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在学校混日子的时候,孔雀被人叫过“大爷”。
“大爷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的那种“大爷”。
而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于是孔大爷身边的鸩鸟就成了人人皆知的“沈二爷”。
初中毕业后,孔雀的中二病病情有了新的进展——她到了恋爱的年纪,于是,开始喜欢小裙子。
她开始嫌弃“大爷”太爷们儿,不秀气,但还没来得及取个新的,就当了皇帝。
但“沈二爷”的称呼,倒是留下来了。
沈二爷没那么多讲究,据安锡分析,这玩意大概得再有两三百年,才勉强能算上是半个成年人。
于是满朝文武都管他叫二爷。
骂他的时候就叫他二大爷。
除了斑鸠。
斑鸠当了宰相后很要面子,觉得他好歹也念到了博士,不能跟这群没文化的弱鸡一般见识。
于是他叫鸩鸟“沈先生”,文邹邹的感觉,孔雀第一次听的时候,吓得她一身鸡皮疙瘩。
但好在被斑鸠打了预防针,才让孔雀没有在天游面前过于失态。
“吓到你了么,陛下?”
天游出现在孔雀身后,一只手,慢慢抚上她的耳垂,往下……
孔雀一个转身去挡,随即又被天游按下。
“您也太不小心了,陛下。”天游摩挲着她莹白的脖子,声音说不出的优雅:“您的刀丢了,一个人走夜路,不害怕吗?”
“那刀也是,满世界乱跑不说,还尽惹麻烦——孔雀啊,既然你还活着,为什么不去管管他?”
“他是谁啊。”
“我哪管得了他?”孔雀发力,想甩脱他,但无奈天游力气太大,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指望刀鞘?”孔雀冷笑:“哈,天游,你是不是傻?”
“我傻?”天游擒住孔雀的双手,咬牙切齿道:“孔雀,别给我装。”
“你可不是什么刀鞘——”
“你是他的,血槽啊。”
147
“哈,血槽?”
“龙三王爷,明说吧。”孔雀挣出指甲,一下刺穿他的掌心:“夜狱十三部的大君就这么闲吗?”
“你知道夜狱?”天游怒极反笑,直接按她跪下:“沈鸩告诉你的?”
“也是,那可是最难啃的十部,他怎么可能不和你得瑟?”
孔雀却忽然颤抖了一下。
天游俯身,见孔雀像是僵住了,有些意外。
“你没查他?”天游愣了:“你不知道他……哈……你也真是……”
天游默了默,叹了口气,道:“孔雀,那些话本你知道吧?斑鸠他儿子写的那些。”
“拜他所赐,全世界都知道鸩鸟是你先生……我也不管他们传的是真是假,我就问你,你不想见他吗?”
天游一脚踩住她的脚踝,用力:“上周,他到罗仑,把悍刀杀了。”
“前天说要请我吃饭——”
“结果呢?他差点把我吃了!!!”
腥咸的龙血味弥散在深夜的密林中,天游窝了一肚子火,恨不得弄死孔雀,又怕哪天鸩鸟约他去他家洗澡。
“管管你的狗吧,孔雀,他疯了。” 他动作太大,只觉得后背的伤口又裂开了:“不用担心水族……即使是开战,也绝不是现在啊。”
孔雀却忽然笑了。
清脆的笑声在阴沉的密林中,幽灵般苍凉。
“可他早就疯了。”
“你清楚的,不是吗?”
148
今天天气很好。
黑色的大云贴着罗仑的房顶移动,闪电在里面纠缠怒吼,像畸形的鹿角——我觉得有趣,就带着饭桶,去旷野深处跑。
饭桶是个很讨厌的马,但好在她是一个乖巧的哑巴。
狐狸成精后,我也没忘记她。但她很少化形陪我,因为她有十个我那么大。
只有在雷云翻涌的旷野里她才愿意化成“人”的形状,一只眼珠就有我的床大。
我坐在她的肩上,像个干净的娃娃。
我很喜欢我的马,我抱住她的脖子——好吧,我抱不大过来,她太大了。
我感到很安全。
她虽然很不听话,但好在,她是个哑巴。
闪电离我们很近,可她一点也不怕。
我觉得她大概有点傻。
她冒冒失失地跑进了乌云的森林,金色的树枝挂到了她的头发。我差一点就摸到了它,但它消失了——毕竟闪电太过脆弱,虽然漂亮强大,但它很快就会消失。
消失的干干净净,什么也不剩下。
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人会相信闪电的话,雷声隆隆,只有怕与不怕。
没人管它在说啥。
于是闪电和我,想说啥说啥。
149
很多年后,我会有车。
我会在暴雨后的城市飙车,在火烧云、彩虹、和望不到头的灯海之间,以蜗牛或王八滚过的速度,舔完回家的路。
我懂我懂我都懂,法治社会嘛,就要认真开车。
其实我很想做个马路杀手,骑机车的那种。
简称,马杀鸡。
我扯着马鬃,喊你真是个饭桶。
这匹马真能气死个鸡,好在我并不是真的弱鸡,但我真心希望她能跑快点。
我虽喜欢下雨,但一点也不想自己被淋到。
“饭桶!加油!!!”我扯着她的耳朵大喊:“相信你寄几!你能行啊啊啊!!!”然后我发现她的耳朵眼稍微有点小——不然我真想钻进去躲着。
我讨厌湿湿的感觉,很容易感冒。我一感冒就绝对会发烧,除非躺在床上被灌一星期中药,没别的法子能让我活着从床上爬起来——即使是我的理想。
有很多人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努力活着,更有甚者,还能绝境反击什么的。
但我不是这样,我特别弱,死了就是死了,我想的那些,没就没了。
没就没了,能怎么样。
干干净净的我,本来就干干净净的。
我想起孔雀劫我法场的那天,苍星堕落。
她骑着玳瑁,拖着长鞭和我。
像一颗瑰丽的流星,就在我的身旁。
我曾和孔雀说我们许个愿吧。
她说她想要战马,于是我们跑去草原,一个马群,一个马群地找。
这一次,我向她许了我的愿望。
虽然她并不知道。
就像坠落虚无的流星,从来听不见我们的愿望。
我说我想变得坚强。
我也想,拥有我的希望。
150
那年冬天,我做了一个哨子,作为偷看她日记的赔礼。
录风女是鸟族的哨子,杀死一只,便有警钟长鸣。
这是禽鸟与水族开战的声音。
第一只哨子响起之后,年轻的录风女会坚守岗位,继续执勤。
年纪大一些的,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陆地,和她们的伴侣呆在一起。
然后把刀给他,等他杀死自己。
录风女的规矩之一,便是与伴侣去单位领钉子。
两个漂亮的,可以选择颜色的钉子。
还可以在上面刻上彼此的名字。
登记处的啄木鸟会帮他们把钉子砸进头里。
录风女死去后,她头里的钉子会在一瞬间绞碎她的脑子。
然后凭着钉子神秘的共鸣——
她的伴侣会在第一时间,得到对方死去的消息。
151
录风女的丈夫,被称为韶音。
你的录风女死后,彩色的钉子会感受到她临死前的共鸣,然后在你的脑子里尖叫,于是你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发出凄绝的哀鸣。
于是,全世界都能听到你丧偶的声音。
这也是战争的声音。
除非砸扁你的头,否则,没有人能掐断你的声音。
军部的人会迅速接管韶音,带他去白塔尖啸——直到他再也支撑不住颅内的痛楚,再送他死去。
丧偶的韶音不会离开伴侣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于是每天清晨都会死去一只年老的录风女,她们需要死去,然后让他们的丈夫接力。他们被称为哨一,哨二,哨三……直到大军压境。
这是最快的、效果最好的警报方式。
一只韶音的惨叫就能让帝国半数疆域的子民警醒。
这是痛入灵魂的惨叫。
连水族听了,都暗自心惊。
这就是,孔雀日记里描述的真相。
这就是,孔雀瞒我的秘密。
有趣吗?
我只觉得不寒而栗。
在学校混日子的时候,孔雀被人叫过“大爷”。
“大爷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的那种“大爷”。
而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于是孔大爷身边的鸩鸟就成了人人皆知的“沈二爷”。
初中毕业后,孔雀的中二病病情有了新的进展——她到了恋爱的年纪,于是,开始喜欢小裙子。
她开始嫌弃“大爷”太爷们儿,不秀气,但还没来得及取个新的,就当了皇帝。
但“沈二爷”的称呼,倒是留下来了。
沈二爷没那么多讲究,据安锡分析,这玩意大概得再有两三百年,才勉强能算上是半个成年人。
于是满朝文武都管他叫二爷。
骂他的时候就叫他二大爷。
除了斑鸠。
斑鸠当了宰相后很要面子,觉得他好歹也念到了博士,不能跟这群没文化的弱鸡一般见识。
于是他叫鸩鸟“沈先生”,文邹邹的感觉,孔雀第一次听的时候,吓得她一身鸡皮疙瘩。
但好在被斑鸠打了预防针,才让孔雀没有在天游面前过于失态。
“吓到你了么,陛下?”
天游出现在孔雀身后,一只手,慢慢抚上她的耳垂,往下……
孔雀一个转身去挡,随即又被天游按下。
“您也太不小心了,陛下。”天游摩挲着她莹白的脖子,声音说不出的优雅:“您的刀丢了,一个人走夜路,不害怕吗?”
“那刀也是,满世界乱跑不说,还尽惹麻烦——孔雀啊,既然你还活着,为什么不去管管他?”
“他是谁啊。”
“我哪管得了他?”孔雀发力,想甩脱他,但无奈天游力气太大,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指望刀鞘?”孔雀冷笑:“哈,天游,你是不是傻?”
“我傻?”天游擒住孔雀的双手,咬牙切齿道:“孔雀,别给我装。”
“你可不是什么刀鞘——”
“你是他的,血槽啊。”
147
“哈,血槽?”
“龙三王爷,明说吧。”孔雀挣出指甲,一下刺穿他的掌心:“夜狱十三部的大君就这么闲吗?”
“你知道夜狱?”天游怒极反笑,直接按她跪下:“沈鸩告诉你的?”
“也是,那可是最难啃的十部,他怎么可能不和你得瑟?”
孔雀却忽然颤抖了一下。
天游俯身,见孔雀像是僵住了,有些意外。
“你没查他?”天游愣了:“你不知道他……哈……你也真是……”
天游默了默,叹了口气,道:“孔雀,那些话本你知道吧?斑鸠他儿子写的那些。”
“拜他所赐,全世界都知道鸩鸟是你先生……我也不管他们传的是真是假,我就问你,你不想见他吗?”
天游一脚踩住她的脚踝,用力:“上周,他到罗仑,把悍刀杀了。”
“前天说要请我吃饭——”
“结果呢?他差点把我吃了!!!”
腥咸的龙血味弥散在深夜的密林中,天游窝了一肚子火,恨不得弄死孔雀,又怕哪天鸩鸟约他去他家洗澡。
“管管你的狗吧,孔雀,他疯了。” 他动作太大,只觉得后背的伤口又裂开了:“不用担心水族……即使是开战,也绝不是现在啊。”
孔雀却忽然笑了。
清脆的笑声在阴沉的密林中,幽灵般苍凉。
“可他早就疯了。”
“你清楚的,不是吗?”
148
今天天气很好。
黑色的大云贴着罗仑的房顶移动,闪电在里面纠缠怒吼,像畸形的鹿角——我觉得有趣,就带着饭桶,去旷野深处跑。
饭桶是个很讨厌的马,但好在她是一个乖巧的哑巴。
狐狸成精后,我也没忘记她。但她很少化形陪我,因为她有十个我那么大。
只有在雷云翻涌的旷野里她才愿意化成“人”的形状,一只眼珠就有我的床大。
我坐在她的肩上,像个干净的娃娃。
我很喜欢我的马,我抱住她的脖子——好吧,我抱不大过来,她太大了。
我感到很安全。
她虽然很不听话,但好在,她是个哑巴。
闪电离我们很近,可她一点也不怕。
我觉得她大概有点傻。
她冒冒失失地跑进了乌云的森林,金色的树枝挂到了她的头发。我差一点就摸到了它,但它消失了——毕竟闪电太过脆弱,虽然漂亮强大,但它很快就会消失。
消失的干干净净,什么也不剩下。
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人会相信闪电的话,雷声隆隆,只有怕与不怕。
没人管它在说啥。
于是闪电和我,想说啥说啥。
149
很多年后,我会有车。
我会在暴雨后的城市飙车,在火烧云、彩虹、和望不到头的灯海之间,以蜗牛或王八滚过的速度,舔完回家的路。
我懂我懂我都懂,法治社会嘛,就要认真开车。
其实我很想做个马路杀手,骑机车的那种。
简称,马杀鸡。
我扯着马鬃,喊你真是个饭桶。
这匹马真能气死个鸡,好在我并不是真的弱鸡,但我真心希望她能跑快点。
我虽喜欢下雨,但一点也不想自己被淋到。
“饭桶!加油!!!”我扯着她的耳朵大喊:“相信你寄几!你能行啊啊啊!!!”然后我发现她的耳朵眼稍微有点小——不然我真想钻进去躲着。
我讨厌湿湿的感觉,很容易感冒。我一感冒就绝对会发烧,除非躺在床上被灌一星期中药,没别的法子能让我活着从床上爬起来——即使是我的理想。
有很多人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努力活着,更有甚者,还能绝境反击什么的。
但我不是这样,我特别弱,死了就是死了,我想的那些,没就没了。
没就没了,能怎么样。
干干净净的我,本来就干干净净的。
我想起孔雀劫我法场的那天,苍星堕落。
她骑着玳瑁,拖着长鞭和我。
像一颗瑰丽的流星,就在我的身旁。
我曾和孔雀说我们许个愿吧。
她说她想要战马,于是我们跑去草原,一个马群,一个马群地找。
这一次,我向她许了我的愿望。
虽然她并不知道。
就像坠落虚无的流星,从来听不见我们的愿望。
我说我想变得坚强。
我也想,拥有我的希望。
150
那年冬天,我做了一个哨子,作为偷看她日记的赔礼。
录风女是鸟族的哨子,杀死一只,便有警钟长鸣。
这是禽鸟与水族开战的声音。
第一只哨子响起之后,年轻的录风女会坚守岗位,继续执勤。
年纪大一些的,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陆地,和她们的伴侣呆在一起。
然后把刀给他,等他杀死自己。
录风女的规矩之一,便是与伴侣去单位领钉子。
两个漂亮的,可以选择颜色的钉子。
还可以在上面刻上彼此的名字。
登记处的啄木鸟会帮他们把钉子砸进头里。
录风女死去后,她头里的钉子会在一瞬间绞碎她的脑子。
然后凭着钉子神秘的共鸣——
她的伴侣会在第一时间,得到对方死去的消息。
151
录风女的丈夫,被称为韶音。
你的录风女死后,彩色的钉子会感受到她临死前的共鸣,然后在你的脑子里尖叫,于是你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发出凄绝的哀鸣。
于是,全世界都能听到你丧偶的声音。
这也是战争的声音。
除非砸扁你的头,否则,没有人能掐断你的声音。
军部的人会迅速接管韶音,带他去白塔尖啸——直到他再也支撑不住颅内的痛楚,再送他死去。
丧偶的韶音不会离开伴侣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于是每天清晨都会死去一只年老的录风女,她们需要死去,然后让他们的丈夫接力。他们被称为哨一,哨二,哨三……直到大军压境。
这是最快的、效果最好的警报方式。
一只韶音的惨叫就能让帝国半数疆域的子民警醒。
这是痛入灵魂的惨叫。
连水族听了,都暗自心惊。
这就是,孔雀日记里描述的真相。
这就是,孔雀瞒我的秘密。
有趣吗?
我只觉得不寒而栗。