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天河篇)

    我走了好远的路,终于走到广平国。

    我穿越了,回到金周叛国的那一年。

    她还是和我记忆里的一样好看,认真,可爱。我默默跟了她好几次,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理我了。

    “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她的眼睛是红的,我想一定是刚哭过,这么多年,真的辛苦她了。

    我好想抱抱她,对她说我特别特别想念她,可我不能说话,我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我打着手语,告诉她我是哑巴,而且面具不能摘,我长得很丑。

    她应该是明白我的意思,也就不再阻拦我当她的跟屁虫。

    每天,我会为她做好一日三餐,虽然她几乎忙得一天只能吃一顿。还好她的胃口没有变,仍旧很能吃。

    为了让她晚上睡得更踏实,我会守在她身边一整宿,有时能睡着,有时睡不着。我很珍惜与她相处的时光,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

    我不想追悔莫及,我只想在她最需要人的时候好好陪着她。

    金周很少和我说话,但有天,她刚下战场,浑身都是泥土和血。我着急地帮她脱着战甲,小心地擦拭她的伤口。

    突然,她用力将我纳入怀中,泣声道:“我叫你阿鸢好吗?我以前最喜欢放纸鸢了,它们好自由,我很羡慕……很喜欢……”

    至此,我这才明白,原来她口中一直念叨的阿鸢,就是我自己。

    我错怪她了,真的好对不起。

    感觉到我点头,她笑着抚摸我的面具,道:“我不怕你丑,我想看看你。”

    这话把我吓了一跳,一个激灵蹦开老远,然后连连摆手。或许是我拒绝的动作太大,她有些不高兴,脸色立马掉下去。

    我知道怎么哄她开心,却又不能太明显。

    小时候的金周最喜欢大白兔,能抱着它好几天不撒手。于是帮她清理好伤口后,我出门了。

    广平国风沙很大,植被也少,我跑了大半个城中心才瞧见一家卖兔子的,那老板贼黑心了,一只兔子收我五两银子,要是在元安国,都够我买二十只兔子了。

    不过只要能让她开心,五两银子就五两银子吧。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不领情。

    “谁让你买这些东西的?谁给你说我喜欢这些东西?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懂我?臭哑巴,少自作主张!”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生气,包括以前,金周都只是生闷气,或者一言不发地扔东西。我理解她,我看得出她眼睛里的委屈。

    她只是不想回忆起过去罢了,是我考虑不周,让她难过了。

    我只好将小白兔还给那位商贩,钱是要不回来了,他说送我两根胡萝卜吧,炒出来挺好吃的。

    我说谢谢他,不用了。

    金周不爱吃蔬菜,她喜欢吃肉。

    这样平淡的日子过得很快,马上就要到金周被送回国的时间了。

    我自然也知道,机会只有这一次。

    那天晚上,金周拿到了药,回到家就喝了我给她熬的骨头汤,里面放了整整一包蒙汗药,药效能让一头牛都昏睡三天三夜。

    果不其然,一炷香的时间,金周就呼呼大睡。

    我摸到那小瓷瓶,里面的药臭不可闻。

    金周曾经在信里写到,这药可以让一片人肉长成一个完整的人。只要主体活着,复制体就能永远不死。

    但只要主体死亡,复制体便活不过三天。

    要我割她的肉,我真的比她还疼,可没有办法,这份苦我不能替她受。

    “对不起了金周。”这是我在她面前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曾经说过最多的话。

    我将那片肉和那瓶药放到了地窖中,要等燕子卿他们察觉并找到她,最少也得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复制品的成形了,而那时候,我早已同金周远走高飞。

    清醒过来的金周沉默了好几天,一直愣愣地看着天。我也不放弃,每天同她说话,告诉她只是做了很长一个梦。

    她偶尔会问起我,“我的脑袋真的忘记了好多,相公,我还记得一个叫长舒的人,她是谁?”

    看来真的是用药过猛,竟是接近失忆了。

    不过也好,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就当我和她再次认识吧。

    “长舒是我妹妹,你要是想她,等你身体养好了,我带你去找她。”

    听了这话她兴奋不已,“好啊好啊,”转而又捂着肚子,“相公我饿了。”

    我笑她傻得可爱,真想同她一辈子这样简简单单。

    还好,她没有离开我,她还在我身边。

    这样就足够了。

    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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