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冷诩骁,不是小说情节里怦然心动的擦肩而过,不是在嘈杂的人群里匆匆一瞥,不是楼梯转角的偶遇,也不是在阳光倾落的走廊,不是阴雨天的操场,不是放学后的校门口。
而是舞台。
聚光灯骤然亮起的舞台。
学校举行五四晚会通知的太突然,是提前一周才通知的,让大家措不及防。
五四晚会节目都很积极向上,很有教育意义,围绕五四精神,弘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事迹,总共有三十五个,高一高二都有班级上。
“林朝葵,诶你看,看舞台旁边有架子鼓,是不是音乐社会上?”
朋友陈莹提醒。
林朝葵这才发现舞台旁边有一套架子鼓,刚开始是没有的,这应该的不久前搬来的,说明音乐社真的会有节目。
冷诩骁。
林朝葵心念。
果不其然,音乐社压轴节目。
当音乐社乐队的乐器一一搬上舞台,一个身影引起林朝葵的注意。
冷诩骁穿了件白T,配黑色的美式垂感牛仔裤,他还带了一条银制项链,吊坠是一个天文球,反射着聚光灯的灯,不停摇晃着闪烁着点点星光在他胸前。
有人说,漂亮生动的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里,都熠熠生辉。
十七岁的冷诩骁,太耀眼了。
“大家好,我是蛋壳乐队队长,冷诩骁。”斑斓的光束交错,少年出众的五官矗立在众目睽睽之上,他的眉眼仿佛粉黛青山,薄唇如蕊。
冷诩骁生得清冷矜贵。
人如其名。
那是林朝葵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脸。
冷诩骁原来不是贝斯手,而是鼓手。
彭玉婷骗人。林朝葵还以为贝斯手。
刚好遇上母亲节,乐队表演了一首《真的爱你》,那是黄家驹的歌。
那是一首粤语歌。
林朝葵偶尔能听出个别些词。听不懂就认真的看着冷诩骁在上面打架子鼓。
当聚光灯聚焦,当周遭鼓掌声热烈,林朝葵第一次看清冷诩骁身上洋洋洒洒的生命力。
那是一种,向阳而生的感觉。
他垂着眸,任由发丝扬动,天文球吊坠摇摇欲坠,干净利落的动作随着节拍此起彼伏。
韵动的鼓声是一次次的心跳。
他皮肤白皙。
是那种在人群里,只要他一回头,周围都会黯淡下来的白皙。
和大部分小说情节不同,冷诩骁作为林朝葵十七岁的男主角,在学校舞台上,聚光下,不是万众瞩目的主唱,不是楚楚动人的演员,而是在最后位置的乐队架子鼓鼓手。
林朝葵只是一时兴起坐在班级队列第一个位置,五四晚会意想不到会开展,更没想到会再次在舞台上见到冷诩骁。
这一次,她看清楚他的脸了。
你听。
听我说。
十七岁的林朝葵喜欢十八岁的冷诩骁。
“有请我们的队长,冷诩骁,说几句话!大家掌声欢迎!”
“大家好,我是蛋壳乐队队长,冷诩骁。”
鼓掌声簇拥着冷诩骁。
他向台下微微鞠躬。
“我们乐队一开始建立非常不顺利,上一届五四晚会也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上台表演节目,首先我想感谢吴苗慧老师,她给我们乐队提供了很多帮助,给予我们很大的鼓励和支持。”他顿了顿,“还有,感谢一直以来陪伴在我身边的人。”
听到这里,林朝葵愣住。
早就听说冷诩骁有女朋友了。
很漂亮。
林朝葵还没见过。
他说的那个一直以来陪伴在他身边的人,大概是他女朋友。
那大概是冷诩骁最后一次舞台演出,也是林朝葵唯一一次没有为他鼓掌的舞台演出。
舞台聚光灯骤然黯下,在一个又一个褪色的身影里,林朝葵还是一眼就看到准备下台的冷诩骁。
他的轮廓勾勒着林朝葵的视线。
他笑起来很好看。
乖乖的脸,清清的眼,弯弯的眉,红润的唇。
即使没有聚光灯,冷诩骁的五官仍然在夜色里烙印一个刻骨铭心的模样给林朝葵。
五四晚会闭幕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很快就下晚自修了,林朝葵总是很晚才回宿舍,她还不知道,她和冷诩骁的时间线差不多。
林朝葵背着书包,跟往常一样走教学楼中间楼梯,没呈想刚要到楼梯口,就听见楼上冷诩骁的声音,他的声音很有辨识度,听起来很清透,没有那么夸张的磁性,没有勾人心魄的金属低音感,只是少年独有的清透音色,仿佛能将青春连同林朝葵一起吸引住一般。
“是我最后一次演出,下学期就升高三了。”冷诩骁单肩背着黑色书包,步伐不紧不慢的下来,在他后脑勺要转向来那一刻,林朝葵几乎是下意识整个人往墙壁一靠,书包被压的很扁,还好只装了几本薄一点的练习册。
“好可惜,我当时顾着帮老师办事了,没看见你在舞台上表演。”和他同行的那个男生是冷诩骁的同班同学,叫范思安,他和冷诩骁差不多高高的,和冷诩骁一样不戴眼镜。范思安脸颊上有淡棕色的雀斑,鼻梁很高挺。
“将来还会有机会的。”
“那你想去哪个城市发展?”
“杭州。”
杭州。
冷诩骁想去杭州发展。
林朝葵后面没注意听了,满脑子都在揣摩杭州这个城市。
浙江杭州。
冷诩骁,是想考浙江大学吗。
等到冷诩骁都下到一楼了,林朝葵才敢小心翼翼的跟上去。
两个人都走得很慢,林朝葵就这样跟着冷诩骁走过林荫小道。那天总是有晚风姗姗而来,梧桐叶被吹得娑娑作响,她的发丝也被吹乱了,只有少年的背影在路灯映射下,没有回头。
冷诩骁这辈子大概不会知道,林朝葵最熟悉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的背影,后脑勺的轮廓,还有他的声音。
她的发丝还在风中凌乱。
但是她的眸,泛起淡淡的光。
好像电影里的场景。
如果冷诩骁和林朝葵两个是演员就好了。
但是林朝葵钟情于冷诩骁。
不是演的。
是真的。
“冷诩骁,诶我问你——”
“问什么?”
“你这辈子到底会不会喜欢一个人啊?”
冷诩骁听闻后稍微抬起头,月亮的光很亮,整片天空都被晕染上一层光,分不清是池子,还是夜幕,有几朵薄薄的云朵浮在上面,像倒影。
良久,他以玩味的语气说。
“大概不会吧。”
范思安没接话。
虽然和冷诩骁只玩了一年,但是他清楚冷诩骁这个人,有一个不太算缺点的缺点。
冷诩骁不仅难动心,还挺慢热的。
记得高一的时候,冷诩骁就挺多女生喜欢的。
他那个时候收到的情书挺多的。
写了一页又一页,密密麻麻。
冷诩骁都认真的看过了,他还花了时间一封一封回信给人家,不过都是委婉的歉意。
他很少跟范思安说过情书里面写了什么内容,想来也是小女生的青春懵懂,青涩的语言。
冷诩骁这个人,偶尔让人觉得疏离。
他的确有时候很聒噪,跟会侃侃而谈。但是他那双桃花眼,有那么几个瞬间,生长出一种疼痛。
那是一种属于青春的疼痛。
他对很多人都彬彬有礼,很乖,很听话,会给周围的人提供很多情绪价值。
但是偶尔,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
冷诩骁其实给人蛮有原则感的。
就是那种很有分寸的原则感。
说不上来的,范思安觉得冷诩骁为人处世有他自己的方式,不像大部分人随波逐流。
范思安突然想起来,有一天晚上上晚自修的时候,有个女生生理期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但是那个女生并不知道,她经过冷诩骁身边的时候,冷诩骁发现了。
冷诩骁当时还跟着范思安聊着天,他发现之后就突然翻箱倒柜,找到了一瓶颜料,红色的,然后径直走向那个女生的座位,跟那个女生说了一句:
“范思安送你的。”
挺损的。
范思安当时不知道冷诩骁原来这么说的。
其实他还偷偷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你校服衣角沾到红色颜料了,对了,生理期别总是喝冰可乐。
后来那个女生去感谢范思安的时候,范思安直接愣在原地,不过好在他聪明,没有拆穿冷诩骁。
范思安后知后觉冷诩骁身上的魅力。
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确实好。
性格好,家境好,成绩好,又会玩艺术,长得也是无可挑剔。
不过他还有一个特点,他的优秀,很耀眼。
他好像生来就万众瞩目,好像本应该就属于舞台,本应该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
蛋壳乐队是南檀市一中建校五十六周年以来第一个成立的校园乐队。
冷诩骁不仅很有想法,还很有意志力。
乐队成立初期挺困难的,因为并不是大部分人都热爱艺术,更别说还是玩乐器之类的。
冷诩骁不仅会打架子鼓,还会贝斯和吉他,钢琴也会,范思安挺服他的。
尤其是追逐自己热爱的这一点。
原来他身上偶尔散发出来的疏离感,是他有勇气先成为他自己。
冷诩骁,比任何人都会先让自己优秀。
他会比任何人先让自己熠熠生辉。
而是舞台。
聚光灯骤然亮起的舞台。
学校举行五四晚会通知的太突然,是提前一周才通知的,让大家措不及防。
五四晚会节目都很积极向上,很有教育意义,围绕五四精神,弘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事迹,总共有三十五个,高一高二都有班级上。
“林朝葵,诶你看,看舞台旁边有架子鼓,是不是音乐社会上?”
朋友陈莹提醒。
林朝葵这才发现舞台旁边有一套架子鼓,刚开始是没有的,这应该的不久前搬来的,说明音乐社真的会有节目。
冷诩骁。
林朝葵心念。
果不其然,音乐社压轴节目。
当音乐社乐队的乐器一一搬上舞台,一个身影引起林朝葵的注意。
冷诩骁穿了件白T,配黑色的美式垂感牛仔裤,他还带了一条银制项链,吊坠是一个天文球,反射着聚光灯的灯,不停摇晃着闪烁着点点星光在他胸前。
有人说,漂亮生动的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里,都熠熠生辉。
十七岁的冷诩骁,太耀眼了。
“大家好,我是蛋壳乐队队长,冷诩骁。”斑斓的光束交错,少年出众的五官矗立在众目睽睽之上,他的眉眼仿佛粉黛青山,薄唇如蕊。
冷诩骁生得清冷矜贵。
人如其名。
那是林朝葵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脸。
冷诩骁原来不是贝斯手,而是鼓手。
彭玉婷骗人。林朝葵还以为贝斯手。
刚好遇上母亲节,乐队表演了一首《真的爱你》,那是黄家驹的歌。
那是一首粤语歌。
林朝葵偶尔能听出个别些词。听不懂就认真的看着冷诩骁在上面打架子鼓。
当聚光灯聚焦,当周遭鼓掌声热烈,林朝葵第一次看清冷诩骁身上洋洋洒洒的生命力。
那是一种,向阳而生的感觉。
他垂着眸,任由发丝扬动,天文球吊坠摇摇欲坠,干净利落的动作随着节拍此起彼伏。
韵动的鼓声是一次次的心跳。
他皮肤白皙。
是那种在人群里,只要他一回头,周围都会黯淡下来的白皙。
和大部分小说情节不同,冷诩骁作为林朝葵十七岁的男主角,在学校舞台上,聚光下,不是万众瞩目的主唱,不是楚楚动人的演员,而是在最后位置的乐队架子鼓鼓手。
林朝葵只是一时兴起坐在班级队列第一个位置,五四晚会意想不到会开展,更没想到会再次在舞台上见到冷诩骁。
这一次,她看清楚他的脸了。
你听。
听我说。
十七岁的林朝葵喜欢十八岁的冷诩骁。
“有请我们的队长,冷诩骁,说几句话!大家掌声欢迎!”
“大家好,我是蛋壳乐队队长,冷诩骁。”
鼓掌声簇拥着冷诩骁。
他向台下微微鞠躬。
“我们乐队一开始建立非常不顺利,上一届五四晚会也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上台表演节目,首先我想感谢吴苗慧老师,她给我们乐队提供了很多帮助,给予我们很大的鼓励和支持。”他顿了顿,“还有,感谢一直以来陪伴在我身边的人。”
听到这里,林朝葵愣住。
早就听说冷诩骁有女朋友了。
很漂亮。
林朝葵还没见过。
他说的那个一直以来陪伴在他身边的人,大概是他女朋友。
那大概是冷诩骁最后一次舞台演出,也是林朝葵唯一一次没有为他鼓掌的舞台演出。
舞台聚光灯骤然黯下,在一个又一个褪色的身影里,林朝葵还是一眼就看到准备下台的冷诩骁。
他的轮廓勾勒着林朝葵的视线。
他笑起来很好看。
乖乖的脸,清清的眼,弯弯的眉,红润的唇。
即使没有聚光灯,冷诩骁的五官仍然在夜色里烙印一个刻骨铭心的模样给林朝葵。
五四晚会闭幕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很快就下晚自修了,林朝葵总是很晚才回宿舍,她还不知道,她和冷诩骁的时间线差不多。
林朝葵背着书包,跟往常一样走教学楼中间楼梯,没呈想刚要到楼梯口,就听见楼上冷诩骁的声音,他的声音很有辨识度,听起来很清透,没有那么夸张的磁性,没有勾人心魄的金属低音感,只是少年独有的清透音色,仿佛能将青春连同林朝葵一起吸引住一般。
“是我最后一次演出,下学期就升高三了。”冷诩骁单肩背着黑色书包,步伐不紧不慢的下来,在他后脑勺要转向来那一刻,林朝葵几乎是下意识整个人往墙壁一靠,书包被压的很扁,还好只装了几本薄一点的练习册。
“好可惜,我当时顾着帮老师办事了,没看见你在舞台上表演。”和他同行的那个男生是冷诩骁的同班同学,叫范思安,他和冷诩骁差不多高高的,和冷诩骁一样不戴眼镜。范思安脸颊上有淡棕色的雀斑,鼻梁很高挺。
“将来还会有机会的。”
“那你想去哪个城市发展?”
“杭州。”
杭州。
冷诩骁想去杭州发展。
林朝葵后面没注意听了,满脑子都在揣摩杭州这个城市。
浙江杭州。
冷诩骁,是想考浙江大学吗。
等到冷诩骁都下到一楼了,林朝葵才敢小心翼翼的跟上去。
两个人都走得很慢,林朝葵就这样跟着冷诩骁走过林荫小道。那天总是有晚风姗姗而来,梧桐叶被吹得娑娑作响,她的发丝也被吹乱了,只有少年的背影在路灯映射下,没有回头。
冷诩骁这辈子大概不会知道,林朝葵最熟悉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的背影,后脑勺的轮廓,还有他的声音。
她的发丝还在风中凌乱。
但是她的眸,泛起淡淡的光。
好像电影里的场景。
如果冷诩骁和林朝葵两个是演员就好了。
但是林朝葵钟情于冷诩骁。
不是演的。
是真的。
“冷诩骁,诶我问你——”
“问什么?”
“你这辈子到底会不会喜欢一个人啊?”
冷诩骁听闻后稍微抬起头,月亮的光很亮,整片天空都被晕染上一层光,分不清是池子,还是夜幕,有几朵薄薄的云朵浮在上面,像倒影。
良久,他以玩味的语气说。
“大概不会吧。”
范思安没接话。
虽然和冷诩骁只玩了一年,但是他清楚冷诩骁这个人,有一个不太算缺点的缺点。
冷诩骁不仅难动心,还挺慢热的。
记得高一的时候,冷诩骁就挺多女生喜欢的。
他那个时候收到的情书挺多的。
写了一页又一页,密密麻麻。
冷诩骁都认真的看过了,他还花了时间一封一封回信给人家,不过都是委婉的歉意。
他很少跟范思安说过情书里面写了什么内容,想来也是小女生的青春懵懂,青涩的语言。
冷诩骁这个人,偶尔让人觉得疏离。
他的确有时候很聒噪,跟会侃侃而谈。但是他那双桃花眼,有那么几个瞬间,生长出一种疼痛。
那是一种属于青春的疼痛。
他对很多人都彬彬有礼,很乖,很听话,会给周围的人提供很多情绪价值。
但是偶尔,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
冷诩骁其实给人蛮有原则感的。
就是那种很有分寸的原则感。
说不上来的,范思安觉得冷诩骁为人处世有他自己的方式,不像大部分人随波逐流。
范思安突然想起来,有一天晚上上晚自修的时候,有个女生生理期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但是那个女生并不知道,她经过冷诩骁身边的时候,冷诩骁发现了。
冷诩骁当时还跟着范思安聊着天,他发现之后就突然翻箱倒柜,找到了一瓶颜料,红色的,然后径直走向那个女生的座位,跟那个女生说了一句:
“范思安送你的。”
挺损的。
范思安当时不知道冷诩骁原来这么说的。
其实他还偷偷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你校服衣角沾到红色颜料了,对了,生理期别总是喝冰可乐。
后来那个女生去感谢范思安的时候,范思安直接愣在原地,不过好在他聪明,没有拆穿冷诩骁。
范思安后知后觉冷诩骁身上的魅力。
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确实好。
性格好,家境好,成绩好,又会玩艺术,长得也是无可挑剔。
不过他还有一个特点,他的优秀,很耀眼。
他好像生来就万众瞩目,好像本应该就属于舞台,本应该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
蛋壳乐队是南檀市一中建校五十六周年以来第一个成立的校园乐队。
冷诩骁不仅很有想法,还很有意志力。
乐队成立初期挺困难的,因为并不是大部分人都热爱艺术,更别说还是玩乐器之类的。
冷诩骁不仅会打架子鼓,还会贝斯和吉他,钢琴也会,范思安挺服他的。
尤其是追逐自己热爱的这一点。
原来他身上偶尔散发出来的疏离感,是他有勇气先成为他自己。
冷诩骁,比任何人都会先让自己优秀。
他会比任何人先让自己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