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罗仑是个充满矛盾的地方。
蓝天下的罗仑,被民间奉为东都。这里不仅是举国闻名的丝绸之乡,还是帝国最重要的贸易枢纽。罗仑的四季都被织锦环绕,游人从四面八方涌入这里,最想看的,却是不可言说的地方。
在罗仑,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地下城,引人遐想。
很多人只能用耳朵听到它的名字。
亡命之徒俱乐部。
充会员都不一定能进的地方。
会员们来自五湖四海,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哪天一不小心,悟了,就想安生,又怕真金盆洗手时被人杀掉,只好千里迢迢,跑到这里。
这里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之都,是最狠最狂最不信邪的地方,也是装乖卖惨求神拜佛的地方。
道上的狂徒将沈悦奉为神佛,天天烧香磕头,祈求他的庇佑。
初入歧途的少年幼女励志到罗仑买房,把东躲西藏不见天日作为自己的鸟生理想。
不良少年聚在校门口,一边抽烟一边说暑假就去碰运气,有大佬带,能动刀。
除了我。
我去那里要么很方便,要么非常不方便。
除非被人抓起来卖到罗仑,否则木的可能。
没办法,谁让沈悦是我爹。
小时候我爹说咱们沈家世代良民,不偷不抢安分守己,罗仑是什么,不知道,不清楚——能吃的吗?不能吃别吭声,厨房啃大饼去,别和我争豆腐脑。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罗仑四千年曾被大河淹过六次,泥沙将城市一次次埋葬,人们又在它的上面一次次建起。就这样,叠出了一座拥有地下城市的罗仑,平静的地面下方,是帝国黑暗的中心。
这样的罗仑,在鸩鸟手里。
我知道的时候都惊呆了好吗?!
我要是要知道我是□□太子爷我他妈还上个屁的学啊?!!
爸爸你早点告诉我我好准备继承家业啊!天知道军火走私多挣钱啊!就算不干坏事,整个罗仑底下六层的房租都够我吃香喝辣了好吗?!!
109
我就说为某人看起来啥屁事不干,天天研究点小毒小药也不见他出门去卖,脾气差到要死还能整天悠哉悠哉——呵,房东,有房子了不起啊!
爸,我懂了,咱们良民,嗯。
安分守己,坐拥罗仑。
于是我这个良民自己都不记得被卖到罗仑多少次。
前几次是不小心。
后来纯属是要躲我爹,到这儿的黑市给孔雀淘戒指。
“少爷您又来啦?”秃鹫打开天花板的窗子,伸着脖子吊着脸:“带您来的那小子您还要不?要的话就叫兄弟们给您留着,不动他。”
“京糖?叫董爷审了再说……弄点吃的去,还有被子,哪儿偷的这是,这么晃眼还睡不睡了!”我跳出暗室,还没走两步,忽然想起来了什么。
“你们上珞珈山了?”我问秃鹫。
“哪儿敢呢少爷。”秃鹫陪笑道:“您想吃点什么?今天星星刚弄了个蛟卵,您要不要尝尝?”
“行。”我伸了个懒腰:“叫悍刀过来,我要杀他。”
我接过侍女捧着的长刀,甩了甩,有点涩,可能是睡久了。
“哦,还有。”我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擦了擦刀刃。
“一,你不该说谎。”
“二,你该叫我老爷。”
“三……”
“蛟卵直接上锅蒸,小心点,别蒸老了——放点葱花。”
“我一会就吃。”
110
当我不得不在自己不饿的时候找东西吃的时候,我对我的生命产生了轻微的、浅薄的厌恶。
好在那枚蛟卵还没上锅,就自己裂开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我。
于是我捡起这条四脚蛇,放在肩头,打算养着。
秃鹫弯着腰请我去中心的广场上,说我表姐在那等我。
表姐名叫悍刀,父亲是西域的骆驼。
我知道我要是回来,肯定得和人打仗。
但从没想过是悍刀。
表姐小时候对我很好,她有四只翅膀,曾驮着我和孔雀在沙漠里浪。
但我再也认不出表姐了。
我虽然听说过骆驼……但从没想过会是这种怪物。
骆驼可以融合任何生物的身体……呃,这么说吧,表姐现在不止有四只翅膀。
她变成了一个怪物。
“鸩儿。”怪物裂开血盆大口,怎么瞧怎么像食人花王:“我很想你。”
我仰头,看这沼泽般冗杂的怪物,觉得骆驼真特么有趣。
她像一个不断吞噬的幻觉,备战似的,用数百条象鼻将周边可融合的垃圾卷起,再塞进自己开裂的皮肤褶皱里……好吧我说不下去了,这个恶心。
“姐,你真好看。”我把肩上的四脚蛇揪下来,摸它的皮:“我也想你。”
四脚蛟仔一身黑皮闪闪发光,见我摸它,还仰着头,用小舌头舔我掌纹。
“但你不该回来。”悍刀低下头,哦,原来刚刚那个有嘴的不是她的头……那这个也有可能只是她的嘴。
“你不回来就好了。”她把声音放轻,听起来却像夏天的雷:“我只能杀你。”
“别客气。”我垂下眼睛,想起她的曾经。
我走上前去,抱了抱她的鳄膝,忽然想到很小的时候,她曾带我去买草莓味的冰淇淋。
我想说姐姐我再给你唱一首歌吧。
我想说我小时候,真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
可我只能将蛟仔按在刀上,擦上血迹。
再把尸体掷向表姐,面无表情。
“可你杀了孔雀。”
“我要吃你。”
111
小时候孔雀很喜欢表姐。
虽然她不是好人,半夜总讲鬼故事。
孔雀没见过表姐,但她很喜欢让我给她讲那些鬼故事。有时候表姐讲得故事说完了,我还得现编,不然孔雀会吵,很难睡觉。
其实讲不讲鬼故事都一个熊样,讲了她就嚎叫,不讲她就惨叫,而孔雀的嚎叫和惨叫其实都所比鬼叫的响,我真是服气了就这德性还要听鬼故事。
哪像我——二十四个字再加独立自强。
后来我学会了给她讲睡前故事,情况才不那么糟。
我搬着小板凳做她床头,翻着白眼,开始现编。
“从前有一个大鹅。”我瞎几把扯:“他在村里是个裁缝。”
“裁缝是什么?”孔雀拉着我:“鸩鸩你往这边一点,我听不清。”
“哎呀别扯我袖子,好不容易才缝好——我警告你你要是再给我扯开线,我就去学校操场吊死。”
我搬着凳子远离孔雀,继续编:“裁缝就是……唉你管那么多干嘛,人家裁缝愿意是啥就是啥。”
“臭鸩鸩你好好讲你——”孔雀一个翻身就要打我。
“行行行,裁缝就是割猪草的,知道了吧,他们每天早晨出门割草,晚上回来喂猪。”我把孔雀按进被子里塞好,看继续编:“他最喜欢吃烤冷面,所以他最喜欢做烤冷面的小娘子……”
孔雀渐渐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好像很乖,但我知道,她随时可以爬起来打人。
难伺候地很。
罗仑是个充满矛盾的地方。
蓝天下的罗仑,被民间奉为东都。这里不仅是举国闻名的丝绸之乡,还是帝国最重要的贸易枢纽。罗仑的四季都被织锦环绕,游人从四面八方涌入这里,最想看的,却是不可言说的地方。
在罗仑,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地下城,引人遐想。
很多人只能用耳朵听到它的名字。
亡命之徒俱乐部。
充会员都不一定能进的地方。
会员们来自五湖四海,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哪天一不小心,悟了,就想安生,又怕真金盆洗手时被人杀掉,只好千里迢迢,跑到这里。
这里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之都,是最狠最狂最不信邪的地方,也是装乖卖惨求神拜佛的地方。
道上的狂徒将沈悦奉为神佛,天天烧香磕头,祈求他的庇佑。
初入歧途的少年幼女励志到罗仑买房,把东躲西藏不见天日作为自己的鸟生理想。
不良少年聚在校门口,一边抽烟一边说暑假就去碰运气,有大佬带,能动刀。
除了我。
我去那里要么很方便,要么非常不方便。
除非被人抓起来卖到罗仑,否则木的可能。
没办法,谁让沈悦是我爹。
小时候我爹说咱们沈家世代良民,不偷不抢安分守己,罗仑是什么,不知道,不清楚——能吃的吗?不能吃别吭声,厨房啃大饼去,别和我争豆腐脑。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罗仑四千年曾被大河淹过六次,泥沙将城市一次次埋葬,人们又在它的上面一次次建起。就这样,叠出了一座拥有地下城市的罗仑,平静的地面下方,是帝国黑暗的中心。
这样的罗仑,在鸩鸟手里。
我知道的时候都惊呆了好吗?!
我要是要知道我是□□太子爷我他妈还上个屁的学啊?!!
爸爸你早点告诉我我好准备继承家业啊!天知道军火走私多挣钱啊!就算不干坏事,整个罗仑底下六层的房租都够我吃香喝辣了好吗?!!
109
我就说为某人看起来啥屁事不干,天天研究点小毒小药也不见他出门去卖,脾气差到要死还能整天悠哉悠哉——呵,房东,有房子了不起啊!
爸,我懂了,咱们良民,嗯。
安分守己,坐拥罗仑。
于是我这个良民自己都不记得被卖到罗仑多少次。
前几次是不小心。
后来纯属是要躲我爹,到这儿的黑市给孔雀淘戒指。
“少爷您又来啦?”秃鹫打开天花板的窗子,伸着脖子吊着脸:“带您来的那小子您还要不?要的话就叫兄弟们给您留着,不动他。”
“京糖?叫董爷审了再说……弄点吃的去,还有被子,哪儿偷的这是,这么晃眼还睡不睡了!”我跳出暗室,还没走两步,忽然想起来了什么。
“你们上珞珈山了?”我问秃鹫。
“哪儿敢呢少爷。”秃鹫陪笑道:“您想吃点什么?今天星星刚弄了个蛟卵,您要不要尝尝?”
“行。”我伸了个懒腰:“叫悍刀过来,我要杀他。”
我接过侍女捧着的长刀,甩了甩,有点涩,可能是睡久了。
“哦,还有。”我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擦了擦刀刃。
“一,你不该说谎。”
“二,你该叫我老爷。”
“三……”
“蛟卵直接上锅蒸,小心点,别蒸老了——放点葱花。”
“我一会就吃。”
110
当我不得不在自己不饿的时候找东西吃的时候,我对我的生命产生了轻微的、浅薄的厌恶。
好在那枚蛟卵还没上锅,就自己裂开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我。
于是我捡起这条四脚蛇,放在肩头,打算养着。
秃鹫弯着腰请我去中心的广场上,说我表姐在那等我。
表姐名叫悍刀,父亲是西域的骆驼。
我知道我要是回来,肯定得和人打仗。
但从没想过是悍刀。
表姐小时候对我很好,她有四只翅膀,曾驮着我和孔雀在沙漠里浪。
但我再也认不出表姐了。
我虽然听说过骆驼……但从没想过会是这种怪物。
骆驼可以融合任何生物的身体……呃,这么说吧,表姐现在不止有四只翅膀。
她变成了一个怪物。
“鸩儿。”怪物裂开血盆大口,怎么瞧怎么像食人花王:“我很想你。”
我仰头,看这沼泽般冗杂的怪物,觉得骆驼真特么有趣。
她像一个不断吞噬的幻觉,备战似的,用数百条象鼻将周边可融合的垃圾卷起,再塞进自己开裂的皮肤褶皱里……好吧我说不下去了,这个恶心。
“姐,你真好看。”我把肩上的四脚蛇揪下来,摸它的皮:“我也想你。”
四脚蛟仔一身黑皮闪闪发光,见我摸它,还仰着头,用小舌头舔我掌纹。
“但你不该回来。”悍刀低下头,哦,原来刚刚那个有嘴的不是她的头……那这个也有可能只是她的嘴。
“你不回来就好了。”她把声音放轻,听起来却像夏天的雷:“我只能杀你。”
“别客气。”我垂下眼睛,想起她的曾经。
我走上前去,抱了抱她的鳄膝,忽然想到很小的时候,她曾带我去买草莓味的冰淇淋。
我想说姐姐我再给你唱一首歌吧。
我想说我小时候,真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
可我只能将蛟仔按在刀上,擦上血迹。
再把尸体掷向表姐,面无表情。
“可你杀了孔雀。”
“我要吃你。”
111
小时候孔雀很喜欢表姐。
虽然她不是好人,半夜总讲鬼故事。
孔雀没见过表姐,但她很喜欢让我给她讲那些鬼故事。有时候表姐讲得故事说完了,我还得现编,不然孔雀会吵,很难睡觉。
其实讲不讲鬼故事都一个熊样,讲了她就嚎叫,不讲她就惨叫,而孔雀的嚎叫和惨叫其实都所比鬼叫的响,我真是服气了就这德性还要听鬼故事。
哪像我——二十四个字再加独立自强。
后来我学会了给她讲睡前故事,情况才不那么糟。
我搬着小板凳做她床头,翻着白眼,开始现编。
“从前有一个大鹅。”我瞎几把扯:“他在村里是个裁缝。”
“裁缝是什么?”孔雀拉着我:“鸩鸩你往这边一点,我听不清。”
“哎呀别扯我袖子,好不容易才缝好——我警告你你要是再给我扯开线,我就去学校操场吊死。”
我搬着凳子远离孔雀,继续编:“裁缝就是……唉你管那么多干嘛,人家裁缝愿意是啥就是啥。”
“臭鸩鸩你好好讲你——”孔雀一个翻身就要打我。
“行行行,裁缝就是割猪草的,知道了吧,他们每天早晨出门割草,晚上回来喂猪。”我把孔雀按进被子里塞好,看继续编:“他最喜欢吃烤冷面,所以他最喜欢做烤冷面的小娘子……”
孔雀渐渐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好像很乖,但我知道,她随时可以爬起来打人。
难伺候地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