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王殿下好大的怒气。”

    门口处,一个面容白净得有些蹊跷的年轻男人缓缓迈过门槛,身上是一件绯红的宫衣,金线绣着天子起居的赤阳殿里侍宦专属的流云纹,表明来人属于宫墙。

    宫墙之内,宫女奴才多穿素色,等级高一点的或许能穿地上青兰或粉绿,一能在天子宫中穿得红色侍奉,二能在子时不受宵禁出现于亲王府第的,便只有一位——

    大乾当今几十年来最年轻的辑事厂总管,朱贤。

    李元兆黑沉着脸抬头,见到来人,却没有发作,只是冷哼一声别开了头,不耐烦地说道:“哼,是你,你来做什么?”

    朱贤仿佛没听到他的话,只是低头看向指尖,拂了拂樱桃上沾的尘土。

    “不要告诉我,又是陛下记起我这个哥哥,派你来敲打一番了。”

    对方依旧置若罔闻,见此,李元兆不由得面色愈加黑沉。

    “朱贤!本王在问你话,你莫非聋了耳朵!”

    闻言,朱贤掀起眼皮,瞧了四周一圈,不咸不淡地开口:“辑事厂办事,还请王爷稍安勿躁。”

    “放肆!你可知晓这是亲王府第!本王乃……”

    “上监贵胄,下查百官,京畿之内见飞鱼牌者退,此权乃皇权特许——”

    朱贤面无表情地打断,露出袖中一块小巧的象牙令牌,拖长了声音——

    “王爷莫不是有所怨言?”

    李元兆依旧阴着脸,却哑口无言,只得死死盯着朱贤的眼睛。

    朱贤见了,依旧是毫不在意的样子,只是一双桃花眸子缓缓瞥下,不轻不重地落在地上战战兢兢蜷缩着的二人身上。

    李元兆僵立良久,胸膛剧烈起伏几下,终于愠怒地转过头朝着四周和脚下厉声道:

    “起来!都起来!跪着做什么!有什么可跪!都滚出去!还有你们两个废物,都给本王滚出去!”

    四下众人得了解脱,迅速佝偻着身子鱼贯离开,不多时,偌大的正堂内便只余下了李元兆和朱贤二人。

    见堂内再无闲杂人等,李元兆沉着脸挥挥手。

    “你究竟要说什么?”

    朱贤不知何时冷了脸,冷冷盯了他半晌,方移开目光道:

    “昨夜,飞鱼卫密文,三月前供给西北的粮草遭人投毒,西境朔关前守着的十万朔阳军大疫横行,溃不成军,主帅梅照年泣血求援,你可知求到了谁的头上?”

    李元兆惊疑道:“……谁?”

    朱贤眸色黑沉,冷冷开口:“庸州,平雁侯崔无恙。”

    “什么?”

    朱贤定定注视着李元兆缓缓变得大惊失色的眸子,将指尖夹着的樱桃狠狠戳在李元兆的心口处。

    樱桃肉糜烂,血红色的汁水染在对方心口的布料上,洇成殷红的一滩,好似一团模糊的血肉。

    “平雁侯此次归京,是奉皇诏,无人敢拦,其麾下亲卫营的雁字旗已经过了滁河道,不出意外,三日之内便可抵达京都。”

    顿了顿,他忽然凑上前,在李元兆耳边阴恻恻地开口:

    “王爷把持兵部良久,京中谁人不知兵部上下唯王爷是瞻,朔关粮草大疫,直指兵部尚书孙元道,如今孙大人暴毙,这灭口之嫌,瑞王府又如何脱得了干系?”

    李元兆额头上渐渐渗出几滴冷汗,朱贤见状冷冷抽手,还嫌弃地蹭了蹭袖袍。

    “如今相府里那位也醒了神,待平雁侯归京,京中便是两尊大佛,此事如何收场不是我能管得了的,只是忠告王爷一句,如若瑞王府将此事牵扯到辑事厂身上——”

    他眸子冷冷地落在李元兆心口处的樱桃红渍上。

    “王爷自知朱某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语毕,朱贤转身离去,徒留愕然的瑞王愣在当场。

    良久之后,瑞王府内再度传出一片瓷器炸裂之声,在早春的夜里,让人风声鹤唳。

    次日。

    朝廷最大的毒瘤,沈熹年昏迷七日不死还生的消息毫无意外地传遍了整个京都。

    与之相伴而行流传得满城风雨的,是兵部尚书孙元道毒发暴毙于宰相府的秘辛。

    这两桩事被悠悠众口细细密密地切碎嚼烂,最终成为了京都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中最津津乐道的一盘佳肴。

    “我跟你们说,我婆娘同山上的宝相庵尼姑有些交情,那里的姑子说,相爷昏迷七日是得了神仙点化,修练悟道去了!如今呐,相爷得了道行,返还于世,以后可是要奉令观世音大士,惩凶除恶呢!”

    “我也听说了!昨日孙尚书暴毙相府,就是沈相爷得了神仙号令,降罚于世!说不定啊,就是孙尚书背地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让神仙瞧进眼里记在心里,如今借沈相之手铲除了他!”

    “我呸!你们俩放屁,什么神仙点化,纯属扯淡!他沈熹年是谁?瘟神!魔头!若是这种人都能得道,这各路神仙怕不是都瞎了眼!哼,孙尚书必定就是被这朝廷毒瘤所害!像沈熹年这种货色,就该活时受千刀万剐,死后堕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轮回!”

    “喂!我说你嘴巴放干净点!”

    “放干净个屁!相府走狗,我呸!”

    “敢呸我?我呸死你!”

    “呸!

    “呸!”

    两拨人马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如往常一样,聚集在茶馆酒肆里唾沫横飞地厮杀着。

    在无人注意的角落,这场争论里当仁不让的主人公,顶着沈熹年壳子的殷木华,此刻正把自己裹得严实,默不作声地观察着这场血雨腥风。

    殷木华看似不紧不慢地啜着面前的春茶,其实心头已经刮过一阵又一阵狂风。

    天杀的。

    为什么京都上下,从皇亲贵胄到布衣黔首,从拄着拐棍喝粥的花发老头到吸溜着鼻涕的黄毛小儿,都认定了这人是他杀的?

    天理呢?

    王法呢?

    在整整三日闭门不出,搬空大半个书库局,将这十年来京都内外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大事小情都恶补于心后,他险些一口老血喷出去。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难道自从他苦心经营的镇北司黄了铺子以后,这天底下就没有再一个能明察秋毫的青天衙门了吗?

    毕竟在他看来,如今大乾朝廷里的酒囊饭袋和他当年肃清出来的文武班子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山羊放了个狐狸的屁——既洋气又骚气,根本就是一群钻进民脂民膏里吸血的蝗虫。

    一剑封了自己咽喉时都没这么挫败过的殷掌司就想不明白了,不过堪堪十年,他呕心沥血殚精竭虑操持起来的大乾,怎么就被人祸害成了这个样子?

    这大乾的天空下,就没有一个能挺直了脊梁骨,好歹有他当年一星半点风采的人存在了吗?

    许是心诚则灵,三日后,还真叫他等到了一个这样的人。

    而且,还是个熟人。

    开呈十三年三月十二,京都城门口开了今春第一朵桃花,平雁侯崔无恙策白马归京。

    此消息一经传出,沈熹年人品怎么样倒还两说,京都的胭脂铺子倒是一时间卖断了货。

    本就热火朝天的茶馆仿佛被人扔入了第三颗巨石,所有待字闺中的妙龄佳人加入了战场,激起千层叠浪,波涛一重又一重。

    满京都的茶馆和酒肆里,说书先生开始扯长了嗓子讲起平雁侯崔无恙的英勇事迹。

    殷木华听说,登时来了兴趣,晃晃悠悠就溜进了京都最热闹的一间茶楼——

    他还真不知道,某位当年还偷鸡摸狗的雁北魔王,如今怎么就长进了诸位佳人的心尖尖上?

    “话说咸元二十七年,也是如今这般的一个粉桃初来的好时节,城北平雁侯府里呱呱坠地了一个婴孩。据说此儿诞生之时,春雁北还,停于侯府梁上衔春报喜。”

    说书先生醒木一敲,娓娓道来。

    “恰逢此时,老侯爷崔护于雁北边关大退突厥骑兵,得胜还朝,京中人都言道,小世子是天上的福星降世,于娘胎里助了老侯爷一臂之力。先帝闻之,龙颜大悦,钦赐此儿无恙二字为名,是为崔无恙。”

    说书案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好不热闹,俱是托着腮津津有味地听着说书词,听到此处,啧啧称奇,还有几个记得事的老人家不住地点头,交口称赞。

    只有端坐在角落里的殷木华撇了撇嘴,冷笑一声。

    呵,什么福星,混世魔王还差不多。

    想当年,他在雁北忙着帮人评管江湖事,崔护那好信老头听说了,便常常把这位小爷托寄在镇北司的营帐里,自己出去和夫人躲清闲,美名其曰“磨练世子心性”。

    一段时间下来,这崔无恙的心性磨没磨下来不知道,他堂堂镇北司的掌司倒是被磨得没了脾气。

    等到他终于准备启程回京,这老头更是变本加厉,直接把自家儿子打包,连人带包袱扔到了镇北司的马车前。

    那时候,他隔着车窗,与这位惨遭爹娘抛弃的世子爷大眼瞪小眼,许久之后,终究是他心软,一声长叹,一把将人捞进了马车里。

    从那以后,他好好的一个镇北司,被祸害得鸡飞狗跳。

    名震天下的去苦剑,剑鞘上被人画满了鸡鸭鹅狗;书庵里历代掌司的画像,险些被拆开来当柴烧。

    试问偌大一个镇北司,有哪个不曾在这位世子爷手下做过苦主?

    殷木华想起往事,心酸满杯,直到“啪”的一声脆响将他回拉了现实。

    只见说书先生又一拍醒目,语气急转,朝着连他在内的茶楼众人朗声道:

    “直至开呈三年隆冬,镇北司逆案震惊天下,名满天下的镇北司末代掌司殷木华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其京都整个府衙,全衙上下,人头落地,血流成河!”

    殷木华听到周围响起几道“嘶嘶”的抽气声,余光里,有几个人甚至抬手摸了摸脖颈。

    “大乾内外因此事大乱,趁此动荡,一直盘踞在周幽关外,觊觎我朝雁北十三州的突厥八部趁虚而入,卷土重来。”

    说到此处,说书先生捋了捋花白的胡子,仰头长叹了一声。

    “彼时,现今圣上登基堪堪三年,老侯爷病故,镇北司余党也被尽数诛杀,我大乾内外交困,一时间竟无人可抵御汹汹南下的突厥王师铁骑。圣上心焦不已,百官束手无策,毫厘之间,可谓生死存亡。”

    说书先生长长停顿,吊足了众人胃口后,才缓缓道:

    “恰在此时,刚刚承爵一年不到的崔小侯爷于朝堂之上一人持书,请战北境,圣上感佩其血忠不二,当场应允。三月鏖战之后,捷报传回京都,小侯爷仿佛天生就是为此战而生,神勇非凡,用兵如神,西北一战全歼突厥骑军精锐,捣毁漠南王庭,兵临突厥王都之下,何等的累世奇勋!”

    “从这以后,小侯爷镇守雁北多年,再未回京,这天下间也再无人不识大乾平雁侯和其麾下的雁北军。有侯爷的雁字旗在,突厥不敢南下牧马,羌戎不敢弯弓射雁,雁北五胡各部从此分崩离析,再难成气候!”

    随着说书先生的话,整个茶楼内变得愈发安静,有人渐渐张大了嘴巴,被平雁侯的事迹彻底迷住。

    直至这段书词结束,座下还有不少孩童目光锃亮,张大的双眼中流淌出怎么也忍不住的仰慕和向往。

    殷木华看着几个兴奋得红光满面交头接耳的孩子,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听他讲江湖传奇听得入迷,不顾爹娘劝阻闹着要进镇北司当大侠的世子爷,失笑地摇了摇头。

    两者时间地点天堑之别,眼睛里的光却无比相似。

    “看吧,崔老头,我可没有辜负你,镇北司的的确确将你儿子的本事教得很好。”

    他举起茶杯朝着上方的空气划拉了一下算作举杯,而后低头将这杯放久了的浓茶一饮而尽。

    “只是可惜,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些本事,我倒是早就忘干净了。”

    在茶楼众人的嘈杂声里,殷木华的叹息低不可闻,恰在此时,一道平淡得听不出情绪起伏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这么说,老先生也认为镇北司一案是逆案,那末代掌司殷木华是乱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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