子,可这样就显得他格外贤惠温顺,更让人喜欢了。

    奚琞游山玩水,从这个起义军的地盘溜达到那个起义军的地盘,也不做什么,就是一路花钱。

    倘若她心情好要坐轿子,看见轿夫人不怎么干净得体,脸色会变得很可怕,最后嫌弃地随手丢块银子,沉声道:“半个时辰,洗干净过来,不然就滚。”

    这两文钱能用一天的熵夷人看见这么大块银子,恨不得把皮都扒下来洗干净。如果金主姑娘不嫌弃,他们能出卖身体。

    当然,女子根本懒得看他们。

    有的人见这姑娘又漂亮又富,生了打劫的心思,只是十多个人约好了一起,第二天就没有人回家了,官府报案?如今战乱不休,皇帝都还有好几个,报案给谁?

    奚琞就这么懒洋洋地逛这破烂地方,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想着要不直接硬打下来,何必浪费心思凑齐打开不过山的钥匙。

    不过嘛,到底士兵是自己人,稍微护着点也行,强行打伤亡还是让人头疼的,她再晃晃算了。

    女子随意地穿着淡蓝色的裙子,没有任何画面的折扇似乎和她今日这身装束毫不搭配,不过嘛,她也不在乎,反正摇扇子习惯了,没扇子就是要她的命。

    她穿行在荒郊野岭,看着被战火烧秃了的森林,焦黑的土地上还有不少乱七八糟的杂物,树木这里断一截、那里折一片,毫无美感。

    女子嫌弃地想着那姓刘的乱军头子是怎么打理治下的土地的,这里都被攻陷两年了,怎么就没有人管管。

    有些地方林子都烧秃了,不趁着灰烬肥土、拿去种田,空着作甚;小山人少,那就管理户籍准备搬迁,统一调动;这山地势高低起伏,难以探明,易守难攻,不说用来建立防线,随便放什么屯这不也比荒废了强。

    奚琞越看越无聊,想到就这么点地方拿不下来,心里堵得慌,很不想在这地方逛了。她随意将折扇收起来,准备找轿子把自己一路抬回去不过山山脚,刚刚要走,却听见山中有几人在斗殴争吵。

    女子并不想理会,却隐隐约约听见一还算好听的声音在说:“男子汉大丈夫,一挑一。”

    不得不说这话幼稚极了,要不是那声音确实很不错,女子都不会仔细听。

    她多年经验来看,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她这么多年听过不少人的声音,这个不能算最好听的,可刚好让她觉得不错。

    她悠哉游哉地往声音那边过去,身形掩盖在树丛后的阴翳中,只见五个少年围着一个人,要打他。

    那被围着的少年背对着女子,一身白衣,乌发修长光滑,从漂亮的耳朵来看,皮肤肯定白皙得很。他背着的柴早已放下,高挑的身形和劲瘦有力的腰身被勾勒出来,骨节分明的手也十分耐看。

    奚琞见过这么多美人,倒也不会觉得这少年如何惊艳。她也不急着看人家脸,懒洋洋地站在这堆人的视线死角看热闹。

    “宋择宁,你今天完蛋了,要是不想断手断脚的,就和我们去村里,给小爷我磕三个响头。”

    “就是,小花她总觉得你最好,你不就一张脸……克父克母,你叔叔也被你克死了。”

    “装清高。”有人呸的一声,唾沫横飞。

    白衣少年微微后退,避开这乱飞的口水,道:“你们不单挑就让开。”

    那几人看他如此,十分愤怒,有个胖点的少年大脚踹过去,就要教这小子做人,谁知这小子抱起柴捆拦住他,拿着柴捆拦腰一打旋,就把一瘦些的小子扫开。

    包围圈露出空门,他果断丢开柴捆拦住几人去路,飞一样地跑了。

    奚琞在少年转身是看见了那张脸,剑眉浓密,星目生辉,鼻梁高挺,稚嫩中带着极致的俊俏,白皙的脸光滑而有水色,胡须被剔得几乎看不见,光洁的下巴弧度饱满完美。

    按照她寻常的标准,此人不能算是绝世美人,但也能说是很不错的,起码看得下去。

    可惜她并没有想起自己的标准,呆滞片刻。

    有关于这张脸……她回忆了许久,恍惚间想起怎么回事,突然来了兴致,一改之前懒洋洋的态度。

    思及这美人脾气还怪好的,明明修炼过,能将五人打翻求饶,可偏偏不动手,她笃定了自己的揣测。

    女子饶有兴致地看着那早就跑没影的少年,思索片刻已拿定主意。

    宋择宁甩开那些家伙以后缓缓走在山路上,今日拾柴走得太远,如今还要避开他们的追打,只好走更远的路绕开,实在是麻烦。但他没有介意,只不想惹是生非,步履平稳地走在树林荫翳的小路,却看见路边躺倒了一素衣女子。

    今日天热,他心道这人怕是中暑,疾步过去查看,只是他把人翻过来看见那张脸,呼吸不经意滞涩起来。

    山沟沟里的人,没见过什么特别好看的人,非要说的话,他自己就是最好看的,很多姑娘喜欢他,也有很多姑娘讨厌他。因他个男人长这么张脸,姑娘们实在是感觉有些没面子。

    他第一次见到如此好看的女子,不知如何形容,脑子里读过的书都像是被什么啃了,半个字也想不起来。

    他呆了会,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来救人的。少年粗通点杂医,中暑还是知道的,手摸上女子的脉搏,什么异常都没有。

    只有……如凝脂般的触感。

    他慌忙扯开手,歉意道:“对不住,我是想治中暑……”

    他说到一半就说不出来,寻常遇见这种误会他可不会解释,怎么感觉越描越黑呢。

    既然没事,他可以放心地走了吧。

    少年果断起身,就要走开,可没走出去十多步就想到,一个姑娘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实在是不安全。

    他思索片刻,走过来将人抱起来,放到一颗隐蔽的树后,确定不大会被注意到,等人醒了就能直接离开,这才放心地重新上路回家。

    没能被英雄救美的奚琞懵了一瞬,坐在树下深思起来,这小美人怎么这么正直,显得她见色起意、别有用心。

    女子不大信,这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她看一眼就知道人还是个雏儿,自己还按照熵夷人那喜爱温婉贤惠的审美改了点样子,这少年脸都没红,这应该吗?

    她从来只见投怀送抱的,还有含情脉脉的,难得见到这种,还觉得新奇。

    虽然她招摇撞骗过不少人,可这事她最近十多年都没兴趣干,如今重新玩这把戏,也算是温故而知新。

    少年本着不惹是生非的原则,也不上街,回去后就把自己关在破屋子里做活。这活说来也见简单,人家把针线半成品给他,他负责最后的收针藏线,然后交给人家。

    一百个挣两文钱,他心灵手巧,干得快还好,人家一般会给他三百个七文钱。

    本来是五天后交工,但今日不宜出门,那就先把这个完成好了。

    少年这么一做就是一下午,黄昏时随便吃了点烙饼就准备躺床上睡觉。

    可他没睡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闭眼就是白天遇见的那个昏迷女子。

    山里因为战乱烧山,豺狼虎豹几乎绝迹,所以他敢丢人在那里,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心中莫名其妙有些烦躁,想起叔父说他在找到家里的遗产前绝不能多管闲事,也不能招惹是非,不然下场会比他死于非命的爹娘还惨。

    他原本不是这山沟沟里的人,叔父也不是亲叔父,而是他父亲的好兄弟。

    叔父说他家的骨血剩下他一人,他一定要爱惜自己,不能被别人发现身体异常,不管是什么异常。他自己知道,他后背有奇怪的花纹。

    少年小时候险些被叔父划烂了脸,可最后看着哭得泣不成声的他,叔父没舍得下手,只哀声告诉他要好好保护自己。

    在找不到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前,他甚至不可以成亲。

    少年从叔父死后就心如止水,也不想探究什么,更不想知道父母是什么人,要做什么,只想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对村里的姑娘们不冷不热的,不冷是出于教养,不热是因为他更在乎活下去。

    倘若他不活下去,就对不起叔父的养育,在这种心里暗示下,他是真做到了不想不念不关心。

    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却从未有女子入梦,实在罕见。

    少年死活睡不着,本来就满是补丁的被子被他踢来踢去,最后,他还是坐起来,心中安慰自己道:“谁看着弱女子昏倒荒野都不会弃之不顾,你做了不合适的事,自然愧疚得睡不着。”

    他立刻穿衣起身,穿戴整齐后匆匆往荒山上去,他就看一眼,只要人不在,就和他没关系。

    奚琞坐在这破烂房顶已久,她无聊地看了这么久这少年做手工活计,还闲着没事帮他算了下如此做活一年能挣几个铜板,心道这熵夷的劳力真是便宜,脑子里划过许多尚未完结的工程等着劳力去干,又想起那不过山还没打开,遗憾地将此事搁置下来。

    她看少年脸色煞白地往山上跑,微微眯眼,看他跑的方向,心里暗笑,这小美人总算还是会上钩的。

    就是不知道小美人天天做活的手指触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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