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梁延寿三天的打探,附近的山贼简直多如牛毛。

    王仙芝大军去年曾攻破汝州,导致大量百姓避祸山中,而草贼所过之处,只留下一片废墟。

    陈玄烈按照脑海中的记忆,勉强画出一份舆图。

    现在所处的山名为外方山,属于伏牛山脉的一支,而伏牛山脉是秦岭的延续,此地北面是洛阳,南面是汝州,东面是许州,西面是熊耳山。

    可谓是风水宝地。

    既然是宝地,自然少不了山贼。

    “最大一股是何处?”陈玄烈没兴趣细嚼慢咽。

    “有三支人马在千人上下,南天垛、老嫚山、川和岭,其中南天垛实力最强,有战兵两百人,至少有一半装备皮甲,原是汝州官军,被草贼大军攻破后,上山为贼。”

    “有没有什么厉害人物?”陈玄烈不厌其烦的问道。

    这一点非常关键,别看是贼,有些山贼战力极强。

    加上他们原本就是唐军,实力必然不差。

    梁延寿一脸歉意,“属下扮作私盐贩子入寨子……行色匆匆,没来的及打听清楚。”

    中原的食盐一般来自河中,朝廷对食盐课以重税,导致遍地都是私盐贩子。

    王仙芝、黄巢世代皆从事此行业,身边聚集了一群亡命之徒。

    山贼也要吃盐,所以通常不会为难私盐贩子。

    陈玄烈心中暗赞梁延寿头脑灵光,自己只是让他去打探,他却举一反三,冒充私盐贩子,难怪三天时间就收集到这么多东西。

    梁延寿道:“依属下之见,寨中应该没有什么厉害人物,不然也不会被草贼击败,逃入山中为贼。”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即便有厉害人物,能厉害到哪儿去?

    “管他是不是官军,我等急需一落脚之处,先做了再说!”贺狼儿思维没有梁延寿这么缜密。

    南天垛战兵三百余,其中穿皮甲的一百三十余人基本就是精锐了。

    陈玄烈扫了一眼自己身边的一百多号人,一路从邠州风尘仆仆赶回中原,已经从一群乌合之众蜕变为一支真正的军队,虽然比起忠武老卒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至少不会出个城门就自相践踏,踩死人……

    而且身上穿的都是铁甲,还是一等等的好货色。

    每人还有一把劲弩,装备精良,还是敌明我暗,有心算无心。

    不过陈玄烈却没有急着表态,而是平静的望着贺狼儿,没有一丁点儿火气,“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手不知不觉就按在刀柄上。

    自己就是牙兵,不想手下也沾染了牙兵的习性,有些东西必须消灭在萌芽之中。

    这支人马必须毫无保留臣服于自己的意志,否则宁可不要。

    贺狼儿一怔,连忙低下头去,“当然是兄长。”

    “念你是初犯,此次饶你一命,只处于三十鞭,你可心服?”陈玄烈脸上杀气时聚时散。

    贺狼儿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单膝跪地,“贺狼儿心服,请参军恕罪。”

    “带下去。”

    当即就有人一左一右提起他,剥掉衣物,“噼噼啪啪”的抽打起来。

    三十鞭,一鞭不少,贺狼儿后背上全是蜘蛛网一样的血痕。() ()

    这厮倒也硬气,一声不吭。

    陈玄烈望着众人道:“尔等乃军,非贼也,不听我军令者,斩!”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金鼓所指,则百人死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战。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故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成军的第一步,是制!也就是规矩。

    简而言之,这百余人马中只有一个头头,那就是陈玄烈,这是一切的基础。

    任何人都不得指手画脚。

    贺狼儿的言论可大可小,却正好撞在陈玄烈刀口上。

    “领命。”众人齐声应道。

    “都没吃饱么?我听不见!”

    慈不掌兵,陈玄烈知道接下来乱世之残酷,绝不能以对他们太过温、仁慈,这是害人害己。

    几十年后的李存勖当了皇帝,一个伶人竟然敢扇他脸,他还和颜悦色,所以最后死在牙兵手上也就不足为怪了……

    “领命!”众人歇斯底里的大吼起来,满脸涨红之色。

    “各自准备,两个时辰后开拔,攻打南天垛。”陈玄烈大手一挥。

    众人便各自准备去了。

    陈玄烈扫了一眼地上的贺狼儿,“抬起头来。”

    贺狼儿抬头,眼中憋着一股委屈、惧怕,却没有仇恨。

    以他直肠子的性子,是掩饰不住仇恨的。

    “还能战否?”

    “能战!”贺狼儿“唰”的一声,站起身来。

    这个年纪的人,在路上吃了一個多月的肉,身体素质跟上来,筋骨强硬。

    “那就去准备,休要躺地上装死!”

    贺狼儿二话不说,便下去了。

    两个时辰后,众人集结,眼神里难掩嗜血的渴望。

    从此地赶往南天垛差不多要两天左右,不是因为路程远,而是因为山路难行,很多地方不能战马反而是拖累。

    陈玄烈留下二十人驱赶战马牛车跟在后面,其他一百零三人全部为战兵。

    为了达到突袭的效果,尽量昼伏夜出。

    夜里山中各种野兽出没,狼、豹子、獾,最危险的还是野猪,见了人也不怕,七八头一起挺着獠牙横冲直撞。

    幸亏负责开路的前锋三伙人披了甲,挡住了野猪的冲撞,不然还没到地上就要有很多人受伤。

    这种开路的先锋部队,在唐末五代有一个名头——踏白。

    可以是队、可以是营,也可以是一军人马。

    陈玄烈现在暂时没空搞那么多的名头,为了绝对控制权,连队头都没设,只从忠武老卒中借了五个陈田二姓之人当骨干。

    忠武军别的不说,“武”字绝对是货真价实,都是世代刀头舔血的狠人。

    既然人是“借”的,肯定要还回去。

    一百多人行军还是有模有样的,路上没人掉队,也没人抱怨,士气非常旺盛,却全都一言不发,沉默前行。

    陈玄烈三十鞭子抽下去,打的不是贺狼儿一人。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支人马还没怎么见过血。

    没见血,终究是个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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