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沃丹,军官寓所的马厩。

    “我听得有点糊涂。”安德烈挂好毛刷,趴在马房围栏上问温特斯:“那老头是什么人?什么修会?”

    “卡曼没明说,但是我感觉那老头应该是某种长期潜伏的间谍。”

    温特斯一锹一锹铲着两匹小矮马的粪便。别看矮马长得袖珍,却是不容小觑的造粪机器,把温特斯都累出了汗。

    “长期?有多长期?”

    “卡曼无意间说过,老头进荒原时和你我差不多大,也就是二十岁出头,帕拉图还是公国。”温特斯用袖子蹭掉额头的汗:“少说三十四年。”

    “三四十年?”安德烈哑然失笑:“什么秘密值得潜伏三四十年?在荒原待三四十年?那不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赫德人了吗?”

    “还能有什么?赫德萨满的秘密!依我看,派神官长期潜伏,那老头恐怕心存跻身赫德萨满的想法。”

    “赫德萨满是外人能当的?”

    “你也说了,在荒原待三四十年,你说他是帝国人还是赫德人?”

    “教会的事情先放一边,我有更紧要的事情。”梅森拎着两捆秸秆走过来,生气地问:“我什么时候又成了马场场长?”

    安德烈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分散:“反正马场不一直都是您在管?”

    “不!一!样!”

    巴德在下铁峰郡统筹难民返乡,尽兴的堂·胡安随安托尼奥回了维内塔,莫里茨中校绝大部分时间又都在睡觉。

    结构极端扁平的军事决议会实际已经瘫痪,铁峰郡的行政系统彻底退化成“各人负责各人的一摊子事”的模式。

    大冷的天,温特斯和安德烈实在不想为了使用会议室专门去一趟驻屯所,两人心照不宣地每天早上在马厩围堵梅森学长权当开会——顺便刷马。

    顺带一提,因为有梅森学长勤勤恳恳地处理大事小情,所以温特斯平日里连班都不坐,堪称铁峰郡军方旷工第一人。

    “其实你来问我们,就已经说明了你的想法。”安德烈大大咧咧地说:“这事他妈还用想吗?公教会想把间谍要回去,那就还给他们呗,白得一大笔钱,不好?”

    “道理是这样。”温特斯推着满载马粪的小车走出马房,神色苦恼:“可我又舍不得。神官,活生生的神官!要不是实在不好意思开口,我都想问问那老头,‘那个……请问……您蒙住洪恩以后愿意捐献遗体吗?’”

    “那就留着。”安德烈一拍围栏:“公教会势力再大,那也是在帝国,有背誓者为他们撑腰。在联盟,他们翻不了天。”

    梅森探出头来:“可不是这么回事,帕拉图不是维内塔,更不是联省。绝大多数帕拉图人都是公教信徒,尤其是土生土长那些。公教会在帕拉图的影响力很深,不少地方司铎说一句话比镇长下令还管用。”

    安德烈闷哼一声,转过头问温特斯:“你真想保那老头?”

    温特斯考虑再三,划出了一条线:“如果条件允许,我想尽可能保下扫罗修士。但是很难,公教会不可能容忍一名神官叛逃——更不要说那老头压根没有叛逃的想法。”

    “我有个主意。”安德烈眯起眼睛,又露出了那种温特斯熟悉的凶狠神情:“既能保住那老头,又能不让公教会以后给咱们添乱。”

    温特斯捂住脸:“别,你别说了。”

    “给热沃丹大教堂来一把火,反正现在是冬天,起火很正常。”安德烈磨着牙:“老头保下了,知情人杀光了,说不定还能把钱拿到手。”

    梅森看向温特斯,温特斯也看向梅森。

    安德烈还在继续完善计划:“……最好还是先留几个活口,审清楚,他们是不是已经把消息送出去了。如果已经送出去了,还得派人去把信使也给做掉……”

    “他是誓反教?”梅森疑惑地问。

    “我也不知道。”

    安德烈敲下最后一颗钉子:“如果要下手的话,最好尽早封锁铁峰郡和热沃丹大教堂。不,大教堂那边可以放一放,省得打草惊蛇。但是出城和出郡的道路现在就要派人去封锁,越快越好。”

    梅森听完全部计划,走到安德烈和温特斯身边,深深地看着温特斯:“某种程度来说……或许当真是个好计划。你怎么想?”

    “卡曼没有直接来找我,所以我得到消息时就已经晚了。”温特斯没有直接否定安德烈,而是分析计划的缺陷:“我估计热沃丹教会的信已经送到了枫石城主教手里。总不能把枫石城教区也全杀光。”

    安德烈呲牙笑:“为什么不行?”

    “按照这个逻辑。”温特斯叹息一声:“得一直杀到教宗头上。”

    “那怎么办?”安德烈咂了咂嘴:“假死?弄具死囚尸体给埃蒙德?”

    “他昨天来找我要人,今天人就死了。”温特斯无奈道:“也太巧了一些。”

    “那我就没办法了。”安德烈一摊手,走进小矮马的马房,拍了拍小矮马圆滚滚的肚子:“嘿,这帮秃头倒是挺会养马,你最近要用这两匹矮马吗?”

    “不用。安娜会骑马,凯瑟琳说她宁死也不骑这两匹侏儒。”温特斯不解地问:“怎么了?”

    安德烈高兴极了:“那借我用几天。”

    “可以,可你不是说你不骑矮马?”

    “我不骑。”安德烈嘴上说着,身体已经跨上矮马的马背:“但是骑队新招进一批生手,正好让他们先骑矮马练练……嗯,很稳当。”

    梅森也走过来:“卡曼神父找来的事,他没什么办法吗?”

    “他有办法,但他不告诉我,只说请我帮他争取一些时间。”温特斯又叹了口气:“我思前想后,卡曼的办法无非是把人送走,藏匿起来。他还能怎么样呢?”

    梅森沉默片刻,身体慢慢前倾靠近温特斯,沉吟着问:“你说……魔法作战局对一个活着的、可以接触的神官……会有兴趣吗?”

    ……

    铁峰郡,漫云谷。

    警钟声又快又急,敲钟人望见西边扬起大片烟尘,有不明身份的庞大马队正在接近。

    赫德蛮人带来的阴影还未散去,小镇上下如临大敌。紧绷着脸的男人提起武器奔向围墙,抱着小孩的女人躲向地下室和教堂。() ()

    直到几名轻骑兵打着绿色旗帜前来通报,漫云谷的居民们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放下。

    马队来自热沃丹,按照传令兵通报的说法,他们是来给漫云谷架桥的。

    自打漫云桥被血狼拆毁,两岸的交流往来就只能靠划船,很是不方便。

    得知来人要给漫云谷架桥,镇长热情至极,不仅表态愿意提供人手,还主动为马队张罗食宿。

    “那?”马队名义上的负责人探询地看向身后。

    站在塔马斯身后的男人戴着面具,声音很不耐烦:“你是委任指挥官,看我干什么?”

    “这样吧。”塔马斯打定主意,答复镇长:“吃喝谢谢,住宿就算了,我们在镇外扎营。”

    镇长忙不迭说了几声好,他暗自松一口气——让一群大头兵进镇子,指不定要闹出多少事呢。

    绷紧的心弦稍一放松,镇长又不禁为自己以退为进的手腕感到几分得意。毕竟当兵的真想进漫云谷,他也拦不住,还不如干脆卖个人情。

    戴着面具的男人似乎瞧破的镇长的小心思,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对了,镇长先生。”塔马斯叫住告辞的漫云谷镇长:“蒙塔涅阁下让我给您带几句口信。”

    镇长的心又提了起来,他稍微想了一会,记忆里一个“青色骏马”的意象对应上了这个名字。

    “保民官托我转告您,巡回法庭已经恢复了,漫云谷排在下月第二周。至于桥,先用浮桥将凑合一阵,他答应过给漫云谷人一座‘更好、更坚固、更漂亮’的大桥,他不会食言的,请您放心,也请转告镇民们。”

    镇长一怔,点了点头。

    漫云谷镇长离开以后,戴着面具的莫罗上尉才开口:“他在欺负你,你就没看出来?”

    “可能吧。”塔马斯回答:“没关系的。”

    命令很快传递下去,马队转向东北,在镇子外边、河畔的平坦空地扎营。

    “为啥啊?”猴子简直是一万个不乐意,他一边敲帐篷钉,一边哼哼唧唧:“明明有房子,为啥咱们还要在野地扎帐篷啊?”

    ——猴子现在的十夫长、也是猴子在民兵队时的军士——瞧见猴子那股牢骚劲心里就来气,他抬腿踢了猴子一脚:“就你话多!连长都住帐篷,让你住帐篷怎么了?布尼尔军士都没抱怨,你唧唧歪歪个什么?”

    猴子被踹了一脚,丝毫不生气。他揉着屁股,笑嘻嘻凑到鲁西荣身旁:“军士?”

    “我现在是十夫长,不是军士。”鲁西荣黑着脸,拿石块一下一下地砸帐篷钉。

    “嗨,早晚的。”

    “滚远点。”

    “我有个事想问……”

    “有屁快放。”

    猴子扭扭捏捏地问道:“我们这批新兵啥时候授田?啥时候能给我们发地呀?”

    鲁西荣放下石头,转过身盯着猴子:“你问这干什么?”

    “这不是心里痒痒嘛?”猴子唉声叹气:“别说土地,从小到大我连件新衣服都没有。一想到授田,我心里就像猫抓一样。有了地,说不定我也能娶老婆了。唉,我还没碰过娘们呢。”

    鲁西荣恨铁不成钢地教训:“你一个首级功也没有,急个什么劲?看看你老乡,人家摘了三颗首级,还有是一个红翎羽!他都不急,你急什么?”

    猴子依旧嬉皮笑脸:“少才急呀,我要是揣着三个首级功,我也不急。”

    得知面前其貌不扬的小矮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布尼尔军士,猴子当即便答应当兵。

    道格原本已经在收拾行装,看见伙伴决定从军,也默默留了下来。

    结果刚搬进营区,两人便被分开。

    猴子被分配进鲁西荣的十人队,道格则被彼得·布尼尔军士挑走,现在在给代理营长当传令兵。

    鲁西荣不再理睬猴子,转身埋头敲钉子。猴子也嗅到十夫长不太高兴了,自觉闭嘴回去干活。

    很快,容纳六人宿营的帐篷便搭好,众人架上铁锅,赶在天黑前弄了点热食。

    围在火堆旁喝汤的时候,鲁西荣才终于开口:“我估摸着,你们这批新兵的待遇不会照着我们来。”

    “啥?为啥?”猴子一听就急了。

    “那时候什么情况?现在什么情况?不一样啦。”

    如果是个愚笨的家伙,肯定还要追着鲁西荣继续问。不过猴子脑袋灵光,立刻便想通其中的关节、

    铁峰郡军队目前大致可以分成三层,最顶层的是血狼资格最老的部下。分辨他们很容易,因为只有他们才会用“百夫长”来称呼血狼,也只有他们可以使用这个称呼。

    老兵还留在军队的多已成为连级指挥官,例如塔马斯和巴特·夏陵。因伤退役者,多转到巴德保民官手下工作。

    中层是鲁西荣这批“第一次建军”的班底。他们多处在十夫长、军士阶级,名下的田产少说也够得上小地主,只是尚未变现。

    第三层是三支百人队扩充为步兵团时被强行编入的俘虏。

    当初他们心不甘、情不愿、半推半就当了血狼的兵,现在已经是军队的骨干。

    其中战功最卓著者,莫过于彼得·千亩·布尼尔军士。没什么战功的,只要还活着,名下也有授田法令最基础的三百亩。

    至于猴子、道格这些新招募的士兵,连列入这三级金字塔的资格都没有。

    鲁西荣说情况不一样了,是指以前血狼招兵很难,不连哄带骗、许以厚赏留不住人。

    现在呢?入伍就有三百亩的事情已经传遍全铁峰郡,不知令多少人眼红。

    那场发生在山谷中的血腥会战是许多幸存者挥之不去的梦魇,但也有很多人想咬牙搏一搏。

    招兵容易了,条件自然也就不会给的那么优厚。

    即便想通了,猴子还是很不甘,但他又没什么办法,只得泄劲地唉叹了一声。

    “你也不用担心。”鲁西荣瞥了一眼猴子:“血狼从不会亏待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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