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月到家时已经快12点了,丛周正坐在沙发上刷手机,没招呼她,甚至没抬眼看她一下。

    他们现在是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哦不,应该是“合伙人”。

    人家是隐婚,他们是隐离。

    上个月大吵一架后,两人冲到民政局,成功把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

    但回来后,两人都默契地当这事没发生,只是柒月把卧室里的床单被罩换成了新的,旧的扔到了次卧,衣柜里的衣服也分了家,丛周也默契地搬到了次卧,两人非必要不交流,能动手,绝不动口。

    两人刚工作时,就租了这套房子,虽然小了点,但交通便利,离两人上班地点也近,周边商场、餐馆、便利店一应俱全,生活很是方便,加上两人对房子的装修风格也很喜欢,所以在房东准备卖房时,就凑了首付买了下来。

    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上是房子一人一半,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和债务都是一人一半,两人谁也没能力拿出房子一半的人民币,把对方请出去,哦不,准确来说,两人谁都没能力独自抗下每月的房贷,所以只能保持这种“合伙制”。

    她换好拖鞋径直走进卫生间,洗漱完后一头扎进床里。

    这一夜,她睡得很不好,各种梦境纷沓而至,一会梦到跟庄明承去偷邻居二奶奶家的梨子,一会梦到警察来抓她,一会又梦到失业了……总之,一个梦接一个梦。

    早上,不到6点,她就醒了,感觉头昏沉沉的,想着时间还早,就又睡了回去,结果再次醒来,已经快8点了。

    匆匆忙忙去洗漱,依然感觉有点头重脚轻,好想不去上班,但又不得不去,这是饭碗。还好她家离公司不远,从家门口到公司大门,约40分钟的路程。

    她连护肤霜都没搽,就一手拿起手机,一手准备去拎包,突然发现找不到包了。

    她把能放包的地方仔仔细细地搜索一遍,都没有!她已经没印象包放在哪里了。

    她摸索了一下昨天的羽绒服口袋,掏出一张打车发票,赶紧打电话问,过了一会客服给她回复说,车上监控显示,她上车没带包。

    “八成是落在酒店了”,柒月闷闷地想。

    “唉,还是打电话问问酒店前台吧”,她不太想再去那儿,可笔记本电脑、身份证、考勤卡之类的都在包里,不找回来不行。

    柒月是达达科技的一名产品开发工程师。达达科技是一家智能机器人公司,刚成立四年,主要开发智能照护类机器人,她在这家公司已经三年了,算是老人了。

    但这三年中她的职场之路进步并不大,与她同期进公司的同事大都独挡一面,带领团队了,而她顶多算团队中的骨干人员。

    不过她并不眼红别人,也不沮丧,甚至颇为怡然自得,毕竟这与她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一样——平平淡淡,中规中矩。

    谁让她从小就生活在庄明承的万丈光芒下呢!前二十年,她基本是仰望着庄明承过来的。

    小时候,柒月每天吃过早饭的第一件事,就是爬到院墙上,冲着隔壁院子大声呼喊两声:“庄明承!庄明承!”然后迅速抓起书包跑到门口,等到庄明承出门,俩人一起上学去。

    虽然庄明承学习上一骑绝尘,但柒月觉着自己也不赖,她也一直是班里前十名呢!毕竟她跟庄明承只同班了两年,三年级开始,庄明承就因为跳级,变成她的学长了,所以她并没有切身体会到来自学霸的摩擦。

    只不过每次她考试不理想时,老师就会提一句,回家让庄明承给她补补课;考试进步了,同学们就会说:“我要是天天跟庄明承在一起,也能名列前茅!”

    还经常有她不认识的外班同学,在她身后交头接耳:“她跟庄明承是邻居呢。”

    所以,不管什么场合,她只要说一句“庄明承住我家隔壁”,必定能收获全场目光。不过少时的她对这些很适应啦,甚至与有荣焉!

    12岁之前的庄明承是一个闷骚小可爱,一般都是柒月在旁边叽叽喳喳地说,庄明承听,如果这么发展下去,倒是一出青梅竹马的温暖戏风。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庄明承变了,变成一个刻薄鬼,而且是个话痨的刻薄鬼。柒月初中时,跟同学学着弄头发,他说是丑人多作怪;柒月周末跟同学约着看电影,他说脑子笨还不知道学习;柒月说霍建华可真帅,他说柒月眼盲心瞎……

    本来柒月对他生出过那么一丢丢青春期的悸动,结果在他的多番打击下,啥都没了。

    等柒月高一时,庄明承被他的生父接走了,也就是说,庄明承以高三的高龄转学了!学校的老师们扼腕痛惜了好久,说如果庄明承在,学校就有望冲击当年的省状元!

    庄明承走了,柒月本应高兴的,毕竟再没人会打击她了,可她还是偷偷哭了几场,感觉心里空荡荡的,好一阵子提不起精神。不过高中的生活总是忙碌又充实,过一阵子,柒月也就放下了。

    再见已是柒月大一的时候了。一个雨天,突然接到庄明承的电话,说在校门口等她,柒月怀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匆匆忙忙向校门口赶去。发现他人变高了,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五官深邃了,退去了少年时的青涩,更好看了,看得柒月的小心肝忍不住抖了几抖。

    想入非非间,一个爆栗子瞬间将她拉回现实,庄明承一边把弹她的手指在她肩膀上蹭了蹭,一边嫌弃道:“看这满脑门油,人家都是女大十八变,怎么也没见你变一变!”

    柒月气的差点直接转身走掉,最终还是深吸几口气,狠狠白了他一眼:“还不是怕你久等,走太快了才出汗。”

    庄明承立马换了一副嬉皮笑脸:“哎呀,这么想我啊!”

    柒月在心里默念:“不生气,不生气——”,才勉强忍住把他赶走的冲动。

    从那以后,他们就时不时见上一面,短则十天半个月一次,长则一两个月一次,她有一种恋爱了的感觉。当然只是感觉,庄明承可没跟她表白,柒月更不会表白,她可不想被他挖苦、嘲讽。

    只是有时过马路时庄明承会拉着她的手,下雨天打伞时会揽着她的肩,让柒月心里忍不住浮起一丝丝小甜蜜,如果这么发展下去,就算修不出正果,那也是纯纯暖暖的校园爱情啊。可惜没有如果,她的遐想还未持续半年,就梦碎了……

    柒月萎靡了一两个月,就打起精神该干嘛干嘛了。因为她发现了一个残酷的真相——她就是庄明承的舔狗。从小到大都是,她之于庄明承,不过是一个解闷的对象,所以庄明承才对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柒月决定痛改前非,在心里给庄明承立个碑,然后过自己的日子去。

    但她还是被庄明承“诅咒”了。从小到大,庄明承动不动就说她没眼光,眼盲心瞎,她虽次次抗议,抵死不认,但时至今日,她有点信了。

    她的前两任男朋友都劈腿了,初见丛周时,丛周也是一位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结果不过三四年的时间就原形毕露,让她早早从一个纯情美少女变成一个可怜的离异中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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