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长风笑道:“恭喜柳庄主,又获至宝。”
柳宸锋心情大好,笑道:“是莫公子指点有方!”
“少灌我迷魂汤。”莫待捡了根松枝,掰去多余的枝节:“其实传言也不都是假的,鹿鸣剑以往的主人确实都死于非命。只不过,不是剑的错,是剑主驾驭不了剑的力量,导致剑灵反噬。我这里有一套剑法,非常适合鹿鸣剑,我比划给你看。”
“莫公子伤病初愈,不宜过分劳累。改天吧!改天咱们再练习……”
“改天我就回莉香居了,哪有时间搭理你。看好了,我只舞三遍,记不住剑招你今天就得饿肚子。”莫待说着舞了起来。他的动作并不快,却非常连贯流畅。他边舞边讲,一招一式都拆解得非常详细。“这套风眠剑法刚好也是十三式,乍看之下与柳家绝学风息十三剑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有等你熟练了,让两种剑术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你才能看到其中暗藏的玄机与奥妙:须得左快右就慢,左柔右就刚,左打上三路右就攻下三路……彼此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既弥补了风息十三剑的弱点,又将其长处展现得淋漓尽致,如此也才能把剑的威力发挥到最大。你惯用右手,这套剑法你得用左手来练。”
“左手?我从来没有练过啊!”柳宸锋回想着刚记下的剑招,很是忐忑。
“就是因为没练过才要抓紧时间练。别偷懒,小心饿饭。”莫待啃了口顾长风递过来的苹果,笑得不怀好意:“剑招都记住了?记住了好,记住了好。先用右手练来看看。错一招,给我一千两银子。”
“为何?”柳宸锋见顾长风抿嘴偷笑,问道,“刚才不是说没饭吃么?”
“没饭吃是肯定的。银子嘛,当然是给我的辛苦费了。你刚才都说了,我伤病初愈不宜过分劳累。可我不但劳累了,还劳累了大半天,你说你该不该给我点辛苦费?”
“该!我必定双手奉上。”
“当然,如果你觉得太贵,我可以给你打折。”
“不贵,一点都不贵!”柳宸锋将风眠十三式练了一遍,招招式式准确无误。“还请莫公子指正!”
“真抠门!”莫待翻了个白眼,“一千两都不给我!”他要过鹿鸣和辉夜,一左一右握在手中。“演示之前我有几句话要叮嘱你。这套剑法名字虽然温和,剑招却极为凶狠,招招见血,剑剑索命,不是怙恶不悛,罪大恶极之人不能用。”
“宸锋明白!”
“另外,最后这招‘双剑合璧’破绽最多,威力最大,也最难精通。你须得练到心剑合一的境界方能使用。若遇上剑道高手,千万莫勉强行之!否则,对方以你剑招中的任何一处破绽反制,都极有可能要了你的命。”
“心剑合一?这个我以前听爷爷说过。爷爷说,剑道的最高境界是手中无剑,万物皆是剑,即剑在心中,剑随心动;剑助人威,人助剑势。人与剑相互成就,最后可合二为一,剑就是人,人就是剑。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只有两个人练成了此道——魔族的混元老祖,妖界的令狐云骁,而仙界和人间界至今无人能突破此道。”
莫待哼道:“那个老狐狸!仗着精通心剑合一,坑蒙拐骗的事可没少干!不提也罢!”
顾长风见柳宸锋一脸茫然,忙道:“我家公子曾与人打了一个关于令狐云骁的赌,结果输得非常惨,一直耿耿于怀呢!”
柳宸锋识趣地岔开了话题:“可不可以请公子再演示一遍‘双剑合璧’?虽然我记住了招式,但其中的关窍我并没完全明白,想再看一看。”
“你是想说它的破绽太多?”
“破绽多这一点我能想明白。破绽多,意味着机会也多。这个机会是对方的,也是自己的,就看谁棋高一着,能看破对方的路数,后发先至。若能达到心剑合一的高度,自然是战无不胜。”
顾长风心道:公子说这家伙的悟性奇高,还真不算过奖。
“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了。那我再演示一遍,以后你就以这个为标准来练习。达不到这个标准,便不许你用双剑御敌,尤其是功夫在你之上的敌人。”
“宸锋谨记!”柳宸锋的目光跟随着莫待在空中,在树上,在屋顶,在花丛,在池中……闪转腾挪,四处游移。他痴迷地看着那一招招找不出破绽的完美剑招,已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待莫待收手站立,他依然沉浸在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里,没能回过神来,直到顾长风开口唤他。“抱歉!我……我失态了!”
“好说,好说。”莫待又露出了那副狐狸要偷鸡的表情,凑过去小小声地道,“长风很喜欢你家的桂花酒,我想买给他喝又没钱,所以就耍了这套剑法,挣几个酒钱。咱俩说好了,我和长风走的时候,要带几坛好酒。你不会舍不得吧?”
“酒管够,不用钱。莫公子的授业之恩岂是能用钱……”
“授什么业?哪来的恩?我不过是想挣点酒钱而已,能不能别给我戴高帽子?你若喋喋不休扰我清静,我封了你的记忆,让你连柳家的家学都记不住。”
“这……”柳宸锋不知该如何是好,眼巴巴地看着顾长风。“公子这是为何?”
“哪有那么多为何?我不过是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而已。”
“公子这么说,柳庄主就这么做吧。”顾长风笑道,“柳庄主若觉得过意不去,美酒之外可再送我一篮子石榴。”
“顾兄喜欢吃石榴?”
“喜欢,非常喜欢。”
“莫公子也喜欢吃?”
“不喜欢,嫌麻烦。”
柳宸锋按捺下心头的千军万马,将热腾腾的情绪化作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等二位离开的时候,我一定双手奉上最香甜的石榴,最醇美的桂花酒。”
“如此,两清。”莫待懒声道,“今日之事,除了咱们三人,就只有豆蔻知道。往后柳庄主也不必再提此事,这套剑法是你自创,与旁人无关。”() ()
“欺名盗世,非君子所为。宸锋不敢如此行事!”
“虚名而已,何必放在心上?你只管大大方方地说就是,我保证没人骂你欺世盗名。”
“多少人算尽机关,天良丧尽,只为博一个好名头。莫公子却为何不喜欢人前扬名?”
“扬名有什么好处?世间被名声所累的人还少么?我只想守着长风和豆蔻,平平淡淡度日。还望柳庄主成全我这一点小小的心愿,改日我请你喝酒。”
“就依公子所说。只是宸锋也有个请求,还请两位应允。”
莫待眉头一动,明显的不耐烦了。顾长风忙喂了条小鱼干到他嘴里,笑道:“柳庄主有话不妨直言。”
“以后咱们不要这么客套了,彼此就以姓名相称,如何?”
“此举欠妥!”顾长风正色道,“当日,我收到千机阁的消息,本想单枪匹马上琅寰山救我家公子脱困,亏得柳庄主及时赶到,阻止了我。柳庄主大义,迅速召集武林同道前来名剑山庄商量对策,之后又携诸位侠士解屠魔台之围,这份恩情公子和长风没齿难忘!守望相助,本是一桩美谈,可如果此时你与公子名姓相称,平起平坐,难免引人揣测,认为你们从前便私交匪浅,这次的事不过是你假公济私,借机美化自己的把戏。搞不好,仙界还会扣你一顶虚伪奸猾,助纣为虐的大帽子。虽说你不惧非议,也不怕是非,可是为什么要让一桩好事变成坏事呢?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不久将会有更大的变故。若在这个关头武林又起风波,原本就处于水生火热之中的老百姓岂不是越发没有活路了?柳庄主担着整个武林的安危,也担着许多百姓的性命,故而名剑山庄不能乱,武林也不能乱。因此,你与我家公子的交情只能是武林盟主对同道的爱护,除此之外不能有更多。多了,就意味着变故与纷争,流血与牺牲!这也是我家公子不愿让别人知道他与风眠十三式有关的原因之一。”
“可我始终觉得,只要问心无愧,便无惧旁人如何猜疑。”
“理是这个理,事却不能那么做。猜疑多了会失去信任,败坏名声。而信任和好名声是你登顶的最佳助力,你不可以弃之不顾。”
“听顾兄的一席话,在下茅塞顿开!”柳宸锋拱手道,“山高水长,两位的情意宸锋铭记在心,永不相忘!”
“柳庄主客气。”顾长风笑道,“认真论起来,我家公子还欠柳庄主人情呢!毕竟,再精妙的剑术也没有人命金贵。”
“顾兄言重了!言重了!”
“这是心里话,并非客套之词。昨儿公子还说,他被锁屠魔台后,夏天姑娘第一时间传讯给白掌门,恳请她出手相救。白掌门得知事情原委后,连夜赶来了名剑山庄。其他几个掌门人也是如此,并没有因为公子与他们交情浅薄就袖手旁观,一个个倒比我还着急上心。此番侠义之举,着实令人感佩不已!如今,江湖风大浪急,别处还有人虎视眈眈,你我不妨暗中守望相助,携手前行,才是上策,也是美事。”
“确实是美事。晚上我下厨,给你加鸡腿。”莫待朝向屋顶说道,“豆蔻,长风今儿表现的特别棒,你要不要夸夸他?赶紧把你肚子里那些好听的话说两句听听。”
我探出头,大声道:“长风一直都很棒!任何的赞美之词都配不上他!”说完我落在顾长风肩头,轻轻啄他的脸。
莫待打了个寒颤,捉我到怀里,又搓又揉:“你呀!当只鸟真是太委屈你了!你应该是一匹马——马屁精的马。”
“我是马屁精,你是什么?”
“我是瞌睡虫。我现在又困又乏,陪我睡觉去。别跟长风抗议,抗议无效,驳回。”说完莫待抱着我就走了,没跟柳宸锋打招呼。
“我家公子随性惯了,柳庄主莫怪。”
“没有拘束才好,本来也不是外人。”
“既然不是外人,那我想问柳庄主一个问题。当年,十三公子仗剑入江湖,名剑山庄为何没有向他讨要霜月?”
“原因很简单。霜月不但是爷爷的佩剑,还是爷爷亲手锻造的,名剑山庄上下都极为爱重。若十三公子真是穷凶极恶之人,以爷爷的脾气,哪怕拼到剑毁人亡,魂飞魄散也绝不会让霜月旁落。况且,霜月设有自毁机关,没有爷爷的许可,神仙也不可能得到它。霜月跟在十三公子身边,还与它并肩迎战我父亲,说明外界关于十三公子的传言不足信。这也是当年名剑山庄拒不接受萧尧征召,出战落凤山的重要原因。”
“那千机阁的人为何也没去落凤山?”
“当时,渐离刚完成修行,还没执掌千机阁,执事的依然是秋伯父。秋伯父极其厌恶萧尧的为人,怎么可能为他效力?秋伯父以秋家家训‘不参与朝政和江湖纷争’为由,拒绝了传召。萧尧虽然不高兴,倒也不好与千机阁撕破脸皮。”柳宸锋叹了口气道,“都说十三公子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可他杀的都是该杀的人,没有无辜。既然该杀,名门正派杀得,仙界杀得,为何偏偏十三公子就杀不得?名门正派杀了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十三公子杀了就成了滥杀无辜,丧心病狂,这是哪门子道理?落凤山一战,十三公子宁肯自绝于世也要保全月侍的身体,这般有情有义试问有几人能做到?不瞒你说,其实我本人一点都不讨厌十三公子。于内心深处,我还挺佩服他的。”
“英雄所见略同!”顾长风笑道,“他日有暇,请柳庄主务必到凤来客栈小坐,你我举杯畅谈,聊一聊人间旧事。”
“死约定,不见不散!”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回转。
向阳的山坡上,莫待斜卧花丛,已然睡熟。我蜷在他怀里,听风讲霓凰城里的故事……
柳宸锋心情大好,笑道:“是莫公子指点有方!”
“少灌我迷魂汤。”莫待捡了根松枝,掰去多余的枝节:“其实传言也不都是假的,鹿鸣剑以往的主人确实都死于非命。只不过,不是剑的错,是剑主驾驭不了剑的力量,导致剑灵反噬。我这里有一套剑法,非常适合鹿鸣剑,我比划给你看。”
“莫公子伤病初愈,不宜过分劳累。改天吧!改天咱们再练习……”
“改天我就回莉香居了,哪有时间搭理你。看好了,我只舞三遍,记不住剑招你今天就得饿肚子。”莫待说着舞了起来。他的动作并不快,却非常连贯流畅。他边舞边讲,一招一式都拆解得非常详细。“这套风眠剑法刚好也是十三式,乍看之下与柳家绝学风息十三剑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有等你熟练了,让两种剑术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你才能看到其中暗藏的玄机与奥妙:须得左快右就慢,左柔右就刚,左打上三路右就攻下三路……彼此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既弥补了风息十三剑的弱点,又将其长处展现得淋漓尽致,如此也才能把剑的威力发挥到最大。你惯用右手,这套剑法你得用左手来练。”
“左手?我从来没有练过啊!”柳宸锋回想着刚记下的剑招,很是忐忑。
“就是因为没练过才要抓紧时间练。别偷懒,小心饿饭。”莫待啃了口顾长风递过来的苹果,笑得不怀好意:“剑招都记住了?记住了好,记住了好。先用右手练来看看。错一招,给我一千两银子。”
“为何?”柳宸锋见顾长风抿嘴偷笑,问道,“刚才不是说没饭吃么?”
“没饭吃是肯定的。银子嘛,当然是给我的辛苦费了。你刚才都说了,我伤病初愈不宜过分劳累。可我不但劳累了,还劳累了大半天,你说你该不该给我点辛苦费?”
“该!我必定双手奉上。”
“当然,如果你觉得太贵,我可以给你打折。”
“不贵,一点都不贵!”柳宸锋将风眠十三式练了一遍,招招式式准确无误。“还请莫公子指正!”
“真抠门!”莫待翻了个白眼,“一千两都不给我!”他要过鹿鸣和辉夜,一左一右握在手中。“演示之前我有几句话要叮嘱你。这套剑法名字虽然温和,剑招却极为凶狠,招招见血,剑剑索命,不是怙恶不悛,罪大恶极之人不能用。”
“宸锋明白!”
“另外,最后这招‘双剑合璧’破绽最多,威力最大,也最难精通。你须得练到心剑合一的境界方能使用。若遇上剑道高手,千万莫勉强行之!否则,对方以你剑招中的任何一处破绽反制,都极有可能要了你的命。”
“心剑合一?这个我以前听爷爷说过。爷爷说,剑道的最高境界是手中无剑,万物皆是剑,即剑在心中,剑随心动;剑助人威,人助剑势。人与剑相互成就,最后可合二为一,剑就是人,人就是剑。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只有两个人练成了此道——魔族的混元老祖,妖界的令狐云骁,而仙界和人间界至今无人能突破此道。”
莫待哼道:“那个老狐狸!仗着精通心剑合一,坑蒙拐骗的事可没少干!不提也罢!”
顾长风见柳宸锋一脸茫然,忙道:“我家公子曾与人打了一个关于令狐云骁的赌,结果输得非常惨,一直耿耿于怀呢!”
柳宸锋识趣地岔开了话题:“可不可以请公子再演示一遍‘双剑合璧’?虽然我记住了招式,但其中的关窍我并没完全明白,想再看一看。”
“你是想说它的破绽太多?”
“破绽多这一点我能想明白。破绽多,意味着机会也多。这个机会是对方的,也是自己的,就看谁棋高一着,能看破对方的路数,后发先至。若能达到心剑合一的高度,自然是战无不胜。”
顾长风心道:公子说这家伙的悟性奇高,还真不算过奖。
“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了。那我再演示一遍,以后你就以这个为标准来练习。达不到这个标准,便不许你用双剑御敌,尤其是功夫在你之上的敌人。”
“宸锋谨记!”柳宸锋的目光跟随着莫待在空中,在树上,在屋顶,在花丛,在池中……闪转腾挪,四处游移。他痴迷地看着那一招招找不出破绽的完美剑招,已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待莫待收手站立,他依然沉浸在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里,没能回过神来,直到顾长风开口唤他。“抱歉!我……我失态了!”
“好说,好说。”莫待又露出了那副狐狸要偷鸡的表情,凑过去小小声地道,“长风很喜欢你家的桂花酒,我想买给他喝又没钱,所以就耍了这套剑法,挣几个酒钱。咱俩说好了,我和长风走的时候,要带几坛好酒。你不会舍不得吧?”
“酒管够,不用钱。莫公子的授业之恩岂是能用钱……”
“授什么业?哪来的恩?我不过是想挣点酒钱而已,能不能别给我戴高帽子?你若喋喋不休扰我清静,我封了你的记忆,让你连柳家的家学都记不住。”
“这……”柳宸锋不知该如何是好,眼巴巴地看着顾长风。“公子这是为何?”
“哪有那么多为何?我不过是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而已。”
“公子这么说,柳庄主就这么做吧。”顾长风笑道,“柳庄主若觉得过意不去,美酒之外可再送我一篮子石榴。”
“顾兄喜欢吃石榴?”
“喜欢,非常喜欢。”
“莫公子也喜欢吃?”
“不喜欢,嫌麻烦。”
柳宸锋按捺下心头的千军万马,将热腾腾的情绪化作一抹恰到好处的笑容:“等二位离开的时候,我一定双手奉上最香甜的石榴,最醇美的桂花酒。”
“如此,两清。”莫待懒声道,“今日之事,除了咱们三人,就只有豆蔻知道。往后柳庄主也不必再提此事,这套剑法是你自创,与旁人无关。”() ()
“欺名盗世,非君子所为。宸锋不敢如此行事!”
“虚名而已,何必放在心上?你只管大大方方地说就是,我保证没人骂你欺世盗名。”
“多少人算尽机关,天良丧尽,只为博一个好名头。莫公子却为何不喜欢人前扬名?”
“扬名有什么好处?世间被名声所累的人还少么?我只想守着长风和豆蔻,平平淡淡度日。还望柳庄主成全我这一点小小的心愿,改日我请你喝酒。”
“就依公子所说。只是宸锋也有个请求,还请两位应允。”
莫待眉头一动,明显的不耐烦了。顾长风忙喂了条小鱼干到他嘴里,笑道:“柳庄主有话不妨直言。”
“以后咱们不要这么客套了,彼此就以姓名相称,如何?”
“此举欠妥!”顾长风正色道,“当日,我收到千机阁的消息,本想单枪匹马上琅寰山救我家公子脱困,亏得柳庄主及时赶到,阻止了我。柳庄主大义,迅速召集武林同道前来名剑山庄商量对策,之后又携诸位侠士解屠魔台之围,这份恩情公子和长风没齿难忘!守望相助,本是一桩美谈,可如果此时你与公子名姓相称,平起平坐,难免引人揣测,认为你们从前便私交匪浅,这次的事不过是你假公济私,借机美化自己的把戏。搞不好,仙界还会扣你一顶虚伪奸猾,助纣为虐的大帽子。虽说你不惧非议,也不怕是非,可是为什么要让一桩好事变成坏事呢?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不久将会有更大的变故。若在这个关头武林又起风波,原本就处于水生火热之中的老百姓岂不是越发没有活路了?柳庄主担着整个武林的安危,也担着许多百姓的性命,故而名剑山庄不能乱,武林也不能乱。因此,你与我家公子的交情只能是武林盟主对同道的爱护,除此之外不能有更多。多了,就意味着变故与纷争,流血与牺牲!这也是我家公子不愿让别人知道他与风眠十三式有关的原因之一。”
“可我始终觉得,只要问心无愧,便无惧旁人如何猜疑。”
“理是这个理,事却不能那么做。猜疑多了会失去信任,败坏名声。而信任和好名声是你登顶的最佳助力,你不可以弃之不顾。”
“听顾兄的一席话,在下茅塞顿开!”柳宸锋拱手道,“山高水长,两位的情意宸锋铭记在心,永不相忘!”
“柳庄主客气。”顾长风笑道,“认真论起来,我家公子还欠柳庄主人情呢!毕竟,再精妙的剑术也没有人命金贵。”
“顾兄言重了!言重了!”
“这是心里话,并非客套之词。昨儿公子还说,他被锁屠魔台后,夏天姑娘第一时间传讯给白掌门,恳请她出手相救。白掌门得知事情原委后,连夜赶来了名剑山庄。其他几个掌门人也是如此,并没有因为公子与他们交情浅薄就袖手旁观,一个个倒比我还着急上心。此番侠义之举,着实令人感佩不已!如今,江湖风大浪急,别处还有人虎视眈眈,你我不妨暗中守望相助,携手前行,才是上策,也是美事。”
“确实是美事。晚上我下厨,给你加鸡腿。”莫待朝向屋顶说道,“豆蔻,长风今儿表现的特别棒,你要不要夸夸他?赶紧把你肚子里那些好听的话说两句听听。”
我探出头,大声道:“长风一直都很棒!任何的赞美之词都配不上他!”说完我落在顾长风肩头,轻轻啄他的脸。
莫待打了个寒颤,捉我到怀里,又搓又揉:“你呀!当只鸟真是太委屈你了!你应该是一匹马——马屁精的马。”
“我是马屁精,你是什么?”
“我是瞌睡虫。我现在又困又乏,陪我睡觉去。别跟长风抗议,抗议无效,驳回。”说完莫待抱着我就走了,没跟柳宸锋打招呼。
“我家公子随性惯了,柳庄主莫怪。”
“没有拘束才好,本来也不是外人。”
“既然不是外人,那我想问柳庄主一个问题。当年,十三公子仗剑入江湖,名剑山庄为何没有向他讨要霜月?”
“原因很简单。霜月不但是爷爷的佩剑,还是爷爷亲手锻造的,名剑山庄上下都极为爱重。若十三公子真是穷凶极恶之人,以爷爷的脾气,哪怕拼到剑毁人亡,魂飞魄散也绝不会让霜月旁落。况且,霜月设有自毁机关,没有爷爷的许可,神仙也不可能得到它。霜月跟在十三公子身边,还与它并肩迎战我父亲,说明外界关于十三公子的传言不足信。这也是当年名剑山庄拒不接受萧尧征召,出战落凤山的重要原因。”
“那千机阁的人为何也没去落凤山?”
“当时,渐离刚完成修行,还没执掌千机阁,执事的依然是秋伯父。秋伯父极其厌恶萧尧的为人,怎么可能为他效力?秋伯父以秋家家训‘不参与朝政和江湖纷争’为由,拒绝了传召。萧尧虽然不高兴,倒也不好与千机阁撕破脸皮。”柳宸锋叹了口气道,“都说十三公子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可他杀的都是该杀的人,没有无辜。既然该杀,名门正派杀得,仙界杀得,为何偏偏十三公子就杀不得?名门正派杀了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十三公子杀了就成了滥杀无辜,丧心病狂,这是哪门子道理?落凤山一战,十三公子宁肯自绝于世也要保全月侍的身体,这般有情有义试问有几人能做到?不瞒你说,其实我本人一点都不讨厌十三公子。于内心深处,我还挺佩服他的。”
“英雄所见略同!”顾长风笑道,“他日有暇,请柳庄主务必到凤来客栈小坐,你我举杯畅谈,聊一聊人间旧事。”
“死约定,不见不散!”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回转。
向阳的山坡上,莫待斜卧花丛,已然睡熟。我蜷在他怀里,听风讲霓凰城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